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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到底是哪儿?
夏尔迪艰难地游到一棵巨大的安布加棕榈树的树梢顶上,往四下里眺望,结果躲在茅厕里哭死的心都有了,此地距离他们最初进入奥卢奇格森林的地方不超过十公里,搞了半天他一直就在森林的边缘兜来转去……
不过这样也好,夏尔迪精神稍微振作了一点,这里离大城汩罗廷城不远,汩罗廷城多美人,应该会有同族的人经过那里。
汩罗廷城环境优美,气候适宜,物产丰饶,是托塔斯卫城境内一座治安管理挺不错的大城,确实多雌性,像是蹄兔族,幼羚族这些弱小的种族三分之一都居住在汩罗廷城,而这些种族向来盛产柔弱雌性,数量一多,美人的概率自然也就高,本来厄多塞打算如果追不到别人跟他说的那个美人,就来汩罗廷城碰碰运气。
夏尔迪看了看自己残缺的蛇身,不知该恨死厄多塞,还是该找人去为他和同伴们报仇,算了,他们死了这么多人,估计那两个兽人和那极美的雌性在奥卢奇格森林里也是凶多吉少,唉,可惜了。
汩罗廷城有三大特产,排名第一的就是美貌雌性,平日里站在街头上经常会看到一个两个养眼的经过,有时甚至是几个一群结伴出来逛街,汩罗廷城治安比较好,且大多数在路上走动的雌性又是本地居民,不是过路旅人,所以藏头遮脸的不多,就算要挡一挡,用的多半也是那种有欲拒还迎效果的薄纱,勾得人心里更痒痒。
久而久之,城中就有了几处固定的极有名的美人欣赏点,譬如黑尾驼绸缎庄对面的水井台,又譬如翼马首饰店门口樨梨树底下,以及首饰店后街的蹄兔饮茶铺……
只不过这些天汩罗廷城的美人就跟约好了似的,全都待在家里不出来了,街面上能看见的雌性不是老就是丑,剩下一个是矮胖,城内几个整天闲来逛去的混混坐在离水井台五六十米远的点心店门口抱怨,中途还生气赶走了一个前来买饼的麻脸雌性。
甲混混恶狠狠地咬了一口羊油饼,问:“你们说这日子啥时候到头?”
“快了,已经大半个月了,等那些蛇走了就好了。”乙混混安慰他,顺便盯着远处的绸缎庄和被人霸占的水井台又张望了一会儿。
丙混混明显不那么乐观,反驳乙混混:“快个屁!自从那些蛇一来蹲点,我们连地盘都丧失了,这也太丧失了!”
甲混混做和事佬,开解他道:“我们总没那几家铺子倒霉,他们这个月严重亏损,要是再耗几个月,说不定就倒闭了。”
“唉!”三个混混齐齐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坐在饮茶铺靠窗位置的一个蝮蟒族兽人也叹了口气,悄悄抬眼看了看坐在他对面的丹帕,丹帕一边喝着自己带来的酒,一边趴在窗台边往街上随意张望,狭长的眼眸惬意地眯缝起,一副笃悠悠不着急的样子。
丹帕的亲友环顾了一圈没什么顾客的店堂,本来这种饮茶铺就少有兽人来,现在除了他们两个是雄性外,就只有两个黄羊族兽人对坐在一起喝茶聊天,旁边桌几个歪瓜裂枣不停向他们抛媚眼的雌性不看也罢,哦,还漏了一个天天瞪着一双红通通的‘瞪谁谁怀孕’眼睛的饮茶铺老板。
丹帕的亲友有些忍不下去,本来他们犹斐狄部落最有希望夺魁下一任族长的就是厄多塞和丹帕,丹帕在这汩罗廷城白耗了十多天,说不定这会儿其他部落的人都已经求偶成功了,汩罗廷城虽然美人众多,可大部分都是本地人,人家宅在家里不出来,他们难道还能把人硬从家里拽出来?死守不是办法嘛,还不如去其他地方哄骗一个回去。
其实说到底,美人们都不愿意去湿热多毒瘴的南方,愿意去的长相基本在平均水平以下。
丹帕的亲友动了动嘴唇,刚要劝说两句,盘踞另一据点的亲友团成员希夫森三步并作两步跑进来,凑到俩人面前好一通嘀咕。
