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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我先解释为何后记会拖了这么几天,不是因为夜夜笙歌忘了的缘故,是因为电脑出了问题,好一个小时,坏一整天,对于我这种电白来说,是人世间最令人苦恼的事情。好在……是结束之后出的问题。
提前警告大家,这篇后记完美地实现了罗嗦的欲望,字数多达两万字,非常的长且无聊,若不想看,可以随时关掉。
下面是后记的正文,请最后一起看完这些文字吧。)
……
……
大概是零六的时候,我想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只有一个私生子的开头,然后想到了私生子的父亲,而没有想明白私生子的母亲,在那个故事的开头,私生子的母亲的一生较为言情,在私生子四岁的时候死于一场大火,是一个可怜而可敬的母亲。
然则身为同一个世界的人,我为那位母亲鸣不平,觉得这样是不对的,凭什么一位优秀的女性,却要在男权的社会里得到那样的遭遇?所以我把那个故事的开头改了,至少这位母亲要先爽利过!
在朱雀记写完之后,零七年四月底,真正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开始写庆余年。
这样开始这篇后记,不是想告诉大家这个故事是由叶轻眉而起,因为我最先开始想好的,还是那个私生子——这个私生子不用想,很自然地便出现了,站在我的面前,屁颠屁颠儿地做好了进入故事,充当主角的准备。
关于范闲的一切,以及我为什么不是特别喜欢他的一切,稍后再说。这时候先来讲讲这近两年写庆余年的历程。
两年的时间着实不短,占去了我人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于一直看文的大家来说,想必也有与我类似的感觉,只不过我猜测大家的感觉,庆余年就像每天在大家家里帮着做饭洗衣服的保姆一般,而且还是个长的比较俊俏的保姆,看着,聊着,闲话着,自然也无法伸手去做什么。
然而当这名小保姆打碎了碗,弄坏了洗衣机,让咱们不高兴的时候,咱们可以骂她两句,语重心长地教育她两句……当然,大部分时间,大家还是在表扬她做事儿利落,我想还是因为她长的比较漂亮的原因,就像我喜欢成长烦恼里的小保姆。
陪着大家耗日子,磨时光,便是一本小说能够起到的最大作用了,就像漂亮的小保姆,在眼前晃着就够了,当个花瓶极为不错,毕竟咱们不在意家务活儿,就像也不需要在意庆余年里有没有什么微言大义,人生感悟……因为没有,我只是想写个故事,给大家打发时间就好。
陪的久了,自然就有感情。
……
……
零七年四月底开始写这个故事,五月一号正式在起点发文,然后一路顺利签约上架挣钱,二十几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我这时候罗嗦的回忆一下。
新书月抢月票这个不能忘,因为我这辈子也没有这样紧张和劳累过,其实现在想来,写的也不算多啊,可能只是那种压力吧。有朋自远方来,陪着我拼了几天的字,终于在新书月里居然还存下了一点稿子……天啦,有存稿,这对于我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变态成就?
千古风流一章,有硬伤,可我懒得理会,一本小说可能需要讲究逻辑与自洽,但我从来不认为这是首要的任务,首要的任务应该是让看书的朋友心中欢喜,自己写的也欢喜。但说实话,这章我写的并不欢喜,还是那句话,当时心理压力大,不过里面着实有些句子是我喜欢的……
从发书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向大家言明过,既然穿了,在某些方面就要歇欺底里些,第一卷里就说过,像抄诗这种东西,一直被看成大毒,但我总觉得拾手可得的好处为甚不要?更何况从寻秦记开始,我的这种爱好一路走来,始终如一。
我写的东西时常被人赞或痛贬为装逼流,然而有诗不抄,不拿来搏大名,眼睁睁看着名气飘然远去,却强抑着心中的痒,强压着心头渴慕虚荣的欲望,压抑到吐血,只待数十年后,将这个世界不存在的美好辞句带进棺材,这才是真正的装逼吧?
