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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标准浓烈冰岛半土著语言的老人算不上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人,体型圆咕隆咚,笼罩在一袭灰色老旧袍子里,但给人的感觉竟然并不是肥胖,感觉就像,一头西西里的大木牛?这是很别扭的视觉,老人有一张古板的脸庞,但是暂时流露出来的感情柔和了他轮廓的尖锐线条,依稀看得出来老人年轻的时候是一位勉强可以称作英俊的男子,果然岁月比任何圣棺骑士手中的利剑都来得锋利,老人看到奥古斯丁想要起身,摆了摆手,无视瘸子少年的浓烈敌视,主动走过去近距离坐下,用奥古斯丁需要费劲去翻译的语言自言自语道:“嘿,在我家乡,这条河流有两种说法,被说成是一条冬天之路,冬天来了,春天就不远了嘛,很吟游诗人的腔调,在这个神话故事描绘成了一个英雄不惜触怒诸神盗取火种后的逃亡之路,另外一个就低俗多了,是一头孕育出众神的母牛,挤出来的奶-水,显然更对我胃口。”
奥古斯丁的身体轻轻颤抖,是一种潜意识的危机感,如果是教袍破损前的巅峰时期,凭借魔法师修行带来对精神的驾驭,以及骑士和刺客职业对肌肉的控制,可以很完美地隐藏这种细微畏惧,现在低谷的谷底,奥古斯丁已经没有能力去掩饰,但是肢体上出现了本能抗拒,被见到老人后更加不可抑制的感性情绪给淹没,这就像一个孩子见到了最严厉苛刻的祖辈,很害怕批评,却不是真的憎恶。奥古斯丁安静听着老人嘴里冒出来的冰岛词汇,头脑一片空白。
“在家族的书房里,挂了一幅你小时候的素描画,那是爱葛丽丝给我的最好礼物了,当初她在一堆年轻人中选择你父亲,我是很生气的,康斯坦德最漂亮的淑女,骑在我脖子上欢乐长大的小姑娘,竟然嫁给一个只提得动鹅毛笔的男人?后来女儿给我解释罗桐柴尔德家族出现过一位屠龙的先祖,好吧,女儿长大了,不再依赖父亲了,有些伤心,但终归是要离去的,然后感觉一眨眼时间,我就有一个新的外孙了,当时听说你要去那个什么脉代奥拉修道院,我一气之下就给你母亲写了一封很过分的信,说我不认可这种懦弱的外孙,别指望以后会被半人马接纳,再然后,我已经来不及弥补错误,差点想要把你父亲的脑袋拧下来跟那个什么亲王一起挂在圣乌尔班的手上,至于和费尔莫思一起针对神圣帝国的贸易封锁,只是两个老家伙很孩子气的行径而已,没太大意义,真正能阻止这个帝国站起来的,只有卡妙的铁骑和泰坦的长矛了。重新记起你,还是这次家族竞争者的安排,图灵那个小混蛋似乎对你格外重视,我这才重新开始对你进行评估。奥古斯丁,别指望我最初对你有多少好感,对任何一个黄金家族进行血缘上的梳理,都是一件不堪重负的艰辛工作,尤其当这些个披神圣外衣的肮脏家族进行无休止的联姻和交-配后,就算借鉴那仅仅记录名字就厚厚一大本的《斐迪南图年鉴》,才可以了解个大概,所以如果你不是爱葛丽丝的唯一儿子,我才不管你死活,到达三位数字的子孙,很多我连名字都记不住。当我拿到第二幅肖像画和一叠重金购买的档案后,我感到了久违的惊喜,哈,这个小家伙,还真有点像半人马的子孙,开普勒绞架树立者,不错,虽然离屠龙还有一段距离,但起码年轻,这是最大的优势。越纯粹的力量,就越轻松碾压智慧,把后者骑在胯下随意玩弄,要不康斯坦德能排在费尔莫思和圣努基帜前面?哼,人类可不是靠辩论战胜巨龙,迫使巨龙签订耻辱《摩西戒律》的东西,是比巨龙更强大的力量。”
