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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地撞开,有人跑了出来。
“住手!”
沈珠曦一路小跑到李鹊身边,身后跟着大个头的李鹍。她扶起一身是血的李鹊,惊慌地看着不远处同样一身是血的小猢。
李鹊在单独行动之前,已经叫李鹍埋伏在后边听他号令,沈珠曦担心他们的安危,也跟着李鹍行动。
李鹊刚刚那声未说完的呼唤,让潜伏多时的沈珠曦和李鹍都忍不住冲了出来。
虽然两人身上都是血,但小猢像是伤得更重,沈珠曦看过她背后的伤口,现在她的样子,明显是后背的伤口完全撕裂了,鲜血浸透她后背的衣裳,再顺着袖口,一滴一滴落到地上。
李鹊掌心也是深深的一条伤口。
地上都是这两人的血。
两人都触目惊心到沈珠曦一时不知该先对哪人开口。
“你!欺负弟弟!”李鹍气得胳膊上的肌肉完全鼓了起来,他捏着拳头朝小猢走了过去,“欺负回来,我要!”
“二哥!别去——”李鹊咽下口中的鲜血。
李鹍闻言停下脚步,不解地回头看着李鹊。
“听你三弟的没错,不想死就别过来。”小猢说。
她的右手按着腰带下的一处,用虚浮的脚步朝巷中的黑暗慢慢退去。
“……多谢你的簪子,第一次有人为我挽发。”她看着人群中的沈珠曦,说,“定海寨还会继续对你们下手,不想死的话,就走一线天离开颍州。”
话一说完,她就消失在了巷道的黑暗里。
李鹊扶着沈珠曦站了起来,他拿过她手里的灯笼,一瘸一瘸地走到巷口,身后留下一串小腿流下的血迹。
举高的灯笼照亮巷道里的黑暗,一双鼠目伴随着唧唧的叫声消失在墙角,两通的巷子里空无一人。
“……跑了。”李鹊冷声道。
“雀儿,你的伤要不要紧?雕儿,你去把马牵来,我们这就去医馆——”
“不要牵马,直接带马车来。”李鹊说,“我们现在就走。”
“可你身上的伤还没处理!”沈珠曦惊道。
李鹊瘸着走了回来,小腿肚上的伤还在流血。
“死不了。”他说,“她把我们引来茭县,必然有所图谋。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沈珠曦拗不过他,只能向客栈借了烈酒和纱布,在马车里给他做了紧急处理。
她出宫前,连阳春水都没碰过,现在却能眼不眨心不跳地往血肉外翻的伤口上倾倒烈酒了——
李鹊紧咬嘴唇,一声不吭,瘦削的十指却死死攥紧了身下的软垫。
沈珠曦尽可能利落地给他做了处理后,用干净的纱布一圈圈将他受伤的小腿肚和手掌心紧紧缠了起来。
如今,她是再也不会说什么非礼勿视了。
虽然没有血缘,但雕和雀比她血亲弟弟更像亲弟弟,沈珠曦不知不觉就担起了长姐的责任——尽管李鹍比她还大几岁。
做完这一切后,她的双手沾满李鹊的血。车上条件匮乏,她用装在陶罐里的茶水洗了双手。
一边洗,她一边想起前两日因为给人脑袋开瓢而失去的粉青釉茶壶。
她到底怎么想的,竟然在那一刻拿起茶壶朝人砸了过去?
以前读的书都白读了吗?
粉青釉茶壶多贵呀,就这么白白砸碎了,她为什么不拿搁地上的脚凳呢?现在粉青釉茶壶没了,她上哪儿再去找一个成色良好,光泽艳丽的茶壶来给自己泡茶?
她再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了!
干脆让李鹊给她在铁匠铺订做一个铁制的茶壶外衣吧?
李鹍驾着车行新买的马车,在给了城门守卫一大笔银子后,从开出一条刚好够马车通过的缝隙里出了城。
远处天色混沌,月色已经黯淡,太阳还未东升,暗沉而高耸的群山托着将明未明的苍穹,远处的地平线上模糊不清的一团黑暗,像是暗中潜伏的血盆大口。
年轻力壮的李鹃五世迈着矫健的步伐哒哒哒地走在起伏不平的道路上。
李鹍手拿马鞭,独自坐在门外驾车。
“走哪条道啊这么多道?”他望着前方的三岔口道。
马车门大开着,既为避嫌,也为第一时间掌握事态。李鹊靠在软枕上,眯眼看着前方的夜色,毫不犹豫道:“走左边。”
“左边是去一线天吗?”沈珠曦问。
“不是。”
沈珠曦看着李鹊脸上的坚定,咽下了口中的劝说。
说到底,他还是不信小猢,而她也没有把握,小猢所说的一线天就是正确的路。
既然并无把握,她又怎么能说服李鹊改道转走一线天?
