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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class="section j-chapter" data-paragraphid="2b5ab52a62304ae0b2a5c9014e8428f3_5">第一章 死神笔记里,没有不可能这三个字</h2>
顺时针自转一圈。地球老去一日,星河流淌过更荒芜的疆域。
假如,逆时针转动。按照科学家的解释,我们会回到从前的日子。那是遥不可及的过去,或许能看见那年红了的橘子,以及曾经年少的我们漾动着青春的脸庞;又或者更久远的古时候,我们总是以一种玩笑的态度,坐在电视剧前,孜孜不倦地追看时下有最红的穿越剧。
看着,笑着,哭着。当眼泪和笑容在脸上交替出现时,我们可能会想,要是能穿越回古代,那该多好啊。
谁都知道,这是异想天开。
然而,在死神笔记里,没有不可能这三个字。
风带着暖意,着陆在少女纤弱的肩膀。
一位美丽的少女站在高处,长长的黑发在风中飘动。她穿着凤冠霞帔,艳丽的瞳孔流转着无比高贵的光芒。那张超乎世间美的脸庞,恍若千年雪山上的莲花,隐隐约约渗出一种无法触及的美。
她慢慢走动着,轻移碎步。斜阳里拖长霓裳的褶皱,头顶王冠的宝石交错映射出星星点点的光芒。她走到了高处边缘,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那一尘不染的飘逸的身影,仿佛海市蜃楼般瑰丽。
她抬起了手。她光滑的玉手仿佛包裹着一层透明的薄膜,冰莹剔透。阳光在她的指尖舞蹈。
在她的脚下,一片黑影纷纷跪下。
“参见公主!”
那是她的臣民。这是她的城。
“平身!”她虚无缥缈的声音在和煦的风里微微融化。
奇异的音波振动着耳膜,眼前的场景如同朦胧了的梦境。一天前,她还在二十一世纪,如今,她梦回大唐。穿越回古代,成为一位万民敬仰的公主。
她笑了。晶莹的笑容缓慢地漂浮在成束的光线里。
很快,她的城将迎来一批客人。
正巧的是,他们也将从2012年穿越而来。
而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一场惨烈血腥的死亡游戏。
出发去木棉古城的旅游车停在路边。时间过去了半个小时。车上的乘客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一个男人烦躁地敲了敲手上的手表表壳。
“导游小姐,能开车没有!已经过出发时间了!”
“不好意思。”站在车厢前方的那位靓丽的导游小姐毕恭毕敬地向车里的乘客解释,“麻烦再等等吧。我想她们很快就能赶到了。”
“妈的!什么东西呀!还要我等?早知道我就开我的林肯车去了!”
男人懊恼地踢了一下前椅。这辆旅游车很空,只坐了五个人,而坐在这个男人旁边的另一个五十多岁的便服男人,正用复杂的眼神打量着他。
他手上的手表是劳力士,真金的。他身上穿的衣服和鞋子都是能叫出来的名牌。很显然,这个男人是名有钱人,他还叼起一根雪茄烟,悠闲悠哉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突然,他注意到旁边便服男人的目光,脸色顿时一变,神情有些不自然。他下意识地捂了捂自己的口袋。那里面有十分重要的东西,绝不能让外人看到。
随后,在生意场上混得游刃有余的他又习惯性地堆起了笑容,抽出另一根雪茄,嘻嘻笑地递给便服男人。
“王局长,你也抽一根?”
“不不不!我不抽烟。”便服男人连连摆手,但眼珠儿仍在有钱男人的一身名牌上打转。
那眼神里分明有嫉妒和羡慕。“刘金松,你混得好像很不错嘛。”便服男人语气酸酸的。
但凡谁见到炫富的有钱人,心里都不会好受。
只见叫做刘金松的有钱男人一边把雪茄烟收回盒子里,一边客气地咧嘴笑道:“一般一般啦。不过投资了房地产,赚了一点小钱。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倒是王局长你,最近境况怎么样啊?”
