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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哈罗德逃得不知所踪,所以威廉决定下一步要攻占温切斯特,那儿是古老撒克逊王国的首都,即使英格兰首都已改为伦敦,但温切斯特仍未失去作为英格兰中心地区的荣誉。
于是诺曼军继续往西行,一面寻找哈罗德,一面扫荡那些不愿发誓效忠,一意与他们敌对的撒克逊人。
“到底还要多久才会到温切斯特?”
“再过两天就到了。”
“然后呢?如果攻下温切斯特之后还找不到哈罗德呢?”
“那么我就先行到伦敦去加冕为英格兰王,再继续往北征讨。”
南丝沉默了好久,威廉以为她没意见,没想到她又突然开口。
“你还是在温切斯特加冕吧!”根据历史记载,尽管征服者威廉王已经在伦敦的西敏寺举行过加冕仪式,后来还是不得不在温切斯特再举行一次,既然如此,不如一开始就在温切斯特举行加冕仪式省事一点。
“为什么?”威廉奇怪地问。
“因为我这么建议!”南丝没好气地说。
威廉无所谓地耸耸肩,如果这样可以讨好她留下来的话,他可以在温切斯特加冕一次,然后再到伦敦加冕一次。
“你什么时候要再教我射箭?”
“你还想学?”
“废话,不想干嘛问你!”
“那就”威廉略一思索。“今晚扎营用过餐之后。”
半个多月里来,由于威廉的坚持,南丝不得不与他共骑,白天占领他的大腿,夜里占领他的帐篷,偶尔心血来潮他会主动教她射射箭,有战事时,起初她都自愿陪同后军一起守帐篷,但几次以后,她发现根本没有人敢偷他们的帐篷,于是又忍不住跑去观战。
不是想看战争场面,而是想看威廉打仗的英姿。
说到威廉,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明明长得该死的好看,偏偏不爱笑,那天听到的大笑声好像是绝响一样再也不曾出现过,即使是在作战,也总是端着一张冷静得教人抓狂的表情,是生气或高兴仅能由他的眼色深浅变化来判断,但若是他把愤怒的心情直接流露于外时,大家最好赶紧跳上马逃之夭夭,稍慢一点只好十八年后再来叙旧了。
而且他虽然很体贴,抱她上下马的时候动作也很温柔,却老是当她是手下士兵一样说话,有时候听了真是让人不爽。
但他打起仗来实在是酷到不行,威风凛凛、所向无敌,绝对是会让她迷恋的典型,名副其实的征服者,甚至比她期待的更完美,如果是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她必定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她不敢,也不能。
倘若可以的话,她真想把他带回家去作纪念品,但不必经过任何考虑她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
他这种英雄豪杰只有在这种混乱的黑暗时代才会这么出色,就像她这种聪明过头的女人只有在她的先进时代才能成为天才,如果对换过来,他们都只会是平凡的普通人而已。
“为什么叹气?”
南丝抬眸,因为仰头看他很累,干脆躺在他的臂弯里。“你为什么要侵略英格兰?”他的臂长胸阔,躺起来就好像睡在摇篮里一样,安全又温暖,舒服得很,睡午觉正合适。
“这不是侵略,而是名正言顺的继承。”因为她的措辞,威廉的眼色悄然加深,很明显地表示出他的不悦。“由于无子,我表兄爱德华曾应许我为英格兰王位继承人,当时哈罗德也同意奉我为王。两年前,哈罗德海难时也是我救了他,没想到爱德华一死,他马上翻脸不认人,所以我才决定用武力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可是你本来就对英格兰王位有野心,不是吗?”她又问,同时无意识地伸出手指去抚摩他的唇瓣。
威廉沉默了一会儿。
“我想建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王国。”
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二回与他共骑开始,每当他在说话的时候,她老是喜欢把手指放在他的嘴上描绘唇型。他知道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这种奇怪的习惯,因此虽然这样会使他说话不太方便,却没有刻意点破她,因为契斯特曾说过,任何她主动亲近他的行为都不能阻止,即使他不喜欢,也不能表现出不愉快的反应。
“你已经有诺曼底了。”
“在法兰西王眼里,诺曼底公爵只是他的封臣,除非我成为英格兰王,诺曼底才能够真正成为我的领地。”
“可是”她想告诉他,最后他的子孙也会失去诺曼底,但转眼一想,现在历史已经改变了,谁知道会如何呢?
“什么?”
“没什么,只是很奇怪”南丝收回手指。“你为什么一定要我再多留一个月?”