虽然她并未开口,李鹊仍然看出了她的犹疑,主动说道:“一线天是个峡谷,曾有许多马车失事的历史,我们对山路并不熟悉,冒夜走一线天太过危险。另一条路人烟罕至,需要翻山越岭,最适合心怀歹意之人埋伏围堵。走左边是官道,出城后三十里就有官驿,我们明晚就在官驿落脚。”
沈珠曦还是对小猢的话耿耿于怀。
出于第六感,她想走一线天,但是第六感是没法说服人的,她小心翼翼道:“我觉得……小猢可能没骗人。”
“我不信她。”李鹊的脸色冷了下来。
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过冷硬,李鹊朝她看来,眼神软化不少。
“嫂子若是想走一线天,走一线天也可以的。”
“算了,就走官道。”沈珠曦犹豫片刻后,还是摇了摇头,“你说的也有道理。也许是我太容易相信人了吧……”
“这是嫂子的优点。”李鹊说,“因为嫂子总是真心待人,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喜爱嫂子。”
“真的吗?”沈珠曦闻言绽出惊喜的笑容,“都有谁喜爱我?”
“大哥喜爱你,二哥喜爱你……我自然也是一样。”李鹊笑道,“还有鱼头镇和其他地方的街坊邻居,但凡是了解嫂子的,都会发自内心地喜爱嫂子。”
就像喜欢甜蜜的饴糖,喜欢雨后的蓝天,喜欢毛茸茸的小狗一样,这种喜爱,是情不自禁的。
人天生就会喜爱美好的东西。
“嫂子能遇到大哥真好。”他说。
“为什么这么说?”沈珠曦不解。
“因为普天之下能配得上你的,”他说,“只有大哥。”
猛地撞开,有人跑了出来。
“住手!”
沈珠曦一路小跑到李鹊身边,身后跟着大个头的李鹍。她扶起一身是血的李鹊,惊慌地看着不远处同样一身是血的小猢。
李鹊在单独行动之前,已经叫李鹍埋伏在后边听他号令,沈珠曦担心他们的安危,也跟着李鹍行动。
李鹊刚刚那声未说完的呼唤,让潜伏多时的沈珠曦和李鹍都忍不住冲了出来。
虽然两人身上都是血,但小猢像是伤得更重,沈珠曦看过她背后的伤口,现在她的样子,明显是后背的伤口完全撕裂了,鲜血浸透她后背的衣裳,再顺着袖口,一滴一滴落到地上。
李鹊掌心也是深深的一条伤口。
地上都是这两人的血。
两人都触目惊心到沈珠曦一时不知该先对哪人开口。
“你!欺负弟弟!”李鹍气得胳膊上的肌肉完全鼓了起来,他捏着拳头朝小猢走了过去,“欺负回来,我要!”
