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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之人还是放在身边比较妥当。
林琳一听这话,便笑了。“准备去新野小住数月,然后再去夏口,江夏走走,或是有船只往来再去东吴逛逛。只是如今盘缠用尽,正在发愁矣。”
去新野?难道真的是赤候也或是...另一个貂蝉?赵云眯了眯眼睛,不动声色地问道,“娘子擅何事?”
“女儿家之物,且不说事事精通,却也样样涉猎。男子之事,打猎,驯马也可为之。”
林琳还想说她还会打字翻译斗地主什么的,不过那些事情,估计她就是说了面前的人也不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吧。
“说来也巧,我府上正巧缺一位侍女,娘子若愿意,可到云府上暂居以筹盘缠。”而他也好就地观察一下,这人倒底可不可疑。
赵云忽视了对面前女子的一抹熟悉之感,但是心中却还是起了疑云。
莫不是何地与之相见过?不然为何这般熟悉?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林琳笑眯眯地说完这句话,然后便想行个礼调戏一下面前的人,可是刚刚要有所动作,却发现她还不知道这三国时女子是要如何行礼的。
尴尬死了,只是站在那里点头微笑。
稍后,赵云让身边的侍从让出一匹马来,林琳道谢后,飞身上马。
然后拉紧缰绳,转头看向赵云。
赵云早就被眼前的人惊艳住了。
刚刚流畅的上马姿势,以及身轻如燕的飘逸,都让赵云情不自禁地大声喝了一声,“好”。
林琳莞尔一笑,并不言语。
这才哪到哪呀,她还会骑扫把呢。
她的好,岂是一句好字便可以道得尽的。
男人,你可算是捡到了大便宜了。
待林琳上马,那位让出马匹的侍从也上了另一位侍从的马,赵云见此,扬起马鞭便飞驰而去。
林琳见此,也不甘落得太远,连挥数下马鞭,尾随赵云而去。
是他,真好。
能够再次与他相遇,真的是不能再好了。
是夜,在一处山野之地,赵云下令原地休息待天明再继续赶路。
林琳听了,也从马上跳了下来。
说真的,灰尘太大了,在这个时代骑马真的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林琳觉得骑马还是要去草原的。马蹄子舒服,人也舒服。
“喝些水吧。”赵云拿起水袋对着嘴大口喝了一口后,看着没有多少行李的林琳,有些不忍,便拿着水袋走了过去。
林琳扫了一眼所有人都差不多的水袋,再看了看其他人轮流用一个水袋喝水的样子,抽了抽嘴角,压根不想接过来。
自家老爷们的清白呀,就这么毁在了一帮糙汉子的手里。
幸好她在见到这些人之前在身上被了一个斜挎包,此时倒也有了理由。
“将军自用吧,我并不渴。”将包中的皮质软水袋拿了出来,在赵云面前晃了晃。
赵云看到那个样式金贵,做工精巧的水袋时,面上不显,心中对于林琳的来历就更为好奇了。
他跟随刘皇叔东征西战多年,什么物件没有见过。可是连一个水袋都做得这般精巧的,却是从来没有了。
还有那上面的花纹,也不曾见过。
林琳这个水袋是康熙年间的贡品,自然在做工上更加的美型了。...而且那个时候将这东西赏赐给林琳的意义也不是真的为了喝水用的。
“这水袋倒是好生精巧别致。”赵云无意识的坐到了林琳一旁后,才发现两人之间的距离在这个时代的礼教看来有些近。摸了摸鼻子出声问道。
“嗯,家里一位亲戚孝敬的。将军若是喜欢?”林琳将水袋向赵云递了递,言下之意便是若是他喜欢就可以送给他。
赵云摇头并没有去接水袋,而是就着林琳抬起的手又仔细地扫了一眼那个水袋以及那只白嫩的手......
这水袋便是在洛阳以及许都那些地方,也不见得会有。
他是见过公孙赞的家眷以及刘皇叔的家眷的,这种精巧东西也没见过她们用。
曹操挟持天子以令诸侯,所用物件比之皇帝还要奢靡几分。可面前的人随身之物竟比曹操还要奢华讲究,这来历想来也不会是曹操那贼派来的。
...想到上下尊卑有别,可个倒是可以排除了。那除了曹操还会有谁呢?
