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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君泽年纪渐大了之后,虽然仍旧奋战在科学院研究所的第一线,但是每年的假期会变的越来越长。
三个孩子都各自成年,秦岳和冬阳甚至已经在准备孕育下一代,秦桑开始跟着岳君泽满宇宙的跑,一起去那些神奇的星球看稀奇。
偶尔会远远想起曾经在末世的哪段日子,记忆在长长的时间里被稀释的越来越模糊。
想到那时世界纷乱一团,满世界都是异类,深处闹市内心荒凉,全部的伙伴朋友,每天在一起互相取暖,多得是琢磨着过一天算一天。而如今,即便开着一艘不大的飞船独自在无界的宇宙航行,也觉得安稳。
岳君泽端着一杯红酒凑过来,把下巴搭在他肩膀上,“美吗?”
舷窗外是一场大规模的流行雨,不同的石头碰撞出瑰丽的光尾,寂静无声又盛大到让人心惊。
“壮丽!”秦桑借着岳君泽的手喝一口酒,慢慢咽下去,“每一次看到都是惊喜,唔,你知道吗?我来的那个时候,小女孩子们,喜欢对着流星许愿,说是许了就会实现。”
岳君泽笑起来,“即便是她们弄明白了那只是燃烧的时候,也会选择相信可以愿望成真,人类是有感情的生物。这一点跟目前发现的智慧生物都不同。”
“唔,我特别小的时候,也相信来着。”秦桑也笑起来,回忆起来有点儿蠢。
话题到了这里,岳君泽仔细回忆,秦桑好像没有跟自己特别仔细地说过,他上辈子的那些事儿,仅仅是一些浅层的,来自末世,父母相继变成丧尸之后,被孟绍卿机缘巧合救到,一路跟着去了一号基地,因某些人的阴谋身死。
即便没听过细节,岳君泽也知道,那不是什么好回忆,数十年前两人在地球考察队挖出的那些东西,没有一样指向美好的日子,全部是惨烈的真相。
所以,秦桑不说,岳君泽就从来不问,昨日之日不可留,已经换了一个身体,过去的不幸忘记最好。
然而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窗外飞火一般的流星忽然引起了秦桑对生命的某些想法,他难得起了谈性,“我好像没有跟你说起过,以前的我,生在一个美丽的地方,当时的华夏地大物博,有特别多著名的城市,我家被叫做春城。四季如春,满城鲜花似锦,终年不断。”
岳君泽很愿意听他的过往,招了机器人铺一个软软的大沙发,拉着他一起躺倒,握着手,“嗯,你小时候挺开心?”
“末世之前我都过得挺开心,我爸爸经营一家竹子工艺品的店铺,妈妈是个老师。唔,说起来,已经有四五十年了吧,现在仔细想想,已经不太能记住他们的样子。末世来临后的一星期内,他们就相继离开我。唯独能记住我妈妈的话,好好活下去,到首都找舅舅。”秦桑安抚地拍了拍岳君泽握的更紧的手,示意自己没关系,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末世十多年,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很多事情都淡了。
“我当时,挺勇敢,”秦桑闭上眼睛想了想,“或者是说,当时的那个环境,没有给任何人难过悲伤的机会呢,我就跟着一个认识的大哥哥和人群一起逃,每天漫无目的的找食物兜圈子,只有活下去一个目标。我想,我不能这样下去了,我要去找舅舅,虽然内心知道,他说不定也死了,但是活在那样的情况下,总要有个奔头。我就背着一个书包上路了,只要见到前进的队伍,我就不远不近缀着,晚上人家也不介意旁边睡一个小孩子。”
秦桑拉开光脑,找到资料库里久远的华夏地图,放大,指着上头的某条路,“喏,我记得特别清楚,我跟着不同的队伍,沿着这条路,走了十天,可能是我那辈子里最辛苦的十天,白天拼命赶路,不敢走一点儿神,晚上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生怕大部队走了把我扔给丧尸。最初,死了很多人,所以食物是不缺的,竟然也没饿着。”
岳君泽心里发紧,一个十多岁的孩子,父母双亡,独自在危机四伏的末世里要到数千公里外的地方去找一个可能已经不存在的亲人。
这种,生命仅仅是活着而已,所以要找个目标的状态,仅仅是想象一下,也觉得心里发疼。
