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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少女日记
楚蓉长到十四岁,花一般的年龄。白白嫩嫩的,很文静。天真烂漫的大眼睛,闪着聪慧。自小就懂事,嘴甜,乖得很。在家里,父母生育老生子,喜得宝贝女儿,娇惯在手掌心,全家人宠着她。在四邻乡亲的眼里,是个漂亮可爱的乖女孩,善解人意,特别讨人欢心。在学校里,爱学用功,是个优秀的女生,富于想象的文采出众,作文一直是老师讲评的范文。少女的心,宛如天上的一朵白云,洁白无瑕,静静地展现着曼妙,随风飘忽不定,留下了几多捉摸猜想。她喜欢写日记,记载生活,追述喜怒哀乐,还有那颗少女之心:
(一)
嗬,已经十四岁啦,花季年华。我的心在飞,满脑子充满了幻想,向往着美好的未来,梦幻着伸手摘下天上的星星,憧憬着浪漫的爱情。心中那个白马王子,时刻期待着出现在我面前。
终于有一天,王小帅,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出现在我的视野。他高我一级,斯斯文文的,有点目空一切,但有时流露着友善的神情。女生们心目中偶像级的人物,记不清他什么时候闯入了我的心扉。何时认识的他,什么时候开始动心,又是怎么喜欢上了他,我记得模糊不清。单相思折磨人,心中的酸涩,那种滋味真的不好受,永远是一处自编自导的独角戏,高兴一个人,酸楚自己心。
喜欢一个人。没法接近他,不能向他表露。更不能让师生和家人察觉,做贼心虚似的。真的好难受,好难受。无法理解,为什么学生不能早恋,少女不可以有爱?爱,是每一个人权利,我也很想着爱,更渴望着被人爱,有错吗?为什么要说是大逆不道,视如洪水猛兽。为什么,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
纠结啊,纠结,不在纠结中醒悟,就在纠结中迷失!管不了哪么多,我就喜欢他的笑,他的一举一动,他的潇潇洒洒。盼望着他大胆地向我表白。有爱大声说出来。
他推着自行车走进学校大门,碰一个女生,站下后,和她说了好长好长时间的话。我看在眼里。嫉妒在心上,一扭头回了教室。
篮球场上,男生们生龙活虎地打篮球。他站在场外加油鼓劲。一会儿开心笑,一会儿懊恼。我默默地注视着他。跟着他欢笑,和他一起懊恼。
放学了。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因为我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就是隔着玻璃窗,观察他的班级出门口,最后看他一眼,念想着他的身影走进我晚上的梦乡里。
“王小帅转学了!”我站在远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很意外。眼泪在心里打转,仿佛想哭。当真走了,我却哭不出来,只觉得眼前模糊,心里空荡荡的,随凭他渐行渐远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认为,这就是我的初恋。尽管直到他离去,没有和我说一句话,为我做一件事,哪怕是向我示好的一个举动。但我为他动容过,他的点点滴滴都曾经牵动着我的芳心。或许吧,单相思原本就爱。只要心中有个喜欢的人,就是爱的感觉,快乐的源泉,念想的理由,在酸楚中收获欣喜,也很值得。
他走了,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和我擦肩而过。现在,我努力寻找沉淀的心迹,曾经非常喜欢的很爱的他,印记仿佛变得模糊不清,迷失在时光匆匆而过的日子里。
(二)
中秋节,一个传统的节日。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围着饭桌就餐,一边吃喝,一边赏月。举头望星空,那颗是牛郎星,那颗是织女星,宽宽的银河横隔在中间。动人的传说,令人回味的爱情。月儿圆圆,浪漫的故事,我的心在飞翔。幻想着变成小仙女多好,飘然下凡,在大千世界里,任凭飞来飞去,寻找如意的心上人。我的那个牛郎啊,你在何方?
我是“花痴”,喜欢风流倜傥的男孩,对那些歪瓜裂枣,一点也不感兴趣。昨天,我在书包里,突然发现了一封信。一看信封上字迹,我猜出了是谁写的信。高泽恩,一个令人生厌的家伙。他的相貌,还算说得过去,学习中等偏上。他爱出风头,特别喜欢在女生面前臭显摆,说什么,他城里的舅舅是局长,将来到城里找个好工作没问题。喜欢打扮,像个女人似的,头上喷香水,脸上抹雪花膏,恶心死人啦!
情书,是肯定无疑。开不开封,我犹豫不决。看吧,一旦知道内容,怎么回信答复。拒绝,刺伤他的自尊心,对他对自己都不好。接受,我根本不会喜欢上他。不看吧,又很想知道内容,起码享受一下被爱的感觉。想来想去,我最后拿定主意,不看,坚决不拆封,原封不动地退回去。
于是,上自习课时,我站在凳子上,高举信封,向全体同学宣布:“听我说,不知道谁放在我书包里一封信。郑重声明,信没拆,我不想看,也根本不想知道信的内容!是谁放的,自觉拿回去。不然的话,别怪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公开朗读!”