抄诗一节出,大家的反应也很强烈,至少月票很强烈,新书月得了第三名,平白多了六千块钱奖金,这是第一次得月票奖,很爽啊……看来与我有共同爱好的筒子很多,是人民海洋里的大多数,我很欣慰亚。
新书月结束,本以为能轻松许多,反正那时候从来没有去抢月票的念头,然而谁知道,零七年七月初,要去北京领那朱雀记的某个奖,那时候又没钱买本子,所以空了几天,好在先前说过,有了一点点存稿,总算把那两天撑了过去。
痱子美女帮我更的,美女总是懒散的,所以不肯帮我起章节名……那位帮我存了稿的朋友也去了北京,然而此番却是没有写一个字,因为在北京很忙碌,还认识了几位新的朋友,安喜中。
回来就不安喜了,因为没存稿了,从那以后直到这时候为止,庆余年便再也没有一个字的存稿,总是现写现发,因为这才是真实的懒惰的我,摊手。
七月之后的零七年,是很平稳的,我写的很平稳,时不时还会日更三千字,连绵四五日,当然日更七八九千也是常事,反正大家伙儿不急,我也不急,随着故事慢慢走,状态好就多写些,状态差就少写些……还是那个字儿,懒嘛,不过没有断过更,这是很强大的。
便在十二月的时候,我悟了,所以开始拉月票了,一是因为不想白费了那些每月投月票书友的心意,二来我发现自己足够勤勉,写的不差,能够对得起大家投的月票,三来最关键的是我发现,原来自己拉月票,大家还真的愿意!还真能挤进前几名,还真能挣奖金!
这种好事儿谁不干?自那以后,我便投身于这个壮丽的事业之中难以自拔了。有些小插曲便是零八年一月十四号,从广州回宜昌的飞机因为那场雪灾的关系,让我在空中多飞了两次免费的,耽误了更新,造成了庆余年的第一天停更,十分心痛,就像是初夜一样。
有些往下三路走了,请原谅,我是真有这种恼怒,当日。发现自己写的很逻嗦,很流水,就像庆余年一样,大家忍忍,坚持着看完,还有很多,这两年都忍了,不在意这篇后记,反正这章不要钱,多唠两句便是……嗯,我希望今天不会像上一章一样出错,真再丢不起那人了,因为那将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二次了。
继续说回来,零八年春节回了趟老家,请了十天假,刚好江南卷结束,没写很正常,因为表哥新家连电视都忘了搬过来……
正式进入零八年,一切如常,一切不如常,因为开始拉月票,所以写起来多了一份压力,数量依然不多,但是脑子消耗的更多。好在月票进了前六,进了前三,而且不是一次,很是得意,全亏大家。
零八年七月上海开年会,东北探领导,更新的少且散乱,恰又是大东山紧张之时,书评区怨气沸腾,那个月就没要月票,算是给大家弥补心灵上的创伤?可是俺的呢?呜呼。
就这样写下去了,机械地写,麻木地写,动容地写,感叹地写,振奋地写,悲愤地写,终于一直写到了今年二月二十四号与二十五号交界的时间,庆余年这个故事,被我写完了。
近两年的时间,很长,从在澹州开始,一共七卷,很多。这般大的一个故事,这样多的人物,必须需要三百多万字的内容去描写,而我很自豪和骄傲于,我控制住了这个故事。
问题在于,这种控制让我身心疲惫,我很累了,文档里无数的桥段,还有无数没有用,无数的字言碎语以提醒自己某些细节,自己没有忘,却还有很多必须丢掉——先前在文档末端,就在一边看,一边删,删的有些舍不得,我自己都很诧异于我的勤奋,老师当年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真的是这样,我做了很多的准备工作,记了很多东西,虽然不见得所有的都能用上,但我认为我的的这种态度非常强大。
就像庆帝在大东山上说的那样:我这一生从未这样强大过。
原本以为在这一刻,会像当时写完朱雀记时那样,有一股从内心深处涌出来的疲倦,惘然,空虚,不知所措,所有足够小资的词语,然而庆余年结束的时候,除了有点儿累之外,别的情绪倒不多,更多的反而是一种平静的喜乐。
写作历程回顾,到此结束。只是这么多的字,似乎没有完全体现出我的劳苦功高,有些不甘心,不过也不继续说了。
……
……
下面说回庆余年这本书,以及书里面那些让大家一直记着的人,以及这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以及我对他们以及你们以及很多事物的感情。从什么地方开始说起呢?就从出场开始吧,想到谁就写谁,若有我没有回忆到的角色,那便算了。
医院里躺着的那个年青病人,叫范慎,大学还没有毕业,他自称还是处男,却将要死了,是的,这就是庆余年这个故事的男主角,关于他的前世,我没有描绘太多,甚至最开始设计这个故事时,拟定好的学生会主席一职,最后也没有点明。
男主角姓范名闲,字安之。既来之,则安之,庆余年他最后说的那句话,其实便是这本书的宗旨。这是范闲的人生,与他母亲的一生完全不同。
