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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然记得那个最后的夏天,校园满眼兵荒马乱,青青树叶竟然在明晃晃的阳光下飘零。我们像一群无家可归的乌鸦,在黄昏时才出来胡乱碰头。问问健康,问问未来,四年来彼此熟悉的脸在暮色下渐渐苍老。那是怎样仓皇而凄暗的黄昏,夕阳燃烧,晚霞满天。小刚的黄昏飘过,这时候,大家都不说话,一起望着窗外,望着天空。六月二十八号晚上,大家在操场围成一圈,唱歌,说话,散。第二天一早,我乘上车,离开学校。我没有向不断向我挥手的同学挥手。我知道,随着离校最后期限的来临,校园里马上就会秋风飘零,落叶四起,我们扔掉的日记本和书册是否会乱舞于人来人往的林荫道,我们唱过的歌曲,也许还会继续被另一群人忧伤而心疼地传唱。

    到了单位,那是一所偏僻的高中。我和政法系毕业的陈当夜住在城里的一家宾馆。街上的车,街上的人,让躺在床上的我,总有一种置身校园的感觉。是同学甲的声音,是同学乙的声音。混着热汗的朦胧中,我的心突然痛起来。

    一军训

    1998年9月7日,父亲送我去大学。学校离家并不远,但我从来没出过远门,见过大世面,父亲执意送我。到了学校已经是下午一点过了,但我不想吃饭,就直接去体检。队伍很长,我都快站晕了,才轮到我。先是称重。经过一个暑假的煎熬,我瘦得变了形。体检的时候,一称,只有八十多斤。医生瞪着眼睛,看看我,又盯盯称,不知道是怀疑称,还是怀疑我。过了几天,辅导员来寝室看我们,见了我就说,你行不行,要军训?我说,没事的,不就晒太阳、叠被盖吗?我从小就会唱小二郎:不怕太阳晒,不怕风雨狂

    接着就军训。第一天,就有人挺不住,站军姿时,经不住太阳的炙烤,倒在地上了,甚至还有些人高马大的男生。我真替他们难受,很是怜悯他们。我以为他们恐怖传说中的军训不过尔尔。我出身农村,皮肤黑得像炭,不担心晒黑,劈柴担水也很平常。倒是叠被子不是我想的像在家里,每天起床把被子叠整齐那么简单,要求四四方方,棱角分明,如刀削斧砍。听了教官的要求,我们以为只要用点力就成了。谁知道再怎么叠就是像猪八戒的二妈——还是丑。最后才知道是被子太贱,需狠狠折磨不可。先摊开在地,再用桌子如压路机样来回碾压。我们觉得费时费劲,干脆两人一组,举凳子狠命地锤,就如筑土打夯般,还喊起号子。全楼人闻声观摩之后,迅速行动。果然,效果良好。我记得寝室里的沙兄,很是负责,出操前,总要把每个人的被子再叠一遍,一为练习,一为寝室得分。出操后是要抽查人现场叠被的,那时我们都大气不敢出。教官不知是喜欢女士还是讨厌女士,总点女生。

    军训最后一关是打靶。大多数人很兴奋,可以摸到枪,就是英雄了,何况可以开枪。同学们纷纷用手比画着,口里砰砰地叫。打枪之前,近视得厉害的我很紧张,不知会不会打个“光头”前面有好几个同学的成绩都是0环,都是女生,这对我来说,既是一丁点的安慰,更是一百倍的压力。我们是五人一组。轮到我们了,我还在想如果是0环怎么见人。步枪旁上子弹的士兵喊了两声趴下,我都木然应着,他火了,你小子干嘛,准备挨处分?我急了,马上趴在枪左边。见我心不在焉,士兵两眼冒火,几乎会射出一梭子弹。他说的动作,我都茫然,手足无措,半天还没开始瞄准。士兵正准备骂我,旁边四人的枪都响了。震耳欲聋,果然不同凡响。我正呆呆地顾盼左右,士兵说,快开枪!我摘了眼镜,根本看不到目标,心里又急又怕,瞄了三次,不敢扣枪。士兵看着我的狼狈相,又气又笑。我见他在笑,便小声说,兵哥,我啥都看不见,你帮我打?他愣了一下,大声喝道,啥子?!我想完了,只得硬着头皮做这件让中文系丢脸让男生蒙羞的足以让我一辈子抬不起头的事——砰!我只扳了一下,空气中却响了五声,回声这么大,我正纳闷,士兵说,快走!我还没完,我说。完了,快走!他夺过枪,又开始装子弹。我明白了,是我的手丧失了知觉,后四发是我的手惯性的发抖抖出去的。真是淋雨偏逢屋漏,运气霉到家了。我出来垂头丧气地坐在队伍里,只希望报成绩的人晚些报,或者他眼花看错,结果他没缓报,但是他眼花了——那简直一定是,我一直这么想——他报的成绩,我是37环!我终于知道,瞎子打枪,也有一定命中率的。

