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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宋献策、许知远为耽罗朝廷日夜操劳的时候,楚凡也没闲着,除了不断给两人答疑解惑之外,他还在修改审定以《大明律》为基础的《耽罗律》;除了《大明律》本身外,楚凡还得参考大明历朝作为《大明律》补充的各种律令,工作量相当大。
在这过程中,楚凡发现,如果仅仅从纸面上看,大明对于百姓是相当宽厚的,最为典型的便是“养济院”、“惠民药局”和“漏泽园”,这三样分别相当于后世的敬老院、全民医保和公墓,让楚凡吃惊地是,这些全都是免费的!
不仅如此,养老也是免费的,洪武年间规定,“八十岁以上老人每月给五斗米三斤酒和五斤肉,九十岁以上的老人更加给一匹帛和十斤絮”;明太祖之后成化之前,历任皇帝还不断给这个制度加码,英宗时更把养老年龄降低到了七十岁!
民生方面如此,限制土地兼并同样如此,《大明律》中虽然有士绅免除徭役的条款,可从没规定士绅和读书人可以不纳粮!士绅不纳粮是从嘉靖年间才开始写入补充律令的,而且还根据品级有相应的限额——当然,楚凡也知道在此之前这帮子读书人肯定就开始逃税了,嘉靖朝不过是补了个合法的手续而已。
这也难怪,所谓“好经都被和尚念歪了”,只要是人*治社会,这样的变化就避免不了。
如何把人*治社会变为法*治社会,彻底杜绝这样的现象那是后话,楚凡当前的任务就是先把纸面的功夫做好,修订出一本可以立即执行的《耽罗律》。
好的律令当然要保留,楚凡动刀的地方便是士绅特权这一块。
既然士绅免税的滥*觞是《大明律》中免除徭役的条款,那楚凡干脆就把除了兵役之外的所有徭役都免了!
他这么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古代的徭役制度实在是个滥用权力的大黑洞!平心而论,不用花钱便能让人白干活这种事对于人性的考验太大了,很少有人能在这样的诱惑下把持得住,尤其是那些一手遮天的“父母官”——既然征发民伕服徭役的借口多得是,那为什么不让他们帮自己干点私活呢?即便没私活可干,也可以用他们的劳动换点利益呀,这就是古代徭役越来越繁重的根本原因!
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也简单,那就是将所有需要征发徭役的事务,比如修筑城墙、兴修水利、押运物资等等全部改为有偿服务;百姓付出劳动,官府给予报酬,最终将无偿征发转变为外包业务。
光把免除徭役这个口子扎紧还不够,楚凡在《耽罗律》中特意加了一条便是“所有田土,无论大小,均需依律纳税,士绅不得例外”,从纸面上杜绝了特*权阶级兼并土地转移赋税的可能。
当然,楚凡知道这么搞“一刀切”也是有问题的——如果大家都一样,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谁会冒着生命危险帮你打江山?
为此,楚凡抛出了另一个诱饵,那就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份——耽罗国乃至即将成立的朝鲜傀儡政府中,各种勋贵和官吏将根据各自等级获得一定数量的股份;获得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赏赐,一种是购买权。
这样做好处多多:首先是特*权得以彰显。所谓特*权,无非就是普罗大众没有的你有,而且拥有的这个权利能带来巨大好处。... -->>
就在宋献策、许知远为耽罗朝廷日夜操劳的时候,楚凡也没闲着,除了不断给两人答疑解惑之外,他还在修改审定以《大明律》为基础的《耽罗律》;除了《大明律》本身外,楚凡还得参考大明历朝作为《大明律》补充的各种律令,工作量相当大。
在这过程中,楚凡发现,如果仅仅从纸面上看,大明对于百姓是相当宽厚的,最为典型的便是“养济院”、“惠民药局”和“漏泽园”,这三样分别相当于后世的敬老院、全民医保和公墓,让楚凡吃惊地是,这些全都是免费的!
不仅如此,养老也是免费的,洪武年间规定,“八十岁以上老人每月给五斗米三斤酒和五斤肉,九十岁以上的老人更加给一匹帛和十斤絮”;明太祖之后成化之前,历任皇帝还不断给这个制度加码,英宗时更把养老年龄降低到了七十岁!
民生方面如此,限制土地兼并同样如此,《大明律》中虽然有士绅免除徭役的条款,可从没规定士绅和读书人可以不纳粮!士绅不纳粮是从嘉靖年间才开始写入补充律令的,而且还根据品级有相应的限额——当然,楚凡也知道在此之前这帮子读书人肯定就开始逃税了,嘉靖朝不过是补了个合法的手续而已。
这也难怪,所谓“好经都被和尚念歪了”,只要是人*治社会,这样的变化就避免不了。
如何把人*治社会变为法*治社会,彻底杜绝这样的现象那是后话,楚凡当前的任务就是先把纸面的功夫做好,修订出一本可以立即执行的《耽罗律》。
好的律令当然要保留,楚凡动刀的地方便是士绅特权这一块。
既然士绅免税的滥*觞是《大明律》中免除徭役的条款,那楚凡干脆就把除了兵役之外的所有徭役都免了!
他这么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古代的徭役制度实在是个滥用权力的大黑洞!平心而论,不用花钱便能让人白干活这种事对于人性的考验太大了,很少有人能在这样的诱惑下把持得住,尤其是那些一手遮天的“父母官”——既然征发民伕服徭役的借口多得是,那为什么不让他们帮自己干点私活呢?即便没私活可干,也可以用他们的劳动换点利益呀,这就是古代徭役越来越繁重的根本原因!
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也简单,那就是将所有需要征发徭役的事务,比如修筑城墙、兴修水利、押运物资等等全部改为有偿服务;百姓付出劳动,官府给予报酬,最终将无偿征发转变为外包业务。
光把免除徭役这个口子扎紧还不够,楚凡在《耽罗律》中特意加了一条便是“所有田土,无论大小,均需依律纳税,士绅不得例外”,从纸面上杜绝了特*权阶级兼并土地转移赋税的可能。
当然,楚凡知道这么搞“一刀切”也是有问题的——如果大家都一样,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谁会冒着生命危险帮你打江山?
为此,楚凡抛出了另一个诱饵,那就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份——耽罗国乃至即将成立的朝鲜傀儡政府中,各种勋贵和官吏将根据各自等级获得一定数量的股份;获得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赏赐,一种是购买权。
这样做好处多多:首先是特*权得以彰显。所谓特*权,无非就是普罗大众没有的你有,而且拥有的这个权利能带来巨大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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