林琳见赵云不接,便又放到了包里,随即从包里拿出了一包用白纱布包着的肉干来。
素手打开,拿了一条递给赵云,之后自己也拿了一根用嘴叼着。最后再双手将肉干用布妥善包好放回了包里。
“正宗的...肉干,微微有些辣,将军尝尝。”将被自己含在嘴里的那截肉干咬下来,然后一边对着赵云推荐,一边自己解饿。
这是蒙古进献孝惠的的肉干,林琳一直喜欢,后来老了牙口不好了,倒是攒下来了不少放在空间里。
“娘子家中可还有什么亲人能够投靠吗?云虽不济,倒还可派人一路相送。”赵云倒是不担心这肉干有毒,只不过吃人嘴软,赵云就势问了起来。
虽然不像是曹操派来的人,但还是身份不明。
“连年战乱不断,又有天灾肆虐,投靠谁都是寄人离下,何苦呢。我一个人又不是养活不了自己。再说来,将军不是给了一份能够挣到盘缠的活计吗?如此,又何必千里迢迢的赶过去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端人家的碗,看人家的脸色,哪有自己挣来的舒心。”
话是这么说,“可是,”
“将军,晚饭好了。”就在赵云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一个随从端着两个陶碗走了过来。
看着端着碗过来的随从,赵云也就止了话题。
这两个碗里,底下装着半稀不干的肉汤,估计也是用肉干熬加了盐巴熬的,上面还飘了点看不出下锅前是什么东西的野菜,上面两个粗粮馍馍。
这是一人一碗汤,两个馍馍的意思。
“我只吃个馍馍就好,其他的将军吃吧。”林琳嘴叼自然不愿意吃那些糙汉子做出来的东西。看着那个馍馍不像是会拉嗓子的样子,林琳这才勉为其难的留了这么一个。
...反正那些个野菜和肉干下锅前,林琳是没有看见谁去清洗过的。
赵云不知道林琳是嫌弃他们的伙食,只以为是女人胃好小的缘故,倒也没有说什么。而是直接多递了一个馍馍给林琳,怕她晚上饿。
林琳看着一个就比她拳头大的馍馍,坚定了拒绝了赵云的好意。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别怪她讲义气,这个伙食还是让他独享吧。
赵云见到林琳是真的不要,想罢,仍是坐在林琳一旁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两碗不知名的肉菜汤,三个馍馍泛眼的功夫就都进了他的肚子。林琳见此,又将手中那个实在吃不下云的馍馍掰了大半个递给他。
赵云皱眉本不想接,不过转念一想这人包里还有肉干,应是不会饿着。便接了过来又几口吃进了肚。
将那小半块馍馍吃了,又吃了一条肉干,林琳也结束了今晚的晚饭。虽然晚上没有吃什么,不过林琳也并不饿就是了。
吃过饭,那些随从和兵丁便将锅具收拾了起来,然后在这附近又拢了两堆柴火,安排好了值夜的顺序后,便互相依靠着睡下了。
赵云并未离开林琳身边,至始至终都靠坐在林琳一侧的大树处。两人之间虽然隔了半米多的距离,但是在其他人看来也是相当近了。
随从不知赵云之意,也都不敢过来。而林琳则是一点他想都没有。
...毕竟是‘熟人’了。
看着所有人都睡下了,林琳才起身,准备去这附近的溪水处洗一洗脸,然后解决一下五谷轮回之事再睡觉。
赵云一听到林琳起身的动静,眼睛就睁了开来。“娘子要去哪里?”
叹了口气,林琳没什么好气的怼了一句,“去洗漱,将军有意见?”