    二考试

    军训过后,大家紧张的心终于放开了弦,准备轰轰烈烈地开始浪漫悠闲的大学生活了。各寝室首先是一窝蜂冲向文学社团和学生会社团,瞧瞧热闹;接着明白自己是大学生了,应该独立行动了,于是单独去面试。我们寝室的都不积极,也可能是害怕那些社团招聘时招摇过市的阵仗。男生开始玩起了双扣(扑克打法)。如今我以为,不参加社团是英明的,而打牌浪费了我大把大把的青春。那时刚从紧张的高中生活里走出,自然有一种想松弛骨架的想法,觉得不浪费一下时间真的对不起自己。大家对参不参加社团,吃不吃早饭意见不一,可对打牌却是志同道合,一呼百应。整个寝室分成两派,天天挑战赛;后来全层楼,整幢楼,都搞起了这个运动。女生也乐此不疲。最后是男女对打,混战。和本校女生、和外校女生联谊了寝室,约会见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牌嗑瓜子。如果算计太狠,肯定没戏;如果出手太笨,照样完蛋。女生出的慢,你不能催;女生出得不好,你也不能气;嗑瓜子更要面带笑容,小心翼翼,保持瓜子壳朝一个方向飞,当然不能像在自己寝室里那样横带一些唾沫。大学第一学期就在杀伐声中过去了。第二学期开学转来,大家似乎一下子都心灰意懒了,寝室冷冷清清,谁都不提打牌的事。缺骨少肉的扑克扔进垃圾桶后,也再没人以短跑比赛的速度冲下楼去买了。我从此和扑克一刀两断。

    中文系的考试很简单,只要你记性够好,即使临阵磨枪,也会考出好成绩的。所以大家只在考试前三天收敛不正当情绪,开始借女生笔记抄,又觉得麻烦,干脆几个人合伙复印笔记,背重点。其实一个晚上足够应付了。我有时真怀疑老师一学期讲几十节课的必要性。

    我们最怕公共课。上课是何曾听过半句,笔记也解决不了问题,老师也不画重点,全靠背书了。据我所知,公共课的教材上几乎全是正确的废话,而又全是重点,没多余的。当然及格是没问题的。勤奋的女生当然能考出好成绩。女生在专业课上没有优势,就靠公共课挣奖学金。但我们也怀疑女生的公共课成绩是否真那样高,我们的就真那样差。好多公共课的考试学校都放了我们一马的。师院以考纪严而闻名。虽是放,但我们还是不敢夹带、抄袭。很多回考后,我都自信地说,肯定上90分。抄书都抄不到90算什么,而且我还发挥了那么多。可男生的成绩都不理想。60、70分顶天。女生80、90分多的是。肯定是老师的偏见,大家都这么认为。大学公共课考试的成绩,还要看平时你的表现。男生都不擅长表现。上完课就走人,还经常睡觉,迟到、早退、溜号不说,见了老师也不主动打招呼,甚至一学期下来可能还不知道老师姓什么。女生高明得多,下课了还像高中生围着老师问东问西。证明自己实力的机会来了。大二时有一门课——逻辑学,像公共课的专业课,男生女生都似懂却不懂,眼看考试了,大家心里有些慌,因为是专业课,监考特严,考前3分钟还要交换考室、调座位的。向女生借笔记,女生说,哪有,老师讲的全是书上的。老师也说,只看懂了书就够了。只有硬着头皮了,图书馆查了几本同类的书,又找来两套97级的试卷(学校是不会让考过的试卷流传的,但我们找到复印室,老板为了做生意,拿出来,一下子复印了许多,男生女生都争着要),做了一遍。心里亮了。考试时特别严,一间小教师站着四个虎视眈眈的监考员。因为亲耳听到97级的师兄说,这门课重修的人最多,我和阎宗考前就最怕,也钻得最透,结果考得最好,96分。女生几乎没人上八。