在我看来,前世并不能影响后世,一个完全崭新的世界里,需要从头开始活起,既然如此,前世的事情不需要涉及太多,而这一世的态度,其实就和你我在这个世间存活的态度是一样的,人类并不可能因为活两辈子,就会变成一个哲学家或者天然的革命家,依然渺小而卑微的你我,尽可能平凡平安地生活下去。
我以前说过,不是太喜欢范闲这个角色,至少是草甸前的范闲,或者说和书中别的角色相比。之所以如此,道理其实并不复杂,如果我们把范闲身上的那些衣服撕了,把母子穿越所带来的金光剥了,赤裸裸的他,只不过是一个赤裸裸的你,以及赤裸裸的我。
贪生怕死,好逸恶劳,喜享受,有受教育之后形成的道德观,执行起来却很俗辣,莫衷一是,模棱两可,好虚荣,惯会装,好美色,却又放不下身段,非觉得自己还是信仰爱情的CJ白衣少年……又想顺哥情,又不想失嫂意,想顾此不失彼,最后却发现自己甚都改变不了,连自己都改变不了,只能按着既定的方针办,按照一定的路子走下去。
可以说这是中庸温和寻常,龙空论坛上有位坛友说过乡愿二字,我觉得说的真对,乡愿,德之贼也……然而绝大多数的人,包括你我都是这样,尤其是网络上所呈现出来的我们。
当然如果您不是我指的这类人,请愿谅我的偏激。我不喜欢自己某些时候可能表现出来那种类似的态度,不够直接……对于这种人物太熟悉,身周的人,包括自己的某一部分,其实都和范闲很相似,所以我无法太喜欢范闲。
庆余年这个故事里假假也有几个理想主义者,在这些理想主义者的面前,范闲再如何漂亮,再如何白衣黑衣换着穿,诗词往外喷,再吐一口鲜血,由侍女扶着去看海棠花,再然后凌于风中潇洒斗天下,可是那颗心始终还是有问题的,光彩略黯……
我自己当不来理想主义者,我也觉得范闲的人生态度并没有什么大问题,甚至是对于周遭人或事最好的一种态度,然而我还是尊敬理想主义者的,因为自己做不到,所以我很难尊敬范闲。
范闲只是你我,如写这故事的我,看这故事的你,真有被雷打了穿越的那一日,如果也有范闲这般好的运气,前人的福荫,漂亮的躯壳,说不准也就是另一个范闲了。
好在范闲最后有进益,令人可喜,只是自己写的比较生硬,这样一个故事,也不可能给我太多时间和太多文字的可能,去文艺地描写中年范闲之真正成长,说到此节,忽然想到,范闲还真像是一个热血早无的中年英俊教授啊……我认识一位教授,在桃花方面还真是不错。
范闲对于天下的理念是不是正确的,这个不需要讨论,因为他又不是前看五百年,后看五百年的圣人,但至少他总算对某件事情有一个相对坚持的看法,这就不错了。
一直到西山的山洞里面,在垂死肖恩的面前,范闲其实才真正从心里确认了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归属感,这是格格猪曾经提到过的,我深以为然。
范闲并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然而太想照顾到所有人……就像和稀泥那种感觉,先前略提过一点,这里就不再说了。他最值得欣赏的优点,大概便是勤奋,与努力生存,谋求更好生活的精神,这大概是最寻常的优点,却也是最值得大家鼓掌的优点。
关于范闲的感情生活,那真的是一团糟啊,这个主要怪我,因为他是我写出来的。以我对男人这种下半身动物的了解,一旦真的投胎到庆国那种社会,尤其是范闲这种身世,十二岁亲丫环,十三岁骗丫环,十四岁得丫环,这才符合逻辑。
然后他便将挥棒走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妻妾成群。
女性读者可能听着不好听,然而真是这样,好听一点儿的词不外乎便是,打救天下可怜孤女,流连花从,惯能疼人,在革命的道路上不断寻找情投意合,人生观和世界观能跟上自己脚步的伴侣……
所以还是我的错,明明知道自己就是个爱美女的人,偏偏还是无比相信爱情这个东西,所以安排了范闲进了庆庙,见着啃鸡腿的未婚妻,我自己写的很嗨啊,像林婉儿这种女子,我怎能放过?像这种爱情桥段,我怎能不动心?想到张萌萌那首歌了。
又是我的错,我也喜新不厌旧,在一个允许男人有几个女人的万恶社会里,我忍不住必须得让范闲碰到别样的女子,重温旧日的女子,每一段都很开心……因为现实中完不成的事儿,才会放到小说里,这便是意淫的真谛吧,我也不例外。
要不就干脆一些摆明车马,像段正淳那个老流氓一样,要不就干脆把男人当阉马看,傲然立于草原群马之间,只低首与身旁的厮磨。偏生范闲两种境界都想要,正所谓流氓的晚年,也会看着情书流泪。
