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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突然觉得她不认识曲笛了。他们师姐弟做了四年多,吃饭在一起、练武在一起,更小的时候,连睡觉都曾搂在一起睡过。
她曾经认为自己很了解他,那副痞痞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别扭的心;他天生热情,但生长的环境逼迫他必须冷酷,否则没有生路。
他用嘻笑怒骂来面对人生一切快乐与悲伤。
他的心藏得很深,深到有时连他自己都会找不着方向,以致错认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其实他比谁都珍惜生命,比谁都重情重义。
她用了这么长的时间观察他,自信这番结论与他的本性不会有太大的差异,但最近半年,他抛下武功,疯也似地研习机关阵法,将白云庄弄得好像龙潭虎穴,任何擅入者,哪怕只是一只小鸟不小心飞过,都要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
现在的白云庄再也不种花种菜了,改而种毒草、养毒虫。
曲笛捉尽了山上的野兽来试毒,每回看到自己研炼出来的毒葯奏效,脸上都会露出一抹很阴沉的笑。
他本性里的善良与热情正在一天天消逝,现在不止头发是黑的、眼睛是黑的,恐怕连那颗心都要变成黑色的了。
今夜,她又看到一只小狐狸哀嚎着死在曲笛脚下;曲笛冷酷地看着小狐狸抽搐、痛苦地在地上翻滚,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又笑了,仿佛得到心中至宝那样地笑。
丁叮感到一股恶寒从脚底升起。这还是她那可爱又可怜的师弟吗?她竟然有点儿怕他。
她哆嗦着想要逃回房里,将脑袋埋进被窝,期待一觉醒来,发现眼前一切不过是场梦
但是
“谁在那里?”年近十七,曲笛的声音也从稚嫩逐渐转为嗄哑,如沙纸刮地。
丁叮浑身一颤。“是是我”
“师姐。”曲笛鬼影般的身形一晃来到她身旁。“这么晚了,你不睡觉,跑出来干什么?”
他知道丁叮受不了他拿动物试毒、试机关,但如果不预做试验,他怎么知道这些机关、毒葯是不是管用?
他晓得动物无辜,他也不愿意残杀牠们,可与丁家父女的安危比起来,再多的动物又怎样?
苍天从来对他就没有公平过,天下人待他更是凉薄。
打他有记忆起,真正对他好的人,十根手指数得出来。
而今,这些好人也死得只剩丁还和丁叮了,他要用尽心思保护他们。
天下人死光就死光,他只求自己的宝贝能活得快乐。至于其他他非神非圣,也管不了了。
只是,既然丁叮下看爱他拿动物做试验,他就避着她做喽!
不料今晚又被她瞧到,真是该死,看来又要害她作噩梦了。
“师姐,我不是说过近来江湖不太平,晚上若没事,早早睡了吧!不要随便乱走,你怎么不听我话?”随着岁月流逝,以及他心里的不安急遽扩大,他与她之间,保护者与被保护者的关系迅速调换过来。
以前是她天天对他耳提面命,不要偏食、天冷了要添衣、练武得有恒心
现在嘛!曲笛是成日对着她叨念,白云庄的东面不能去、西面禁行、南面有机关、北面藏剧毒、上空张天网、地下藏火葯总之,他就是要她尽量待在房间里,三步不出闺房。
丁叮觉得现在的白云庄,比起说书人口中守卫森严的天牢也差不了多少了。唯一的不同就是,这白云庄的机关可以由内部自行决定开启或封闭,而曲笛也已将启封之法都教给她了。
像今晚,曲笛要试毒,就把阵法暂时关了。
也多亏如此,丁还的信鸽才能安然无恙来到她房里,让她得知爹亲目前舵悄况。
丁叮低叹口气,掏出一张小纸条。“爹爹有消息传来,他与各大派已成功歼灭死灰复燃的血杀宫,也得到其镇宫之宝吸血大法。他有意毁去此魔功,可惜各大派不允,说毕竟是前辈高人的智慧结晶,就此毁损,大不义也。但他们同意将吸血大法永远封存,不让魔功有再现江湖的一天。爹爹任务完成,不日内就可以返家了。”
曲笛只在心里冷笑,什么叫前辈高人的智慧结晶不容毁损?分明是那些派门的主事者另存私心,所以才不愿毁去吸血大法。
至于封存?哼,存在哪里?由谁保管慢着!
