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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还没能买得上钢琴。”墨墨眉目不改,现在经济困难时期,还有琴房还没有,钢琴更是留在了英国难以带回来。
“啊,”小灵子动了一番脑筋,“我家有电子琴!”
“谢谢了,”墨墨婉拒, “我好久没练琴,不习惯。”
凌凌在一旁鄙视:“电子琴跟钢琴有很大出入好不好……”
“你也可以唱歌呀!”小灵子没有理会凌凌,依旧不屈不饶,“墨哥哥,你是我见过的唱歌最好听的人!”
墨墨不语,独自默然吃着米饭。
“哎,”凌凌一旁很明了地说明白道,“我哥是尊佛,不容易请得动。”难哪。夸奖奉承的话对别人也就算了吧,乔一墨只会更厌恶……
“凌凌你不说话会死呀?!”小灵子小声地咬牙瞪了眼凌凌。
凌凌点头,用手指做了个“X”交叉在嘴巴前。无声地表示:“女侠陛下,您继续说。”
小灵子将忿恨收回肚子里,准备扬起她重新的斗志时——
墨墨放下碗筷:“我饱了,你们慢慢吃。”
“墨哥哥!”小灵子激动地差点一手打翻她面前的那碗尚未喝过的汤。
凌凌抿起嘴唇,表示这是一个欢喜大团圆的收场。他摇头晃脑,借着此情此景念了一句诗抒发心中感慨:“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照沟渠……”
小灵子气得将那碗鱼汤一口气喝尽,最后咬牙切齿地放下碗!灼热腾腾的目光向对面念诗的凌凌杀去——
乔一凌!!!
“你!这!是!要!作!死!么!”
-------------------------------------------------------------------------------------
“怎么样,刚刚说得多好听,不是说要陪我一块迟到丢脸吗?”
听到这句话时,挽歌刚刚被熄灭的怒气又重新飃升起来!
怒火三千丈,春风吹又生!!
她今天晚上做的第二件后悔的事情便是冲动地强吻了眼前那个不要脸的路少爷!!!
她是脑袋被门夹了还是被驴踢了???
或者是‘被驴踢了的门’把她的脑袋给夹了!!!!!
挽歌压抑住那滚热的怒火岩浆,勉强一笑:“路少爷要是怕丢人的话,刚刚就不应该说‘不认识我’!”
路之遥平静地问,眼眸缓和却深沉,“我应该认识你吗?”
挽歌觉得他说这话时的表情特别认真。她怒极反笑,路大少爷你是要继续装下去是吗?!
是啊,也是。你是何等人物?路氏集团继承人,想玩多少女人就玩多少个!压根就从未正眼看过——那些“犯傻地认为自己应该被记住”的女人们。
挽歌觉得自己忍不下去了,她甩手转身就走!
是啊。
你凭什么记住我?
我哪有那么大本事要求你记得我?
如果换在平时她只能仰天长啸五个大字:“装逼被雷劈。”但是今天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她心间的那不容易燃起来的火气燃了一次又一次。
究竟是什么原因……
路少爷要是怕丢人的话,刚刚就不应该说‘不认识我’……
我应该认识你吗……
——都说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你的记忆比金鱼还要糟糕。
-
挽歌转身离开的时候,路之遥却一把抓过她的手臂。将她用力地一拽,拽到身边来。挽歌抬起眼睛冒着火瞪着他看,“你……”
柔和灯光洒落在他的眉目却是极为模糊,他眉毛角处有些迷离的神色,问道:“我们之前……认识?”
挽歌想怒回去的时候,却看见他满脸的懵然,似乎,他们之间,真的什么交集也没有。如同早晨落在嫩叶上的露水般,太阳一出来,来去无痕。
他似乎不像是开玩笑也不是嘲讽。
是实实在在地问她,他们之前是不是相识。
挽歌怔怔然,他忘记了?还是之前他们之间根本从未发生过什么?只是南柯一梦?这梦也梦得太真实了。
挽歌心一睹,似乎有团气闷在胸口,说不出,咽不下去,只好这么地顶在那儿。她赌气地低声了一句,“骗你的。”
路之遥不肯,执意要问:“说实话。”
挽歌抬头直视他那双眼眸,他瞳孔黑亮如玉,逼得她热气盈眶,“我说的都是实话。我认识过你吗?”她反问道。
他却怔了怔,似乎他要的不是这个答案。
“要是说真的,”乔挽歌笑了笑,“这大半中国里的,有谁不认识你。路家长子,集团继承人。”
他冷眼望着她,听她继续说下去,挽歌却浅浅一笑,笑意显得疏远漠然,“出生就含着金钥匙,总要比平常人给尊贵几分。从来都是呼风唤雨,哪里懂我们这些人的平凡。你以为谁都应该认识你一下么?”
