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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蜉蝣》的剧本
和陆辞山说的一样,《蜉蝣》完完全全的讲述了最底层人民的生活百态。
女主角阿尾开着一家挤在一条老街上的馄饨店,周围都是60年代老旧的楼房,爬山虎密密麻麻的生长在破旧的墙壁上,夜幕低垂,游走在罪恶边缘的混混拉帮结派的横行,时不时能听到棍棒的击打声。
而第一缕阳光落下,就又是一个清晨。
每天都能听到对面筒子楼里一楼女人对无能丈夫的喝骂和小孩的哭喊,二楼的年轻情侣黏黏糊糊的腻在一起,转头小姑娘就跟着一个大老板跑了,留下失魂落魄的男孩借酒浇愁,三楼的老人喜欢神神道道的跪在门前求神拜佛……每一层楼都有着世间最平凡的生活,汇聚在一起丰满了这个破旧老街的故事。
阿尾带着痴傻的成年弟弟住在狭小的馄饨店里,早晨准时在五点半卷起门,在店前支起一口巨大的铁锅,烧开滚烫的热水,木桌上摆着她昨晚包得整整齐齐的馄饨,一只只被丢进锅里,浮在翻腾的水面上。
阿尾站在锅前的热气里,扎着马尾,挽起袖子,迎来一个个食客。
来她这里吃馄饨的大多都没几个钱,基本都是因为这家馄饨皮薄馅多,价格便宜才来,久而久之都成了老顾客,时常和她拉拉家常。
春日里的某一天,早餐高峰过去,只有几个倒班的食客在店里慢慢吃着馄饨,阿尾坐在里面拿笔算着账,没办法,整个家都看她撑着。
她还没出生父亲就去世了,据说是出千被人砍了双手,熬不住自己投了附近的护城河,母亲没办法,重操旧业做皮肉生意,不小心怀了孕,舍不得钱去医院,偷偷吃药结果没打掉,生下来是个脑瘫儿,医生说是因为乱吃药所以小孩胎里积了毒,母亲拿了几件破衣服裹着留着口水的男孩扔到垃圾桶边上,阿尾不忍心,偷偷捡了回来。
母亲大怒,她自己都养不活,还要带两个拖油瓶,干脆自己跑了,临走前带着阿尾去游乐园看了看,把手上的两枚金镯子分了一枚给她套上,然后用一支棉花糖哄得阿尾从白天等到黑夜。
第二天清早,清洁工才发现被冻得嘴唇发紫的小女孩,十岁的阿尾终于明白,家里只剩下自己和弟弟了。
阿尾很漂亮,是那种就算穿着老旧的蓝色褂子当街煮着馄饨也遮掩不住的漂亮,附近的人都喜欢她,小混混林江也不例外,每次奉老大的命去收保护费时他只是去打个招呼,然后自己默不作声的把钱垫上。
老城区拆迁,阿尾的馄饨店也在囊括的范围内,她虽然舍不得,但也明白是非,开始往外跑忙着找新的门脸,戏剧性的认识了留洋归来的富家少爷宇珩。
宇珩对阿尾一见钟情,给她讲她从未见过的客车游轮,告诉她女性也可以摆脱封建制度的囚笼放飞自我,带她去看剧院里精彩的折子戏,在她耳边绵绵的诉说着普希金的长诗。
阿尾在他的带领下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本天真单纯的她在宇珩描述的上流社会的生活中逐渐堕落,她放弃了小馄饨店,为了隐瞒自己的身世甚至如同当初的母亲一样,把弟弟留在老街。
身旁飞扬着尘土,挖掘机“轰隆隆”的响着,痴傻的弟弟笑呵呵的站在乱石堆积的空地上,看着她头也不回的离开,破天荒的喊了一声“姐”。
阿尾没有回头,双肩颤抖着离开了。
