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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哟!”曲笛被丁还离去前的发声震得眼花花、头昏昏,一个不稳,栽倒桌下。
懊死的臭老头,说话就说话嘛!用什么内力,存心震破小爷耳膜啊!他在心里暗骂,这回可不敢直接开口叫了,怕丁叮趁他头晕之际,再敲他几下。
不过“师姐,老呃,师父,好像每到春季,总会疯上一阵子喔?”
他上山也有三年了,年年看丁还在这时节发疯,初始以为他无聊,可年年定期发作,该不是有病吧?
丁叮弯下身子,把他扶起来,眼眶里水雾闪闪。“我娘就是在这时节过世的。”
“啊?”敢情丁还每到春季就癫狂,不是在发春,而是思亡妻成狂了?想不到老头子是如此深情之人。
“你别看爹现在满头白发,邋邋遢遢;我小时听人说过,爹当年刚出江湖时,可是有名的玉面公子,江湖上对他爱慕有加的侠女不知多少。但爹独对母亲情深不变,因为母亲名讳白云娘,为此爹爹还将武林谱上赠予的称号硬改成白云剑客,意指,白云娘专属的剑客。可见爹爹对娘亲用情之深。”
曲笛还真没料到看起来就是老疯子、烂好人一个的丁还,年轻时也有如此轰烈壮举,对他的印象不禁大为改观。
“那后来老师父,”这恐怕是三年来,曲笛第一次心悦诚服称丁还为师。“师父既然曾经如此威风,现在为何变成这样?”
“因为娘亲的死。”提起早逝的娘,丁叮已是泪眼汪汪。
曲笛赶一步跑过去,搂住她的腰。“别哭、别哭,要哭就到我怀里哭。”有便宜不占,那就不是男人了。
“娘亲”丁叮抽噎着。“五年前奶娘还在的时候跟我说过,爹跟娘本是江湖上人人称羡的恩爱侠侣,娘亲怀孕的消息一传出,很多江湖人士都发来信函向爹爹祝贺,那时白云庄要说多威风、就有多威风。奶娘告诉我,我还没出生,那些武林人士送过来的贺礼就已堆满庄子,只是谁料得到沉寂百年的血杀宫突然再度崛起,好多江湖人都被杀害,那时爹爹是武林盟主,他们找爹爹帮忙。爹爹发下武林令,联合众人一同对抗血杀宫,那一仗传说打了三天三夜,死伤数百人,正邪两派都元气大伤。但邀天之幸,血杀宫总算被攻破,那令江湖中人闻之色变的吸血大法也再次消失了,只是”说到这里,丁叮再也说不下去,呜呜哭声听得人肝肠寸断。
曲笛拍着她的肩膀,偶尔偷空在她颊边偷亲两下,虽然在她难过的时候偷吃豆腐有点不太道德,可男人嘛世上有几只猫儿不贪腥?
“是不是有血杀宫的余孽没杀全,后来报复到白云庄头上来了,连累师娘?”
“咦?”丁叮抬起一张泪痕交错的脸,惊诧地望着他。“你怎么知道?就在娘将近临盆之际,那些混蛋找上门来,害得娘早产血崩而亡,也害得爹爹奶娘告诉我,娘亲一死,爹爹几乎发疯,抱着娘亲的尸体夺门而出,历七日夜返家,满头乌发尽数转白。于是辞去武林盟主之位,长隐庄内,再不过问世事。”
“出头的梢子先烂嘛!”曲笛把肩一耸,看似轻松,其实心底却沉甸甸,如悬盘石。这世道真的是好人做不得,想当年那几个把他养大的乞丐,哪个得了善终?想乞一碗米汤都磕得一头血。
他小时候唯一做过的一件善事就是替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出头,帮她从地头恶霸手中逃出生天。
可这件善事给他带来了什么好处?那恶霸心怀不甘,派人连夜烧了他和几个乞丐栖身的破庙。
那一夜火很大,五、六个乞丐拚命哭嚎求饶,可那恶霸领着家丁堵在大门口,眼看着大火烧着了乞丐们的破衣、眉毛、头发。
那时曲笛才五、六岁,一个乞丐冒险把他从天窗扔出去,窗子实在太小了,大人过不去,只有他这个小孩子才出得去。
他穿出窗户,身上还带着火星,一路从丘陵直往下滚,地上的石子儿、荆棘磨得他一身是伤。
他却连喊都不敢喊一声,就怕再被捉回去,扔进火里活活烧死。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啊!
有史以来多少的例证,那帝王将相脚下的骷髅堆得越高,权势跟富贵也就越大。
而那些心怀天下、处处为民谋福的人早就死绝了。
曲笛伸手抹一把丁叮的泪。“师姐、老婆、我的好娘子,记住师弟一句话,你可以做好事,但千万别做好人,好人都不得善终的。”
“你怎么这么说?”丁叮不懂。“不做好人,难道要我做坏人?”