从对话当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两个人以前打过交道。对这个问题,便服男人好像难以启齿似的,他尴尬地说:“我就别提了。前年出了一点事,收红包的事情被发现了,上头就把我的公安局长给撤了。这年头……唉……”
“噢!原来如此!真是遗憾遗憾!王浩煜,你没把我们以前那件事说出来吧!不过,量你也不敢。哈哈。”
从王局长的尊称到王浩煜的直呼其名,刘金松不亏是见风使舵的势利生意人。这时候谄媚的嘴脸也从他的脸上换去,变成了不屑的鄙夷目光。
走下官位的人,根本不值得他去浪费时间。
注意到刘金松态度明显变化的王浩煜,脸色铁青,想骂几句脏话,但最终还是憋在了肚子里。哼,只要让他达到这次旅行的目的,他一定会狠狠地嘲笑刘金松一番!王浩煜握紧拳头,视线又转向别处。
旅游车里除了他们这两个男的,还有另外三个女孩。一个三十多岁,正在低头紧张地抱着一个小盒子。他没见过她。另一个二十五岁左右,低着头摆弄怀中的摄像机,好像是以前那个新闻记者。最后一个坐在车后座的是少女,十七八岁的样子,正在认真地看书。
那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全集》。
为什么会将这些人召集起来呢?这个疑问像海底的气泡从王浩煜的心中浮上来。但他想不出答案。
这时从车外的后面传来一串嘈杂的说话声。几个人影正朝旅游车赶过来。“夏早安你也真是的!居然为了找一毛钱耽误那么久!”听起来像是大叔的声音。
而回答他的则是如同清泉般的少女的声音。
“什么嘛!孟劲大叔,一毛钱也是钱啊!须知道,老师从小就教导我们,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快走到旅游车的那位少女摇头晃脑地吟起诗来,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多么高尚。
而她身边的一位帅气少年则摆出无语状,嘴巴无声地动了动,好像要表达“说到底,还不是拜金女一个!”这样的意思。但他没敢说出声来。
王浩煜看到,少年是坐在轮椅上的。而那个少女,看起来有些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似的。一时间,他也记不起来。一行三人走近了旅游车。推着少年轮椅的大叔拿出单据确认了旅游车的车牌号,随即松了一口气。
“呼!终于赶上了!”
那位少年立刻接话。“我们迟到了这么久,居然还没开车。真是少见。”他露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但马上被少女敲了一下脑袋。
“哎哟!夏早安你为什么打我?会痛的!”少年一脸无辜状。少女叉起腰嘻嘻笑:“米卡卡你也太少见多怪了。旅游社能不等我们吗?今时今日,我们顾客才是上帝!嗷嗷嗷!”居然吼起来……这家伙真把自己当上帝了吧。话说,她以为自己是狼吗?
导游小姐早就下去接他们。确认是... -->>
<h2 class="section j-chapter" data-paragraphid="2b5ab52a62304ae0b2a5c9014e8428f3_5">第一章 死神笔记里,没有不可能这三个字</h2>
顺时针自转一圈。地球老去一日,星河流淌过更荒芜的疆域。
假如,逆时针转动。按照科学家的解释,我们会回到从前的日子。那是遥不可及的过去,或许能看见那年红了的橘子,以及曾经年少的我们漾动着青春的脸庞;又或者更久远的古时候,我们总是以一种玩笑的态度,坐在电视剧前,孜孜不倦地追看时下有最红的穿越剧。
看着,笑着,哭着。当眼泪和笑容在脸上交替出现时,我们可能会想,要是能穿越回古代,那该多好啊。
谁都知道,这是异想天开。
然而,在死神笔记里,没有不可能这三个字。
风带着暖意,着陆在少女纤弱的肩膀。
一位美丽的少女站在高处,长长的黑发在风中飘动。她穿着凤冠霞帔,艳丽的瞳孔流转着无比高贵的光芒。那张超乎世间美的脸庞,恍若千年雪山上的莲花,隐隐约约渗出一种无法触及的美。
她慢慢走动着,轻移碎步。斜阳里拖长霓裳的褶皱,头顶王冠的宝石交错映射出星星点点的光芒。她走到了高处边缘,无数双眼睛注视着她,那一尘不染的飘逸的身影,仿佛海市蜃楼般瑰丽。
她抬起了手。她光滑的玉手仿佛包裹着一层透明的薄膜,冰莹剔透。阳光在她的指尖舞蹈。
在她的脚下,一片黑影纷纷跪下。
“参见公主!”
那是她的臣民。这是她的城。
“平身!”她虚无缥缈的声音在和煦的风里微微融化。
奇异的音波振动着耳膜,眼前的场景如同朦胧了的梦境。一天前,她还在二十一世纪,如今,她梦回大唐。穿越回古代,成为一位万民敬仰的公主。
她笑了。晶莹的笑容缓慢地漂浮在成束的光线里。
很快,她的城将迎来一批客人。
正巧的是,他们也将从2012年穿越而来。
而等待着他们的,将是一场惨烈血腥的死亡游戏。
出发去木棉古城的旅游车停在路边。时间过去了半个小时。车上的乘客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一个男人烦躁地敲了敲手上的手表表壳。
“导游小姐,能开车没有!已经过出发时间了!”