赵云听了,皱了下眉。转瞬间便起了身,“夜里山野并不安全,我陪着娘子过去吧。”
林琳看了一眼赵云,眼中微恼,轻轻地哼了一声,抬脚便向溪水处而去。
这人防她防的倒是紧。
路过一处高草丛时,林琳示意赵云莫动,然后进去解决了生理问题。等到出来的时候,虽然夜色正浓看不到赵云的表情,可是林琳就是能够感觉到赵云的羞窘。
...也确实是需要羞窘一下呢。
不过,虽然心中略有一些不自在,可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却好生熟悉。一种熟念到了不自觉想要亲近的感觉。
抿嘴轻笑了一下,蹲在溪边从包里拿出一块毛巾,林琳仔细地洗了手脸。这才借着水光回头看向赵云。
然后...她就发现赵云一点想要洗漱的想法都没有......
什么样的人带什么样的兵,这群不讲卫生的家伙!
明天开始,她是连那什么粗粮馍馍都不想吃了。
待林琳洗漱毕,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回来,林琳回到了刚刚一直坐着的位置处,而赵云也不知道是习惯使然还是什么,也坐了回去,背靠着刚刚的大树,轻轻地闭上了双眼。
林琳挑眉不语,直接自包里拿出了一个折叠睡袋铺在了刚刚她坐的地方。
然后...爬了进去。
而这个时候,赵云的眼睛却睁了开来。然后瞬间睁的老大......
卧草,这又是什么玩意?
因为赵云就在身边,所以林琳毫无负担的一夜好睡。而赵云前半夜是看着这个奇怪的被子发呆,后半夜却是看着那张睡得红扑扑的脸发呆。
第二天早上,赵云又看着林琳那仿佛百宝箱的挎包发呆......
那么大个东西竟然就那么折巴折巴变成了笔筒大小的样子装进包里了?还有那些都是什么东西......
......
建元十三年,六月,新野。
林琳跟着赵云一赶了将近两天的路,才到了新野城下。
普一进城,林琳便被赵云送回了他在新野城内的小院中。
看到那么一座小院,林琳淡定地点了点头。
整个小院就只有一个老家人,赵云倒是没说错,他这里果然是需要个人照顾他的起居呢。
刘备在新野七.八年,赵云自然不可能一直住在刘备那里,刘备这个时候可还有两个女儿未嫁呢,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赵云居于那里倒底是...不方便。
毕竟两个女儿要是嫁的好,也不失为一个助力。不过很可惜,这两个女儿算是白养了,听说在不久的将来就要弄丢了。
林琳耸耸肩,很是无所谓。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媳妇扔了1个地雷
感谢tiffany她妈咪扔了1个手榴弹
在这里,我要对大家说声对不起了。
以前写同人,至少会将书或是电视剧看一遍。可是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实在是看不下去。上下三册的书只看了一本不到,80多集的电视剧也只看了20集不到。
所以跟原著对不上的地方,请大家不要考据。
前天看微博,看到有人说了一句话,感觉挺对的。为什么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谁都治不了他。可是却在取经的路上动不动就打不过那些妖怪呢。而那些妖怪有的也只是当初天宫的一些神仙坐骑。
于是总结了一下,这就是给人打工和给自己打工的根本原因。一个出工不出力,一个则是为了业绩生意出了全力。
我写我想写的文,不去真善美,也不去符合谁的喜好。很多的想法可能都不会得到很多人的认同。可是我仍然不愿意改变。
写香绮恩将仇报的时候,竟然有好多的亲都看明白了作者的心思,心里有一种找到同类的感觉,很开心。
.
大力推文中——
”可疑之人还是放在身边比较妥当。
林琳一听这话,便笑了。“准备去新野小住数月,然后再去夏口,江夏走走,或是有船只往来再去东吴逛逛。只是如今盘缠用尽,正在发愁矣。”
去新野?难道真的是赤候也或是...另一个貂蝉?赵云眯了眯眼睛,不动声色地问道,“娘子擅何事?”