    最好笑的是体育考试。大二时我体育不及格,去找体育老师,他说,你到体育系交30元的费,买张游泳票,天天到泳池锻炼;成绩单上就填及格。我不敢反驳,不会游泳的我把票给了洪哥,乐得他还去其他班问有没有体育不及格的,可将票贱卖或转让给他。大四时,最后一次体育考试。大家工作都搞定了,没放心上,测试员都是大四体育系的学生。先50米,我和另一个同学第一组。测试员喊跑,便奋力冲过去。问成绩,他满脸通红,说,哎呀,秒表只能记一个人的成绩。我趁机说,那随便填一个,就7秒6。他说好。他不知短跑是我弱项,我笑着松了口气。接着引体向上。我只有找人了,找了个高手,引了18个,测试员连说够了够了。长跑我少跑一圈,不知测试员没发现还是司空见惯,我过关了。两天后成绩下来,补考名单上我却赫然有名。我们问这是怎么回事,一定是搞错了。四年里这是第一次(也必定是最后一次)不及格,为什么要这个第一次呢?后来才知道,体育系的很多同学的大学语文和教育学不及格,他们为了报仇,就拿中文系和教育系出气了,无论测试成绩如何,都得定几个不及格——翻历史记录,凡是体育成绩靠后的,都划为不及格。补考时,我们边跑边对测试我们的体育系的大四学生骂,他也不露声色地偷笑。

    三室友

    寝室七个人,只有我和洪哥是三班的,其余是一班的。阿勇是小帅哥,个性温柔,从不发脾气,喜欢老老实实去上课(甚至替人去上课,直到接受了点名才溜)或上图书馆。阿强年龄最小,可脾气最大。打牌时争吵得最激烈,好多次我们打牌不欢而散,就是因为他的大嗓门。也不想和他联手,你出的不好准挨骂。他是温江人,方音很重,语速特快,刚开学那阵,他说半句,我们就得pardon、pardon的反复喊几次。瞌睡和我有得一拼,他胖我瘦,又嗜睡,兄弟们就称他是睡神仙,我是睡道士。在白天也经常床上互接梦话。寝室经常只我两人(洪哥学书法去了,任兄、林兄、沙兄等或喜欢“政治”或喜欢运动,常常不在寝室),睡得不耐烦时,就看书,写诗。我最早的诗友应该是他。他喜欢读西方人的著作,特别是哲学,我每次借他的书,五分钟后就还,看不懂。他看我从图书馆借的书,两分钟后就还,说,烂书,低级!我那时正看先锋派的小说、诗歌。只有金庸,那是我们共同的爱好。

    沙兄是我最敬佩的人。双眼如鹰,谈吐不凡。最爱帮助别人最会关心人,我们寝室的大哥大。回族人,他一直没改变自己的信仰,始终不吃汉人弄的东西。所以他吃饭时很辛苦,早上面包晚上面包,中午要到离学校很远的清真馆子吃饭。好几位回族学生受不了,就到食堂打饭了。有时看他那么辛苦,我们便说,你悔改吧,或者说他迷信。他说,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即使它不好甚至是错的,祖先都能坚持,我也一样,信仰就是坚持不渝。我们都心服口服。

