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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前想法当然不能和谢薇孙兰分享,只得在心里自己夸了自己一下了事:“思想家就是思想家,想法比起芸芸众生来,可要先进得多了。”
两人寒喧几句,孙兰又看了谢薇一眼,说:“这是你朋友吗?我不打扰你们了,你们慢慢用,我过去了。”向谢薇点了点头,又跟丁逸挥手作别。
丁逸坏笑道:“你也慢用。”终于在言语上占了她一次便宜,心里甭提有多愉快了,也不管孙兰恶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的眼神,和她一定在心里回敬他的“你才在洗手间里慢用呢。”的那句话。
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谢薇问丁逸:“这个是你朋友吗?怎么她看我的眼神有些怪怪的。”
这个问题倒不难解答,因为问题本身很不具有挑战性,丁逸轻而易举地就把它解决了:“她是我昨天才认识的一个朋友,昨天他男朋友带她出来一起玩,我们就认识了。她看你的眼神很怪吗?我倒没在意。”
这句话的前半句丁逸倒没有说谎,昨晚他和孙兰见面时,孙兰确实是带着男朋友的。但丁逸的回答方式却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这样的回答,会使听到的人以为他是通过孙兰的男朋友认识的孙兰,而不是通过其他人,当然,这里所说的“其他人”就是丁逸的现任正牌女朋友方然。
方然本人和她的身份可不能在谢薇面前暴露了,这就像以前的地下工作者一样,丁逸这样做“是革命工作的需要”
丁逸和谢薇约会的事更不能让方然知道。以方然的性格,如果知道了,起飙来,可能会随时灭了他这个叛徒。
丁逸此时深深地体会到了在战争年代,作为地下工作者,是多么地艰辛和困苦。
人生就象博弈,要想好以后的步骤,才能做到未雨绸缪。这次丁逸在来赴约之前,已事先把手机开成了静音状态,就是避免他在和谢薇谈兴正浓时,方然的一个不合时宜的电话打过来,他不知该如何应对,索性将手机开成静音状态不去管它,如果事后方然问起为什么不接自己的电话,就说自己在打篮球,手机放在车上没有听到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原因。
虽然计划得很周密,但孙兰的出现却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她打乱了丁逸的计划。刚才她似笑非笑的表情很是暧昧,说不定她就会变节向方然告密。
她这个叛徒。丁逸咬牙切齿地想。
不对,她要向方然告密的话,对方然而言,那可是现了社会丑恶现象并与之坚决斗争的正义行为,是值得鼓励和表扬的,当然谈不上变节,更谈不上是叛徒。或许方然在得知此事后会痛苦难过,会在心里埋怨孙兰不该告诉自己——作为一个快乐的驼鸟有时要比一个痛苦的明白人要愉快得多。但最终方然与之倾诉衷肠并痛斥男人负心薄义的倾听对象,却极有可能仍是这个告密者——毕竟她是她的好朋友。
“她如果敢告诉方然这件事,我就告诉方然昨晚她用脚撩拨我,企图勾引我,她也不是一个好人,是个淫/娃荡妇,看她怎么办。”丁逸忽然有了这么一个想法,他在心里权衡了半天,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有点孩子气的报复方式。
要掌握主动,不能把命运交到孙兰的手里。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丁逸心头萦绕着国际歌雄壮嘹亮的歌声。
在他心里一边想着地下工作者一边想着国际歌还抽空向谢薇敬酒挟菜的这一过程中,孙兰已经从洗手间洗完了或是解完了手出来,经过他们这一桌时,还是很淑女地含笑向他们点了点头,走了过去,似乎她已经宽宏大量地忘了丁逸让她在洗手间里慢用的事了。
再等一会,等她走过了转角就可以行动了。
孙兰走过了转角,在他们面前消失不见了。丁逸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对谢薇说道:“对了,我想起来了,昨天她男朋友的东西还在我手上,我要马上还给他。”
说毕站起身来,一边喊着“孙兰”一边从裤兜里掏出钱包追了上去。
孙兰似乎料想到丁逸会追上来,离转角处不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笑吟吟地看着他。
不用转身丁逸都知道,在这转角处,谢薇是无法看到他们的。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再往前走了两步,这样他们的说话声就不会被谢薇听到。
“找我什么事啊?为什么把都钱包都掏出来了,是不是要花钱给我封口费啊?”孙兰嬉皮笑脸地说。
这孩子,果然聪明,知道丁逸是为了让她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方然才追上来的。但丁逸当然不会为此给她钱,如果这样做,一是这样的做法明显带有看不起孙兰的意思,另一个则是这样的做法太没有技术含量了,丁逸要真这样做了,反而把自己的身价弄得低了。
丁逸对自己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的身份还是颇为看重的。
“哪里。马上就准备买单了,所以才把钱包拿在手上。”丁逸随口的一句话就把孙兰这弦外有音的问话搪塞了过去。
他还是直接向孙兰提出了要求:“我过来就是跟你说,今天这件事你千万不要跟方然说啊。”在孙兰面前,最好是明人不说暗话,一个直接的要求往往更有效果。