“女儿家之物,且不说事事精通,却也样样涉猎。男子之事,打猎,驯马也可为之。”
林琳还想说她还会打字翻译斗地主什么的,不过那些事情,估计她就是说了面前的人也不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吧。
“说来也巧,我府上正巧缺一位侍女,娘子若愿意,可到云府上暂居以筹盘缠。”而他也好就地观察一下,这人倒底可不可疑。
赵云忽视了对面前女子的一抹熟悉之感,但是心中却还是起了疑云。
莫不是何地与之相见过?不然为何这般熟悉?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林琳笑眯眯地说完这句话,然后便想行个礼调戏一下面前的人,可是刚刚要有所动作,却发现她还不知道这三国时女子是要如何行礼的。
尴尬死了,只是站在那里点头微笑。
稍后,赵云让身边的侍从让出一匹马来,林琳道谢后,飞身上马。
然后拉紧缰绳,转头看向赵云。
赵云早就被眼前的人惊艳住了。
刚刚流畅的上马姿势,以及身轻如燕的飘逸,都让赵云情不自禁地大声喝了一声,“好”。
林琳莞尔一笑,并不言语。
这才哪到哪呀,她还会骑扫把呢。
她的好,岂是一句好字便可以道得尽的。
男人,你可算是捡到了大便宜了。
待林琳上马,那位让出马匹的侍从也上了另一位侍从的马,赵云见此,扬起马鞭便飞驰而去。
林琳见此,也不甘落得太远,连挥数下马鞭,尾随赵云而去。
是他,真好。
能够再次与他相遇,真的是不能再好了。
是夜,在一处山野之地,赵云下令原地休息待天明再继续赶路。
林琳听了,也从马上跳了下来。
说真的,灰尘太大了,在这个时代骑马真的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林琳觉得骑马还是要去草原的。马蹄子舒服,人也舒服。
“喝些水吧。”赵云拿起水袋对着嘴大口喝了一口后,看着没有多少行李的林琳,有些不忍,便拿着水袋走了过去。
林琳扫了一眼所有人都差不多的水袋,再看了看其他人轮流用一个水袋喝水的样子,抽了抽嘴角,压根不想接过来。
自家老爷们的清白呀,就这么毁在了一帮糙汉子的手里。
幸好她在见到这些人之前在身上被了一个斜挎包,此时倒也有了理由。
“将军自用吧,我并不渴。”将包中的皮质软水袋拿了出来,在赵云面前晃了晃。
赵云看到那个样式金贵,做工精巧的水袋时,面上不显,心中对于林琳的来历就更为好奇了。
他跟随刘皇叔东征西战多年,什么物件没有见过。可是连一个水袋都做得这般精巧的,却是从来没有了。
还有那上面的花纹,也不曾见过。
林琳这个水袋是康熙年间的贡品,自然在做工上更加的美型了。...而且那个时候将这东西赏赐给林琳的意义也不是真的为了喝水用的。
“这水袋倒是好生精巧别致。”赵云无意识的坐到了林琳一旁后,才发现两人之间的距离在这个时代的礼教看来有些近。摸了摸鼻子出声问道。
“嗯,家里一位亲戚孝敬的。将军若是喜欢?”林琳将水袋向赵云递了递,言下之意便是若是他喜欢就可以送给他。
赵云摇头并没有去接水袋,而是就着林琳抬起的手又仔细地扫了一眼那个水袋以及那只白嫩的手......
这水袋便是在洛阳以及许都那些地方,也不见得会有。
他是见过公孙赞的家眷以及刘皇叔的家眷的,这种精巧东西也没见过她们用。
曹操挟持天子以令诸侯,所用物件比之皇帝还要奢靡几分。可面前的人随身之物竟比曹操还要奢华讲究,这来历想来也不会是曹操那贼派来的。
...想到上下尊卑有别,可个倒是可以排除了。那除了曹操还会有谁呢?
