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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雪鳞在大学时代看过一本小说,海因莱因的《StarshipTroopers》,有译作《星船伞兵》的,好莱坞曾翻拍过一部电影,在国内叫做《星河战队》。电影属于三流,但小说却相当不错,而且还颇有争议。焦点就在于,海因莱因笔下的未来社会面临外星虫族威胁,全人类总动员对抗的结果,是社会体系高度团结。而作者为了维系这一点,将公民权只授予退伍军人,因为那些人已经用行动表明了他们愿意承担对社会的义务。

    李雪鳞虽然是个科幻迷,却没天真到将海因莱因的想象照搬到现实中。至少在出发点上,他与这位科幻大师截然不同。

    李衍看这本三十页的册子足足花了有半小时。这期间,其他官员渐渐停下交谈,目光都集中在硬革封面,和满头大汗的总理身上。

    虽然这间会议厅的地板内铺设有暖水管,但正月里的辽东滴水成冰,屋里的实际气温也就在零上那么一点点,一说话就能哈出股白汽。就是在这种环境下,李衍只看了两三页,额头上已有了豆大的汗珠。看了十来页,已掏出帕子抹了两次脸。等半小时后将册子传给胡涛,连背上的衣服都已经湿透,拿帕子擦汗的手甚至哆嗦个不停。

    国务院总理看向顶头上司的目光,似乎坐在面前的不是那个比他年轻二十多岁的郡王,而是一头不知怎么出现在文明社会里的霸王龙。那目光里不乏恐惧,却也有着十足的钦佩,更多的是深深迷惑。如果你哪天起床时发现有条打着硫磺味鼻鼾的火龙睡在身边,大概也会是这样的眼神。

    假设你读初中时,班上突然转来一个学生,他能解出老师的所有习题,甚至经常会鼓捣些能拿国家专利的小发明。那你大概会认为这家伙是个天才,将来不是进北大就是读清华,再到国外某著名实验室做出一番事业来,拿一两个诺贝尔奖都有可能——虽然牛到没边,但这还算是个生活在你常识范围里的人。

    但是如果那个转学生除了能做到这些,还出了一本书,把量子物理和相对论都推倒重来,加上弦论捏吧捏吧,构建起无懈可击的大一统物理学理论,甚至有一次从口袋里掏出个曲速引擎的模型。时不时还会说些大家都听不懂的话,比如对着空气喃喃自语,“给那个克林冈人一杯罗慕伦蓝酒,等我回去再报告皮卡特船长”——然后转过一个墙角就消失不见。如果发现这种人,估计大家先会想到打电话给NASA和51区,因为他已经超出了你的常识。或者说,超出了你对这个世界的认识。那么结果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你对世界的认识有很大缺陷,要么他来自你的世界之外。

    李衍在上这条贼船前,是夏帝国的摄政王,而在这个世界上,大夏仍然是当下人类文明的顶峰。如果类比的话,李衍在全人类中的层次,大致等于李雪鳞家乡那边坐在椭圆形办公室里的人。或许白屋子的主人不知道津巴布韦和莫桑比克土著的生活,但绝对知道当前的地球上有哪些大事。要说这样的人对所处世界的认识有很大缺陷,那除非人类文明集体穿越到魔法大陆才有可能发生。

    因此李衍现在是彻底糊涂了。在看到这份《民权法案》之前,他印象中的李雪鳞就是那个天才转学生。属于那种IQ特别高,但好歹还没经过基因改造或者外星混血的同时代土著地球人。

    而在仔细琢磨过《民权法案》之后,他已经没法再用自己的常识来判断李雪鳞了。天外来客的身上如果还有什么谜团,无非是他来自NCC-1701D还是NCC-1701E。

    如果这是在信息爆炸的21世纪,估计李雪鳞早被MIB带走了。但是在这封闭的13世纪,人类想象的边界仍然停留在怪力乱神上,李衍压根也没往未来这方面去考虑。他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莫非此人真是神龙星宿来到了凡间,注定要平息边患中兴大夏,命中该有真龙天子之位?

    念头如闪电般翕忽而过,在脑中的回声却如惊雷,让李衍自己都吓了一跳——如此大逆不道的想法,怎会出自自己心中?

    但这也确实没办法。《民权法案》的内容太过惊世骇俗,结合李雪鳞想用它改变基层政治的意图,像李衍、胡涛这些当世一等一的人杰从直觉上就感到了百米高的海啸正扑面而来。倒是那些资质稍微平庸了些的官僚,看了之后也想不到那么多,反而奇怪为何两位公爵反应如此之大。

    那么《民权法案》到底写了些什么呢?

    “撰写这个法案的思路嘛,首先是为了弥合权力结构中的裂缝。”天外来客说得很轻描淡写,“在这之前我先强调一点:让普通百姓都有参政议政的权力,借此增强他们对社会和政府的认同,以及帮助我们改善弊病——这是历史的趋势,不会走回头路。只是有个度的问题。之前的彻底民主,是放权太过。而海参崴之所以没有出现混乱,是因为上了一道保险阀,也就是公民权与被选举权的获得。

    “什么是公民权?在解释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要说说什么是公民。一个理想的公民,他应当对国家与社会有着清醒的认识,不盲从,不屈从。他有着优秀的素质和丰富的学识,至少在社会中处于中等以上。他曾为社会做出过贡献,或者有这个意愿和能力这么做。他致力于为他人——多数人——谋福利,以此获得荣誉和自我实现,也就是说,理想的公民是个利他型的人,乐于承担社会义务,也有相应的能力。与之对应,他也有理由获得更多的权利——包括了被选举权的完整公民权。

