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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其琛把礼物放回车里后, 才上楼回包厢。
待到十点半, 大伙儿散局。迎晨和他都喝了酒,被同事顺道送回去。唐其琛住得稍近, 比迎晨早到家。
迎晨进电梯的时候,他电话跟着打来。
“到了么?”
“你掐得很准啊, ”迎晨说:“刚到。”
唐其琛的声音听起来很慵懒,沁着笑, 说:“当然准了,掐着秒表算的。”又问:“你晚上喝了不少酒,没事吧?”
迎晨:“没事。”
唐其琛:“对了,你弟弟是学什么专业的?”
“军械工程。”迎晨站在门口, 按密码锁,“怎么?”
“他今天送了我一样东西, ”唐其琛一只手打电话, 另只手把玩着白色的电子狗, 左瞧右瞧觉得稀奇,“这些小东西,做得还挺逼真。”
门开了,迎晨踏进玄关, “嗯?什么小东西?”
“一只电子狗。”
“电子狗?!”迎晨心一抖, 又来这招。她赶紧提醒:“唐总,这狗……”
还没说完, 唐其琛就接了话:“哟, 还有开关啊。”
他顺手打开, 迎晨两眼一黑,已然听到了电话里狗吠的电子音。
“你离它远点!”迎晨大声,来不及了,里头“砰”的一响。
又炸了。
———
入秋已深,夜幕降下来的时候,凉意便多一分。
部队训练场上,战士们清一色的橄榄绿短袖,齐吆口号正在拉练。今儿个分两组对抗,李碧山是总指挥,厉坤是一队的队长。
特种训练项目繁多,难度最大的就是待会要做的抢滩登陆。说白了,就是比哪队先到达目标地。别看内容简单,其实对集体作战以及战术配合的考验是巨大的。
厉坤迅速分好任务,指示:“从坦克里出来后,林德和徐动交替掩护,明白?”
众人:“明白!”
“得嘞。”厉坤系紧皮带,目光炯炯望着外头,“这次不比他们快个五秒,就别吃晚饭了。”
他一声令下,坦克盖儿顿时被推开,林德飞快地窜了出去。
二队的人估摸着是逮准了厉坤,主力队员都来攻击他,林德这边儿顾不上,全靠他一人突破障碍。
碎石路上匍匐前进,尖石子儿磕在腰腹上跟挠痒痒似的。厉坤的个人能力是队里最出色的,比既定时间还要快地抢滩登陆成功。
他把红旗给取下来,拿出信号枪往天上一崩,“啾——砰——”高空拉出一道流星尾巴。
几里外的指挥车里得到讯号,李碧山按下扩音器:“一队获胜。”
林德在泥巴地里滚了一圈,只有大笑时的牙齿是白的,他冲着厉坤竖拇指:“哥,厉害。”
厉坤下巴一抬,还是那副严肃脸:“归队。”
林德觉得这人简直了,摸着脑袋匪夷所思:“自从放假回来,就没再见他笑过。”
一旁的战士寻思着:“莫非是得了面瘫?”
林德一想,不是没有可能啊,他问:“咱医疗室能治吗?”
“他这么严重的,估计难。”战士摇了摇头。
不怪他们猜测,厉坤回来的这两个多月,比以前更严厉。休息时也不跟人聊天,一个人去训练馆或者操场,打拳、引体向上、俯卧撑,胸肌腹肌是越练越硬了,人也是越来越冷了。
林德找到他,套近乎地说:“厉哥,明天不是放假么,要不再去我那儿做饭吃?”
后头那句“叫上晨姐”还没说出口,厉坤直接给拒了:“不去,有事。”
“哎?哎!”林德冲着他的背影嚷。
厉坤单手一甩,把迷彩外套搭在肩上,背影融进夜色里,有种消沉的颓靡感。
他没骗林德,第二天是真有事。
这天正好是孟泽生日,早约定了。孟泽怕他不来,特地放消息:“放心吧,小晨儿不过来。”
当时厉坤听得火气嗖的一下就飙了,“你什么意思?”