林琳见赵云不接,便又放到了包里,随即从包里拿出了一包用白纱布包着的肉干来。
素手打开,拿了一条递给赵云,之后自己也拿了一根用嘴叼着。最后再双手将肉干用布妥善包好放回了包里。
“正宗的...肉干,微微有些辣,将军尝尝。”将被自己含在嘴里的那截肉干咬下来,然后一边对着赵云推荐,一边自己解饿。
这是蒙古进献孝惠的的肉干,林琳一直喜欢,后来老了牙口不好了,倒是攒下来了不少放在空间里。
“娘子家中可还有什么亲人能够投靠吗?云虽不济,倒还可派人一路相送。”赵云倒是不担心这肉干有毒,只不过吃人嘴软,赵云就势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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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年战乱不断,又有天灾肆虐,投靠谁都是寄人离下,何苦呢。我一个人又不是养活不了自己。再说来,将军不是给了一份能够挣到盘缠的活计吗?如此,又何必千里迢迢的赶过去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端人家的碗,看人家的脸色,哪有自己挣来的舒心。”
话是这么说,“可是,”
“将军,晚饭好了。”就在赵云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一个随从端着两个陶碗走了过来。
看着端着碗过来的随从,赵云也就止了话题。
这两个碗里,底下装着半稀不干的肉汤,估计也是用肉干熬加了盐巴熬的,上面还飘了点看不出下锅前是什么东西的野菜,上面两个粗粮馍馍。
这是一人一碗汤,两个馍馍的意思。
“我只吃个馍馍就好,其他的将军吃吧。”林琳嘴叼自然不愿意吃那些糙汉子做出来的东西。看着那个馍馍不像是会拉嗓子的样子,林琳这才勉为其难的留了这么一个。
...反正那些个野菜和肉干下锅前,林琳是没有看见谁去清洗过的。
赵云不知道林琳是嫌弃他们的伙食,只以为是女人胃好小的缘故,倒也没有说什么。而是直接多递了一个馍馍给林琳,怕她晚上饿。
林琳看着一个就比她拳头大的馍馍,坚定了拒绝了赵云的好意。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别怪她讲义气,这个伙食还是让他独享吧。
赵云见到林琳是真的不要,想罢,仍是坐在林琳一旁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两碗不知名的肉菜汤,三个馍馍泛眼的功夫就都进了他的肚子。林琳见此,又将手中那个实在吃不下云的馍馍掰了大半个递给他。
赵云皱眉本不想接,不过转念一想这人包里还有肉干,应是不会饿着。便接了过来又几口吃进了肚。
将那小半块馍馍吃了,又吃了一条肉干,林琳也结束了今晚的晚饭。虽然晚上没有吃什么,不过林琳也并不饿就是了。
吃过饭,那些随从和兵丁便将锅具收拾了起来,然后在这附近又拢了两堆柴火,安排好了值夜的顺序后,便互相依靠着睡下了。
赵云并未离开林琳身边,至始至终都靠坐在林琳一侧的大树处。两人之间虽然隔了半米多的距离,但是在其他人看来也是相当近了。
随从不知赵云之意,也都不敢过来。而林琳则是一点他想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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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一听到林琳起身的动静,眼睛就睁了开来。“娘子要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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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听了,皱了下眉。转瞬间便起了身,“夜里山野并不安全,我陪着娘子过去吧。”
林琳看了一眼赵云,眼中微恼,轻轻地哼了一声,抬脚便向溪水处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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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虽然心中略有一些不自在,可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却好生熟悉。一种熟念到了不自觉想要亲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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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跟着赵云一赶了将近两天的路,才到了新野城下。
普一进城,林琳便被赵云送回了他在新野城内的小院中。
看到那么一座小院,林琳淡定地点了点头。
整个小院就只有一个老家人,赵云倒是没说错,他这里果然是需要个人照顾他的起居呢。
刘备在新野七.八年,赵云自然不可能一直住在刘备那里,刘备这个时候可还有两个女儿未嫁呢,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赵云居于那里倒底是...不方便。
毕竟两个女儿要是嫁的好,也不失为一个助力。不过很可惜,这两个女儿算是白养了,听说在不久的将来就要弄丢了。
林琳耸耸肩,很是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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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写同人,至少会将书或是电视剧看一遍。可是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实在是看不下去。上下三册的书只看了一本不到,80多集的电视剧也只看了20集不到。
所以跟原著对不上的地方,请大家不要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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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总结了一下,这就是给人打工和给自己打工的根本原因。一个出工不出力,一个则是为了业绩生意出了全力。
我写我想写的文,不去真善美,也不去符合谁的喜好。很多的想法可能都不会得到很多人的认同。可是我仍然不愿意改变。
写香绮恩将仇报的时候,竟然有好多的亲都看明白了作者的心思,心里有一种找到同类的感觉,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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