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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完晚餐后,沈易泽进书房工作了,我就找着一本职场书来找面试经验。很多专业都是大四才实习,可我们学法律最重要的就是经验,不少学生都大三下学期就开始找实习单位了。
明明律师是欣欣向上的职业,可是真正能进入律师行工作的人,还是很少的。过几天,律师所就来学校招收实习生,尽管我在学校是优秀的,但对于我的未来依旧是紧张的,在律师行人际关系真的非常重要,我没有背景,再加上这几天怠慢了功课,如今就加倍地用功。
我和沈易泽就各忙各的,互不干扰,相处得算是融洽。
夜渐渐深了,由于我病了好几天的缘故,身体特别容易疲惫,我就回了卧室。
沈易泽是个严苛遵守生活规律的人,每件事都通过精密的思考作下安排,将近十一点时,他也回了卧室。
他进浴室时,我正在吹头发,生病期间,我都不能洗头发,熬了将近一个星期,头发都发油,发腻了,我早就受不了,终于可以解脱了。
瞧见他就要沐浴,我急忙退了出来,脸上的神情有些不太自然,近来,我都是生病状态,整个人都是迷迷糊糊,当他回来时,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处于睡眠状态,醒来时,他也早去上班了,我们真正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如今,我清醒着呢!
我坐在床上,听见水流声,那声音清晰无比地传入我的耳朵,我就和一个男人同居了?太莫名其妙了,也太不可思议,我觉得太不适合自己的性子。
在遇见沈易泽之前,我和天下间所有骄傲的女孩相似,自认为只要那个人将自己视为掌中宝,才决定接受他,因为我太渴望爱,太渴望温暖。此时,我为了沈易泽的一个微笑,就被迷得荤素都分不清了。
我拿起书,来转移自己的胡思乱想,我讨厌不务正业的自己,但听见了开门声,我仍是不受控制地投了目光,看见了沈易泽。
阳台的窗没合上,四月的微风侵入屋子里,吹拂着他那黑得灿亮的发丝,扬起来的弧度是明快而清爽的,他的头发是微卷的,不过他修剪得利落而简练,只有几络稍长的卷发盘踞在耳朵处,有着几分性感。
他这是个亮眼的家伙啊!平时对于容貌自信的我,在他的面前都有些自卑了,其实,男人最重要的是气质,太好看的五官,若是缺乏气质来支撑,就给人一种奶油感,可沈易泽身上有一股强者的霸气,散发着真男人的味道,他真是举世无双啊!
他深邃的眸子不经意间瞥了我一眼,视线落在我身上蓝色的睡衣,他慢悠悠地说“你更适合粉红色!”
我想起了他送给我的粉红色指甲油,太卡哇伊了吧!他不会有喜欢萝莉的癖好吧!我好奇地问“你喜欢粉红色?”
他跳动了一下左眉,显然是被我的问题雷住了,他掀起被子,口气决定地说“不!”然后伸手挑起了我的下巴,打量了几眼,不容置喙地说“它适合你!”
我不喜欢别人挑下巴,好似自己就是古代的卑微的妾,对方就是我改讨好的主子,我收回了下巴。
他倒是面无异色,拿起床头柜的书,就认真的阅读。白色的睡衣柔软而贴服着的躯体,他的肢体修长而柔韧。那怕就是坐在床上,他的身姿在腰腹间折叠出一个绝妙的直角,太完美的坐姿,也太触不可及,就像是雕像。
有些人是不好看,但越看越耐看,沈易泽属于本来就好看,呆久了,你觉得更加完美的人,越让人移不开视线。
他翻着书本的手势看来十足悠闲,抬手间露洗练的肌肉,并无其他男人的粗狂之感,而是巧妙地沿着臂骨起伏着优雅的角度,没有多余的赘肉,我口干舌燥,不太自然,视线慌忙转开,清了清嗓子说“星期三,我要去面试,我打算把头发剪短,就是齐肩的内扣,看上去比较成熟的那种。”
说着,我手搭着肩膀示意着。沈易泽抬起头看我一眼,狭长的眼角有着锋锐的线条,可他说出的话,仅淡淡地应了一声,辨不出他的想法。
男人不都是喜欢女人留长头发吗?江泓说那样的女人性感,其实,我也搞不明白如何性感了,人还不是那张脸,那个身材,关头发长短什么事?