老人很健谈,奥古斯丁差点以为他才是思想家费尔莫思的老家主,而不是那个亲手敲烂过数条巨龙头颅的雷神,在古老的十大黄金家族中,身边的不起眼老人,是唯一一位靠单体的强悍坐稳屁股下影子王座的家主,据说在年轻时代,做腻了维京海盗头目的这名半人马私生子,在冰岛一座神殿废墟中找到了一柄诸神黄昏中遗落的雷神之锤,这个家伙先去龙脉热手,砸死了一条巨龙,然后就嚼着龙肉一路杀回了家族,杀了全部十六位竞争者和他那个早已忘记他存在的亲生父亲。如果说以单人抗衡六百人精锐骑士团是一名圣棺骑士的标准,那么屠杀一条中阶巨龙就是更高位面的存在了,但是这个“最后的衡量标尺”,很隐晦笼统,根本无法像魔法公式那样量化,这就像成为莫尔石剑圣和圣棺骑士后,就没有可以给出让人信服的标准了,奥古斯丁想要探秘,必须己身最低达到黄金三叶草魔法师或者圣棺骑士这个层次。
奥古斯丁始终安静听着老人的絮叨,不敢表现出半点会被认为沾染花哨嫌疑的言行,只是心中不停告诉自己身边这个老头除了是不怎么把上百位子孙当回事的外公,还是半人马徽章的现任主人,是史诗大陆西北广袤冰原上的最大屠夫,雷神丢番图。对于这位突然跨越一个大陆来到神圣帝国的外公,奥古斯丁并不排斥,但绝没有寄予任何美好愿望,一个危险的乌斯表兄让他对半人马实在提不起兴趣,但奥古斯丁还是多看了几眼老人的侧脸,先前的熟悉感,大概就是母亲与他有几分神似的原因,一样的坚毅。
在奥古斯丁发呆的时候,老人一阵摸索,掏出一块油腻布料包裹起来的肉类,丢给奥古斯丁,笑道:“就剩下这点了,你尝尝看。德莱赛水龙是龙和一种远古黄金亚种的后代,不喜欢收刮宝藏,但贪嘴,一年到头在海洋里寻找食物,这使得德莱赛的肉质最细腻美味,我现在年纪大了,提锤子有些吃力,就让某个正在做维京海盗的孙女每年给我送几条鲜活的德莱赛,这块肉是德莱赛的精华所在,很讲究,一刀捅入水龙脖子的时候,必须马上割下这条包裹心脏的美食,太早,会腥,太晚,就涩了。其实最好吃的肉,是从幼年安格尔火龙的翅膀,但玛雅和黄金岛数次拿《戒律》跟我抗议,我这辈子也没能吃过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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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标准浓烈冰岛半土著语言的老人算不上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人,体型圆咕隆咚,笼罩在一袭灰色老旧袍子里,但给人的感觉竟然并不是肥胖,感觉就像,一头西西里的大木牛?这是很别扭的视觉,老人有一张古板的脸庞,但是暂时流露出来的感情柔和了他轮廓的尖锐线条,依稀看得出来老人年轻的时候是一位勉强可以称作英俊的男子,果然岁月比任何圣棺骑士手中的利剑都来得锋利,老人看到奥古斯丁想要起身,摆了摆手,无视瘸子少年的浓烈敌视,主动走过去近距离坐下,用奥古斯丁需要费劲去翻译的语言自言自语道:“嘿,在我家乡,这条河流有两种说法,被说成是一条冬天之路,冬天来了,春天就不远了嘛,很吟游诗人的腔调,在这个神话故事描绘成了一个英雄不惜触怒诸神盗取火种后的逃亡之路,另外一个就低俗多了,是一头孕育出众神的母牛,挤出来的奶-水,显然更对我胃口。”
奥古斯丁的身体轻轻颤抖,是一种潜意识的危机感,如果是教袍破损前的巅峰时期,凭借魔法师修行带来对精神的驾驭,以及骑士和刺客职业对肌肉的控制,可以很完美地隐藏这种细微畏惧,现在低谷的谷底,奥古斯丁已经没有能力去掩饰,但是肢体上出现了本能抗拒,被见到老人后更加不可抑制的感性情绪给淹没,这就像一个孩子见到了最严厉苛刻的祖辈,很害怕批评,却不是真的憎恶。奥古斯丁安静听着老人嘴里冒出来的冰岛词汇,头脑一片空白。
