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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哒哒的声音,林峰下意识地望去,见到秦暮天拄着拐杖颤巍巍且略显狼狈的身影,连忙迎了上去。
“老大,你不是受伤了吗?这是要去哪啊?!”
幸亏他忙完手头上的事,正准备过来看望他,要不然怎么可能在五分钟之内出现在这里。
秦暮天不语,只是径直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目视前方,眸底是深深的冷气,化不开,自然凝结成霜。
“去西郊。”
林峰开着车门,突的一怔,生怕自己听错了,又小心翼翼地问了一遍。
“老大,你刚才说去哪里?西郊?!那可是全市最偏僻危险的地方了!”
秦暮天冷冷地朝他睨了一眼,吐出不容置疑的两个字。
“开车!”
西郊是什么地方他自然清楚,地处偏僻,还有野兽出没,一般人都不会到那里去,那里有多危险他自然清楚,就是因为危险,他才更要去。
因为晓晓现在被困在那里,下落不明。
该死的!要是知道会出这种事,他就算两条腿都断了也应该寸步不离地守在她身边!
被秦暮天的冷气慑到,林峰下意识地抖了几下。
今天老大的心情似乎特别不好,莫非,是因为受伤了的缘故?
可受伤了为什么还坚持要去西郊?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林峰带着满腹疑问,又不敢开口,只能一直憋到了目的地。
到了目的地,还没等林峰开口,秦暮天就已拄着拐杖兀自下了车,行动艰难地往前走去,一双眸子焦急地在寻找什么,浑身散发着冷气和威慑力,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老大,你在找什么?是不是有东西落在这了?”
看着他一瘸一拐的,林峰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上前扶住他的手臂,一脸忧心。
“要不,老大你回去坐着,要找什么你告诉我,我帮你去找?”
这里是荒郊野外,到处都是石头和泥土,他的腿脚不便利,要是再磕着碰着了,怕是会伤上加伤啊。
秦暮天眸子在四周巡视了一遍又一遍,可惜终究一无所获,拧着眉,目光幽幽地盯着地面。
“我是丢了东西,我把我最爱的宝贝给弄丢了。”
宝贝?林峰皱眉,据他了解,老大是不会轻易到这种地方来的,因为他有洁癖,特别厌恶这些脏乱的环境,所以不大可能会掉东西在这里。
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他忍着剧痛也执拗地非找到不可?
“晓晓!晓晓!我是秦暮天,我来找你了。”
林峰愣住,晓晓?季晓鸥?!季晓鸥在这里?!
林峰被秦暮天的话惊得愣住,终是明白所谓的宝贝到底是什么了。
那是一个人,一个老大看得比生命还要重的女人。
秦暮天一边喊着一边找着,太过慌乱,没注意脚下的乱石,一个打滑,一个拐杖倒地,秦暮天揪着眉想要捡起来,却因为拄着另外的拐杖而弯不下腰。
“该死!”
秦暮天低咒一声,心乱如麻,太牵挂季晓鸥的安危,不想被这些东西绊住手脚,索性将另外一只拐杖也扔开,一瘸一拐地向前走去。
两条腿到底走得比两根拐杖快,可因为秦暮天的脚伤尚未痊愈,丢掉拐杖负重太大,没走两步伤口就已然开裂,渗出一大滩血迹,染红了包着两腿膝盖的绷带。
等林峰察觉到了,才错愕地发现,从伤口上渗出来的血已经随着他的动作洒了一地,像一条血路,从他的身上蔓延开去。
可他却像不知道痛一样,执拗地向前走去,一步一个脚印,连走路都不稳。
“老大!”林峰再也看不下去了,从地上捡起两根拐杖送到他身边。
“老大,你还是拄着拐杖吧,再这样下去你的脚可就废了!”
秦暮天沉眸,下意识地摇头。
“不必。”
拄着拐杖走得太慢,这样下去就会拖延时间,每迟一秒找到晓晓,晓晓就多一分危险和恐惧。
他甚至都可以感受到,她现在所感受到的恐惧和孤独,感同身受,所以现在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找到她更重要的事了。
“她现在需要我,为了她,废了双腿又如何?”
秦暮天一脸笃定,林峰噤了声,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劝服不了他,只好揪着眉,拿着拐杖跟在他身后,在他快摔倒的时候扶他一下。
季晓鸥,你感受到了吗?
这个男人,是用他的生命在爱你,如果你知道,就快点出现吧。
老大他,撑不了多久的。
另一头,在小树林的最深处,季晓鸥独自蜷着身子缩在洞穴的某一处,双眸无神地盯着前方。
刚才被迷药迷昏,再... -->>
听到哒哒的声音,林峰下意识地望去,见到秦暮天拄着拐杖颤巍巍且略显狼狈的身影,连忙迎了上去。
“老大,你不是受伤了吗?这是要去哪啊?!”