我讨厌这种距离感,我们就是搭伙过日子,可是让我开口去问,太丢脸的事... -->>
用完晚餐后,沈易泽进书房工作了,我就找着一本职场书来找面试经验。很多专业都是大四才实习,可我们学法律最重要的就是经验,不少学生都大三下学期就开始找实习单位了。
明明律师是欣欣向上的职业,可是真正能进入律师行工作的人,还是很少的。过几天,律师所就来学校招收实习生,尽管我在学校是优秀的,但对于我的未来依旧是紧张的,在律师行人际关系真的非常重要,我没有背景,再加上这几天怠慢了功课,如今就加倍地用功。
我和沈易泽就各忙各的,互不干扰,相处得算是融洽。
夜渐渐深了,由于我病了好几天的缘故,身体特别容易疲惫,我就回了卧室。
沈易泽是个严苛遵守生活规律的人,每件事都通过精密的思考作下安排,将近十一点时,他也回了卧室。
他进浴室时,我正在吹头发,生病期间,我都不能洗头发,熬了将近一个星期,头发都发油,发腻了,我早就受不了,终于可以解脱了。
瞧见他就要沐浴,我急忙退了出来,脸上的神情有些不太自然,近来,我都是生病状态,整个人都是迷迷糊糊,当他回来时,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处于睡眠状态,醒来时,他也早去上班了,我们真正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如今,我清醒着呢!
我坐在床上,听见水流声,那声音清晰无比地传入我的耳朵,我就和一个男人同居了?太莫名其妙了,也太不可思议,我觉得太不适合自己的性子。
在遇见沈易泽之前,我和天下间所有骄傲的女孩相似,自认为只要那个人将自己视为掌中宝,才决定接受他,因为我太渴望爱,太渴望温暖。此时,我为了沈易泽的一个微笑,就被迷得荤素都分不清了。
我拿起书,来转移自己的胡思乱想,我讨厌不务正业的自己,但听见了开门声,我仍是不受控制地投了目光,看见了沈易泽。
阳台的窗没合上,四月的微风侵入屋子里,吹拂着他那黑得灿亮的发丝,扬起来的弧度是明快而清爽的,他的头发是微卷的,不过他修剪得利落而简练,只有几络稍长的卷发盘踞在耳朵处,有着几分性感。
他这是个亮眼的家伙啊!平时对于容貌自信的我,在他的面前都有些自卑了,其实,男人最重要的是气质,太好看的五官,若是缺乏气质来支撑,就给人一种奶油感,可沈易泽身上有一股强者的霸气,散发着真男人的味道,他真是举世无双啊!
他深邃的眸子不经意间瞥了我一眼,视线落在我身上蓝色的睡衣,他慢悠悠地说“你更适合粉红色!”
我想起了他送给我的粉红色指甲油,太卡哇伊了吧!他不会有喜欢萝莉的癖好吧!我好奇地问“你喜欢粉红色?”
他跳动了一下左眉,显然是被我的问题雷住了,他掀起被子,口气决定地说“不!”然后伸手挑起了我的下巴,打量了几眼,不容置喙地说“它适合你!”
我不喜欢别人挑下巴,好似自己就是古代的卑微的妾,对方就是我改讨好的主子,我收回了下巴。
他倒是面无异色,拿起床头柜的书,就认真的阅读。白色的睡衣柔软而贴服着的躯体,他的肢体修长而柔韧。那怕就是坐在床上,他的身姿在腰腹间折叠出一个绝妙的直角,太完美的坐姿,也太触不可及,就像是雕像。
有些人是不好看,但越看越耐看,沈易泽属于本来就好看,呆久了,你觉得更加完美的人,越让人移不开视线。
他翻着书本的手势看来十足悠闲,抬手间露洗练的肌肉,并无其他男人的粗狂之感,而是巧妙地沿着臂骨起伏着优雅的角度,没有多余的赘肉,我口干舌燥,不太自然,视线慌忙转开,清了清嗓子说“星期三,我要去面试,我打算把头发剪短,就是齐肩的内扣,看上去比较成熟的那种。”
说着,我手搭着肩膀示意着。沈易泽抬起头看我一眼,狭长的眼角有着锋锐的线条,可他说出的话,仅淡淡地应了一声,辨不出他的想法。
男人不都是喜欢女人留长头发吗?江泓说那样的女人性感,其实,我也搞不明白如何性感了,人还不是那张脸,那个身材,关头发长短什么事?
我讨厌这种距离感,我们就是搭伙过日子,可是让我开口去问,太丢脸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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