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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歌是一首英文歌。考虑到几个男生的歌唱水准都不怎么样,所以音高上没有什么难度。按理说应该很好唱。可是沈一一忽略了这个时代的学校英语教育的一个最大的弊病:几个男生的英语发音实在是让她不忍听下去。北方话可能和英语发音天生犯冲,沈一一听着几个男生的英语发音,实在像是山东人在卖大葱,对于她这种对英语发音有些强迫症的人而言,听到这种发音总是让她不得不停止这些男生的试唱了。眼看着训练时间过去了二个小时。几个男生都没有唱上几句,沈一一眼看着下个礼拜就要表演,实在是快没有信心了。
眼看着几个男生可能也都感觉到了自己对于他们演唱水平的不满了,情绪都有些焦燥,沈一一暗自警醒。做教练的怎样才能带好队伍?一个自己都乱了方寸的教练是带不出一支可以夺取胜利的队伍的。她自己深呼吸了几次,直到发现自己已经能够控制好情绪了以后,她干脆放开了曲谱,开始对这几个男生开班授课了。沈一一英语外教正式登场了。
不说前世沈一一都是生活在上海这个可谓中国英语教育水平最高的城市里,她当年反正没有交男朋友,有大把的时间看各种英剧美剧的,再加上她颇有些模仿的天赋,所以把那些英剧美剧中的各种腔调给学得七八成。这些发音拿到这个时代的中学里来,那可谓是让英语老师老惊为天人了。
而现在沈一一要做的就是带着这些“学生”,把这首英语抒情歌的歌词当成是一首诗来反复念了。时至今日,只有对这首歌词的反复背诵兼反复朗读才能在短时间里让几个男生的英文发音达到沈一一的要求了。
所以如果有外人走到现在这六个人在练歌的教室里,他如果有着后世的记忆,可能以为自己进入了疯狂英语训练营了,就只看见沈一一喊出一句话,而五个男生也在按她的要求大声地重复中。只要沈一一对他们的重复不满意,他们就必须以更大的声音再跟着沈一一念一遍。沈一一这个从后世偷了不少好办法的人就这样继续维持着她无所不能的假像中。
当然,这样一种后世也算是经过了实践检验的方法在这个时代一样也会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一首歌的歌词本来也不长,而且里面还有很多重复的部分。几个男生被沈一一加强训练了半个小时,沈一一再听他们的英语总算觉得可以接受,不会再让她有停止他们的歌唱的冲动了。
而五个男生也很新奇地发现,经过沈一一老师的这番特殊的训练,他们都能够以过去自己没有想象过的一种发音方式自如地控制自己的舌头,说出一种有些陌生的英语了。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种英语和过去自己讲的英语哪一种更好听,但既然沈一一同学现在这么满意,看来应该是这种英语更好听些吧。
沈一一舒了一口气。流行歌曲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其实不是什么音准啊什么,恰恰是歌曲的咬字发音。不管是中文歌曲还是英文歌曲,这一点都是改变不了的。你如果用中文味很重的英文唱英文歌,那和用咖喱味的印度英语唱歌没有什么区别。好在自己还算是果断,就让这几个人训练那么半个小时,他们说出来的这几句英语也算是可以入耳了。要说还得是省重点中学,能进来的学生都不笨,接受能力还挺强的,不错。
把发音这个最大的拦路虎给解决了以后,沈一一总算有心情带着几个男生开始回到乐谱配合着演唱了。正如她一开始就预期的那样,这首歌的曲调很优美,但没有什么难度,几个男生就这么顺着自己的嗓音唱下来还是很顺的。沈一一在听的过程中还甚至忍不住跟着唱了几句:“we_have_joy_we_have_fun_we_have_s_in_the_sun……”
没错,沈一一给自己班男生选的就是这首英语名曲《s_in_the_sun》,当然用的是westlife的版本。为了这个设想,她甚至还想去一次省歌舞团,录一遍这首歌的曲子,里面一定要有开始时的苏格兰风笛声,以便让这首歌透出浓浓的英伦风味。这可以说是沈一一自己的审美情趣的一个偏好。她就是喜欢高高瘦瘦的英伦味帅哥,这点她准备从这几个男生的身上找到这丝味道。
