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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英当晚就对田苗苗发动了攻心战役,当然主力攻坚部队还得是靳明。他来送水时,被蒲英“请”了进来,几个人面对面地坐下来摊牌。
其实这两天,蒲英也一直想要这么做的,但苗苗正在气头上,看到靳明就躲开,这摊牌会也就没开成。
今晚,她半真半假地吓唬苗苗,说是奉了冯队的命令,让她们必须解决矛盾。苗苗这才撅着嘴,盘着腿,坐在床上,加入了对靳明的“三堂会审”。[女兵英姿]网首发网女兵英姿55
蒲英拿了个马扎,让靳明老老实实地坐在帐篷中央悬吊着的电灯底下。
靳明才坐了一会儿,就被对面三双眼睛不时射过来的种种漠视、气恼、同情、好奇、幸灾乐祸的目光看得心里发毛,真的有点坐在审判席上的感觉。好在,未成年儿童顿珠已经被送回男兵帐篷,不然今天的热闹还有得瞧。
蒲英深知苗苗的心结在哪儿,也不废话,直接让靳明“交代”当初是怎么认识自己的,为什么军训时表现得对自己很熟悉、很关心的样子,以至于让苗苗误会了。
这一问,大家才知道,靳明的人生竟然和蒲英有些关联。
在靳明很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就过世了。靳父忙于事业,小靳明虽然衣食无忧,却一直缺少亲情,尤其是在继母进门后,他在那个家里变得更加孤僻寡言,只有寒暑假到外公家里才能感到舒心一些。
靳明的读书成绩不好,却有做菜的天赋,跟着外公学了一手好厨艺。不过,他在外公的小店里帮忙时,也总是躲在厨房里,不愿出来见人。
那时候的靳明不爱运动,长得胖不说,还满脸青春痘。少年人容易自怜自哀,躲在厨房里也就成了他逃避现实的方法。
外公看在眼里,总想让他出去和同龄人玩,但靳明就是不肯走出厨房。
直到有一天外公发现,靳明每天的固定时段都会在厨房临街的窗口向外张望,直到看到有个长发飘飘的清秀女孩骑车经过后,才缩回身子。
于是在那个女孩经过的时候,老人家便有意等在门口,和她打招呼,或是邀她进来吃点东西。那个女孩自然就是住在附近,邻里们交口称赞的品学兼优的乖乖女——蒲英同学。
外公是希望给靳明制造机会,让他能主动从厨房里出来,和蒲英聊一聊,交个朋友。靳明虽然在蒲英来店的时候会很高兴,但还是不愿出来。
当知道靳明是因为觉得自己太胖太丑而不敢出来时,外公笑着说,你可以减肥啊,青春痘也是可以治疗的嘛。
在外公的鼓励下,靳明这才下定决心,开始了艰苦的减肥。他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从180斤减到140斤,脸上的青春痘也渐渐消失了,身体倒也变得健壮起来。
只是外公在这时却得了癌症,靳父把外公接到城中最好的医院治病,靳明也一直随侍在外公身边,早就把自己减肥的初衷忘光了。
在外公去世后,靳明消沉了很久,甚至辍学在家。后来老街失火,他不放心外公的小店,回去查看时才听说了蒲英家里发生的事情。
靳明对蒲英的遭遇既同情又有些同病相怜,只是二人以前一直没说过话,也不知道她搬到哪儿去了,无从联系也只得作罢。
后来,靳父见他老是呆在家里,便逼着他去接自己的班。靳明不愿意在老爸眼皮子底下受约束,无意中在大街上看到了征兵广告,便冲动地要去参军。非常巧的是,他在报名点看到了蒲英。
几年不见,蒲英的样子让靳明很吃惊。人瘦了好多,肤色也过于苍白,嘴角再没有了自信开朗的笑容,目光里也尽是冷漠——和他印象中的青春少女相差很远。
靳明本来还多少是有点赌气参军,因为知道老爸绝对不会同意的。但是自看到蒲英的那一刻起,他的决心就不可动摇了。为此,他和父亲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父亲在他保证两年后退伍回家接替后,也只得放行了。[女兵英姿]网首发网女兵英姿55
蒲英听了靳明的自述,既感动又担心——感动这个老实的男孩在暗中对自己的关心,担心他的这番说辞会更加让苗苗误会了。
果然,苗苗在听的过程中就几次想说话,但都硬生生忍住了。
好容易等靳明说完了,她终于说出了感想:“靳明,你说的这些不正说明了,你一直是喜欢英子的吗?”百晓生网不跳字。
“不是的,我对蒲英只是关心。”靳明急得脸都红了。
“关心还不是喜欢吗?别解释了,解释就是掩饰。”苗苗转过了头。
蒲英看出来情况不妙,因为靳明很容易被苗苗的情绪左右,苗苗一生气,他就有点不会说话了。
她一拍大腿,从床边站了起来,居高临下“气势汹汹”地说;“对啊,靳明!我现在都相信,你曾经很喜欢我了。快说,你又是怎么‘移情别恋’的?你要是不说清楚,我今天也不会放过你!”
