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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别人穿越,个个都是身份高贵无比,王侯将相,至不济也有个不错的家世,从来不用为生计为愁,可李季从来就没有想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被人发现,充作劳役。充作劳役也就罢了,反正哪个朝代都有,这不算什么希奇事,可是,他接着发现,这些家伙太不人道了,一天劳累下来,晚上居然还要着火把干活,即使那短短的二个时辰休息,还连个窝棚都没有,只能和那些劳役们挤在一起,抱团取暖,简直苦不堪言,而且最让他不能容忍的事,就是两腹空空,只有这么一清汤,只怕是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了!
“又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简直比资本家还要厉害三分,照这么下去,李季清楚,自己结局无非三个,第一,累死;其次,饿死;最后,冻死。
穷则思变,当李季想到自己在这里唯一的道路便是死路一条的时候,李季就开始想其它办法了。李季甚至有心在这些劳工之中来个大串联,做个陈胜吴广第二,可惜他思索了良久,还是打消了这个主意,这里不允许交头接耳,他又一个人也不认识,便是打些暗号,却是没有一个人认识。李季摇了摇头,将脑子里那纷乱的思绪荡开,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风又起了,天,变得阴沉起来,眼下已是深秋,李季身上只有一件单衣,那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裸露的皮肤上面顿时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他端起钵子,感觉着里面传来的一股股热量,又喝了一大口。
饿,还是饿。李季觉得自己就像安徒生笔下那个卖火柴的女孩,又冷又饿,唯一可以安慰的,似乎只有在脑袋里回忆以前那些食物,看着眼前的清汤,此刻,他多少的希望出现一个鸡腿啊。
当然,李季知道,那只不过是他的奢望,眼下连个馒头都不可得,更别是鸡脚了。但是,老天爷仿佛感觉李季的诚意,此时一股香味传来,李季食指大动,本能的顺着香味望了过去,只见一个监工正端坐在地上,从一个篮子里面拿出两壶酒和一个烤羊腿。那只羊腿烤得金黄,已经被人分去一半了,只见那个监工拿来就啃,滋滋有声,丝毫不顾众劳役眼馋的目光,一个人吃得不亦乐乎。他的皮肤白晰,似乎没有怎么被太阳晒过,眼睛幽蓝,头发金黄。
这不像本地人啊?李季的心里闪过一丝疑问,望着那两壶酒,他的馋虫也被勾了起来,在这深秋,有一壶酒,那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不仅可以过过嘴瘾,更可以驱寒。如果眼前只有这么一个监工,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将他打翻在地,夺了他的酒壶,抢了他的羊腿,一饱口福。他现在虽然饥饿,但是他相信,在他拼命的情况之下,对付区区的一个监工,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可惜,这个监工的身后,还有整整的一队,当然,如果只有这么一队,那还好办,李季绝对相信,只要有人登高一呼,眼下这群柔弱的劳役就会变成嗜血的狼群,将他们碎尸万段。这些日子,李季可亲眼看到,不少的劳役,被他们活活的打死,他绝对相信,没有一个人愿意生活在这种生活当中。可问题在于,不远处是便是邺城,里面有不下十万的军,一万以上的铁骑,那才是李季忌讳的所在。在这些骑兵的铁蹄之下,这些手无寸铁的民夫,不过是一群待宰的羔羊罢了。
哎,李季收回视线,低下头来,又喝了一口清汤。他现在依然还是稀里糊涂的,不明白为何这些监工,为何与众不同,他原本想问问那些同自己一样的劳役,可是才刚刚开口了一个字,就为此挨了一道皮鞭。后来,他才隐隐约约的知道,这还算他运气好,有些人便是因此被活活打死,这些劳役,根本连百姓都算不上,都是被人从别的地方赶过来的,任意打杀。
这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菅的年代!李季在这个世界呆了两天,就得到如此结论,而现在,仅仅是第三天,他的身上就已有了十多道鞭痕,李季曾暗暗发誓,若是有那么翻身的那一天,他一定要让狗仗人势的监工断子绝孙!
nbsp;别人穿越,个个都是身份高贵无比,王侯将相,至不济也有个不错的家世,从来不用为生计为愁,可李季从来就没有想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被人发现,充作劳役。充作劳役也就罢了,反正哪个朝代都有,这不算什么希奇事,可是,他接着发现,这些家伙太不人道了,一天劳累下来,晚上居然还要着火把干活,即使那短短的二个时辰休息,还连个窝棚都没有,只能和那些劳役们挤在一起,抱团取暖,简直苦不堪言,而且最让他不能容忍的事,就是两腹空空,只有这么一清汤,只怕是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了!