“我要你考虑。”
“考虑什么?”
“为我留下来。”
南丝白眼一翻。“那是不可能的事!”
“请你考虑过之后再回答我。”威廉非常坚持。
“但是”
“请先考虑。”
执拗的黑眼与顽固的灰眸相对片刻,黑眼败退,南丝耸耸肩。
“好吧!那在我考虑之前,请先告诉我,为什么要我为你留下来?”
“我要你。”
说的可真直接,不过她大概也猜得到是这种答案。
男人初见面就要女人“留下来”这种情形在二十一世纪也常见得很,一夜情嘛!上床玩个通宵就挥手道别,永远不再见。
“为什么?你爱我吗?”这个问题听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很可笑,但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爱?”威廉一脸不可思议的摇摇头。“不,战士是不谈爱情的。”
这种回答也在意料之中,虽然还是令她有点失望,幸好只是一点点。
“所以你只是想要我的身体?是不是要过之后我就可以回去了?”
似乎没这么想过,威廉怔了一下,旋即蹙眉认真地思索这个问题的答案,过了好一会儿后,他好像想清楚了。
“不,我不只要你的身体,我也要你陪在我身边。”
这就不能算是一夜情了,就这时代的语言来讲,是情妇,专供男人发泄性欲的“用品。”
要留在这中古时代作情妇,不如回到她自己的世界去作二十一世纪豪放女!
“我相信这世上的女人不只我一个。”譬如昨天他们经过的那个村落里就有不少个,而且有两个还长得很不错。
“我不要别的女人,我只要你。”
这个人真的很顽固耶!不爱她又非她不可,他以为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得听他的不可吗?
就算是,她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避他的,反正时间一到她就回去,谁理他考不考虑,他自己去想到头爆炸吧!
“你在想什么?”
“当然是在想”南丝露出不开心的表情。“你到底把我的行李藏到哪里去了?”
灰眸忽地升起浓雾,如同过去半个多月里的每一天一样,只要她一问这句话,威廉就会俯首占据她柔软的唇瓣,吻得她天昏地暗、七荤八素,有时候还会忘形地死命搂住他的脖子不让他结束亲吻。
打从第一回开始,她就迷上了他的亲吻。
不过,南丝绝不会承认是因为如此才故意一天问他十几二十回,也不会承认他灰眸里的银色星光教她着迷,更不会承认他的男性气味使她无法克制自己,他的诱惑力令她几乎难以抗拒--几乎,但再过一段日子就难讲了。
不,绝不会,她绝不会承认这些,打死也不承认!
事实上,她是期待多问几次以后,说不定哪一次他会不小心说溜了嘴。
对,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你不应该吻我的。”他的唇一离开她,她马上提出严正抗议,显然忘了刚刚吻到后来是她死命抓住他不让他离开的。
“为什么?”
“你总是会让我忘了自己是谁,”她懊恼地低低咕哝。“或许有一天,我会真的忘了回家的路。”
灰眸掠过一丝笑意,威廉顺口问:“你家在哪里?”
“另外一个世界。”
“抱歉,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南丝沉默了好一阵子都不再出声,当她再度开口时,话题已经转开了。
“你为什么要扣留另一个箱子,不扣留放衣服的箱子?”
威廉深深地凝视她一眼,决定不逼她,他多的是耐心。
“因为放衣服的箱子我可以打开,另外一个箱子”他直视前方。“我打不开。”
打不开的箱子一定比较重要,不是吗?
“你们看,那个和诺曼人在一起的女人,听说她是女巫!”
“果然长得和我们不太一样。”
“因为她,我们的军队才会打输!”
“那么我们只要烧死她就可以打赢了?”
窃窃私语声彷佛一大群没头蜜蜂般硬钻进耳里,害她耳朵嗡嗡嗡地直发痒,这是自从和威廉同行以来,南丝第次听到这种莫名其妙的指控,真是令人抓狂,明明是他们自己没本事打赢,怎么可以栽赃到无辜人身上?
她还帮过他们呢!
军队大剌剌地穿越过小小的撒克逊村庄,南丝四下张望,两旁尽是无知的愚蠢村民,男的穿及膝的外袍和长裤,女的穿过膝的长裙,畏惧的表情下隐藏着鄙夷的视线,她大概可以猜想得出在他们眼里的她是怎么一回事。
异国风貌的五官,黑发黑眼的小女子,窝在高大的诺曼底大公怀抱里,被他小心翼翼地护卫在两臂中,这副模样正好印证了谣言--她是专门来帮助诺曼人打胜他们的女巫。
真是天知道!