“我宁可做个大恶人,也不要做好人。”他其实想教她做个伪君子,既得好名声,又可以为所欲为。但这般耸动的话她是听不进去的,不如直接跟她说道理。“你听我的准没错,师父就是人太好,才会被那帮满口仁义道德的正派人士拱着去做那劳什子盟主之位。那些什么武当、少林,他们怎么不发帖请武林人士帮忙诛除恶贼,非要师父出头?他们也怕血杀宫把火气发到他们头上啊!他们都懂得明哲保身,只有师父这个烂好人见不得苍生试凄,硬是去挑那个烂摊子,结果可好了,把野火招惹到自己家门口,何苦来哉?”
“可是圣贤书中教导我们,为救民于水火,哪怕是九死也不后悔。你的说法”
“很难听,但这才是享受人生至乐的真理。至于说那劳什子虽九死其犹未悔的人,你自己都看过那些书了,当知那些人最后的下场如何?”
丁叮浑身一颤,想起屈原,一片赤胆忠心,而结果却是投河自尽。
难道爹亲做错了吗?如果他是对的,为何丁家落得这步田地?倘若他是错的,这十数年来,江湖上的风平浪静又是从何得来?
丁叮幼承父训,视诹圣贤书,本性纯良温顺;乍听曲笛之言,却是万万无法接受的。
“师弟,你这样太自私了,师姐实在无法赞同。”
曲笛也知道要让丁还、丁叮这样视天下为己任的大好人,接受“宁可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的想法,是件极难的事。
但是“师姐,不管你信不信我说的话,我只想告诉你,即使你有天大的理想,都要有命在才能实行。所以你们行善之前切切记住,先求保住自己的性命啊!”直到这个关头,曲笛才真正了解,他对丁叮的一见钟情所为何来。
不单只是被丁叮的美貌所吸引,还有她的善良、天真,以及一往直前的义气。
丁还和丁叮都让他想起那些死在火窟里的乞丐,他们做了什么坏事?却因何都落得心伤结局?
要说什么因果报应,曲笛是不信的,他只相信自己眼中看到的,越是贪污的官儿,权势就越大,房子就盖得越漂亮。那些清廉自守的,要嘛不得上头欢快遭不放,再不就穷得两袖清风。
所以说做好人有什么好处?一点好处也没有。
曲笛更加搂紧了丁叮,她天真、她善良,不懂得为自己打算没关系。他的心够黑、手够毒,一定会保护她。
“师姐,这辈子可千万别离开我,否则我怕你被人卖了,还会帮人数银子。”
“我有这么笨吗?”丁叮沉醉在他怀抱里的酥麻神思突然清醒过来,起脚就给他的膝盖来上那么一下子。
“唉哟!”曲笛疼得差点跪下去。
“爹爹说得没错,你果然是个大坏蛋,连对师姐都这么没礼貌。”
“你还没见过真正的大坏蛋呢!”曲笛撇撇嘴,突然笑得很诡异。“要不要我带你去见识一下什么叫货真价实的坏蛋?”
丁叮难掩好奇,这师弟总有一堆鬼主意,尽管她功力远高于他,也常被他耍着玩。
可偏偏他又总能讨她欢心,带她四处见识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对于他的提议,她还真是心痒难耐啊!
“真的是带我去玩,不是骗我?”上过那么多次当,她也学会质疑了。
“骗你的是小狈。”
丁叮又考虑了好久,还是挣不过心底的好奇。“好吧!我跟你去。”
“那你先把眼睛闭起来。”
“为什么要闭眼睛?你不会又想诋我吧?”
“闭眼是为了培养气氛,等你把情绪酝酿到最高点,我再给你一个惊喜,包管你终身难忘。”
“真这么神奇?”她总觉得曲笛笑得好贱,教人好想一拳挥过去。“如果你敢骗我,罚你抄论语一百遍。”
“我无所谓啊!反正信不信由你。”
曲笛越是摆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丁叮心底的好奇越被勾得发涨,终于忍不住如他所言,闭上双眼。
“好了,我已闭上眼睛,你要让我看的大坏蛋在哪里?”