“在家族的书房里,挂了一幅你小时候的素描画,那是爱葛丽丝给我的最好礼物了,当初她在一堆年轻人中选择你父亲,我是很生气的,康斯坦德最漂亮的淑女,骑在我脖子上欢乐长大的小姑娘,竟然嫁给一个只提得动鹅毛笔的男人?后来女儿给我解释罗桐柴尔德家族出现过一位屠龙的先祖,好吧,女儿长大了,不再依赖父亲了,有些伤心,但终归是要离去的,然后感觉一眨眼时间,我就有一个新的外孙了,当时听说你要去那个什么脉代奥拉修道院,我一气之下就给你母亲写了一封很过分的信,说我不认可这种懦弱的外孙,别指望以后会被半人马接纳,再然后,我已经来不及弥补错误,差点想要把你父亲的脑袋拧下来跟那个什么亲王一起挂在圣乌尔班的手上,至于和费尔莫思一起针对神圣帝国的贸易封锁,只是两个老家伙很孩子气的行径而已,没太大意义,真正能阻止这个帝国站起来的,只有卡妙的铁骑和泰坦的长矛了。重新记起你,还是这次家族竞争者的安排,图灵那个小混蛋似乎对你格外重视,我这才重新开始对你进行评估。奥古斯丁,别指望我最初对你有多少好感,对任何一个黄金家族进行血缘上的梳理,都是一件不堪重负的艰辛工作,尤其当这些个披神圣外衣的肮脏家族进行无休止的联姻和交-配后,就算借鉴那仅仅记录名字就厚厚一大本的《斐迪南图年鉴》,才可以了解个大概,所以如果你不是爱葛丽丝的唯一儿子,我才不管你死活,到达三位数字的子孙,很多我连名字都记不住。当我拿到第二幅肖像画和一叠重金购买的档案后,我感到了久违的惊喜,哈,这个小家伙,还真有点像半人马的子孙,开普勒绞架树立者,不错,虽然离屠龙还有一段距离,但起码年轻,这是最大的优势。越纯粹的力量,就越轻松碾压智慧,把后者骑在胯下随意玩弄,要不康斯坦德能排在费尔莫思和圣努基帜前面?哼,人类可不是靠辩论战胜巨龙,迫使巨龙签订耻辱《摩西戒律》的东西,是比巨龙更强大的力量。”
老人很健谈,奥古斯丁差点以为他才是思想家费尔莫思的老家主,而不是那个亲手敲烂过数条巨龙头颅的雷神,在古老的十大黄金家族中,身边的不起眼老人,是唯一一位靠单体的强悍坐稳屁股下影子王座的家主,据说在年轻时代,做腻了维京海盗头目的这名半人马私生子,在冰岛一座神殿废墟中找到了一柄诸神黄昏中遗落的雷神之锤,这个家伙先去龙脉热手,砸死了一条巨龙,然后就嚼着龙肉一路杀回了家族,杀了全部十六位竞争者和他那个早已忘记他存在的亲生父亲。如果说以单人抗衡六百人精锐骑士团是一名圣棺骑士的标准,那么屠杀一条中阶巨龙就是更高位面的存在了,但是这个“最后的衡量标尺”,很隐晦笼统,根本无法像魔法公式那样量化,这就像成为莫尔石剑圣和圣棺骑士后,就没有可以给出让人信服的标准了,奥古斯丁想要探秘,必须己身最低达到黄金三叶草魔法师或者圣棺骑士这个层次。
奥古斯丁始终安静听着老人的絮叨,不敢表现出半点会被认为沾染花哨嫌疑的言行,只是心中不停告诉自己身边这个老头除了是不怎么把上百位子孙当回事的外公,还是半人马徽章的现任主人,是史诗大陆西北广袤冰原上的最大屠夫,雷神丢番图。对于这位突然跨越一个大陆来到神圣帝国的外公,奥古斯丁并不排斥,但绝没有寄予任何美好愿望,一个危险的乌斯表兄让他对半人马实在提不起兴趣,但奥古斯丁还是多看了几眼老人的侧脸,先前的熟悉感,大概就是母亲与他有几分神似的原因,一样的坚毅。
在奥古斯丁发呆的时候,老人一阵摸索,掏出一块油腻布料包裹起来的肉类,丢给奥古斯丁,笑道:“就剩下这点了,你尝尝看。德莱赛水龙是龙和一种远古黄金亚种的后代,不喜欢收刮宝藏,但贪嘴,一年到头在海洋里寻找食物,这使得德莱赛的肉质最细腻美味,我现在年纪大了,提锤子有些吃力,就让某个正在做维京海盗的孙女每年给我送几条鲜活的德莱赛,这块肉是德莱赛的精华所在,很讲究,一刀捅入水龙脖子的时候,必须马上割下这条包裹心脏的美食,太早,会腥,太晚,就涩了。其实最好吃的肉,是从幼年安格尔火龙的翅膀,但玛雅和黄金岛数次拿《戒律》跟我抗议,我这辈子也没能吃过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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