“又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简直比资本家还要厉害三分,照这么下去,李季清楚,自己结局无非三个,第一,累死;其次,饿死;最后,冻死。
穷则思变,当李季想到自己在这里唯一的道路便是死路一条的时候,李季就开始想其它办法了。李季甚至有心在这些劳工之中来个大串联,做个陈胜吴广第二,可惜他思索了良久,还是打消了这个主意,这里不允许交头接耳,他又一个人也不认识,便是打些暗号,却是没有一个人认识。李季摇了摇头,将脑子里那纷乱的思绪荡开,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风又起了,天,变得阴沉起来,眼下已是深秋,李季身上只有一件单衣,那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裸露的皮肤上面顿时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他端起钵子,感觉着里面传来的一股股热量,又喝了一大口。
饿,还是饿。李季觉得自己就像安徒生笔下那个卖火柴的女孩,又冷又饿,唯一可以安慰的,似乎只有在脑袋里回忆以前那些食物,看着眼前的清汤,此刻,他多少的希望出现一个鸡腿啊。
当然,李季知道,那只不过是他的奢望,眼下连个馒头都不可得,更别是鸡脚了。但是,老天爷仿佛感觉李季的诚意,此时一股香味传来,李季食指大动,本能的顺着香味望了过去,只见一个监工正端坐在地上,从一个篮子里面拿出两壶酒和一个烤羊腿。那只羊腿烤得金黄,已经被人分去一半了,只见那个监工拿来就啃,滋滋有声,丝毫不顾众劳役眼馋的目光,一个人吃得不亦乐乎。他的皮肤白晰,似乎没有怎么被太阳晒过,眼睛幽蓝,头发金黄。
这不像本地人啊?李季的心里闪过一丝疑问,望着那两壶酒,他的馋虫也被勾了起来,在这深秋,有一壶酒,那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不仅可以过过嘴瘾,更可以驱寒。如果眼前只有这么一个监工,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将他打翻在地,夺了他的酒壶,抢了他的羊腿,一饱口福。他现在虽然饥饿,但是他相信,在他拼命的情况之下,对付区区的一个监工,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可惜,这个监工的身后,还有整整的一队,当然,如果只有这么一队,那还好办,李季绝对相信,只要有人登高一呼,眼下这群柔弱的劳役就会变成嗜血的狼群,将他们碎尸万段。这些日子,李季可亲眼看到,不少的劳役,被他们活活的打死,他绝对相信,没有一个人愿意生活在这种生活当中。可问题在于,不远处是便是邺城,里面有不下十万的军,一万以上的铁骑,那才是李季忌讳的所在。在这些骑兵的铁蹄之下,这些手无寸铁的民夫,不过是一群待宰的羔羊罢了。
哎,李季收回视线,低下头来,又喝了一口清汤。他现在依然还是稀里糊涂的,不明白为何这些监工,为何与众不同,他原本想问问那些同自己一样的劳役,可是才刚刚开口了一个字,就为此挨了一道皮鞭。后来,他才隐隐约约的知道,这还算他运气好,有些人便是因此被活活打死,这些劳役,根本连百姓都算不上,都是被人从别的地方赶过来的,任意打杀。
这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菅的年代!李季在这个世界呆了两天,就得到如此结论,而现在,仅仅是第三天,他的身上就已有了十多道鞭痕,李季曾暗暗发誓,若是有那么翻身的那一天,他一定要让狗仗人势的监工断子绝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