范闲对待感情的态度,比张无忌要稍好一些,比三不男人要好很多,他应该不会太过怨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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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后记的正文,请最后一起看完这些文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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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零六的时候,我想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只有一个私生子的开头,然后想到了私生子的父亲,而没有想明白私生子的母亲,在那个故事的开头,私生子的母亲的一生较为言情,在私生子四岁的时候死于一场大火,是一个可怜而可敬的母亲。
然则身为同一个世界的人,我为那位母亲鸣不平,觉得这样是不对的,凭什么一位优秀的女性,却要在男权的社会里得到那样的遭遇?所以我把那个故事的开头改了,至少这位母亲要先爽利过!
在朱雀记写完之后,零七年四月底,真正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开始写庆余年。
这样开始这篇后记,不是想告诉大家这个故事是由叶轻眉而起,因为我最先开始想好的,还是那个私生子——这个私生子不用想,很自然地便出现了,站在我的面前,屁颠屁颠儿地做好了进入故事,充当主角的准备。
关于范闲的一切,以及我为什么不是特别喜欢他的一切,稍后再说。这时候先来讲讲这近两年写庆余年的历程。
两年的时间着实不短,占去了我人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于一直看文的大家来说,想必也有与我类似的感觉,只不过我猜测大家的感觉,庆余年就像每天在大家家里帮着做饭洗衣服的保姆一般,而且还是个长的比较俊俏的保姆,看着,聊着,闲话着,自然也无法伸手去做什么。
然而当这名小保姆打碎了碗,弄坏了洗衣机,让咱们不高兴的时候,咱们可以骂她两句,语重心长地教育她两句……当然,大部分时间,大家还是在表扬她做事儿利落,我想还是因为她长的比较漂亮的原因,就像我喜欢成长烦恼里的小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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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七年四月底开始写这个故事,五月一号正式在起点发文,然后一路顺利签约上架挣钱,二十几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我这时候罗嗦的回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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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风流一章,有硬伤,可我懒得理会,一本小说可能需要讲究逻辑与自洽,但我从来不认为这是首要的任务,首要的任务应该是让看书的朋友心中欢喜,自己写的也欢喜。但说实话,这章我写的并不欢喜,还是那句话,当时心理压力大,不过里面着实有些句子是我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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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东西时常被人赞或痛贬为装逼流,然而有诗不抄,不拿来搏大名,眼睁睁看着名气飘然远去,却强抑着心中的痒,强压着心头渴慕虚荣的欲望,压抑到吐血,只待数十年后,将这个世界不存在的美好辞句带进棺材,这才是真正的装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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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前世并不能影响后世,一个完全崭新的世界里,需要从头开始活起,既然如此,前世的事情不需要涉及太多,而这一世的态度,其实就和你我在这个世间存活的态度是一样的,人类并不可能因为活两辈子,就会变成一个哲学家或者天然的革命家,依然渺小而卑微的你我,尽可能平凡平安地生活下去。