很快矛盾就出现了,阿尾融入不了宇珩的圈子,她听不懂宇珩那些留洋的朋友讨论的什么定理、什么规则,更不懂富家千金嘴里的“提夫尼”、“香娜尔”,那是什么?她以为是香膏,所以插了一句,我喜欢雪花膏。
原本热闹的洋楼里传来哄堂大笑,宇珩也感觉丢人黑着脸让她闭嘴。文化之间的差距,使得她曾经在老街的长袖善舞毫无用武之地。
终于,她的爱情梦破碎,宇珩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名门世家的千金,阿尾偷偷跟踪过那个富家小姐,她穿着精致的刺绣旗袍,身姿窈窕,谈吐优雅,烫着时下最潮的卷发,容貌说不上多美颜,却气质温婉如水。
阿尾听见宇珩喊那个女子“静姝”,这名字真好听啊,她好嫉妒,同时深深的自卑起来,因为她连姓都没有,只是阿尾。
可是她已经无路可退了,阿尾哭着求宇珩不要离开她,因为她什么都没有了。而宇珩冷漠无情的推开了,让她马上从房子里滚出去,在那个雷雨夜的夏天她被赶了出来,跌跌撞撞的往老街的方向走回去,她已经无家可归了,哪怕老街已经被拆毁了,她也只想回到那片土地。
雨很大,夜很黑,她体力不支晕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仿佛已经身在地狱。
林江帮她收留了弟弟,现在也收留了她。安安稳稳的过了一个多月,混混老大却发现了阿尾,垂涎她精神萎靡也掩盖不了漂亮的容貌,趁着林江不在,老大强暴了阿尾。
阿尾没有反抗,因为她知道没用,何况已经有了第一次,她还怕第二次吗?
身上的老大突然滚落在地,阿尾身上沾满了滚烫的鲜血,她看见自己的弟弟拿着割肉刀插进了老大的后背,然后呆呆傻傻的抬起头,看着她笑了。
“姐。”
阿尾哭了... -->>
48、《蜉蝣》的剧本
和陆辞山说的一样,《蜉蝣》完完全全的讲述了最底层人民的生活百态。
女主角阿尾开着一家挤在一条老街上的馄饨店,周围都是60年代老旧的楼房,爬山虎密密麻麻的生长在破旧的墙壁上,夜幕低垂,游走在罪恶边缘的混混拉帮结派的横行,时不时能听到棍棒的击打声。
而第一缕阳光落下,就又是一个清晨。
每天都能听到对面筒子楼里一楼女人对无能丈夫的喝骂和小孩的哭喊,二楼的年轻情侣黏黏糊糊的腻在一起,转头小姑娘就跟着一个大老板跑了,留下失魂落魄的男孩借酒浇愁,三楼的老人喜欢神神道道的跪在门前求神拜佛……每一层楼都有着世间最平凡的生活,汇聚在一起丰满了这个破旧老街的故事。
阿尾带着痴傻的成年弟弟住在狭小的馄饨店里,早晨准时在五点半卷起门,在店前支起一口巨大的铁锅,烧开滚烫的热水,木桌上摆着她昨晚包得整整齐齐的馄饨,一只只被丢进锅里,浮在翻腾的水面上。
阿尾站在锅前的热气里,扎着马尾,挽起袖子,迎来一个个食客。
来她这里吃馄饨的大多都没几个钱,基本都是因为这家馄饨皮薄馅多,价格便宜才来,久而久之都成了老顾客,时常和她拉拉家常。
春日里的某一天,早餐高峰过去,只有几个倒班的食客在店里慢慢吃着馄饨,阿尾坐在里面拿笔算着账,没办法,整个家都看她撑着。
她还没出生父亲就去世了,据说是出千被人砍了双手,熬不住自己投了附近的护城河,母亲没办法,重操旧业做皮肉生意,不小心怀了孕,舍不得钱去医院,偷偷吃药结果没打掉,生下来是个脑瘫儿,医生说是因为乱吃药所以小孩胎里积了毒,母亲拿了几件破衣服裹着留着口水的男孩扔到垃圾桶边上,阿尾不忍心,偷偷捡了回来。