“就快来了。”哎呀,都跟这个可爱的师姐厮混了三年,他应该也教会她很多心眼,怎么事到临头,她还是这样天真呢?那就怨不得他再做一回坏事了。
学会武功就是有这样的好处,想吃丁叮豆腐,再不必装疯卖傻扮可怜;反正她本来就不懂这些男女情事,他只要手脚快一点,还有什么便宜是占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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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哟!”曲笛被丁还离去前的发声震得眼花花、头昏昏,一个不稳,栽倒桌下。
懊死的臭老头,说话就说话嘛!用什么内力,存心震破小爷耳膜啊!他在心里暗骂,这回可不敢直接开口叫了,怕丁叮趁他头晕之际,再敲他几下。
不过“师姐,老呃,师父,好像每到春季,总会疯上一阵子喔?”
他上山也有三年了,年年看丁还在这时节发疯,初始以为他无聊,可年年定期发作,该不是有病吧?
丁叮弯下身子,把他扶起来,眼眶里水雾闪闪。“我娘就是在这时节过世的。”
“啊?”敢情丁还每到春季就癫狂,不是在发春,而是思亡妻成狂了?想不到老头子是如此深情之人。
“你别看爹现在满头白发,邋邋遢遢;我小时听人说过,爹当年刚出江湖时,可是有名的玉面公子,江湖上对他爱慕有加的侠女不知多少。但爹独对母亲情深不变,因为母亲名讳白云娘,为此爹爹还将武林谱上赠予的称号硬改成白云剑客,意指,白云娘专属的剑客。可见爹爹对娘亲用情之深。”
曲笛还真没料到看起来就是老疯子、烂好人一个的丁还,年轻时也有如此轰烈壮举,对他的印象不禁大为改观。
“那后来老师父,”这恐怕是三年来,曲笛第一次心悦诚服称丁还为师。“师父既然曾经如此威风,现在为何变成这样?”
“因为娘亲的死。”提起早逝的娘,丁叮已是泪眼汪汪。
曲笛赶一步跑过去,搂住她的腰。“别哭、别哭,要哭就到我怀里哭。”有便宜不占,那就不是男人了。
“娘亲”丁叮抽噎着。“五年前奶娘还在的时候跟我说过,爹跟娘本是江湖上人人称羡的恩爱侠侣,娘亲怀孕的消息一传出,很多江湖人士都发来信函向爹爹祝贺,那时白云庄要说多威风、就有多威风。奶娘告诉我,我还没出生,那些武林人士送过来的贺礼就已堆满庄子,只是谁料得到沉寂百年的血杀宫突然再度崛起,好多江湖人都被杀害,那时爹爹是武林盟主,他们找爹爹帮忙。爹爹发下武林令,联合众人一同对抗血杀宫,那一仗传说打了三天三夜,死伤数百人,正邪两派都元气大伤。但邀天之幸,血杀宫总算被攻破,那令江湖中人闻之色变的吸血大法也再次消失了,只是”说到这里,丁叮再也说不下去,呜呜哭声听得人肝肠寸断。
曲笛拍着她的肩膀,偶尔偷空在她颊边偷亲两下,虽然在她难过的时候偷吃豆腐有点不太道德,可男人嘛世上有几只猫儿不贪腥?
“是不是有血杀宫的余孽没杀全,后来报复到白云庄头上来了,连累师娘?”
“咦?”丁叮抬起一张泪痕交错的脸,惊诧地望着他。“你怎么知道?就在娘将近临盆之际,那些混蛋找上门来,害得娘早产血崩而亡,也害得爹爹奶娘告诉我,娘亲一死,爹爹几乎发疯,抱着娘亲的尸体夺门而出,历七日夜返家,满头乌发尽数转白。于是辞去武林盟主之位,长隐庄内,再不过问世事。”
“出头的梢子先烂嘛!”曲笛把肩一耸,看似轻松,其实心底却沉甸甸,如悬盘石。这世道真的是好人做不得,想当年那几个把他养大的乞丐,哪个得了善终?想乞一碗米汤都磕得一头血。
他小时候唯一做过的一件善事就是替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出头,帮她从地头恶霸手中逃出生天。
可这件善事给他带来了什么好处?那恶霸心怀不甘,派人连夜烧了他和几个乞丐栖身的破庙。
那一夜火很大,五、六个乞丐拚命哭嚎求饶,可那恶霸领着家丁堵在大门口,眼看着大火烧着了乞丐们的破衣、眉毛、头发。
那时曲笛才五、六岁,一个乞丐冒险把他从天窗扔出去,窗子实在太小了,大人过不去,只有他这个小孩子才出得去。
他穿出窗户,身上还带着火星,一路从丘陵直往下滚,地上的石子儿、荆棘磨得他一身是伤。
他却连喊都不敢喊一声,就怕再被捉回去,扔进火里活活烧死。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啊!
有史以来多少的例证,那帝王将相脚下的骷髅堆得越高,权势跟富贵也就越大。
而那些心怀天下、处处为民谋福的人早就死绝了。
曲笛伸手抹一把丁叮的泪。“师姐、老婆、我的好娘子,记住师弟一句话,你可以做好事,但千万别做好人,好人都不得善终的。”
“你怎么这么说?”丁叮不懂。“不做好人,难道要我做坏人?”