    洪哥是我们寝室最后到的。圆脸,年龄播种的青春痘长势一片良好。这张永远红光满面的脸,给人无上的亲和力。大家学着阿q正传里的假洋鬼子肉麻地叫他洪哥,他居然很快地适应了。后来,你说他真名徐小红,他也许还会扭过头问:“哪个女的?”一次,他说他有时很讨厌自己的真名,沉默了半许,他黯然神伤地给大家说,我还有个曾用名。我们问,那叫啥?他眼神忧郁,还是别提了。我们笑着说,那也总比徐小红这个女性化的名字好。他说,我以前姓刘,叫刘龙。我们说好呀,飞龙在天,见龙在田嘛!但接着我们都笑出声来,刘龙不就是“流脓”吗?他又总是昂着头,一天就发生了意外,后来他这样描述:我穿着拖鞋去食堂打饭,忽然脚下一滑,盛着半碗稀饭的瓷碗飞碟般旋转出手,我一屁股坐在地上,瓷碗重重摔在离我五尺五远的地方后一声不响,稀饭从离我三尺三的地方开始旋出两条畸形纠缠的弧线,点缀着我最爱吃的两份榨菜;我一下子弹起来,低下头,不看四方,不拍屁股,一溜烟地跑回寝室,毫不留情地牺牲了那象征我食量、地位、趣味的瓷碗。

    记不清洪哥什么时候喜欢毛笔书法的,有一天,他就拿回了许多白纸,一大瓶墨水,在书桌上开始了他的毛笔书法之路。我们真的不喜欢练字的洪哥,首先他喜欢在寝室刚到来的报纸上毫不客气地挥洒他一直舍不得用毛边纸练的草书,其次,他把寝室弄得很糟糕,见到凳子,你得小心上面有墨,扫帚上也有,你吃饭的碗,也不知道啥时惹到他了,洗衣台上,被他向他的祖师王羲之学习,染得乌黑。就是马桶的水,马桶的边缘,都有他临摹或对空练习的证据。寝室几乎到处都有墨汁的可能。晚上睡觉,发现被窝里有些湿润,哎,那是他不小心将废弃的纸带着墨汁扔到你的床上,又被一位爱搞恶作剧的兄弟藏进了你被子底下。有多少次,我们都想对他喊,别蹂躏俺了。可这厮是没有丝毫的同情心的,一回寝室,边脱衣服,边拿毛笔,有时还边吃饭。他喜欢把纸摆在地板上,蹲着写一个大字,然后站起来,绕字三圈,眼睛眯上瞄会儿,又张圆瞪会儿,然后又写,嘴巴里还要吼几句:“我宁愿你冷酷到底”洪哥大三时对篆刻感了兴趣,从此,寝室又蒙上了灾难,他对所有硬的东西都感兴趣。铁床的架上,墙壁上,书桌上,门上,都有他的刀迹斑斑。等他弄的可以见人了,便买了印泥,到处盖戳子。那时洪哥脸上总残留些印泥,那是他深夜对镜钻研的结果。他有件背心,白的,有一天他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说,我要把印盖在上面,很显眼,也很能表现印章的美。