“二哥!别去——”李鹊咽下口中的鲜血。
李鹍闻言停下脚步,不解地回头看着李鹊。
“听你三弟的没错,不想死就别过来。”小猢说。
她的右手按着腰带下的一处,用虚浮的脚步朝巷中的黑暗慢慢退去。
“……多谢你的簪子,第一次有人为我挽发。”她看着人群中的沈珠曦,说,“定海寨还会继续对你们下手,不想死的话,就走一线天离开颍州。”
话一说完,她就消失在了巷道的黑暗里。
李鹊扶着沈珠曦站了起来,他拿过她手里的灯笼,一瘸一瘸地走到巷口,身后留下一串小腿流下的血迹。
举高的灯笼照亮巷道里的黑暗,一双鼠目伴随着唧唧的叫声消失在墙角,两通的巷子里空无一人。
“……跑了。”李鹊冷声道。
“雀儿,你的伤要不要紧?雕儿,你去把马牵来,我们这就去医馆——”
“不要牵马,直接带马车来。”李鹊说,“我们现在就走。”
“可你身上的伤还没处理!”沈珠曦惊道。
李鹊瘸着走了回来,小腿肚上的伤还在流血。
“死不了。”他说,“她把我们引来茭县,必然有所图谋。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沈珠曦拗不过他,只能向客栈借了烈酒和纱布,在马车里给他做了紧急处理。
她出宫前,连阳春水都没碰过,现在却能眼不眨心不跳地往血肉外翻的伤口上倾倒烈酒了——
李鹊紧咬嘴唇,一声不吭,瘦削的十指却死死攥紧了身下的软垫。
沈珠曦尽可能利落地给他做了处理后,用干净的纱布一圈圈将他受伤的小腿肚和手掌心紧紧缠了起来。
如今,她是再也不会说什么非礼勿视了。
虽然没有血缘,但雕和雀比她血亲弟弟更像亲弟弟,沈珠曦不知不觉就担起了长姐的责任——尽管李鹍比她还大几岁。
做完这一切后,她的双手沾满李鹊的血。车上条件匮乏,她用装在陶罐里的茶水洗了双手。
一边洗,她一边想起前两日因为给人脑袋开瓢而失去的粉青釉茶壶。
她到底怎么想的,竟然在那一刻拿起茶壶朝人砸了过去?
以前读的书都白读了吗?
粉青釉茶壶多贵呀,就这么白白砸碎了,她为什么不拿搁地上的脚凳呢?现在粉青釉茶壶没了,她上哪儿再去找一个成色良好,光泽艳丽的茶壶来给自己泡茶?
她再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了!
干脆让李鹊给她在铁匠铺订做一个铁制的茶壶外衣吧?
李鹍驾着车行新买的马车,在给了城门守卫一大笔银子后,从开出一条刚好够马车通过的缝隙里出了城。
远处天色混沌,月色已经黯淡,太阳还未东升,暗沉而高耸的群山托着将明未明的苍穹,远处的地平线上模糊不清的一团黑暗,像是暗中潜伏的血盆大口。
年轻力壮的李鹃五世迈着矫健的步伐哒哒哒地走在起伏不平的道路上。
李鹍手拿马鞭,独自坐在门外驾车。
“走哪条道啊这么多道?”他望着前方的三岔口道。
马车门大开着,既为避嫌,也为第一时间掌握事态。李鹊靠在软枕上,眯眼看着前方的夜色,毫不犹豫道:“走左边。”
“左边是去一线天吗?”沈珠曦问。
“不是。”
沈珠曦看着李鹊脸上的坚定,咽下了口中的劝说。
说到底,他还是不信小猢,而她也没有把握,小猢所说的一线天就是正确的路。
既然并无把握,她又怎么能说服李鹊改道转走一线天?
虽然她并未开口,李鹊仍然看出了她的犹疑,主动说道:“一线天是个峡谷,曾有许多马车失事的历史,我们对山路并不熟悉,冒夜走一线天太过危险。另一条路人烟罕至,需要翻山越岭,最适合心怀歹意之人埋伏围堵。走左边是官道,出城后三十里就有官驿,我们明晚就在官驿落脚。”
沈珠曦还是对小猢的话耿耿于怀。
出于第六感,她想走一线天,但是第六感是没法说服人的,她小心翼翼道:“我觉得……小猢可能没骗人。”
“我不信她。”李鹊的脸色冷了下来。
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过冷硬,李鹊朝她看来,眼神软化不少。
“嫂子若是想走一线天,走一线天也可以的。”
“算了,就走官道。”沈珠曦犹豫片刻后,还是摇了摇头,“你说的也有道理。也许是我太容易相信人了吧……”
“这是嫂子的优点。”李鹊说,“因为嫂子总是真心待人,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喜爱嫂子。”
“真的吗?”沈珠曦闻言绽出惊喜的笑容,“都有谁喜爱我?”
“大哥喜爱你,二哥喜爱你……我自然也是一样。”李鹊笑道,“还有鱼头镇和其他地方的街坊邻居,但凡是了解嫂子的,都会发自内心地喜爱嫂子。”
就像喜欢甜蜜的饴糖,喜欢雨后的蓝天,喜欢毛茸茸的小狗一样,这种喜爱,是情不自禁的。
人天生就会喜爱美好的东西。
“嫂子能遇到大哥真好。”他说。
“为什么这么说?”沈珠曦不解。
“因为普天之下能配得上你的,”他说,“只有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