“哇!”同学们惊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察言观色,相互猜疑。
下午放学后,我检查了一下书包,信已经不翼而飞,不知道何时被人取走了。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喜欢一个人,被人喜欢,都很正常。拒绝和接受,都是个人的权利和选择。接受,好说。拒绝,有点棘手,最好采取妥善的方式,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更不能伤害对方。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但我心里有点烦,不喜欢的人来了,喜欢的不见踪影,真的好... -->>
第三十四章:少女日记
楚蓉长到十四岁,花一般的年龄。白白嫩嫩的,很文静。天真烂漫的大眼睛,闪着聪慧。自小就懂事,嘴甜,乖得很。在家里,父母生育老生子,喜得宝贝女儿,娇惯在手掌心,全家人宠着她。在四邻乡亲的眼里,是个漂亮可爱的乖女孩,善解人意,特别讨人欢心。在学校里,爱学用功,是个优秀的女生,富于想象的文采出众,作文一直是老师讲评的范文。少女的心,宛如天上的一朵白云,洁白无瑕,静静地展现着曼妙,随风飘忽不定,留下了几多捉摸猜想。她喜欢写日记,记载生活,追述喜怒哀乐,还有那颗少女之心:
(一)
嗬,已经十四岁啦,花季年华。我的心在飞,满脑子充满了幻想,向往着美好的未来,梦幻着伸手摘下天上的星星,憧憬着浪漫的爱情。心中那个白马王子,时刻期待着出现在我面前。
终于有一天,王小帅,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出现在我的视野。他高我一级,斯斯文文的,有点目空一切,但有时流露着友善的神情。女生们心目中偶像级的人物,记不清他什么时候闯入了我的心扉。何时认识的他,什么时候开始动心,又是怎么喜欢上了他,我记得模糊不清。单相思折磨人,心中的酸涩,那种滋味真的不好受,永远是一处自编自导的独角戏,高兴一个人,酸楚自己心。
喜欢一个人。没法接近他,不能向他表露。更不能让师生和家人察觉,做贼心虚似的。真的好难受,好难受。无法理解,为什么学生不能早恋,少女不可以有爱?爱,是每一个人权利,我也很想着爱,更渴望着被人爱,有错吗?为什么要说是大逆不道,视如洪水猛兽。为什么,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
纠结啊,纠结,不在纠结中醒悟,就在纠结中迷失!管不了哪么多,我就喜欢他的笑,他的一举一动,他的潇潇洒洒。盼望着他大胆地向我表白。有爱大声说出来。
他推着自行车走进学校大门,碰一个女生,站下后,和她说了好长好长时间的话。我看在眼里。嫉妒在心上,一扭头回了教室。
篮球场上,男生们生龙活虎地打篮球。他站在场外加油鼓劲。一会儿开心笑,一会儿懊恼。我默默地注视着他。跟着他欢笑,和他一起懊恼。
放学了。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因为我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就是隔着玻璃窗,观察他的班级出门口,最后看他一眼,念想着他的身影走进我晚上的梦乡里。
“王小帅转学了!”我站在远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很意外。眼泪在心里打转,仿佛想哭。当真走了,我却哭不出来,只觉得眼前模糊,心里空荡荡的,随凭他渐行渐远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认为,这就是我的初恋。尽管直到他离去,没有和我说一句话,为我做一件事,哪怕是向我示好的一个举动。但我为他动容过,他的点点滴滴都曾经牵动着我的芳心。或许吧,单相思原本就爱。只要心中有个喜欢的人,就是爱的感觉,快乐的源泉,念想的理由,在酸楚中收获欣喜,也很值得。
他走了,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和我擦肩而过。现在,我努力寻找沉淀的心迹,曾经非常喜欢的很爱的他,印记仿佛变得模糊不清,迷失在时光匆匆而过的日子里。
(二)
中秋节,一个传统的节日。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围着饭桌就餐,一边吃喝,一边赏月。举头望星空,那颗是牛郎星,那颗是织女星,宽宽的银河横隔在中间。动人的传说,令人回味的爱情。月儿圆圆,浪漫的故事,我的心在飞翔。幻想着变成小仙女多好,飘然下凡,在大千世界里,任凭飞来飞去,寻找如意的心上人。我的那个牛郎啊,你在何方?
我是“花痴”,喜欢风流倜傥的男孩,对那些歪瓜裂枣,一点也不感兴趣。昨天,我在书包里,突然发现了一封信。一看信封上字迹,我猜出了是谁写的信。高泽恩,一个令人生厌的家伙。他的相貌,还算说得过去,学习中等偏上。他爱出风头,特别喜欢在女生面前臭显摆,说什么,他城里的舅舅是局长,将来到城里找个好工作没问题。喜欢打扮,像个女人似的,头上喷香水,脸上抹雪花膏,恶心死人啦!
情书,是肯定无疑。开不开封,我犹豫不决。看吧,一旦知道内容,怎么回信答复。拒绝,刺伤他的自尊心,对他对自己都不好。接受,我根本不会喜欢上他。不看吧,又很想知道内容,起码享受一下被爱的感觉。想来想去,我最后拿定主意,不看,坚决不拆封,原封不动地退回去。
于是,上自习课时,我站在凳子上,高举信封,向全体同学宣布:“听我说,不知道谁放在我书包里一封信。郑重声明,信没拆,我不想看,也根本不想知道信的内容!是谁放的,自觉拿回去。不然的话,别怪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公开朗读!”
“哇!”同学们惊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察言观色,相互猜疑。
下午放学后,我检查了一下书包,信已经不翼而飞,不知道何时被人取走了。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喜欢一个人,被人喜欢,都很正常。拒绝和接受,都是个人的权利和选择。接受,好说。拒绝,有点棘手,最好采取妥善的方式,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更不能伤害对方。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但我心里有点烦,不喜欢的人来了,喜欢的不见踪影,真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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