“师父的讯息里有没有说这吸血大法由谁保管?”
“当然是爹爹啦!他是武林谱上公认的第一高手嘛!又是人人称颂的大侠,由他保管再安全不过。”
“还是叮儿了解爹爹。”一阵长笑划过夜空而来,转瞬间,丁还的身姿已落在二人旁边。
“哇!”看到景况大变的白云庄,若非曲笛和丁叮就在眼前,丁还会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满屋子机关”
曲笛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老头子,你不会真白痴到将吸血大法带进白云庄吧?”
“丁某受武林同道重托,自然是要将这魔功随身携带,以免落入不肖人士手里。”
曲笛感觉满天的星辰同时砸下来了,打得他头晕眼也花。“你有没有搞错?都这么老了,莫非不懂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
“魔功害人,若不仔细保管,难保哪天又要为祸人间,我自当尽力,这又有何错?”
“你有什么本事尽这份力,又凭什么只要你一个人去尽这份力?难道其他江湖人都是吃屎的,那少林的藏经阁不是号称天下第一守卫森严重地,怎么不放那里?让你一个老头子去为天下人尽心尽力?”
“你这说法太自私,天下人若都只想要别人出力,自己受惠,那天下何以为继?”丁还是老好人,也许到死都不会改变。
曲笛恨恨一咬牙。“总之,我只能告诉你,人性本恶,绝不可信。照你这种性情,白云庄大祸不远。你这该死的糟老头子,小爷他妈的,师姐,你马上带师父将那劳什子吸血大法封入密室。我去把所有的机关都打开,从今天起,我们就一起龟缩在庄里做乌龟吧!”话落,他一个转身,开启机关去了。
曲笛真是好恨,为何这些好人都如此迂腐容易相信人?他们就不能对人性多一点点怀疑吗?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像丁还这样一味地牺牲奉献自己,那不叫好人,那叫笨蛋。
丁还纳闷地看着丁叮。“臭小子是吃了炸葯啦,火气这样大。”
丁叮小声地将近半年来曲笛的一言一行都告诉爹亲,巨细靡遗的程度让丁还差点睡着。
原来丁叮如此关心曲笛,连他以前一餐吃几碗饭、近来少吃多少,过去一天睡几个时辰、现在只剩几个时辰,茅房多久去一次凡是与曲笛有关的,她都放进心坎里了。
难怪人家说女生外向!看样子丁叮是嫁定曲笛了,小小年纪已对曲笛关怀备至,满心满眼都是曲笛,将来长大了,她眼里还能放进其他男人吗?
丁还一边感叹着为人父将送闺女出阁的悲伤,一边缓缓开解丁叮:“这小子嘛,收他进门后,我上了一趟苏州,调查过他的身世来历,真的是挺可怜的。”他把曲笛的经历简略地说了一遍。“也因此,那小子一心怀疑别人,可三字经里不也说了:人之初,性本善。为父的相信,这世间好人还是多于恶人的,曲小子是杞人忧天了。”
丁叮松了一口大气,原来曲笛近来的改变不是心性大变之兆,他纯粹就是因为太关心身边的人了,才搞得自己神经兮兮的。
“听完爹爹的话,我总算放心了。我真怕师弟会不小心走上歪路,万一入了魔道,那可就是万劫不复了。”说着,她领着丁还进入新辟的密室封存吸血大法,同时也将机关封敌之道尽数解释一区。
然而曲笛万万没料到,灾祸并非外力所引起,而是自己人招惹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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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时分,曲笛被浓浓的烟雾惊醒,眼见窗外火光冲天。
火,无边无际的火,烧得轰轰烈烈、似要连天都一起焚毁的火
他如遭电劈,童年惨境似走马灯般迅速流转过心头。到处都是人们临死前的惨嚎,但阎罗王最是残忍,命令一下,谁能不魂赴酆都?