面对她,靳明的头脑就比较清楚了。
他诚恳地说:“蒲英,我承认我是对你很有好感。苗苗,佳佳,你们都没见过当年的蒲英,她和刚参军时你们见到的拿给蒲英完全不一样——以前的她,脸上总是带着甜美的微笑,皮肤又白又光滑,像珍珠一样能发出天然的光泽,还有乌黑飘逸的长发、苗条洒脱的身影,再加上人人称道的学习成绩,简直就是每个少年心中都会存在的梦幻少女的化身!”
佳佳立刻表达了憧憬,“哎,我要是早认识英子就好了,可以拿她当模特了!”
蒲英干笑了一下,却对靳明做了个唇语:说重点啊,老兄。
靳明倒也渐渐变得镇定起来。大概因为他说的话,全部发自肺腑,不需要作伪、也不需要费心组织语言。
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苗苗,不怨你误会,就是我自己,也曾经以为自己大概是有点喜欢蒲英的。不过,当我遇到你之后,我就明白了,那不是喜欢。我对蒲英的特殊感情,是和外公,是和那个小饭馆,是和那条老街联系在一起。我对她,更多的是出于欣赏,就像看到一朵花,因为它有着我所没有的美丽,而欣赏它、喜欢它。可是,我绝不会喜欢到要把这朵花摘回家,要把它占为己有的意思。
可是,苗苗,我和你接触多了以后,很快就发现我很喜欢你,喜欢到想天天见到你,想把你带回家好好保护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喜欢,不是普通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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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英当晚就对田苗苗发动了攻心战役,当然主力攻坚部队还得是靳明。他来送水时,被蒲英“请”了进来,几个人面对面地坐下来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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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她半真半假地吓唬苗苗,说是奉了冯队的命令,让她们必须解决矛盾。苗苗这才撅着嘴,盘着腿,坐在床上,加入了对靳明的“三堂会审”。[女兵英姿]网首发网女兵英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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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明才坐了一会儿,就被对面三双眼睛不时射过来的种种漠视、气恼、同情、好奇、幸灾乐祸的目光看得心里发毛,真的有点坐在审判席上的感觉。好在,未成年儿童顿珠已经被送回男兵帐篷,不然今天的热闹还有得瞧。
蒲英深知苗苗的心结在哪儿,也不废话,直接让靳明“交代”当初是怎么认识自己的,为什么军训时表现得对自己很熟悉、很关心的样子,以至于让苗苗误会了。
这一问,大家才知道,靳明的人生竟然和蒲英有些关联。
在靳明很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就过世了。靳父忙于事业,小靳明虽然衣食无忧,却一直缺少亲情,尤其是在继母进门后,他在那个家里变得更加孤僻寡言,只有寒暑假到外公家里才能感到舒心一些。
靳明的读书成绩不好,却有做菜的天赋,跟着外公学了一手好厨艺。不过,他在外公的小店里帮忙时,也总是躲在厨房里,不愿出来见人。
那时候的靳明不爱运动,长得胖不说,还满脸青春痘。少年人容易自怜自哀,躲在厨房里也就成了他逃避现实的方法。
外公看在眼里,总想让他出去和同龄人玩,但靳明就是不肯走出厨房。
直到有一天外公发现,靳明每天的固定时段都会在厨房临街的窗口向外张望,直到看到有个长发飘飘的清秀女孩骑车经过后,才缩回身子。
于是在那个女孩经过的时候,老人家便有意等在门口,和她打招呼,或是邀她进来吃点东西。那个女孩自然就是住在附近,邻里们交口称赞的品学兼优的乖乖女——蒲英同学。
外公是希望给靳明制造机会,让他能主动从厨房里出来,和蒲英聊一聊,交个朋友。靳明虽然在蒲英来店的时候会很高兴,但还是不愿出来。