    “因为传阅得慢,大家要等一会儿才能都看完这份法案,我就先来讲一下大致内容。现在我将公民权分为三等。最下面的一等,授予所有居住在国境内的人口,无论是常住还是临时过境。他们享有的也只是最基本的权利——私有财产与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拥有检举权、申诉权与上诉权,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但是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虽然同样享有言论自由,却没有出版与集会权。因为只有最基本的权利,他们也只有最基本的义务——根据我们的法令法规纳税。简单来说,第三等的公民权可以概括为——守法、受法律保护,限制参与政治。

    “三等公民在年满二十岁之后,无论男女和种族,只要是国内的常住人口,都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将自己提升为二等公民,从而在基本权利上追加对所在村、乡、县官员的选举权、以及出版与集会的自由。目前我制定的提升程序包括服五年兵役、获得大学毕业证、得到国家一级专利,或捐赠一定数额的资产。且在提出申请前的五年内没有任何违法记录。他们增加的义务主要来源于权利的行使——一旦出现诽谤、参与贿选、集会从事违法活动之类的情况,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第二等公民权可以概括为——有能力和意愿、并被允许参与部分社会事务。

    “获得二等公民权的三年之后,如果达到标准,可以授予临时一等公民权,在此后的五年内如果没有违法与不良记录,则正式向国家宣誓效忠,成为一等公民,否则降回二等重新评定——海参崴因为只是试点,之前没做时间限制。正式一等公民增加的关键权利是被选举权,可以被选举为各级官员。而临时一等公民虽然无法被选举,却有两项特权,或者该说是义务:第一,他们将是各级议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年,乡议会;第二年,县议会;第三年,州市议会;第四年,郡议会;第五年,国会。此外,他们必须协助内务部与审计署,每年对各部门进行账目和绩效的核对。还有嘛,不管临时还是正式,一等公民享有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障,每月可领取少量津贴,允许使用表示一等公民身份的纹章,并能免费享受国家分配的住房和马车,还可以每月向国家首脑呈交一份两千字以内的提案。当然,要成为一等公民非常不容易。如果是军人,他必须至少有一次二等功和五年以上军龄,并且在军校修完高级课程。如果是平民,他必须有过获得大学毕业证,并且是全国联考的前100名、毕业时全校的前三名。能成为一等公民,这人已经有了杰出的表现,对社会做出了贡献,所以他们没有额外的义务,仅限于管好自己,不渎职、不违法。一等公民……没什么好概括了,他们就是公民的典范,是全社会的榜样,是国家的中坚力量。军人,那就是个将军的苗子。平民,那就类似于大夏的进士了。

    “除了以上这些提升渠道,每年国务院能够另外颁发最多200个一等公民、500个二等公民的名额,不受以上条件限制,由各地申报有重大贡献的人物,经过专门的委员会评议后授予,并公示全国。当然,这个委员会还有个职责——如果有一等和二等公民吃老本不干活,乃至违法,那么也会在经过评议后被降格。

    “哦,对了,还有很关键的两条——第一,公民权不世袭。第二,这份法案适用于所有境内人口,上至皇帝郡王,下至来做生意的客商和刚出生的婴儿,只要是个活人,概莫能外。”

    李雪鳞虽然行事嚣张不羁,其实本质上很懒惰,如果能借势,他绝不会想要新起炉灶。所以不管后来人怎么说,他写这份法案,初衷确实只是对现有架构的改良,原本只想着管用五十年就行,至少撑过产业革命的启动阶段就算胜利。以后的事以后再考虑。但是作为一个来自扁平社会的人,他总会将一些根本不可能也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的东西,作为常识的一部分无意中就表露出来。比如说,在李雪鳞看来,法律上规定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那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如同吃饭喝水一般正常的事。不管现实能不能做到,至少法律上不能有歧视。所以只要他不是想故意使坏,无论起草什么法律,都必定会自然而然将这个思想放在最核心。但是在这个时代,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仍算是半公开的规则。至于坐在龙椅上的皇帝,那更是超然法外。贵族——平民的二元社会结构,虽然总是会慢慢朽坏,却也颇为稳固,因为有科举这条上升通道。

    乍看之下,李雪鳞的构想似乎也是大同小异——权利逐级集中,同时也有面向所有人开放的上升通道。就算给了二等公民选举权,其实和大夏那些乡老享有的权利也差不多,无非就是白纸黑字公开化了。如果粗粗一看,确实正如李雪鳞自己认为的,这只是对现有政治框架的一个改良。为的是引导大家多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投身郡王殿下的资本主义社会建设。

    这也没什么不好嘛——大多数官员在听到李雪鳞说明法案之后,都是这个想法。郡王殿下喜欢折腾新鲜事物是出了名的。看看那些五花八门的部委,相比之下法案似乎只是对现有科举的细化,还算是折腾比较少的。

    当然,以上想法只局限在李雪鳞最后两点补充出现之前。

    让李衍浑身汗湿的,正是写法案最前面的总纲,也就是法案的适用范围——无论何时,在国境内生活着的所有自然人。以及虽然没有明说,但在法案中处处体现出来的一个基本思路——义务伴随着权利;要获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在提升公民权的过程中,更是义务先于权利产生。

    借用李雪鳞那个时代的一句名言:在要求国家为你做点什么之前,先想想你为国家做了什么。

    而在这个时代,不但权利常常是先于义务而出现,很多时候权利与义务也并不对等。

    举个通俗易懂的例子,如果皇帝生下个儿子,那么不出意外的话,他在十几二十年后将成为皇帝或者亲王,要么主宰天下,要么享有富贵,无关乎他是否饱读诗书、是否有雄才大略、是否战功卓著。但是按照《民权法案》,这个有着帝王家血统的孩子,在20岁之前和路边的乞儿、青楼的娼妓一样,只享有最基本的公民权——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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