    大家都附和,说这简直是实验加先锋,高!他结果就真做了。他想弄大的图案,但哪里弄那么大的印章呢?干脆画好了。他画了个大印,又觉单调,便一不做二不休,画了两只青蛙(不过我们都说是蛤蟆)和几只七星瓢虫。我们都笑,洪哥说,真的这么好看?大家笑得这么厉害,一定不错。他马上脱了上衣,穿起背心,在校园里溜达了一圈。我们目瞪口呆。他回来有些不平地说,还是没多少回头率,也许真的不好看吧,这都不好玩,什么才好玩呢?比较起来,我更喜欢唱歌的洪哥。伍佰、张信哲、罗大佑是他的最爱。在大家摆谈正热烈的时候,在大家最安静的时候,在晚上大家都睡得半熟的时候,他往往会突然冒几句最劲爆的歌词。渐渐大家都习惯了。在大家争论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都说,洪哥,来几句歌冲凉。晚上睡不着时,大家也说,洪哥,来段解闷。每到这时,他总清清嗓子,真的好听?他很容易动情,每次唱得他的红脸更红。在我们练吉他那阵,他成了我们的主唱。记得在青松春游那次,回来时大家昏昏欲睡,我们寝室的就说,洪哥,来段吧。洪哥红着脸(这次是真的羞红的),腼腆地看了看旁边的女生,不好吧。我们都起哄,叫嚷,洪哥,动口吧!他说,那谁也来和才行。我们推俊风,都是“莽正乐队”的嘶哑歌手。他俩一致要求唱伍佰的,大家都叫好。于是就唱挪威的森林、浪人情歌,女生都被这天籁般粗犷的声音征服了,接着又唱张信哲的,本来是软绵绵的情歌,可洪哥总有像迪克牛仔那样点铁成金的嗓子,一样粗放中显出美丽。找工作时,洪哥去面试,那个学校的老师问他题:陶渊明的离骚的名句背一句。他笑眯眯地,依然昂着头,反问,是屈原的离骚吧。那主考本是说快了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这不让他难堪吗?让他更有火的是,洪哥笑眯眯的样子。他顿了下,说,就算是屈原的,你也给我背,最好全文。洪哥笑,一两句还可以,全文没法。没法?那人反问道,那你怎么学的?你背琵琶行,背将进酒,背兵车行看看!洪哥又笑,一两句还可以,全文没法。没法?那人又反问,那你怎么学的?那你会啥子?什么都不会,还想教书?你真的不太适合教书!洪哥笑,真的?那我走了。回来,洪哥气得大有七窍生烟的程度:那我四年不都白费了?

    第二天下午,洪哥回来高兴地宣布,我找到学校了。一问,他说他志愿到最艰苦的地方去,他签了一所新疆的学校了。我们问,咋的?往新疆跑?他说,咋的,新疆咋的?我发现我真的不适合教书。我们沉默,想,洪哥的个性还有他的书法艺术上的追求,是应该到一个不热闹的地方去。毕业以后,洪哥来我工作的地方来看我,依然光头,脸更红了,他说,新疆不容易洗净脸,风沙多,我皱纹又深,一摸脸就有沙;景物也单调,天天只见到骆驼。

    四续室友

    大二时我们搬了寝室,也就回到三班住了,从而认识和熟悉了更多的人。雪儿是个我见到的最认真的人。写一篇论文总要翻很多书,核对注释连版本都写得工工整整,誊写时一本稿笺都要撕掉一半。彭哥一直上晚自习,在寝室只是睡觉。我以前看到阎宗的时候,他正在下象棋,那样子就像个久经沙场的高手,招招凌厉,沉得住气,无论看棋的人怎样吼,他都稳坐泰山,偶尔冒一句,他妈的别吵!再瞧那张粗糙的大脸,被黑而浓密的眉毛胡须渲染得虎虎生威;说话更是中气十足;一米七五的个头加上他白而整齐的牙齿;眼神用他的话说就是僵尸般冷酷:你站在他面前说话心里就得先打几个冷战。忘不了他的自我介绍:“张作霖的张,阎王的阎,祖宗的宗。”一派霸气。如今他做了老师,学生暗地里叫他张阎王,看来是尝够了他的厉害。他的名言就是:“我们家乡非常好钓鱼,就是在钩上涂点鼻屎去钓就钓得到好几条。”他还反复强调这是真的。“这是真的”也就成了他的口头禅,每说一件事,他总忘不了加一个“这是真的”的尾巴,弄得大家有时还真不敢相信他的话了。

    晶哥是另一个有趣的人。皮肤黑,肌肉好(是省级运动员),见到他时,正抱着一把比他还大的吉他,眼神忧郁地轻拢慢捻,大家惊诧又羡慕,觉得这才是大学生的样子和浪漫。他喜欢一个女孩子,一次惹了她生气,他非常难过,整个下午呆在寝室写悔过书。大家都说他痴,情痴和白痴。他在写作课上交的新闻稿是美国的炸弹炸了师院的女生公寓,老师的评语是:“不要造假新闻。”可不久美国的炸弹炸了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大家都说神,晶哥造的新闻一大半是真的;说他是造新闻的料——结果晶哥后来就真的报了新闻班准备将造新闻职业化。读了新闻班后,一天他将摄象机搬到寝室,到处找人拍,还扛着家伙整幢楼拍,说要反映反映大学生的私生活。一会保安就来了,没收了摄象机,说没经过学校允许怎么能乱拍。原来学校怕我们向上级反映寝室的糟糕生活。晶哥心惊胆战地说,看来真新闻是不好造。