母亲大怒,她自己都养不活,还要带两个拖油瓶,干脆自己跑了,临走前带着阿尾去游乐园看了看,把手上的两枚金镯子分了一枚给她套上,然后用一支棉花糖哄得阿尾从白天等到黑夜。
第二天清早,清洁工才发现被冻得嘴唇发紫的小女孩,十岁的阿尾终于明白,家里只剩下自己和弟弟了。
阿尾很漂亮,是那种就算穿着老旧的蓝色褂子当街煮着馄饨也遮掩不住的漂亮,附近的人都喜欢她,小混混林江也不例外,每次奉老大的命去收保护费时他只是去打个招呼,然后自己默不作声的把钱垫上。
老城区拆迁,阿尾的馄饨店也在囊括的范围内,她虽然舍不得,但也明白是非,开始往外跑忙着找新的门脸,戏剧性的认识了留洋归来的富家少爷宇珩。
宇珩对阿尾一见钟情,给她讲她从未见过的客车游轮,告诉她女性也可以摆脱封建制度的囚笼放飞自我,带她去看剧院里精彩的折子戏,在她耳边绵绵的诉说着普希金的长诗。
阿尾在他的带领下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本天真单纯的她在宇珩描述的上流社会的生活中逐渐堕落,她放弃了小馄饨店,为了隐瞒自己的身世甚至如同当初的母亲一样,把弟弟留在老街。
身旁飞扬着尘土,挖掘机“轰隆隆”的响着,痴傻的弟弟笑呵呵的站在乱石堆积的空地上,看着她头也不回的离开,破天荒的喊了一声“姐”。
阿尾没有回头,双肩颤抖着离开了。
很快矛盾就出现了,阿尾融入不了宇珩的圈子,她听不懂宇珩那些留洋的朋友讨论的什么定理、什么规则,更不懂富家千金嘴里的“提夫尼”、“香娜尔”,那是什么?她以为是香膏,所以插了一句,我喜欢雪花膏。
原本热闹的洋楼里传来哄堂大笑,宇珩也感觉丢人黑着脸让她闭嘴。文化之间的差距,使得她曾经在老街的长袖善舞毫无用武之地。
终于,她的爱情梦破碎,宇珩喜欢上了另外一个名门世家的千金,阿尾偷偷跟踪过那个富家小姐,她穿着精致的刺绣旗袍,身姿窈窕,谈吐优雅,烫着时下最潮的卷发,容貌说不上多美颜,却气质温婉如水。
阿尾听见宇珩喊那个女子“静姝”,这名字真好听啊,她好嫉妒,同时深深的自卑起来,因为她连姓都没有,只是阿尾。
可是她已经无路可退了,阿尾哭着求宇珩不要离开她,因为她什么都没有了。而宇珩冷漠无情的推开了,让她马上从房子里滚出去,在那个雷雨夜的夏天她被赶了出来,跌跌撞撞的往老街的方向走回去,她已经无家可归了,哪怕老街已经被拆毁了,她也只想回到那片土地。
雨很大,夜很黑,她体力不支晕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仿佛已经身在地狱。
林江帮她收留了弟弟,现在也收留了她。安安稳稳的过了一个多月,混混老大却发现了阿尾,垂涎她精神萎靡也掩盖不了漂亮的容貌,趁着林江不在,老大强暴了阿尾。
阿尾没有反抗,因为她知道没用,何况已经有了第一次,她还怕第二次吗?
身上的老大突然滚落在地,阿尾身上沾满了滚烫的鲜血,她看见自己的弟弟拿着割肉刀插进了老大的后背,然后呆呆傻傻的抬起头,看着她笑了。
“姐。”
阿尾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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