幸亏他忙完手头上的事,正准备过来看望他,要不然怎么可能在五分钟之内出现在这里。
秦暮天不语,只是径直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目视前方,眸底是深深的冷气,化不开,自然凝结成霜。
“去西郊。”
林峰开着车门,突的一怔,生怕自己听错了,又小心翼翼地问了一遍。
“老大,你刚才说去哪里?西郊?!那可是全市最偏僻危险的地方了!”
秦暮天冷冷地朝他睨了一眼,吐出不容置疑的两个字。
“开车!”
西郊是什么地方他自然清楚,地处偏僻,还有野兽出没,一般人都不会到那里去,那里有多危险他自然清楚,就是因为危险,他才更要去。
因为晓晓现在被困在那里,下落不明。
该死的!要是知道会出这种事,他就算两条腿都断了也应该寸步不离地守在她身边!
被秦暮天的冷气慑到,林峰下意识地抖了几下。
今天老大的心情似乎特别不好,莫非,是因为受伤了的缘故?
可受伤了为什么还坚持要去西郊?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林峰带着满腹疑问,又不敢开口,只能一直憋到了目的地。
到了目的地,还没等林峰开口,秦暮天就已拄着拐杖兀自下了车,行动艰难地往前走去,一双眸子焦急地在寻找什么,浑身散发着冷气和威慑力,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老大,你在找什么?是不是有东西落在这了?”
看着他一瘸一拐的,林峰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上前扶住他的手臂,一脸忧心。
“要不,老大你回去坐着,要找什么你告诉我,我帮你去找?”
这里是荒郊野外,到处都是石头和泥土,他的腿脚不便利,要是再磕着碰着了,怕是会伤上加伤啊。
秦暮天眸子在四周巡视了一遍又一遍,可惜终究一无所获,拧着眉,目光幽幽地盯着地面。
“我是丢了东西,我把我最爱的宝贝给弄丢了。”
宝贝?林峰皱眉,据他了解,老大是不会轻易到这种地方来的,因为他有洁癖,特别厌恶这些脏乱的环境,所以不大可能会掉东西在这里。
到底是什么东西,值得他忍着剧痛也执拗地非找到不可?
“晓晓!晓晓!我是秦暮天,我来找你了。”
林峰愣住,晓晓?季晓鸥?!季晓鸥在这里?!
林峰被秦暮天的话惊得愣住,终是明白所谓的宝贝到底是什么了。
那是一个人,一个老大看得比生命还要重的女人。
秦暮天一边喊着一边找着,太过慌乱,没注意脚下的乱石,一个打滑,一个拐杖倒地,秦暮天揪着眉想要捡起来,却因为拄着另外的拐杖而弯不下腰。
“该死!”
秦暮天低咒一声,心乱如麻,太牵挂季晓鸥的安危,不想被这些东西绊住手脚,索性将另外一只拐杖也扔开,一瘸一拐地向前走去。
两条腿到底走得比两根拐杖快,可因为秦暮天的脚伤尚未痊愈,丢掉拐杖负重太大,没走两步伤口就已然开裂,渗出一大滩血迹,染红了包着两腿膝盖的绷带。
等林峰察觉到了,才错愕地发现,从伤口上渗出来的血已经随着他的动作洒了一地,像一条血路,从他的身上蔓延开去。
可他却像不知道痛一样,执拗地向前走去,一步一个脚印,连走路都不稳。
“老大!”林峰再也看不下去了,从地上捡起两根拐杖送到他身边。
“老大,你还是拄着拐杖吧,再这样下去你的脚可就废了!”
秦暮天沉眸,下意识地摇头。
“不必。”
拄着拐杖走得太慢,这样下去就会拖延时间,每迟一秒找到晓晓,晓晓就多一分危险和恐惧。
他甚至都可以感受到,她现在所感受到的恐惧和孤独,感同身受,所以现在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找到她更重要的事了。
“她现在需要我,为了她,废了双腿又如何?”
秦暮天一脸笃定,林峰噤了声,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劝服不了他,只好揪着眉,拿着拐杖跟在他身后,在他快摔倒的时候扶他一下。
季晓鸥,你感受到了吗?
这个男人,是用他的生命在爱你,如果你知道,就快点出现吧。
老大他,撑不了多久的。
另一头,在小树林的最深处,季晓鸥独自蜷着身子缩在洞穴的某一处,双眸无神地盯着前方。
刚才被迷药迷昏,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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