“不好意思。”站在车厢前方的那位靓丽的导游小姐毕恭毕敬地向车里的乘客解释,“麻烦再等等吧。我想她们很快就能赶到了。”
“妈的!什么东西呀!还要我等?早知道我就开我的林肯车去了!”
男人懊恼地踢了一下前椅。这辆旅游车很空,只坐了五个人,而坐在这个男人旁边的另一个五十多岁的便服男人,正用复杂的眼神打量着他。
他手上的手表是劳力士,真金的。他身上穿的衣服和鞋子都是能叫出来的名牌。很显然,这个男人是名有钱人,他还叼起一根雪茄烟,悠闲悠哉地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突然,他注意到旁边便服男人的目光,脸色顿时一变,神情有些不自然。他下意识地捂了捂自己的口袋。那里面有十分重要的东西,绝不能让外人看到。
随后,在生意场上混得游刃有余的他又习惯性地堆起了笑容,抽出另一根雪茄,嘻嘻笑地递给便服男人。
“王局长,你也抽一根?”
“不不不!我不抽烟。”便服男人连连摆手,但眼珠儿仍在有钱男人的一身名牌上打转。
那眼神里分明有嫉妒和羡慕。“刘金松,你混得好像很不错嘛。”便服男人语气酸酸的。
但凡谁见到炫富的有钱人,心里都不会好受。
只见叫做刘金松的有钱男人一边把雪茄烟收回盒子里,一边客气地咧嘴笑道:“一般一般啦。不过投资了房地产,赚了一点小钱。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倒是王局长你,最近境况怎么样啊?”
从对话当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两个人以前打过交道。对这个问题,便服男人好像难以启齿似的,他尴尬地说:“我就别提了。前年出了一点事,收红包的事情被发现了,上头就把我的公安局长给撤了。这年头……唉……”
“噢!原来如此!真是遗憾遗憾!王浩煜,你没把我们以前那件事说出来吧!不过,量你也不敢。哈哈。”
从王局长的尊称到王浩煜的直呼其名,刘金松不亏是见风使舵的势利生意人。这时候谄媚的嘴脸也从他的脸上换去,变成了不屑的鄙夷目光。
走下官位的人,根本不值得他去浪费时间。
注意到刘金松态度明显变化的王浩煜,脸色铁青,想骂几句脏话,但最终还是憋在了肚子里。哼,只要让他达到这次旅行的目的,他一定会狠狠地嘲笑刘金松一番!王浩煜握紧拳头,视线又转向别处。
旅游车里除了他们这两个男的,还有另外三个女孩。一个三十多岁,正在低头紧张地抱着一个小盒子。他没见过她。另一个二十五岁左右,低着头摆弄怀中的摄像机,好像是以前那个新闻记者。最后一个坐在车后座的是少女,十七八岁的样子,正在认真地看书。
那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全集》。
为什么会将这些人召集起来呢?这个疑问像海底的气泡从王浩煜的心中浮上来。但他想不出答案。
这时从车外的后面传来一串嘈杂的说话声。几个人影正朝旅游车赶过来。“夏早安你也真是的!居然为了找一毛钱耽误那么久!”听起来像是大叔的声音。
而回答他的则是如同清泉般的少女的声音。
“什么嘛!孟劲大叔,一毛钱也是钱啊!须知道,老师从小就教导我们,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快走到旅游车的那位少女摇头晃脑地吟起诗来,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多么高尚。
而她身边的一位帅气少年则摆出无语状,嘴巴无声地动了动,好像要表达“说到底,还不是拜金女一个!”这样的意思。但他没敢说出声来。
王浩煜看到,少年是坐在轮椅上的。而那个少女,看起来有些眼熟,仿佛在哪里见过似的。一时间,他也记不起来。一行三人走近了旅游车。推着少年轮椅的大叔拿出单据确认了旅游车的车牌号,随即松了一口气。
“呼!终于赶上了!”
那位少年立刻接话。“我们迟到了这么久,居然还没开车。真是少见。”他露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但马上被少女敲了一下脑袋。
“哎哟!夏早安你为什么打我?会痛的!”少年一脸无辜状。少女叉起腰嘻嘻笑:“米卡卡你也太少见多怪了。旅游社能不等我们吗?今时今日,我们顾客才是上帝!嗷嗷嗷!”居然吼起来……这家伙真把自己当上帝了吧。话说,她以为自己是狼吗?
导游小姐早就下去接他们。确认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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