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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可是个劳碌命,刚刚回到国内,连口热水都没喝上,返身又进入了丛林。
原本他可以通过正常的口岸,以正式身份进入Y南,但谁让他干了一票大的,连人民军军官都杀了,这要是进入海关大厅,被人抓住,跑都没地方跑。
向导阿勇是不敢回去了,他怕啊!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魏可就是惹事的祖宗,多大的事都敢惹,自从进入Y南境内,就一直没闲着,惹到的麻烦还越来越大,能平安返回,已经是老天爷保佑,如何还敢再冒险?
陪着魏可的,是他新认下的兄弟魏夏。
此时的魏夏,不仅把魏可视作兄弟、救命恩人,更看作偶像,对魏可佩服的五体投地,不要说陪着回一趟Y南,就是龙潭虎穴,他也敢闯。
其余的三个人,就由张望海派人护送,去那措了。
罗曼诺夫是必须要去的,沃嘎算是保镖,更是监视者,要说罗曼诺夫看起来人品不错,也是个说话算数的老外,但人心隔肚皮,到底和魏可不是一路人,若没人看着,说不准就趁机跑了。
至于说魏华,她是女人,魏可对于魏华总体上很满意,不像寻常的女人,柔柔弱弱,最起码她敢杀人。
但,魏可对于女人的态度,一贯如此。
女人应当在安全的后方待着,危险的事情,让男人来!
还有小欢,现在的小欢性格变得温和了一些,它和沃嘎接触多了之后,也能稍微听沃嘎的话,就被魏可安排跟着沃嘎一起走,他们那一行人中,有老头有女人,多个帮手总要安全一些。
荣礼。
这也是一个小村,可以说与湾寨类似,只是方向有别,与湾寨处于两个钦州通商口岸的两侧,魏可带着魏夏,两个人进入越南之后,特意兜了个圈子,来到这里。
这一次来越南,魏可不需要自己跑路,只要找个地方,给高吉山打了电话,坐等即可。
所以,有没有向导,其实无所谓。
魏夏还是他那身朴素的打扮,身上背着弓箭,挂着砍刀,像个山民。
魏可自然不敢再穿着军装招摇撞骗,步枪也不敢拿,就穿了一件夹克衫,脚上一双短筒的皮靴,头上戴一顶斗笠,稍稍有点出格,不过还好,这个时代的Y南普通人,穿着时尚或者土气的都有,这副装扮,算不上奇装异服。
“小可,我们去哪里?”
“找地方吃饭。”
“哦!那我们去吃米粉吧,这里集市上的米粉很好吃,一般不容易吃到。”
魏夏说着,不好意思地挠头。
这小子是嘴馋了。
不过,魏可也在心里叹息,一个大小伙子了,过得也真挺可怜,吃一碗常见的米粉,都觉得是美味,这都是拜那位魏二爷所赐啊,若不是母亲当初伤心到极点,远走异国他乡,魏夏过得再惨,也不至于如此。
“小夏,咱俩去这里最好的饭店,我请你吃炒菜!”
魏可这也是一举两得。
来荣礼的半路上,他已经给高吉山挂了电话,告知对方,自己来了Y南,让对方派人来荣礼接他,但,荣礼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总不能让别人开着车到处找他,所以,必须要找个显眼的标志物。
最好的饭店,肯定显眼,恰好顺便给魏夏解解馋。
很快,魏可就找到了地方,在村中心的大街上,一幢三层的木楼,荣礼大饭店。
来到小楼前,魏可掏出手机,把地址告诉了高吉山,电话对面的高吉山很高兴,让魏可就在这里等着,他的人已经在路上,而且是辆挂车牌的车,很好认。
军车,魏可更加放心了。
他现在的身份尴尬... -->>
魏可是个劳碌命,刚刚回到国内,连口热水都没喝上,返身又进入了丛林。
原本他可以通过正常的口岸,以正式身份进入Y南,但谁让他干了一票大的,连人民军军官都杀了,这要是进入海关大厅,被人抓住,跑都没地方跑。
向导阿勇是不敢回去了,他怕啊!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魏可就是惹事的祖宗,多大的事都敢惹,自从进入Y南境内,就一直没闲着,惹到的麻烦还越来越大,能平安返回,已经是老天爷保佑,如何还敢再冒险?
陪着魏可的,是他新认下的兄弟魏夏。
此时的魏夏,不仅把魏可视作兄弟、救命恩人,更看作偶像,对魏可佩服的五体投地,不要说陪着回一趟Y南,就是龙潭虎穴,他也敢闯。
其余的三个人,就由张望海派人护送,去那措了。
罗曼诺夫是必须要去的,沃嘎算是保镖,更是监视者,要说罗曼诺夫看起来人品不错,也是个说话算数的老外,但人心隔肚皮,到底和魏可不是一路人,若没人看着,说不准就趁机跑了。
至于说魏华,她是女人,魏可对于魏华总体上很满意,不像寻常的女人,柔柔弱弱,最起码她敢杀人。
但,魏可对于女人的态度,一贯如此。
女人应当在安全的后方待着,危险的事情,让男人来!
还有小欢,现在的小欢性格变得温和了一些,它和沃嘎接触多了之后,也能稍微听沃嘎的话,就被魏可安排跟着沃嘎一起走,他们那一行人中,有老头有女人,多个帮手总要安全一些。
荣礼。
这也是一个小村,可以说与湾寨类似,只是方向有别,与湾寨处于两个钦州通商口岸的两侧,魏可带着魏夏,两个人进入越南之后,特意兜了个圈子,来到这里。
这一次来越南,魏可不需要自己跑路,只要找个地方,给高吉山打了电话,坐等即可。
所以,有没有向导,其实无所谓。
魏夏还是他那身朴素的打扮,身上背着弓箭,挂着砍刀,像个山民。
魏可自然不敢再穿着军装招摇撞骗,步枪也不敢拿,就穿了一件夹克衫,脚上一双短筒的皮靴,头上戴一顶斗笠,稍稍有点出格,不过还好,这个时代的Y南普通人,穿着时尚或者土气的都有,这副装扮,算不上奇装异服。
“小可,我们去哪里?”
“找地方吃饭。”
“哦!那我们去吃米粉吧,这里集市上的米粉很好吃,一般不容易吃到。”
魏夏说着,不好意思地挠头。
这小子是嘴馋了。
不过,魏可也在心里叹息,一个大小伙子了,过得也真挺可怜,吃一碗常见的米粉,都觉得是美味,这都是拜那位魏二爷所赐啊,若不是母亲当初伤心到极点,远走异国他乡,魏夏过得再惨,也不至于如此。
“小夏,咱俩去这里最好的饭店,我请你吃炒菜!”
魏可这也是一举两得。
来荣礼的半路上,他已经给高吉山挂了电话,告知对方,自己来了Y南,让对方派人来荣礼接他,但,荣礼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总不能让别人开着车到处找他,所以,必须要找个显眼的标志物。
最好的饭店,肯定显眼,恰好顺便给魏夏解解馋。
很快,魏可就找到了地方,在村中心的大街上,一幢三层的木楼,荣礼大饭店。
来到小楼前,魏可掏出手机,把地址告诉了高吉山,电话对面的高吉山很高兴,让魏可就在这里等着,他的人已经在路上,而且是辆挂车牌的车,很好认。
军车,魏可更加放心了。
他现在的身份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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