她说的实在是在含着刺,嘲讽得他的面色都冷峻下来。
他抓过她那手,她话停了下来盯着他,一动不动。
“你真应该去我公司,”路之遥说,伶牙利嘴的,让她去对付那些难缠的客户绰绰有余。“让你去投诉部接电话最好不过。”
“谢谢,”挽歌毫不客气地回答,“而我私自认为,我要是接了这活儿,你们公司营业会惨败。”
“别这么自信,”路之遥慢慢地道,“到时候,就对外界说是临时工。”
“……”挽歌哑口无言,路少爷你就这么诋毁我们国家临时工?!
说到这时,他们俩走进了晚会的会场。
会场里,有司仪正在台上讲话致辞。而大门敞开时,只见两人走进来。
灯光不由地打在两个耀眼的人物身上。
挽歌想走开,想躲旁边那个人躲得远远,路之遥却抓住她的手臂,两人以男女伴的交手姿态走入会场。
瞬时,低声哗然一片。
挽歌的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当年去“抢亲”抢风头的熟悉感。
抢风头?找路少!专抢风头三十年!
圈子里有国内人士当即认出了路大公子。并且吃惊,路公子近年来身边从来没有正式出现过女伴。
正是场所,无一不是不近女色的。
今日怎么反常了呢?
齐刷刷的目光,挽歌撇过头去,很不情愿再次跟他同台的感觉。路之遥却停下脚步来,伸手,将她耳边那微微偏倚的耳环拨正。
这一动作,更是成了专场焦点。
司仪说什么,也不就是官方客气话么。看戏八卦才是最主要的。现场应该有娱记狗仔,明天头版是什么呢。很是期待。
放肆!
挽歌睥睨了一眼路之遥:“你那礼服店里的女朋友呢?”
路之遥低头地替她弄好耳环,嘴角处是惯有的淡薄,“你很担心她看见了?”
我是担心你俩的感情今晚会不会破裂!
“路先生,”挽歌心中悱恻了一句,于是口头上答道,“你经常沾花惹草的?”
“这倒是看心情,”路之遥慢慢悠悠地答道,“那些残花败柳的,一概看不上。”
挽歌这是有些懵,此话怎讲?
“别想多了,”路之遥却在一旁寂静道,“我还看不上你。”
你大爷的!姑奶奶也瞧不上你!挽歌在心中唾弃了路之遥一万遍!
“你戴的耳环,很像易如的那只……”他目光停留在她耳朵上那细小精巧的白色蔷薇耳环很久。
易如……
他女朋友吧?
心却很不是时候地沉了一下。
路之遥拉起她的手,她的手却躲了一下,被他大掌裹在手心里,他看了她一眼,似乎在道,走,领赏钱去。
在台... -->>
“我家还没能买得上钢琴。”墨墨眉目不改,现在经济困难时期,还有琴房还没有,钢琴更是留在了英国难以带回来。
“啊,”小灵子动了一番脑筋,“我家有电子琴!”
“谢谢了,”墨墨婉拒, “我好久没练琴,不习惯。”
凌凌在一旁鄙视:“电子琴跟钢琴有很大出入好不好……”
“你也可以唱歌呀!”小灵子没有理会凌凌,依旧不屈不饶,“墨哥哥,你是我见过的唱歌最好听的人!”
墨墨不语,独自默然吃着米饭。
“哎,”凌凌一旁很明了地说明白道,“我哥是尊佛,不容易请得动。”难哪。夸奖奉承的话对别人也就算了吧,乔一墨只会更厌恶……
“凌凌你不说话会死呀?!”小灵子小声地咬牙瞪了眼凌凌。
凌凌点头,用手指做了个“X”交叉在嘴巴前。无声地表示:“女侠陛下,您继续说。”
小灵子将忿恨收回肚子里,准备扬起她重新的斗志时——
墨墨放下碗筷:“我饱了,你们慢慢吃。”
“墨哥哥!”小灵子激动地差点一手打翻她面前的那碗尚未喝过的汤。
凌凌抿起嘴唇,表示这是一个欢喜大团圆的收场。他摇头晃脑,借着此情此景念了一句诗抒发心中感慨:“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啊,照沟渠……”
小灵子气得将那碗鱼汤一口气喝尽,最后咬牙切齿地放下碗!灼热腾腾的目光向对面念诗的凌凌杀去——
乔一凌!!!
“你!这!是!要!作!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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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刚刚说得多好听,不是说要陪我一块迟到丢脸吗?”
听到这句话时,挽歌刚刚被熄灭的怒气又重新飃升起来!
怒火三千丈,春风吹又生!!
她今天晚上做的第二件后悔的事情便是冲动地强吻了眼前那个不要脸的路少爷!!!
她是脑袋被门夹了还是被驴踢了???
或者是‘被驴踢了的门’把她的脑袋给夹了!!!!!
挽歌压抑住那滚热的怒火岩浆,勉强一笑:“路少爷要是怕丢人的话,刚刚就不应该说‘不认识我’!”
路之遥平静地问,眼眸缓和却深沉,“我应该认识你吗?”
