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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歌但笑不语,只是笑意加深,愈发向他靠近。
凌九抱著胸大叫起来,“我是家妓,靠卖肉挣钱的,不给钱不卖!”
叫完之后凌九就恨不得一个大耳光抽死自己算了,正想抬头解释,他给钱自己也不卖,突然感到手中一松,刚才还握在手中的白玉簪已经落在了对面人的手里。
凌九没有发觉自己变了脸色,一直护在胸前的手也垂了下来。
刘青歌拿着玉簪对着蜡烛仔细看了看,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成色果然不错,虽然做工差了点,但是也算雅致,不枉我一进门就盯上了。”
……
凌九把手背在身后,狠狠地握成拳,脸上还在竭力地挂着讨好的笑容,急急地说道:“王爷,这个做工这么差,您什么稀罕财宝没见过,就把这个给我好不好?大不了我欠你的钱翻倍,翻十倍也没关系。”
“不要,这玉可是极品货色,千年都不见得遇上一块,大不了我再给你减一百两,把零头也去了,一共欠我八百两,美去吧你。”
“我什么都不要,大不了以后我帮你多骗好多钱,这辈子也不还我自由也没关系,只求你把这个给我。”凌九紧张地抓住他的手臂。
刘青歌眉头一皱,本来想挥开他,可是看到他那般渴切的眼神,竟生出几许不忍。
他脸色微红,有些不自在地别开脸去,“东西现已是我府里的,我不肯,你能怎么样!”
说完,有些别扭出门离开。
凌九看着离开的背影,良久说不出话。
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月亮已经升到了天空的另一边,直到桌上的蜡烛已经燃尽,凌九长叹一口气,用手捂住脸。
他以为不会再见到那枚玉簪了,做工粗劣,那是因为雕刻那枚玉簪的不是别人,正是他啊……
那时候,他就像被斩断翅膀的麻雀,在茫茫大海中漂浮,那个人不是他救命的稻草,而是将他带向海洋深处的巨浪,即使这样,他还是前仆后继地向他靠近,因为他只能看得到他一个人。
即使他一次次要自己去做危险的事情,名义上说的是重用他,相信他,其实真正的事实,就是要他死,要他死在一次次危险的任务中。
他从来都不想死的,活着,那样难得啊,他怎么舍得,怎么舍得让他牵挂的人,当年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如今想来,当初还不如死在那一次次任务中比较好吧,不会看到那恶心的一幕,不会有现在千百年不老不死的寂寞。
四百年,可以磨灭掉许多事,让人遗忘许多回忆,凌九忘了很多很多事,记得的不多,但恰恰包括他最恶心的那段回忆。
原来他叫什么名字来着?例如这个,他就已经忘了,他只记得他是杀手,骁国凌骁太子为了铲除异己养在暗处,排行第九的杀手。
他早已忘了自己的名字,受主人恩赐姓凌,就像刘绝因为刘青歌姓刘一样,至于前八个,早就死在了他的短刀之下,他惯用短刀,便于隐藏,虽然不能远攻,必须近身攻击,可是这样方便他掩藏,可以真真实实地把刀刺进敌人的胸膛。
他喜欢那种武器刺穿*的感觉,温热的血液染红手指,可以感受到血液的温度,别的杀人总是骂他太傻,哪有杀手喜欢近身攻击的,这不是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么。
他没有理由,就是喜欢。
他还记得那次任务,在那个冬雪融化的季节,那估计应该是有史以来他接到的最没有生命危险的任务了,去岭南七巧玲珑塔暗杀四层塔使。
太子的命令只要杀他一个人,可他还是把整个玲珑塔七十多个人全都杀了,原因,就是七层塔顶上那块极品白玉。
那次任务他和往常一样,受了很严重的外伤,大夫说他再不抓紧医治,使刀的右手估计也就废了,可他不能耽误啊,他要抓紧时间在三月二十日那天赶回去。
那天,是太子凌骁最最痛心的一天,因为那天是他母后的忌日。
皇后的位置高高在上,当然受所有嫔妃的嫉妒和陷害,凌骁的母后死于巫蛊之祸,而那巫蛊的香包和小人,就是他亲手放在皇后床下的,虽然那是年幼无知被其他嫔妃利用,可他毕竟是杀死他母后的直接凶手。
凌九舍不得看他一个人难过,凌九知道,白天他看起来无论多么正常,一旦到了晚上,他一定会去找一个角落喝酒,喝得伶仃大醉自我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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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歌但笑不语,只是笑意加深,愈发向他靠近。
凌九抱著胸大叫起来,“我是家妓,靠卖肉挣钱的,不给钱不卖!”