“我宁可做个大恶人,也不要做好人。”他其实想教她做个伪君子,既得好名声,又可以为所欲为。但这般耸动的话她是听不进去的,不如直接跟她说道理。“你听我的准没错,师父就是人太好,才会被那帮满口仁义道德的正派人士拱着去做那劳什子盟主之位。那些什么武当、少林,他们怎么不发帖请武林人士帮忙诛除恶贼,非要师父出头?他们也怕血杀宫把火气发到他们头上啊!他们都懂得明哲保身,只有师父这个烂好人见不得苍生试凄,硬是去挑那个烂摊子,结果可好了,把野火招惹到自己家门口,何苦来哉?”
“可是圣贤书中教导我们,为救民于水火,哪怕是九死也不后悔。你的说法”
“很难听,但这才是享受人生至乐的真理。至于说那劳什子虽九死其犹未悔的人,你自己都看过那些书了,当知那些人最后的下场如何?”
丁叮浑身一颤,想起屈原,一片赤胆忠心,而结果却是投河自尽。
难道爹亲做错了吗?如果他是对的,为何丁家落得这步田地?倘若他是错的,这十数年来,江湖上的风平浪静又是从何得来?
丁叮幼承父训,视诹圣贤书,本性纯良温顺;乍听曲笛之言,却是万万无法接受的。
“师弟,你这样太自私了,师姐实在无法赞同。”
曲笛也知道要让丁还、丁叮这样视天下为己任的大好人,接受“宁可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的想法,是件极难的事。
但是“师姐,不管你信不信我说的话,我只想告诉你,即使你有天大的理想,都要有命在才能实行。所以你们行善之前切切记住,先求保住自己的性命啊!”直到这个关头,曲笛才真正了解,他对丁叮的一见钟情所为何来。
不单只是被丁叮的美貌所吸引,还有她的善良、天真,以及一往直前的义气。
丁还和丁叮都让他想起那些死在火窟里的乞丐,他们做了什么坏事?却因何都落得心伤结局?
要说什么因果报应,曲笛是不信的,他只相信自己眼中看到的,越是贪污的官儿,权势就越大,房子就盖得越漂亮。那些清廉自守的,要嘛不得上头欢快遭不放,再不就穷得两袖清风。
所以说做好人有什么好处?一点好处也没有。
曲笛更加搂紧了丁叮,她天真、她善良,不懂得为自己打算没关系。他的心够黑、手够毒,一定会保护她。
“师姐,这辈子可千万别离开我,否则我怕你被人卖了,还会帮人数银子。”
“我有这么笨吗?”丁叮沉醉在他怀抱里的酥麻神思突然清醒过来,起脚就给他的膝盖来上那么一下子。
“唉哟!”曲笛疼得差点跪下去。
“爹爹说得没错,你果然是个大坏蛋,连对师姐都这么没礼貌。”
“你还没见过真正的大坏蛋呢!”曲笛撇撇嘴,突然笑得很诡异。“要不要我带你去见识一下什么叫货真价实的坏蛋?”
丁叮难掩好奇,这师弟总有一堆鬼主意,尽管她功力远高于他,也常被他耍着玩。
可偏偏他又总能讨她欢心,带她四处见识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对于他的提议,她还真是心痒难耐啊!
“真的是带我去玩,不是骗我?”上过那么多次当,她也学会质疑了。
“骗你的是小狈。”
丁叮又考虑了好久,还是挣不过心底的好奇。“好吧!我跟你去。”
“那你先把眼睛闭起来。”
“为什么要闭眼睛?你不会又想诋我吧?”
“闭眼是为了培养气氛,等你把情绪酝酿到最高点,我再给你一个惊喜,包管你终身难忘。”
“真这么神奇?”她总觉得曲笛笑得好贱,教人好想一拳挥过去。“如果你敢骗我,罚你抄论语一百遍。”
“我无所谓啊!反正信不信由你。”
曲笛越是摆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丁叮心底的好奇越被勾得发涨,终于忍不住如他所言,闭上双眼。
“好了,我已闭上眼睛,你要让我看的大坏蛋在哪里?”
“就快来了。”哎呀,都跟这个可爱的师姐厮混了三年,他应该也教会她很多心眼,怎么事到临头,她还是这样天真呢?那就怨不得他再做一回坏事了。
学会武功就是有这样的好处,想吃丁叮豆腐,再不必装疯卖傻扮可怜;反正她本来就不懂这些男女情事,他只要手脚快一点,还有什么便宜是占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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