挽歌觉得他说这话时的表情特别认真。她怒极反笑,路大少爷你是要继续装下去是吗?!
是啊,也是。你是何等人物?路氏集团继承人,想玩多少女人就玩多少个!压根就从未正眼看过——那些“犯傻地认为自己应该被记住”的女人们。
挽歌觉得自己忍不下去了,她甩手转身就走!
是啊。
你凭什么记住我?
我哪有那么大本事要求你记得我?
如果换在平时她只能仰天长啸五个大字:“装逼被雷劈。”但是今天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她心间的那不容易燃起来的火气燃了一次又一次。
究竟是什么原因……
路少爷要是怕丢人的话,刚刚就不应该说‘不认识我’……
我应该认识你吗……
——都说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你的记忆比金鱼还要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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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歌转身离开的时候,路之遥却一把抓过她的手臂。将她用力地一拽,拽到身边来。挽歌抬起眼睛冒着火瞪着他看,“你……”
柔和灯光洒落在他的眉目却是极为模糊,他眉毛角处有些迷离的神色,问道:“我们之前……认识?”
挽歌想怒回去的时候,却看见他满脸的懵然,似乎,他们之间,真的什么交集也没有。如同早晨落在嫩叶上的露水般,太阳一出来,来去无痕。
他似乎不像是开玩笑也不是嘲讽。
是实实在在地问她,他们之前是不是相识。
挽歌怔怔然,他忘记了?还是之前他们之间根本从未发生过什么?只是南柯一梦?这梦也梦得太真实了。
挽歌心一睹,似乎有团气闷在胸口,说不出,咽不下去,只好这么地顶在那儿。她赌气地低声了一句,“骗你的。”
路之遥不肯,执意要问:“说实话。”
挽歌抬头直视他那双眼眸,他瞳孔黑亮如玉,逼得她热气盈眶,“我说的都是实话。我认识过你吗?”她反问道。
他却怔了怔,似乎他要的不是这个答案。
“要是说真的,”乔挽歌笑了笑,“这大半中国里的,有谁不认识你。路家长子,集团继承人。”
他冷眼望着她,听她继续说下去,挽歌却浅浅一笑,笑意显得疏远漠然,“出生就含着金钥匙,总要比平常人给尊贵几分。从来都是呼风唤雨,哪里懂我们这些人的平凡。你以为谁都应该认识你一下么?”
她说的实在是在含着刺,嘲讽得他的面色都冷峻下来。
他抓过她那手,她话停了下来盯着他,一动不动。
“你真应该去我公司,”路之遥说,伶牙利嘴的,让她去对付那些难缠的客户绰绰有余。“让你去投诉部接电话最好不过。”
“谢谢,”挽歌毫不客气地回答,“而我私自认为,我要是接了这活儿,你们公司营业会惨败。”
“别这么自信,”路之遥慢慢地道,“到时候,就对外界说是临时工。”
“……”挽歌哑口无言,路少爷你就这么诋毁我们国家临时工?!
说到这时,他们俩走进了晚会的会场。
会场里,有司仪正在台上讲话致辞。而大门敞开时,只见两人走进来。
灯光不由地打在两个耀眼的人物身上。
挽歌想走开,想躲旁边那个人躲得远远,路之遥却抓住她的手臂,两人以男女伴的交手姿态走入会场。
瞬时,低声哗然一片。
挽歌的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当年去“抢亲”抢风头的熟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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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子里有国内人士当即认出了路大公子。并且吃惊,路公子近年来身边从来没有正式出现过女伴。
正是场所,无一不是不近女色的。
今日怎么反常了呢?
齐刷刷的目光,挽歌撇过头去,很不情愿再次跟他同台的感觉。路之遥却停下脚步来,伸手,将她耳边那微微偏倚的耳环拨正。
这一动作,更是成了专场焦点。
司仪说什么,也不就是官方客气话么。看戏八卦才是最主要的。现场应该有娱记狗仔,明天头版是什么呢。很是期待。
放肆!
挽歌睥睨了一眼路之遥:“你那礼服店里的女朋友呢?”
路之遥低头地替她弄好耳环,嘴角处是惯有的淡薄,“你很担心她看见了?”
我是担心你俩的感情今晚会不会破裂!
“路先生,”挽歌心中悱恻了一句,于是口头上答道,“你经常沾花惹草的?”
“这倒是看心情,”路之遥慢慢悠悠地答道,“那些残花败柳的,一概看不上。”
挽歌这是有些懵,此话怎讲?
“别想多了,”路之遥却在一旁寂静道,“我还看不上你。”
你大爷的!姑奶奶也瞧不上你!挽歌在心中唾弃了路之遥一万遍!
“你戴的耳环,很像易如的那只……”他目光停留在她耳朵上那细小精巧的白色蔷薇耳环很久。
易如……
他女朋友吧?
心却很不是时候地沉了一下。
路之遥拉起她的手,她的手却躲了一下,被他大掌裹在手心里,他看了她一眼,似乎在道,走,领赏钱去。
在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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