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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年轻人犹豫了一下,说:“罗伯特伯爵和希里图斯伯爵的军队都到了边界就停下了,目前沒有继续行军的迹象,除此之外,沒有其它援军的消息。”
老伯爵脸色大变,怒道:“这两个不守承诺的老东西。”
弗男子爵这时恨恨地说:“他们以为驻兵边界就可以撇清和我们的关系了,等李察腾出手來,说不定也会给他们來一下狠的。”
芬里尔脸色忽然一变,喃喃念了几遍“驻兵边界”,脸色就阴沉下來,冷冷地说:“这两个老家伙,倒是够阴险的,他们本來还是援军,现在看形势变了,就已经变成了秃鹫,只等李察走了,就会从我们身上狠狠咬几块肉下來。”
芬里尔想了想,又说:“可能这个时候,两个老家伙的使者已经到了李察面前了。”
弗男和其它银剑领主都是脸色大变,李察远道而來,沒有根基,这场战争打下去,最糟糕的结果无外乎银剑认输赔款,最多再割块飞地给李察,李察不可能驻兵在此,最多用这块土地进贡出产的名义再每年送点好处过去,说不定还能和阿克蒙德家族就此建立长期关系,但若是和同在西部边界的两位伯爵联手,却可以直接肢解瓜分了银剑领地。
眼见气氛压抑,芬里尔重重地哼了一声,怒道:“怕什么,只要剑风城还在,家族的构装骑士还在,我们就沒有失去根基,哪怕是让那两个老东西占去了几块土地,等日后银剑家族恢复元气,总会让他们加倍偿还。”
老伯爵的一席话很明显地激励了一些士气,让众人精神一振,然而,一个疑问却在一些人心底徘徊不去,把构装骑士雪藏在城内,以避免损失,真的是对的吗。
这个问題,尼瑞斯刚刚问了李察。
而李察反问一句:“如果你是芬里尔,准备怎样做。”
尼瑞斯皱眉苦思,片刻后说:“我会把侦察部队分布全境,然后放重兵在几个重要城堡内,死守不出,再集中最精锐的部队,野外机动,择机和你决一死战。”
还沒等李察发表意见,尼瑞斯就不停摇头:“这样不行,以银剑能够集结起來的那点精锐,和你这一千骑在野外决战的话,输面占了九成,该死的,你的构装骑士太多了,黯锋骑士也太多了,还有投矛手……还好他们的爆炸投矛已经用光了,不对,还有提拉米苏,他就不应该出现在战场上,见鬼,绯色,我敢肯定,当我和你决一死战的时候,她多半会在我身后插一刀。”
见尼瑞斯越说越是激奋,李察大笑,拍拍他的肩,说:“和你决一死战,还用得着绯色帮忙吗,半分钟就切了你。”
尼瑞斯一张小脸胀得通红,怒道:“半分钟,我们要不要试试。”
他这么一怒,李察竟然心跳得快了一拍,赶紧目光一偏,说:“我是瞬间爆发的打法,真要是决一死战,前面几刀砍不倒你,我就危险了。”
“这还差不多。”尼瑞斯有些悻悻地说,然后一把拉住李察,说:“老实交待,应该怎么对付你这一千多人。”
李察无奈地说:“一个就是象你说的那样,集中全部精锐和我决战,但是兵力相当的话,对方一般不会有机会赢我,另外就是集中绝对优势的兵力,攻击我不得不防守的地方,迫使我在不利的情况下决战,比如说黑玫瑰古堡,或者是哪个不容有失的位面,最后一种,就是召集足够多的强者,直接把我干掉就好了,现在满意了。”
尼瑞斯哼了一声,手又在李察肩上一搭,说:“算你答得尽心尽力,这次就先放过你了,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难道就在这座小城里闷着吗。”
李察不知为什么有些局促不安,不动声色地拍掉了尼瑞斯的手,说:“当然不是,让部队再休整一天,然后我们就该去剑风城拜访一下芬里尔伯爵了,在银剑已经浪费了一周时间,这已经到我的极限了。”
此刻李察的部队占据的是一座名为枫火的小城,小城依山面水,半城枫林,这里距离剑风城不过一百公里,以李察这支部队的机动力,用不了两个小时就可以进逼剑风城,枫火原本是一位男爵的领地,现在落到了李察手里,男爵则和一堆银剑领主们关在了一起,至于男爵三千人的私军,在战斗中大约有几十人战死,百余人负伤,投降两千八百人。
李察和尼瑞斯很不客气地征用了男爵的城堡,这座城堡十分精致,显然出自艺术名家之手,无论建筑、雕塑和园林都可圈可点,惟一... -->>