只有那被留下的人那被留下的人得独自品尝噬心蚀骨的滋味。
不!那种痛他尝够了,这回他万万不再做那被留下的人!
“师父、师姐!”曲笛尖声厉吼,如狼扑虎跃般冲出房间。
为什么会这样?他明明已经做好妥善的防备,是何方神圣,竟能突破层层机关闯进白云庄放火?
“师父、师姐,你们在哪里?”他心中的宝贝啊!他身边仅剩的两个可以称得上亲人的人,他费尽心思想要保护的对象,难道老逃讪要他再承受一次失去至亲的剧痛?
苍天待他何其不公,但是银牙狠咬,他绝不屈服。
第一次惨剧发生的时候,他年纪小,没有力量阻挡,现在他已经不一样,拥有与昔年不同的能力了。
这一次他一定要保护好他的家人,谁敢阻碍,神来杀神、魔来屠魔!
“师父、师姐”漫天的火光遮住了他的视线,将他的心熨烫得像烙铁那么炽热,都快冒出烟来了。
“曲笛,带你师姐走!”终于有人回应曲笛的呼唤了,是丁还;满面漆黑、白发散乱、一身布衣鲜血淋淋,他手里抱着似脱力而动弹不得的丁叮。
曲笛迅若鬼魅的身影一闪,来到丁还面前,伸手连点他胸膛数处大穴,为他暂时止血。“老头子,是谁干的?小爷一个一个把他们剁成碎肉喂野狗!”
叭地一声,这是丁还第一次打曲笛;只怕也是今生最后一次。
丁还笑得凄凉,那是英雄末路的景象。
“你不是他们的对手,带叮儿走,帮师父好好照顾她,同时毁掉密室里的吸血大法,妖物残害人心,绝不容再现人间。”他把丁叮交到曲笛手中。
“你自己老命都快保不住了,还管这天下、这人间要怎么样?”曲笛嘶吼,感觉喉头甜腥腥的,一口热血就要喷出来似的。
“大义之所趋,虽九死其犹未悔。”丁还至死无悔。
曲笛却无法不恨。“笨蛋!天下人有你女儿亲吗?有你这样只顾苍生,不顾亲生女儿的爹吗?狗屁大义,人死了,什么都没有,大义能当饭吃吗?”
“混帐,你圣贤书都读哪里去了?枉... -->>
丁叮突然觉得她不认识曲笛了。他们师姐弟做了四年多,吃饭在一起、练武在一起,更小的时候,连睡觉都曾搂在一起睡过。
她曾经认为自己很了解他,那副痞痞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别扭的心;他天生热情,但生长的环境逼迫他必须冷酷,否则没有生路。
他用嘻笑怒骂来面对人生一切快乐与悲伤。
他的心藏得很深,深到有时连他自己都会找不着方向,以致错认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其实他比谁都珍惜生命,比谁都重情重义。
她用了这么长的时间观察他,自信这番结论与他的本性不会有太大的差异,但最近半年,他抛下武功,疯也似地研习机关阵法,将白云庄弄得好像龙潭虎穴,任何擅入者,哪怕只是一只小鸟不小心飞过,都要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
现在的白云庄再也不种花种菜了,改而种毒草、养毒虫。
曲笛捉尽了山上的野兽来试毒,每回看到自己研炼出来的毒葯奏效,脸上都会露出一抹很阴沉的笑。
他本性里的善良与热情正在一天天消逝,现在不止头发是黑的、眼睛是黑的,恐怕连那颗心都要变成黑色的了。
今夜,她又看到一只小狐狸哀嚎着死在曲笛脚下;曲笛冷酷地看着小狐狸抽搐、痛苦地在地上翻滚,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又笑了,仿佛得到心中至宝那样地笑。
丁叮感到一股恶寒从脚底升起。这还是她那可爱又可怜的师弟吗?她竟然有点儿怕他。
她哆嗦着想要逃回房里,将脑袋埋进被窝,期待一觉醒来,发现眼前一切不过是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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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那里?”年近十七,曲笛的声音也从稚嫩逐渐转为嗄哑,如沙纸刮地。
丁叮浑身一颤。“是是我”
“师姐。”曲笛鬼影般的身形一晃来到她身旁。“这么晚了,你不睡觉,跑出来干什么?”