当知道靳明是因为觉得自己太胖太丑而不敢出来时,外公笑着说,你可以减肥啊,青春痘也是可以治疗的嘛。
在外公的鼓励下,靳明这才下定决心,开始了艰苦的减肥。他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从180斤减到140斤,脸上的青春痘也渐渐消失了,身体倒也变得健壮起来。
只是外公在这时却得了癌症,靳父把外公接到城中最好的医院治病,靳明也一直随侍在外公身边,早就把自己减肥的初衷忘光了。
在外公去世后,靳明消沉了很久,甚至辍学在家。后来老街失火,他不放心外公的小店,回去查看时才听说了蒲英家里发生的事情。
靳明对蒲英的遭遇既同情又有些同病相怜,只是二人以前一直没说过话,也不知道她搬到哪儿去了,无从联系也只得作罢。
后来,靳父见他老是呆在家里,便逼着他去接自己的班。靳明不愿意在老爸眼皮子底下受约束,无意中在大街上看到了征兵广告,便冲动地要去参军。非常巧的是,他在报名点看到了蒲英。
几年不见,蒲英的样子让靳明很吃惊。人瘦了好多,肤色也过于苍白,嘴角再没有了自信开朗的笑容,目光里也尽是冷漠——和他印象中的青春少女相差很远。
靳明本来还多少是有点赌气参军,因为知道老爸绝对不会同意的。但是自看到蒲英的那一刻起,他的决心就不可动摇了。为此,他和父亲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最后,父亲在他保证两年后退伍回家接替后,也只得放行了。[女兵英姿]网首发网女兵英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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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苗苗在听的过程中就几次想说话,但都硬生生忍住了。
好容易等靳明说完了,她终于说出了感想:“靳明,你说的这些不正说明了,你一直是喜欢英子的吗?”百晓生网不跳字。
“不是的,我对蒲英只是关心。”靳明急得脸都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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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英看出来情况不妙,因为靳明很容易被苗苗的情绪左右,苗苗一生气,他就有点不会说话了。
她一拍大腿,从床边站了起来,居高临下“气势汹汹”地说;“对啊,靳明!我现在都相信,你曾经很喜欢我了。快说,你又是怎么‘移情别恋’的?你要是不说清楚,我今天也不会放过你!”
面对她,靳明的头脑就比较清楚了。
他诚恳地说:“蒲英,我承认我是对你很有好感。苗苗,佳佳,你们都没见过当年的蒲英,她和刚参军时你们见到的拿给蒲英完全不一样——以前的她,脸上总是带着甜美的微笑,皮肤又白又光滑,像珍珠一样能发出天然的光泽,还有乌黑飘逸的长发、苗条洒脱的身影,再加上人人称道的学习成绩,简直就是每个少年心中都会存在的梦幻少女的化身!”
佳佳立刻表达了憧憬,“哎,我要是早认识英子就好了,可以拿她当模特了!”
蒲英干笑了一下,却对靳明做了个唇语:说重点啊,老兄。
靳明倒也渐渐变得镇定起来。大概因为他说的话,全部发自肺腑,不需要作伪、也不需要费心组织语言。
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苗苗,不怨你误会,就是我自己,也曾经以为自己大概是有点喜欢蒲英的。不过,当我遇到你之后,我就明白了,那不是喜欢。我对蒲英的特殊感情,是和外公,是和那个小饭馆,是和那条老街联系在一起。我对她,更多的是出于欣赏,就像看到一朵花,因为它有着我所没有的美丽,而欣赏它、喜欢它。可是,我绝不会喜欢到要把这朵花摘回家,要把它占为己有的意思。
可是,苗苗,我和你接触多了以后,很快就发现我很喜欢你,喜欢到想天天见到你,想把你带回家好好保护起来。这才是真正的喜欢,不是普通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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