慢歌是一首英文歌。考虑到几个男生的歌唱水准都不怎么样,所以音高上没有什么难度。按理说应该很好唱。可是沈一一忽略了这个时代的学校英语教育的一个最大的弊病:几个男生的英语发音实在是让她不忍听下去。北方话可能和英语发音天生犯冲,沈一一听着几个男生的英语发音,实在像是山东人在卖大葱,对于她这种对英语发音有些强迫症的人而言,听到这种发音总是让她不得不停止这些男生的试唱了。眼看着训练时间过去了二个小时。几个男生都没有唱上几句,沈一一眼看着下个礼拜就要表演,实在是快没有信心了。
眼看着几个男生可能也都感觉到了自己对于他们演唱水平的不满了,情绪都有些焦燥,沈一一暗自警醒。做教练的怎样才能带好队伍?一个自己都乱了方寸的教练是带不出一支可以夺取胜利的队伍的。她自己深呼吸了几次,直到发现自己已经能够控制好情绪了以后,她干脆放开了曲谱,开始对这几个男生开班授课了。沈一一英语外教正式登场了。
不说前世沈一一都是生活在上海这个可谓中国英语教育水平最高的城市里,她当年反正没有交男朋友,有大把的时间看各种英剧美剧的,再加上她颇有些模仿的天赋,所以把那些英剧美剧中的各种腔调给学得七八成。这些发音拿到这个时代的中学里来,那可谓是让英语老师老惊为天人了。
而现在沈一一要做的就是带着这些“学生”,把这首英语抒情歌的歌词当成是一首诗来反复念了。时至今日,只有对这首歌词的反复背诵兼反复朗读才能在短时间里让几个男生的英文发音达到沈一一的要求了。
所以如果有外人走到现在这六个人在练歌的教室里,他如果有着后世的记忆,可能以为自己进入了疯狂英语训练营了,就只看见沈一一喊出一句话,而五个男生也在按她的要求大声地重复中。只要沈一一对他们的重复不满意,他们就必须以更大的声音再跟着沈一一念一遍。沈一一这个从后世偷了不少好办法的人就这样继续维持着她无所不能的假像中。
当然,这样一种后世也算是经过了实践检验的方法在这个时代一样也会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一首歌的歌词本来也不长,而且里面还有很多重复的部分。几个男生被沈一一加强训练了半个小时,沈一一再听他们的英语总算觉得可以接受,不会再让她有停止他们的歌唱的冲动了。
而五个男生也很新奇地发现,经过沈一一老师的这番特殊的训练,他们都能够以过去自己没有想象过的一种发音方式自如地控制自己的舌头,说出一种有些陌生的英语了。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种英语和过去自己讲的英语哪一种更好听,但既然沈一一同学现在这么满意,看来应该是这种英语更好听些吧。
沈一一舒了一口气。流行歌曲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其实不是什么音准啊什么,恰恰是歌曲的咬字发音。不管是中文歌曲还是英文歌曲,这一点都是改变不了的。你如果用中文味很重的英文唱英文歌,那和用咖喱味的印度英语唱歌没有什么区别。好在自己还算是果断,就让这几个人训练那么半个小时,他们说出来的这几句英语也算是可以入耳了。要说还得是省重点中学,能进来的学生都不笨,接受能力还挺强的,不错。
把发音这个最大的拦路虎给解决了以后,沈一一总算有心情带着几个男生开始回到乐谱配合着演唱了。正如她一开始就预期的那样,这首歌的曲调很优美,但没有什么难度,几个男生就这么顺着自己的嗓音唱下来还是很顺的。沈一一在听的过程中还甚至忍不住跟着唱了几句:“we_have_joy_we_have_fun_we_have_s_in_the_sun……”
没错,沈一一给自己班男生选的就是这首英语名曲《s_in_the_sun》,当然用的是westlife的版本。为了这个设想,她甚至还想去一次省歌舞团,录一遍这首歌的曲子,里面一定要有开始时的苏格兰风笛声,以便让这首歌透出浓浓的英伦风味。这可以说是沈一一自己的审美情趣的一个偏好。她就是喜欢高高瘦瘦的英伦味帅哥,这点她准备从这几个男生的身上找到这丝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