他知道丁叮受不了他拿动物试毒、试机关,但如果不预做试验,他怎么知道这些机关、毒葯是不是管用?
他晓得动物无辜,他也不愿意残杀牠们,可与丁家父女的安危比起来,再多的动物又怎样?
苍天从来对他就没有公平过,天下人待他更是凉薄。
打他有记忆起,真正对他好的人,十根手指数得出来。
而今,这些好人也死得只剩丁还和丁叮了,他要用尽心思保护他们。
天下人死光就死光,他只求自己的宝贝能活得快乐。至于其他他非神非圣,也管不了了。
只是,既然丁叮下看爱他拿动物做试验,他就避着她做喽!
不料今晚又被她瞧到,真是该死,看来又要害她作噩梦了。
“师姐,我不是说过近来江湖不太平,晚上若没事,早早睡了吧!不要随便乱走,你怎么不听我话?”随着岁月流逝,以及他心里的不安急遽扩大,他与她之间,保护者与被保护者的关系迅速调换过来。
以前是她天天对他耳提面命,不要偏食、天冷了要添衣、练武得有恒心
现在嘛!曲笛是成日对着她叨念,白云庄的东面不能去、西面禁行、南面有机关、北面藏剧毒、上空张天网、地下藏火葯总之,他就是要她尽量待在房间里,三步不出闺房。
丁叮觉得现在的白云庄,比起说书人口中守卫森严的天牢也差不了多少了。唯一的不同就是,这白云庄的机关可以由内部自行决定开启或封闭,而曲笛也已将启封之法都教给她了。
像今晚,曲笛要试毒,就把阵法暂时关了。
也多亏如此,丁还的信鸽才能安然无恙来到她房里,让她得知爹亲目前舵悄况。
丁叮低叹口气,掏出一张小纸条。“爹爹有消息传来,他与各大派已成功歼灭死灰复燃的血杀宫,也得到其镇宫之宝吸血大法。他有意毁去此魔功,可惜各大派不允,说毕竟是前辈高人的智慧结晶,就此毁损,大不义也。但他们同意将吸血大法永远封存,不让魔功有再现江湖的一天。爹爹任务完成,不日内就可以返家了。”
曲笛只在心里冷笑,什么叫前辈高人的智慧结晶不容毁损?分明是那些派门的主事者另存私心,所以才不愿毁去吸血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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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叮儿了解爹爹。”一阵长笑划过夜空而来,转瞬间,丁还的身姿已落在二人旁边。
“哇!”看到景况大变的白云庄,若非曲笛和丁叮就在眼前,丁还会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满屋子机关”
曲笛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老头子,你不会真白痴到将吸血大法带进白云庄吧?”
“丁某受武林同道重托,自然是要将这魔功随身携带,以免落入不肖人士手里。”
曲笛感觉满天的星辰同时砸下来了,打得他头晕眼也花。“你有没有搞错?都这么老了,莫非不懂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
“魔功害人,若不仔细保管,难保哪天又要为祸人间,我自当尽力,这又有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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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说法太自私,天下人若都只想要别人出力,自己受惠,那天下何以为继?”丁还是老好人,也许到死都不会改变。
曲笛恨恨一咬牙。“总之,我只能告诉你,人性本恶,绝不可信。照你这种性情,白云庄大祸不远。你这该死的糟老头子,小爷他妈的,师姐,你马上带师父将那劳什子吸血大法封入密室。我去把所有的机关都打开,从今天起,我们就一起龟缩在庄里做乌龟吧!”话落,他一个转身,开启机关去了。
曲笛真是好恨,为何这些好人都如此迂腐容易相信人?他们就不能对人性多一点点怀疑吗?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像丁还这样一味地牺牲奉献自己,那不叫好人,那叫笨蛋。
丁还纳闷地看着丁叮。“臭小子是吃了炸葯啦,火气这样大。”
丁叮小声地将近半年来曲笛的一言一行都告诉爹亲,巨细靡遗的程度让丁还差点睡着。
原来丁叮如此关心曲笛,连他以前一餐吃几碗饭、近来少吃多少,过去一天睡几个时辰、现在只剩几个时辰,茅房多久去一次凡是与曲笛有关的,她都放进心坎里了。
难怪人家说女生外向!看样子丁叮是嫁定曲笛了,小小年纪已对曲笛关怀备至,满心满眼都是曲笛,将来长大了,她眼里还能放进其他男人吗?