隔着电话又打不着,孟泽才不怕呢,刺他:“就你想的那个意思。”
厉坤说:“你找死。”
孟泽嘁了声:“也不知谁在找死。”
厉坤当即挂了电话,但到了这天,还是乖乖地来给寿星庆生了。
一是,他和孟泽多年兄弟,真心实意摆在这儿。二呢,他有点摸不准自己的心,内里滋生出的那么点不甘心,想来看看,迎晨是不是真没来。
孟泽今日设宴的公馆,不是杏城最响当的,却是杏城最贵气的,这个“贵”体现在身份上,一般的有钱人还不接待。聚的是个背景和层次,孟泽和这馆子的老板交好,七楼最大的阁间都留给了他。
厉坤挨个儿打了招呼,坐在高脚凳上,他扫视一圈。
还真没来。
孟泽在饭局上已经喝了一轮酒,加之逢喜事,精气神特别好,过来递了杯酒:“眼珠找什么呢?到处瞅。”
厉坤接了酒,跟他碰杯,没说话,一口干光。
孟泽瞧了他半晌,呵的一声笑,挑眉也把酒喝完。
“哥今儿个三十,能来的都来了,小晨儿该打。”孟泽捏着空酒杯左晃右晃地玩着,说:“她公司有个特重要的客户要接待,走不开。”
厉坤别过头去,找酒。
孟泽看穿了他心思,伸手招呼,侍者很快过来倒酒。
酒液红透,一点点地满上。
孟泽招呼侍者:“忙去吧。”他把酒杯端给厉坤,说:“时间最是留不住,以前小晨儿一小丫头片子,成天跟在我后头,现在可好,长大了,有本事了,知道挣钱了。”
厉坤沉默,一口下去,酒杯又空了。
孟泽拍拍他肩膀,“你俩的事吧,我觉得……”
“你有完没完?”厉坤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怎么这么烦,管对方是不是寿星,直接拿孟泽开刀。“你多吃几块蛋糕行吗?老奶奶讲故事呢?啊?”
孟泽不恼,嗤声笑起来,“可不是讲故事么。”
厉坤一团火烧在舌尖,又这么活生生地吞咽了下去。
“厉哥。”孟泽转了边,和他一排,说话清晰认真了些。“俩月前,迎晨被烫伤过。”
厉坤身形一怔,耳尖微动。
“被开水泼的,手背脱了一层皮,上回我见她,那印儿还没褪干净。”孟泽心里有块明镜,判定:“那天你俩闹了吧?”
厉坤从烟盒里掏出烟,咬在嘴里,点火的动作都有点急。
孟泽一声感叹,“也行,甭管好的坏的,至少话说清了,别让彼此误会,坦坦荡荡地见面啊,吃饭啊,都有个说法,总比不清不楚的好。”
他瞅了眼厉坤,平静说:“我听迎璟说,小晨的老板对她挺上心。”
厉坤终于有反应,侧过头看他,好像在问,迎璟怎么知道。
孟泽:“上回迎璟给我打电话,炫耀他最近的新发明,这小子,脑瓜子是真有智慧。他说这些发明里,最实用的还是电子狗,哦,... -->>
唐其琛把礼物放回车里后, 才上楼回包厢。
待到十点半, 大伙儿散局。迎晨和他都喝了酒,被同事顺道送回去。唐其琛住得稍近, 比迎晨早到家。
迎晨进电梯的时候,他电话跟着打来。
“到了么?”
“你掐得很准啊, ”迎晨说:“刚到。”
唐其琛的声音听起来很慵懒,沁着笑, 说:“当然准了,掐着秒表算的。”又问:“你晚上喝了不少酒,没事吧?”
迎晨:“没事。”
唐其琛:“对了,你弟弟是学什么专业的?”
“军械工程。”迎晨站在门口, 按密码锁,“怎么?”
“他今天送了我一样东西, ”唐其琛一只手打电话, 另只手把玩着白色的电子狗, 左瞧右瞧觉得稀奇,“这些小东西,做得还挺逼真。”
门开了,迎晨踏进玄关, “嗯?什么小东西?”
“一只电子狗。”
“电子狗?!”迎晨心一抖, 又来这招。她赶紧提醒:“唐总,这狗……”
还没说完, 唐其琛就接了话:“哟, 还有开关啊。”
他顺手打开, 迎晨两眼一黑,已然听到了电话里狗吠的电子音。
“你离它远点!”迎晨大声,来不及了,里头“砰”的一响。
又炸了。
———
入秋已深,夜幕降下来的时候,凉意便多一分。
部队训练场上,战士们清一色的橄榄绿短袖,齐吆口号正在拉练。今儿个分两组对抗,李碧山是总指挥,厉坤是一队的队长。
特种训练项目繁多,难度最大的就是待会要做的抢滩登陆。说白了,就是比哪队先到达目标地。别看内容简单,其实对集体作战以及战术配合的考验是巨大的。
厉坤迅速分好任务,指示:“从坦克里出来后,林德和徐动交替掩护,明白?”
众人:“明白!”