“你说什么?”随着希夫森急促的话语,丹帕的表情时惊时诧,“夏尔迪手臂被人斩断啦,还瞎了一只眼睛,谁那么大胆……哦,不是被人……奥卢奇格森林……其他人呢?全进去啦……这个蠢货厄多塞!”丹帕重重拍了一下桌子,脸上的表情却不是动怒,反而带了一丝幸灾乐祸的浅笑。
“丹帕,咱们要不要去帮下忙?否则回去在他老爹面前不好交代。”希夫森道,毕竟是同一部落出来的,况且厄多塞又是部落首领的侄子。
“怎么帮?也胆大包天冲进奥卢奇格森林?我才不管那个混蛋的死活呢!”丹帕斜靠在椅背上,姿态越发闲散,他早就看厄多塞不顺眼了,没死算他运气,死了算他倒霉。
丹帕想了想,又关照道:“记得明天找两个人送夏尔迪回去。”
希夫森点头答应。
“我就说嘛,求偶不能心急,听过一句古谚语没?叫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缘分是可遇不可求的,你们别老是催我,这是一辈子的事……”
三个人正说着话,外面走进来两个风尘仆仆的客人,一个是刺鬣狗族兽人,旁边个头矮小的应该是他的雌性,只不过头脸被遮住了,看不清楚。
一见窗边坐着的几条蝮蟒,刺鬣狗的眼神立刻变得戒备起来,一把拉住了身边的雌性,似乎在劝说他换一家店铺,但好像那个雌性十分坚持,于是刺鬣狗只能无奈地揽着他往角落里走。
丹帕探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悄声对两个同伴说:“相信我,我感觉缘分它已经到了。”
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我经常码着码着会漏掉之前想好的一段情节,然后第二天或者过几天又想起来了,只能回头再加上去,虽然有些只是小细节,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我有强迫症,有虫子或者没码上自己要码的,就浑身难受,所以经常会修改前文,有几章修得都加了六七百字了,有强迫症的人好痛苦……
这里到底是哪儿?
夏尔迪艰难地游到一棵巨大的安布加棕榈树的树梢顶上,往四下里眺望,结果躲在茅厕里哭死的心都有了,此地距离他们最初进入奥卢奇格森林的地方不超过十公里,搞了半天他一直就在森林的边缘兜来转去……
不过这样也好,夏尔迪精神稍微振作了一点,这里离大城汩罗廷城不远,汩罗廷城多美人,应该会有同族的人经过那里。
汩罗廷城环境优美,气候适宜,物产丰饶,是托塔斯卫城境内一座治安管理挺不错的大城,确实多雌性,像是蹄兔族,幼羚族这些弱小的种族三分之一都居住在汩罗廷城,而这些种族向来盛产柔弱雌性,数量一多,美人的概率自然也就高,本来厄多塞打算如果追不到别人跟他说的那个美人,就来汩罗廷城碰碰运气。
夏尔迪看了看自己残缺的蛇身,不知该恨死厄多塞,还是该找人去为他和同伴们报仇,算了,他们死了这么多人,估计那两个兽人和那极美的雌性在奥卢奇格森林里也是凶多吉少,唉,可惜了。
汩罗廷城有三大特产,排名第一的就是美貌雌性,平日里站在街头上经常会看到一个两个养眼的经过,有时甚至是几个一群结伴出来逛街,汩罗廷城治安比较好,且大多数在路上走动的雌性又是本地居民,不是过路旅人,所以藏头遮脸的不多,就算要挡一挡,用的多半也是那种有欲拒还迎效果的薄纱,勾得人心里更痒痒。
久而久之,城中就有了几处固定的极有名的美人欣赏点,譬如黑尾驼绸缎庄对面的水井台,又譬如翼马首饰店门口樨梨树底下,以及首饰店后街的蹄兔饮茶铺……
只不过这些天汩罗廷城的美人就跟约好了似的,全都待在家里不出来了,街面上能看见的雌性不是老就是丑,剩下一个是矮胖,城内几个整天闲来逛去的混混坐在离水井台五六十米远的点心店门口抱怨,中途还生气赶走了一个前来买饼的麻脸雌性。
甲混混恶狠狠地咬了一口羊油饼,问:“你们说这日子啥时候到头?”