丁还一边感叹着为人父将送闺女出阁的悲伤,一边缓缓开解丁叮:“这小子嘛,收他进门后,我上了一趟苏州,调查过他的身世来历,真的是挺可怜的。”他把曲笛的经历简略地说了一遍。“也因此,那小子一心怀疑别人,可三字经里不也说了:人之初,性本善。为父的相信,这世间好人还是多于恶人的,曲小子是杞人忧天了。”
丁叮松了一口大气,原来曲笛近来的改变不是心性大变之兆,他纯粹就是因为太关心身边的人了,才搞得自己神经兮兮的。
“听完爹爹的话,我总算放心了。我真怕师弟会不小心走上歪路,万一入了魔道,那可就是万劫不复了。”说着,她领着丁还进入新辟的密室封存吸血大法,同时也将机关封敌之道尽数解释一区。
然而曲笛万万没料到,灾祸并非外力所引起,而是自己人招惹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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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时分,曲笛被浓浓的烟雾惊醒,眼见窗外火光冲天。
火,无边无际的火,烧得轰轰烈烈、似要连天都一起焚毁的火
他如遭电劈,童年惨境似走马灯般迅速流转过心头。到处都是人们临死前的惨嚎,但阎罗王最是残忍,命令一下,谁能不魂赴酆都?
只有那被留下的人那被留下的人得独自品尝噬心蚀骨的滋味。
不!那种痛他尝够了,这回他万万不再做那被留下的人!
“师父、师姐!”曲笛尖声厉吼,如狼扑虎跃般冲出房间。
为什么会这样?他明明已经做好妥善的防备,是何方神圣,竟能突破层层机关闯进白云庄放火?
“师父、师姐,你们在哪里?”他心中的宝贝啊!他身边仅剩的两个可以称得上亲人的人,他费尽心思想要保护的对象,难道老逃讪要他再承受一次失去至亲的剧痛?
苍天待他何其不公,但是银牙狠咬,他绝不屈服。
第一次惨剧发生的时候,他年纪小,没有力量阻挡,现在他已经不一样,拥有与昔年不同的能力了。
这一次他一定要保护好他的家人,谁敢阻碍,神来杀神、魔来屠魔!
“师父、师姐”漫天的火光遮住了他的视线,将他的心熨烫得像烙铁那么炽热,都快冒出烟来了。
“曲笛,带你师姐走!”终于有人回应曲笛的呼唤了,是丁还;满面漆黑、白发散乱、一身布衣鲜血淋淋,他手里抱着似脱力而动弹不得的丁叮。
曲笛迅若鬼魅的身影一闪,来到丁还面前,伸手连点他胸膛数处大穴,为他暂时止血。“老头子,是谁干的?小爷一个一个把他们剁成碎肉喂野狗!”
叭地一声,这是丁还第一次打曲笛;只怕也是今生最后一次。
丁还笑得凄凉,那是英雄末路的景象。
“你不是他们的对手,带叮儿走,帮师父好好照顾她,同时毁掉密室里的吸血大法,妖物残害人心,绝不容再现人间。”他把丁叮交到曲笛手中。
“你自己老命都快保不住了,还管这天下、这人间要怎么样?”曲笛嘶吼,感觉喉头甜腥腥的,一口热血就要喷出来似的。
“大义之所趋,虽九死其犹未悔。”丁还至死无悔。
曲笛却无法不恨。“笨蛋!天下人有你女儿亲吗?有你这样只顾苍生,不顾亲生女儿的爹吗?狗屁大义,人死了,什么都没有,大义能当饭吃吗?”
“混帐,你圣贤书都读哪里去了?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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