“嗯,第十一天就遇到老大了,不要那么郁闷,如今想起,我已经能平静的像是对着别人的事儿了,”秦桑凑到岳君泽的鬓角吻了吻,顺着手劲儿窝到他怀里,“据说治疗感情创伤的最好药物是爱,所以我早好了。唔,继续说,那时候,老大是跑到我们家那边度假的研究生,他的家也在首都,要回家。半夜的时候丧尸赶上来,稀里糊涂的我被人踩掉了一只鞋,有人搡了我一把,差点儿就跌进丧尸群,是他揪着我的领子拽起来的。”
“你那时候怕吗?”岳君泽摸摸秦桑的后背,仰头眨眨酸涩的眼睛,舷窗外壮丽的流星雨已经接近尾声,庆幸现在这个人安稳在自己身边,失落那样的岁月里,没能参与保护他。
“大约骨子里最深处是怕的,但是知道怕也没用,剩下的只剩决绝了,不过老大说,我当时看起来像恶狠狠的小狼,浑身的毛时刻炸着,”秦桑轻笑起来,浅浅地叹了口气,“我也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他还不错,尤其他在路过超市扫荡东西的时候,给我找了新鞋子。我当时好像想,这个人,有点儿善良,且他也要去首都,一起走吧。”
“末世的时间更久之后,人心渐渐变得更险恶了,换成三个月后我要是独自上路,会被吃掉也不一定。我很庆幸,孤独的日子只有那十多天,后来我们一路遇到了明达和其他伙伴,跋涉了一年多,才到达已经成了一号基地的首都。”
“你的亲人?”岳君泽敏锐地感觉到他微微低落的情绪。
“很庆幸的舅舅和外公姑姑几家一共还有六个人活着,”秦桑咕哝了两声,“但是他们见到我的第一面就果断的表示,你既然有能力一路找过来,也肯定可以自己养自己吧,当时我13岁多,姑姑直言,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他们养不起。这就是我找了一年多的目标,”秦桑耸肩,“好啦,不用继续安慰我,别说过去那么久了,就是当时,我也没有为这个难过几天。”
“毕竟,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目标,我就不会独自上路,进而遇到老大他们。也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吧。当时默姐陪我去的,她是孟绍卿的姐姐,也很可怜,被男朋友伙同小三骗走了家里的存粮,... -->>
岳君泽年纪渐大了之后,虽然仍旧奋战在科学院研究所的第一线,但是每年的假期会变的越来越长。
三个孩子都各自成年,秦岳和冬阳甚至已经在准备孕育下一代,秦桑开始跟着岳君泽满宇宙的跑,一起去那些神奇的星球看稀奇。
偶尔会远远想起曾经在末世的哪段日子,记忆在长长的时间里被稀释的越来越模糊。
想到那时世界纷乱一团,满世界都是异类,深处闹市内心荒凉,全部的伙伴朋友,每天在一起互相取暖,多得是琢磨着过一天算一天。而如今,即便开着一艘不大的飞船独自在无界的宇宙航行,也觉得安稳。
岳君泽端着一杯红酒凑过来,把下巴搭在他肩膀上,“美吗?”
舷窗外是一场大规模的流行雨,不同的石头碰撞出瑰丽的光尾,寂静无声又盛大到让人心惊。
“壮丽!”秦桑借着岳君泽的手喝一口酒,慢慢咽下去,“每一次看到都是惊喜,唔,你知道吗?我来的那个时候,小女孩子们,喜欢对着流星许愿,说是许了就会实现。”
岳君泽笑起来,“即便是她们弄明白了那只是燃烧的时候,也会选择相信可以愿望成真,人类是有感情的生物。这一点跟目前发现的智慧生物都不同。”
“唔,我特别小的时候,也相信来着。”秦桑也笑起来,回忆起来有点儿蠢。
话题到了这里,岳君泽仔细回忆,秦桑好像没有跟自己特别仔细地说过,他上辈子的那些事儿,仅仅是一些浅层的,来自末世,父母相继变成丧尸之后,被孟绍卿机缘巧合救到,一路跟着去了一号基地,因某些人的阴谋身死。
即便没听过细节,岳君泽也知道,那不是什么好回忆,数十年前两人在地球考察队挖出的那些东西,没有一样指向美好的日子,全部是惨烈的真相。
所以,秦桑不说,岳君泽就从来不问,昨日之日不可留,已经换了一个身体,过去的不幸忘记最好。
然而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窗外飞火一般的流星忽然引起了秦桑对生命的某些想法,他难得起了谈性,“我好像没有跟你说起过,以前的我,生在一个美丽的地方,当时的华夏地大物博,有特别多著名的城市,我家被叫做春城。四季如春,满城鲜花似锦,终年不断。”
岳君泽很愿意听他的过往,招了机器人铺一个软软的大沙发,拉着他一起躺倒,握着手,“嗯,你小时候挺开心?”