“快了,已经大半个月了,等那些蛇走了就好了。”乙混混安慰他,顺便盯着远处的绸缎庄和被人霸占的水井台又张望了一会儿。
丙混混明显不那么乐观,反驳乙混混:“快个屁!自从那些蛇一来蹲点,我们连地盘都丧失了,这也太丧失了!”
甲混混做和事佬,开解他道:“我们总没那几家铺子倒霉,他们这个月严重亏损,要是再耗几个月,说不定就倒闭了。”
“唉!”三个混混齐齐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坐在饮茶铺靠窗位置的一个蝮蟒族兽人也叹了口气,悄悄抬眼看了看坐在他对面的丹帕,丹帕一边喝着自己带来的酒,一边趴在窗台边往街上随意张望,狭长的眼眸惬意地眯缝起,一副笃悠悠不着急的样子。
丹帕的亲友环顾了一圈没什么顾客的店堂,本来这种饮茶铺就少有兽人来,现在除了他们两个是雄性外,就只有两个黄羊族兽人对坐在一起喝茶聊天,旁边桌几个歪瓜裂枣不停向他们抛媚眼的雌性不看也罢,哦,还漏了一个天天瞪着一双红通通的‘瞪谁谁怀孕’眼睛的饮茶铺老板。
丹帕的亲友有些忍不下去,本来他们犹斐狄部落最有希望夺魁下一任族长的就是厄多塞和丹帕,丹帕在这汩罗廷城白耗了十多天,说不定这会儿其他部落的人都已经求偶成功了,汩罗廷城虽然美人众多,可大部分都是本地人,人家宅在家里不出来,他们难道还能把人硬从家里拽出来?死守不是办法嘛,还不如去其他地方哄骗一个回去。
其实说到底,美人们都不愿意去湿热多毒瘴的南方,愿意去的长相基本在平均水平以下。
丹帕的亲友动了动嘴唇,刚要劝说两句,盘踞另一据点的亲友团成员希夫森三步并作两步跑进来,凑到俩人面前好一通嘀咕。
“你说什么?”随着希夫森急促的话语,丹帕的表情时惊时诧,“夏尔迪手臂被人斩断啦,还瞎了一只眼睛,谁那么大胆……哦,不是被人……奥卢奇格森林……其他人呢?全进去啦……这个蠢货厄多塞!”丹帕重重拍了一下桌子,脸上的表情却不是动怒,反而带了一丝幸灾乐祸的浅笑。
“丹帕,咱们要不要去帮下忙?否则回去在他老爹面前不好交代。”希夫森道,毕竟是同一部落出来的,况且厄多塞又是部落首领的侄子。
“怎么帮?也胆大包天冲进奥卢奇格森林?我才不管那个混蛋的死活呢!”丹帕斜靠在椅背上,姿态越发闲散,他早就看厄多塞不顺眼了,没死算他运气,死了算他倒霉。
丹帕想了想,又关照道:“记得明天找两个人送夏尔迪回去。”
希夫森点头答应。
“我就说嘛,求偶不能心急,听过一句古谚语没?叫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缘分是可遇不可求的,你们别老是催我,这是一辈子的事……”
三个人正说着话,外面走进来两个风尘仆仆的客人,一个是刺鬣狗族兽人,旁边个头矮小的应该是他的雌性,只不过头脸被遮住了,看不清楚。
一见窗边坐着的几条蝮蟒,刺鬣狗的眼神立刻变得戒备起来,一把拉住了身边的雌性,似乎在劝说他换一家店铺,但好像那个雌性十分坚持,于是刺鬣狗只能无奈地揽着他往角落里走。
丹帕探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悄声对两个同伴说:“相信我,我感觉缘分它已经到了。”
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我经常码着码着会漏掉之前想好的一段情节,然后第二天或者过几天又想起来了,只能回头再加上去,虽然有些只是小细节,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我有强迫症,有虫子或者没码上自己要码的,就浑身难受,所以经常会修改前文,有几章修得都加了六七百字了,有强迫症的人好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