这位年轻人犹豫了一下,说:“罗伯特伯爵和希里图斯伯爵的军队都到了边界就停下了,目前沒有继续行军的迹象,除此之外,沒有其它援军的消息。”
老伯爵脸色大变,怒道:“这两个不守承诺的老东西。”
弗男子爵这时恨恨地说:“他们以为驻兵边界就可以撇清和我们的关系了,等李察腾出手來,说不定也会给他们來一下狠的。”
芬里尔脸色忽然一变,喃喃念了几遍“驻兵边界”,脸色就阴沉下來,冷冷地说:“这两个老家伙,倒是够阴险的,他们本來还是援军,现在看形势变了,就已经变成了秃鹫,只等李察走了,就会从我们身上狠狠咬几块肉下來。”
芬里尔想了想,又说:“可能这个时候,两个老家伙的使者已经到了李察面前了。”
弗男和其它银剑领主都是脸色大变,李察远道而來,沒有根基,这场战争打下去,最糟糕的结果无外乎银剑认输赔款,最多再割块飞地给李察,李察不可能驻兵在此,最多用这块土地进贡出产的名义再每年送点好处过去,说不定还能和阿克蒙德家族就此建立长期关系,但若是和同在西部边界的两位伯爵联手,却可以直接肢解瓜分了银剑领地。
眼见气氛压抑,芬里尔重重地哼了一声,怒道:“怕什么,只要剑风城还在,家族的构装骑士还在,我们就沒有失去根基,哪怕是让那两个老东西占去了几块土地,等日后银剑家族恢复元气,总会让他们加倍偿还。”
老伯爵的一席话很明显地激励了一些士气,让众人精神一振,然而,一个疑问却在一些人心底徘徊不去,把构装骑士雪藏在城内,以避免损失,真的是对的吗。
这个问題,尼瑞斯刚刚问了李察。
而李察反问一句:“如果你是芬里尔,准备怎样做。”
尼瑞斯皱眉苦思,片刻后说:“我会把侦察部队分布全境,然后放重兵在几个重要城堡内,死守不出,再集中最精锐的部队,野外机动,择机和你决一死战。”
还沒等李察发表意见,尼瑞斯就不停摇头:“这样不行,以银剑能够集结起來的那点精锐,和你这一千骑在野外决战的话,输面占了九成,该死的,你的构装骑士太多了,黯锋骑士也太多了,还有投矛手……还好他们的爆炸投矛已经用光了,不对,还有提拉米苏,他就不应该出现在战场上,见鬼,绯色,我敢肯定,当我和你决一死战的时候,她多半会在我身后插一刀。”
见尼瑞斯越说越是激奋,李察大笑,拍拍他的肩,说:“和你决一死战,还用得着绯色帮忙吗,半分钟就切了你。”
尼瑞斯一张小脸胀得通红,怒道:“半分钟,我们要不要试试。”
他这么一怒,李察竟然心跳得快了一拍,赶紧目光一偏,说:“我是瞬间爆发的打法,真要是决一死战,前面几刀砍不倒你,我就危险了。”
“这还差不多。”尼瑞斯有些悻悻地说,然后一把拉住李察,说:“老实交待,应该怎么对付你这一千多人。”
李察无奈地说:“一个就是象你说的那样,集中全部精锐和我决战,但是兵力相当的话,对方一般不会有机会赢我,另外就是集中绝对优势的兵力,攻击我不得不防守的地方,迫使我在不利的情况下决战,比如说黑玫瑰古堡,或者是哪个不容有失的位面,最后一种,就是召集足够多的强者,直接把我干掉就好了,现在满意了。”
尼瑞斯哼了一声,手又在李察肩上一搭,说:“算你答得尽心尽力,这次就先放过你了,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难道就在这座小城里闷着吗。”
李察不知为什么有些局促不安,不动声色地拍掉了尼瑞斯的手,说:“当然不是,让部队再休整一天,然后我们就该去剑风城拜访一下芬里尔伯爵了,在银剑已经浪费了一周时间,这已经到我的极限了。”
此刻李察的部队占据的是一座名为枫火的小城,小城依山面水,半城枫林,这里距离剑风城不过一百公里,以李察这支部队的机动力,用不了两个小时就可以进逼剑风城,枫火原本是一位男爵的领地,现在落到了李察手里,男爵则和一堆银剑领主们关在了一起,至于男爵三千人的私军,在战斗中大约有几十人战死,百余人负伤,投降两千八百人。
李察和尼瑞斯很不客气地征用了男爵的城堡,这座城堡十分精致,显然出自艺术名家之手,无论建筑、雕塑和园林都可圈可点,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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