叫完之后凌九就恨不得一个大耳光抽死自己算了,正想抬头解释,他给钱自己也不卖,突然感到手中一松,刚才还握在手中的白玉簪已经落在了对面人的手里。
凌九没有发觉自己变了脸色,一直护在胸前的手也垂了下来。
刘青歌拿着玉簪对着蜡烛仔细看了看,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成色果然不错,虽然做工差了点,但是也算雅致,不枉我一进门就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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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九把手背在身后,狠狠地握成拳,脸上还在竭力地挂着讨好的笑容,急急地说道:“王爷,这个做工这么差,您什么稀罕财宝没见过,就把这个给我好不好?大不了我欠你的钱翻倍,翻十倍也没关系。”
“不要,这玉可是极品货色,千年都不见得遇上一块,大不了我再给你减一百两,把零头也去了,一共欠我八百两,美去吧你。”
“我什么都不要,大不了以后我帮你多骗好多钱,这辈子也不还我自由也没关系,只求你把这个给我。”凌九紧张地抓住他的手臂。
刘青歌眉头一皱,本来想挥开他,可是看到他那般渴切的眼神,竟生出几许不忍。
他脸色微红,有些不自在地别开脸去,“东西现已是我府里的,我不肯,你能怎么样!”
说完,有些别扭出门离开。
凌九看着离开的背影,良久说不出话。
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月亮已经升到了天空的另一边,直到桌上的蜡烛已经燃尽,凌九长叹一口气,用手捂住脸。
他以为不会再见到那枚玉簪了,做工粗劣,那是因为雕刻那枚玉簪的不是别人,正是他啊……
那时候,他就像被斩断翅膀的麻雀,在茫茫大海中漂浮,那个人不是他救命的稻草,而是将他带向海洋深处的巨浪,即使这样,他还是前仆后继地向他靠近,因为他只能看得到他一个人。
即使他一次次要自己去做危险的事情,名义上说的是重用他,相信他,其实真正的事实,就是要他死,要他死在一次次危险的任务中。
他从来都不想死的,活着,那样难得啊,他怎么舍得,怎么舍得让他牵挂的人,当年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如今想来,当初还不如死在那一次次任务中比较好吧,不会看到那恶心的一幕,不会有现在千百年不老不死的寂寞。
四百年,可以磨灭掉许多事,让人遗忘许多回忆,凌九忘了很多很多事,记得的不多,但恰恰包括他最恶心的那段回忆。
原来他叫什么名字来着?例如这个,他就已经忘了,他只记得他是杀手,骁国凌骁太子为了铲除异己养在暗处,排行第九的杀手。
他早已忘了自己的名字,受主人恩赐姓凌,就像刘绝因为刘青歌姓刘一样,至于前八个,早就死在了他的短刀之下,他惯用短刀,便于隐藏,虽然不能远攻,必须近身攻击,可是这样方便他掩藏,可以真真实实地把刀刺进敌人的胸膛。
他喜欢那种武器刺穿*的感觉,温热的血液染红手指,可以感受到血液的温度,别的杀人总是骂他太傻,哪有杀手喜欢近身攻击的,这不是把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么。
他没有理由,就是喜欢。
他还记得那次任务,在那个冬雪融化的季节,那估计应该是有史以来他接到的最没有生命危险的任务了,去岭南七巧玲珑塔暗杀四层塔使。
太子的命令只要杀他一个人,可他还是把整个玲珑塔七十多个人全都杀了,原因,就是七层塔顶上那块极品白玉。
那次任务他和往常一样,受了很严重的外伤,大夫说他再不抓紧医治,使刀的右手估计也就废了,可他不能耽误啊,他要抓紧时间在三月二十日那天赶回去。
那天,是太子凌骁最最痛心的一天,因为那天是他母后的忌日。
皇后的位置高高在上,当然受所有嫔妃的嫉妒和陷害,凌骁的母后死于巫蛊之祸,而那巫蛊的香包和小人,就是他亲手放在皇后床下的,虽然那是年幼无知被其他嫔妃利用,可他毕竟是杀死他母后的直接凶手。
凌九舍不得看他一个人难过,凌九知道,白天他看起来无论多么正常,一旦到了晚上,他一定会去找一个角落喝酒,喝得伶仃大醉自我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