我以前说过,不是太喜欢范闲这个角色,至少是草甸前的范闲,或者说和书中别的角色相比。之所以如此,道理其实并不复杂,如果我们把范闲身上的那些衣服撕了,把母子穿越所带来的金光剥了,赤裸裸的他,只不过是一个赤裸裸的你,以及赤裸裸的我。
贪生怕死,好逸恶劳,喜享受,有受教育之后形成的道德观,执行起来却很俗辣,莫衷一是,模棱两可,好虚荣,惯会装,好美色,却又放不下身段,非觉得自己还是信仰爱情的CJ白衣少年……又想顺哥情,又不想失嫂意,想顾此不失彼,最后却发现自己甚都改变不了,连自己都改变不了,只能按着既定的方针办,按照一定的路子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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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这个故事里假假也有几个理想主义者,在这些理想主义者的面前,范闲再如何漂亮,再如何白衣黑衣换着穿,诗词往外喷,再吐一口鲜血,由侍女扶着去看海棠花,再然后凌于风中潇洒斗天下,可是那颗心始终还是有问题的,光彩略黯……
我自己当不来理想主义者,我也觉得范闲的人生态度并没有什么大问题,甚至是对于周遭人或事最好的一种态度,然而我还是尊敬理想主义者的,因为自己做不到,所以我很难尊敬范闲。
范闲只是你我,如写这故事的我,看这故事的你,真有被雷打了穿越的那一日,如果也有范闲这般好的运气,前人的福荫,漂亮的躯壳,说不准也就是另一个范闲了。
好在范闲最后有进益,令人可喜,只是自己写的比较生硬,这样一个故事,也不可能给我太多时间和太多文字的可能,去文艺地描写中年范闲之真正成长,说到此节,忽然想到,范闲还真像是一个热血早无的中年英俊教授啊……我认识一位教授,在桃花方面还真是不错。
范闲对于天下的理念是不是正确的,这个不需要讨论,因为他又不是前看五百年,后看五百年的圣人,但至少他总算对某件事情有一个相对坚持的看法,这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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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闲并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然而太想照顾到所有人……就像和稀泥那种感觉,先前略提过一点,这里就不再说了。他最值得欣赏的优点,大概便是勤奋,与努力生存,谋求更好生活的精神,这大概是最寻常的优点,却也是最值得大家鼓掌的优点。
关于范闲的感情生活,那真的是一团糟啊,这个主要怪我,因为他是我写出来的。以我对男人这种下半身动物的了解,一旦真的投胎到庆国那种社会,尤其是范闲这种身世,十二岁亲丫环,十三岁骗丫环,十四岁得丫环,这才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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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读者可能听着不好听,然而真是这样,好听一点儿的词不外乎便是,打救天下可怜孤女,流连花从,惯能疼人,在革命的道路上不断寻找情投意合,人生观和世界观能跟上自己脚步的伴侣……
所以还是我的错,明明知道自己就是个爱美女的人,偏偏还是无比相信爱情这个东西,所以安排了范闲进了庆庙,见着啃鸡腿的未婚妻,我自己写的很嗨啊,像林婉儿这种女子,我怎能放过?像这种爱情桥段,我怎能不动心?想到张萌萌那首歌了。
又是我的错,我也喜新不厌旧,在一个允许男人有几个女人的万恶社会里,我忍不住必须得让范闲碰到别样的女子,重温旧日的女子,每一段都很开心……因为现实中完不成的事儿,才会放到小说里,这便是意淫的真谛吧,我也不例外。
要不就干脆一些摆明车马,像段正淳那个老流氓一样,要不就干脆把男人当阉马看,傲然立于草原群马之间,只低首与身旁的厮磨。偏生范闲两种境界都想要,正所谓流氓的晚年,也会看着情书流泪。
范闲对待感情的态度,比张无忌要稍好一些,比三不男人要好很多,他应该不会太过怨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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