    俊风这人就跟他的名字一样风风火火,容易冲动。大步流星,大声说话,大刀阔斧。火气盛,冬天都一直睡凉席,与人意见不合,三言两语就火星四射。一次外出购物,回来时等公车,俊风总说当地的公交是绕大圈子,阎宗说不是的,应该是来回同一条线。两人就站在路口唾沫四溅了半小时,直到车回来了,俊风都还不认输,说,我见过的城市,公交车都是绕大圈子,为什么这烂地方偏不是?——也可能他受他喜欢的黑格尔的影响太深了:不是我的理论错了,而是事实错了!俊风嗜书,喜欢买,喜欢读。我们晚上睡醒时,经常见他床前的台灯还亮着。我们替他的眼睛着急,他却说,书要读,眼睛瞎了还可以做手术!他边看边写,经常分不清哪句是摘抄的哪句是自己写的。实习时,他和我就带了两口袋书。遇到疑问,马上翻书,有时翻了二十多本还没查到便重新翻一遍。他的执着是吓人的。有次为了搞清楚“存在先于本质”的含义,他和大家争了许久,没有结果。人散后,他去图书馆一声不吭泡了两天,然后拿出三本笔记,说,你们错了,看这些笔记!我们往新区搬时,他边扛东西边骂学校狼心狗肺,结果被中文系系副主任王教授听到了。王教授骂他,简直不像个大学生,衣服不扣,脖子里还戴玉佩!他火了,衣衫不扣是因为搬家劳累,你没见过工人光着上身扛东西,我还没光吧;脖子里还戴玉佩是我的自由,你大学教授不明白要尊重一个人的穿着自由吗?——你才不像教授呢!王教授气得直问,你是谁?叫什么名字?哪个系的?我们连忙把俊风抬走了。

    五过级

    我们是师范生,又是文科的中文系,普通话必须过二级甲等。我的方言味很重,但自己不知道。练了好久,就和阎宗去考,成绩很快就知道了,都未过关。那时我所有的级一个都没过,想这应该是最简单的一个,却依然难于上青天。我忽然对大学生活失去了信心,觉得自己浑浑噩噩,什么事情都没作成。第二天一早,阎宗对还在床上打忧郁瞌睡的我说,走,练普通话。我说,还练?他笑道,全国人民的标准语,咋能不天天练?我读了一篇,阎宗突然说,你说“北京”怎么说?他说我念的是“百京”我不信,反复说,果然发现不对劲。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方音缺陷,问题就好办了。阎宗让我反复说“北碚”我开始总说成“百倍”练了好几次就说对了。第二次就轻松过了

    我们要求英语必须过四级,至少也要考54.5分,否则,跟所有的大学一样,拿不到学位证。大学前两年,我过得一点也不轻松,很多时间都耗在了记单词上了。那时无论上什么课,我都拿一本小说,一本单词书。上课时就只看小说。虽然如此,我那本单词书还是变得像油渣滓。我的英语是相当糟糕的。记得开学不久,漂亮的英语老师请两位同学上去写出播放的听力。我们中学学的就是哑巴英语,从没说过听过。我站在讲台上木然地呆着,一起上台的女生却一字不落地板书在黑板上了。大家都笑了。老师并没批评我,笑着说,下去多听。我于是去英语系录了一盘听力磁带,每天晚上睡觉之前稀里糊涂地听到入睡。这并没有坚持多久,取而代之,我听起美国乡村民谣,当然,这也是学英语。第一次英语四级考试,我蛮有信心,哪晓得只考了47分。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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