“末世之前我都过得挺开心,我爸爸经营一家竹子工艺品的店铺,妈妈是个老师。唔,说起来,已经有四五十年了吧,现在仔细想想,已经不太能记住他们的样子。末世来临后的一星期内,他们就相继离开我。唯独能记住我妈妈的话,好好活下去,到首都找舅舅。”秦桑安抚地拍了拍岳君泽握的更紧的手,示意自己没关系,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末世十多年,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很多事情都淡了。
“我当时,挺勇敢,”秦桑闭上眼睛想了想,“或者是说,当时的那个环境,没有给任何人难过悲伤的机会呢,我就跟着一个认识的大哥哥和人群一起逃,每天漫无目的的找食物兜圈子,只有活下去一个目标。我想,我不能这样下去了,我要去找舅舅,虽然内心知道,他说不定也死了,但是活在那样的情况下,总要有个奔头。我就背着一个书包上路了,只要见到前进的队伍,我就不远不近缀着,晚上人家也不介意旁边睡一个小孩子。”
秦桑拉开光脑,找到资料库里久远的华夏地图,放大,指着上头的某条路,“喏,我记得特别清楚,我跟着不同的队伍,沿着这条路,走了十天,可能是我那辈子里最辛苦的十天,白天拼命赶路,不敢走一点儿神,晚上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生怕大部队走了把我扔给丧尸。最初,死了很多人,所以食物是不缺的,竟然也没饿着。”
岳君泽心里发紧,一个十多岁的孩子,父母双亡,独自在危机四伏的末世里要到数千公里外的地方去找一个可能已经不存在的亲人。
这种,生命仅仅是活着而已,所以要找个目标的状态,仅仅是想象一下,也觉得心里发疼。
“嗯,第十一天就遇到老大了,不要那么郁闷,如今想起,我已经能平静的像是对着别人的事儿了,”秦桑凑到岳君泽的鬓角吻了吻,顺着手劲儿窝到他怀里,“据说治疗感情创伤的最好药物是爱,所以我早好了。唔,继续说,那时候,老大是跑到我们家那边度假的研究生,他的家也在首都,要回家。半夜的时候丧尸赶上来,稀里糊涂的我被人踩掉了一只鞋,有人搡了我一把,差点儿就跌进丧尸群,是他揪着我的领子拽起来的。”
“你那时候怕吗?”岳君泽摸摸秦桑的后背,仰头眨眨酸涩的眼睛,舷窗外壮丽的流星雨已经接近尾声,庆幸现在这个人安稳在自己身边,失落那样的岁月里,没能参与保护他。
“大约骨子里最深处是怕的,但是知道怕也没用,剩下的只剩决绝了,不过老大说,我当时看起来像恶狠狠的小狼,浑身的毛时刻炸着,”秦桑轻笑起来,浅浅地叹了口气,“我也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他还不错,尤其他在路过超市扫荡东西的时候,给我找了新鞋子。我当时好像想,这个人,有点儿善良,且他也要去首都,一起走吧。”
“末世的时间更久之后,人心渐渐变得更险恶了,换成三个月后我要是独自上路,会被吃掉也不一定。我很庆幸,孤独的日子只有那十多天,后来我们一路遇到了明达和其他伙伴,跋涉了一年多,才到达已经成了一号基地的首都。”
“你的亲人?”岳君泽敏锐地感觉到他微微低落的情绪。
“很庆幸的舅舅和外公姑姑几家一共还有六个人活着,”秦桑咕哝了两声,“但是他们见到我的第一面就果断的表示,你既然有能力一路找过来,也肯定可以自己养自己吧,当时我13岁多,姑姑直言,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他们养不起。这就是我找了一年多的目标,”秦桑耸肩,“好啦,不用继续安慰我,别说过去那么久了,就是当时,我也没有为这个难过几天。”
“毕竟,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目标,我就不会独自上路,进而遇到老大他们。也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吧。当时默姐陪我去的,她是孟绍卿的姐姐,也很可怜,被男朋友伙同小三骗走了家里的存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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