“得嘞。”厉坤系紧皮带,目光炯炯望着外头,“这次不比他们快个五秒,就别吃晚饭了。”
他一声令下,坦克盖儿顿时被推开,林德飞快地窜了出去。
二队的人估摸着是逮准了厉坤,主力队员都来攻击他,林德这边儿顾不上,全靠他一人突破障碍。
碎石路上匍匐前进,尖石子儿磕在腰腹上跟挠痒痒似的。厉坤的个人能力是队里最出色的,比既定时间还要快地抢滩登陆成功。
他把红旗给取下来,拿出信号枪往天上一崩,“啾——砰——”高空拉出一道流星尾巴。
几里外的指挥车里得到讯号,李碧山按下扩音器:“一队获胜。”
林德在泥巴地里滚了一圈,只有大笑时的牙齿是白的,他冲着厉坤竖拇指:“哥,厉害。”
厉坤下巴一抬,还是那副严肃脸:“归队。”
林德觉得这人简直了,摸着脑袋匪夷所思:“自从放假回来,就没再见他笑过。”
一旁的战士寻思着:“莫非是得了面瘫?”
林德一想,不是没有可能啊,他问:“咱医疗室能治吗?”
“他这么严重的,估计难。”战士摇了摇头。
不怪他们猜测,厉坤回来的这两个多月,比以前更严厉。休息时也不跟人聊天,一个人去训练馆或者操场,打拳、引体向上、俯卧撑,胸肌腹肌是越练越硬了,人也是越来越冷了。
林德找到他,套近乎地说:“厉哥,明天不是放假么,要不再去我那儿做饭吃?”
后头那句“叫上晨姐”还没说出口,厉坤直接给拒了:“不去,有事。”
“哎?哎!”林德冲着他的背影嚷。
厉坤单手一甩,把迷彩外套搭在肩上,背影融进夜色里,有种消沉的颓靡感。
他没骗林德,第二天是真有事。
这天正好是孟泽生日,早约定了。孟泽怕他不来,特地放消息:“放心吧,小晨儿不过来。”
当时厉坤听得火气嗖的一下就飙了,“你什么意思?”
隔着电话又打不着,孟泽才不怕呢,刺他:“就你想的那个意思。”
厉坤说:“你找死。”
孟泽嘁了声:“也不知谁在找死。”
厉坤当即挂了电话,但到了这天,还是乖乖地来给寿星庆生了。
一是,他和孟泽多年兄弟,真心实意摆在这儿。二呢,他有点摸不准自己的心,内里滋生出的那么点不甘心,想来看看,迎晨是不是真没来。
孟泽今日设宴的公馆,不是杏城最响当的,却是杏城最贵气的,这个“贵”体现在身份上,一般的有钱人还不接待。聚的是个背景和层次,孟泽和这馆子的老板交好,七楼最大的阁间都留给了他。
厉坤挨个儿打了招呼,坐在高脚凳上,他扫视一圈。
还真没来。
孟泽在饭局上已经喝了一轮酒,加之逢喜事,精气神特别好,过来递了杯酒:“眼珠找什么呢?到处瞅。”
厉坤接了酒,跟他碰杯,没说话,一口干光。
孟泽瞧了他半晌,呵的一声笑,挑眉也把酒喝完。
“哥今儿个三十,能来的都来了,小晨儿该打。”孟泽捏着空酒杯左晃右晃地玩着,说:“她公司有个特重要的客户要接待,走不开。”
厉坤别过头去,找酒。
孟泽看穿了他心思,伸手招呼,侍者很快过来倒酒。
酒液红透,一点点地满上。
孟泽招呼侍者:“忙去吧。”他把酒杯端给厉坤,说:“时间最是留不住,以前小晨儿一小丫头片子,成天跟在我后头,现在可好,长大了,有本事了,知道挣钱了。”
厉坤沉默,一口下去,酒杯又空了。
孟泽拍拍他肩膀,“你俩的事吧,我觉得……”
“你有完没完?”厉坤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怎么这么烦,管对方是不是寿星,直接拿孟泽开刀。“你多吃几块蛋糕行吗?老奶奶讲故事呢?啊?”
孟泽不恼,嗤声笑起来,“可不是讲故事么。”
厉坤一团火烧在舌尖,又这么活生生地吞咽了下去。
“厉哥。”孟泽转了边,和他一排,说话清晰认真了些。“俩月前,迎晨被烫伤过。”
厉坤身形一怔,耳尖微动。
“被开水泼的,手背脱了一层皮,上回我见她,那印儿还没褪干净。”孟泽心里有块明镜,判定:“那天你俩闹了吧?”
厉坤从烟盒里掏出烟,咬在嘴里,点火的动作都有点急。
孟泽一声感叹,“也行,甭管好的坏的,至少话说清了,别让彼此误会,坦坦荡荡地见面啊,吃饭啊,都有个说法,总比不清不楚的好。”
他瞅了眼厉坤,平静说:“我听迎璟说,小晨的老板对她挺上心。”
厉坤终于有反应,侧过头看他,好像在问,迎璟怎么知道。
孟泽:“上回迎璟给我打电话,炫耀他最近的新发明,这小子,脑瓜子是真有智慧。他说这些发明里,最实用的还是电子狗,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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