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前想法当然不能和谢薇孙兰分享,只得在心里自己夸了自己一下了事:“思想家就是思想家,想法比起芸芸众生来,可要先进得多了。”
两人寒喧几句,孙兰又看了谢薇一眼,说:“这是你朋友吗?我不打扰你们了,你们慢慢用,我过去了。”向谢薇点了点头,又跟丁逸挥手作别。
丁逸坏笑道:“你也慢用。”终于在言语上占了她一次便宜,心里甭提有多愉快了,也不管孙兰恶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的眼神,和她一定在心里回敬他的“你才在洗手间里慢用呢。”的那句话。
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谢薇问丁逸:“这个是你朋友吗?怎么她看我的眼神有些怪怪的。”
这个问题倒不难解答,因为问题本身很不具有挑战性,丁逸轻而易举地就把它解决了:“她是我昨天才认识的一个朋友,昨天他男朋友带她出来一起玩,我们就认识了。她看你的眼神很怪吗?我倒没在意。”
这句话的前半句丁逸倒没有说谎,昨晚他和孙兰见面时,孙兰确实是带着男朋友的。但丁逸的回答方式却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这样的回答,会使听到的人以为他是通过孙兰的男朋友认识的孙兰,而不是通过其他人,当然,这里所说的“其他人”就是丁逸的现任正牌女朋友方然。
方然本人和她的身份可不能在谢薇面前暴露了,这就像以前的地下工作者一样,丁逸这样做“是革命工作的需要”
丁逸和谢薇约会的事更不能让方然知道。以方然的性格,如果知道了,起飙来,可能会随时灭了他这个叛徒。
丁逸此时深深地体会到了在战争年代,作为地下工作者,是多么地艰辛和困苦。
人生就象博弈,要想好以后的步骤,才能做到未雨绸缪。这次丁逸在来赴约之前,已事先把手机开成了静音状态,就是避免他在和谢薇谈兴正浓时,方然的一个不合时宜的电话打过来,他不知该如何应对,索性将手机开成静音状态不去管它,如果事后方然问起为什么不接自己的电话,就说自己在打篮球,手机放在车上没有听到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原因。
虽然计划得很周密,但孙兰的出现却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她打乱了丁逸的计划。刚才她似笑非笑的表情很是暧昧,说不定她就会变节向方然告密。
她这个叛徒。丁逸咬牙切齿地想。
不对,她要向方然告密的话,对方然而言,那可是现了社会丑恶现象并与之坚决斗争的正义行为,是值得鼓励和表扬的,当然谈不上变节,更谈不上是叛徒。或许方然在得知此事后会痛苦难过,会在心里埋怨孙兰不该告诉自己——作为一个快乐的驼鸟有时要比一个痛苦的明白人要愉快得多。但最终方然与之倾诉衷肠并痛斥男人负心薄义的倾听对象,却极有可能仍是这个告密者——毕竟她是她的好朋友。
“她如果敢告诉方然这件事,我就告诉方然昨晚她用脚撩拨我,企图勾引我,她也不是一个好人,是个淫/娃荡妇,看她怎么办。”丁逸忽然有了这么一个想法,他在心里权衡了半天,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有点孩子气的报复方式。
要掌握主动,不能把命运交到孙兰的手里。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丁逸心头萦绕着国际歌雄壮嘹亮的歌声。
在他心里一边想着地下工作者一边想着国际歌还抽空向谢薇敬酒挟菜的这一过程中,孙兰已经从洗手间洗完了或是解完了手出来,经过他们这一桌时,还是很淑女地含笑向他们点了点头,走了过去,似乎她已经宽宏大量地忘了丁逸让她在洗手间里慢用的事了。
再等一会,等她走过了转角就可以行动了。
孙兰走过了转角,在他们面前消失不见了。丁逸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对谢薇说道:“对了,我想起来了,昨天她男朋友的东西还在我手上,我要马上还给他。”
说毕站起身来,一边喊着“孙兰”一边从裤兜里掏出钱包追了上去。
孙兰似乎料想到丁逸会追上来,离转角处不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笑吟吟地看着他。
不用转身丁逸都知道,在这转角处,谢薇是无法看到他们的。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再往前走了两步,这样他们的说话声就不会被谢薇听到。
“找我什么事啊?为什么把都钱包都掏出来了,是不是要花钱给我封口费啊?”孙兰嬉皮笑脸地说。
这孩子,果然聪明,知道丁逸是为了让她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方然才追上来的。但丁逸当然不会为此给她钱,如果这样做,一是这样的做法明显带有看不起孙兰的意思,另一个则是这样的做法太没有技术含量了,丁逸要真这样做了,反而把自己的身价弄得低了。
丁逸对自己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的身份还是颇为看重的。
“哪里。马上就准备买单了,所以才把钱包拿在手上。”丁逸随口的一句话就把孙兰这弦外有音的问话搪塞了过去。
他还是直接向孙兰提出了要求:“我过来就是跟你说,今天这件事你千万不要跟方然说啊。”在孙兰面前,最好是明人不说暗话,一个直接的要求往往更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