不过唉!这也难怪,只会养猪养羊,连把铁剑也耍不动的村民们没有能力反抗,只能说说闲话看看能不能气死敌人也好。
“耶稣上帝,瞧他们那么亲热,真是不知羞耻!”
“希望他们不会停在这里过夜,我可不想让那个女巫留下来玷污了我们这个村庄。”
“我想不会,我们这个村庄太小了,容纳不下他们那么多人。”
“何况现在也还早,尚不到扎营过夜的时候”
听到这里,南丝无所谓地耸耸肩,威廉却遽然高举右臂,队伍马上停了下来,欧多急驰到他身边。
“大哥?”
“扎营。”
南丝讶异地咦了一声,欧多却毫不意外,一脸“我就知道会这样”的表情策转缰绳离去,不一会儿,赫里德与罗勃各率领一半军队在村庄前后扎营,欧多领着两小队人马留在威廉身边,契斯特跑去找村长要求他提供一间最好的屋子和一顿最好的晚餐。
南丝可以清楚瞧见那些撒克逊村民们脸色一片花花绿绿,看上去好不可怜。
“你是故意的?”
威廉不吭声,南丝白眼一翻。
他是故意的!
村里最好的一栋房子是一间人畜合住的长屋,右边是安置牲口的畜舍,隔着墙壁另一边是住宅,一家人睡在一起,没有隔间,没有烟囱,屋顶是未加修整的茅草,墙壁是涂过泥的木头,窄小的空间里除了一张木榻、一张凳子和一张桌子之外别无其它,连便壶也没有,要方便还得摸黑到外面去脱裤子。
说到脱裤子,最令人感到震惊的是,这时代的女人在两腿之间除了自然皮毛以外,竟然什么也没有!
裙子再长又有什么用,跌一跤就穿帮了!
包恶心的是,厕纸在十八世纪才出现,猜猜这时代的人是用什么擦屁屁的吧!
算了,内衣裤、卫生纸和卫生棉她都可以自备,而且今夜,它将是只属于南丝一个人的住处。
最重要的是,这夜村民送来的晚餐更是她两个多月来用过最好的一餐,刚烘焙... -->>
由于哈罗德逃得不知所踪,所以威廉决定下一步要攻占温切斯特,那儿是古老撒克逊王国的首都,即使英格兰首都已改为伦敦,但温切斯特仍未失去作为英格兰中心地区的荣誉。
于是诺曼军继续往西行,一面寻找哈罗德,一面扫荡那些不愿发誓效忠,一意与他们敌对的撒克逊人。
“到底还要多久才会到温切斯特?”
“再过两天就到了。”
“然后呢?如果攻下温切斯特之后还找不到哈罗德呢?”
“那么我就先行到伦敦去加冕为英格兰王,再继续往北征讨。”
南丝沉默了好久,威廉以为她没意见,没想到她又突然开口。
“你还是在温切斯特加冕吧!”根据历史记载,尽管征服者威廉王已经在伦敦的西敏寺举行过加冕仪式,后来还是不得不在温切斯特再举行一次,既然如此,不如一开始就在温切斯特举行加冕仪式省事一点。
“为什么?”威廉奇怪地问。
“因为我这么建议!”南丝没好气地说。
威廉无所谓地耸耸肩,如果这样可以讨好她留下来的话,他可以在温切斯特加冕一次,然后再到伦敦加冕一次。
“你什么时候要再教我射箭?”
“你还想学?”
“废话,不想干嘛问你!”
“那就”威廉略一思索。“今晚扎营用过餐之后。”
半个多月里来,由于威廉的坚持,南丝不得不与他共骑,白天占领他的大腿,夜里占领他的帐篷,偶尔心血来潮他会主动教她射射箭,有战事时,起初她都自愿陪同后军一起守帐篷,但几次以后,她发现根本没有人敢偷他们的帐篷,于是又忍不住跑去观战。
不是想看战争场面,而是想看威廉打仗的英姿。
说到威廉,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明明长得该死的好看,偏偏不爱笑,那天听到的大笑声好像是绝响一样再也不曾出现过,即使是在作战,也总是端着一张冷静得教人抓狂的表情,是生气或高兴仅能由他的眼色深浅变化来判断,但若是他把愤怒的心情直接流露于外时,大家最好赶紧跳上马逃之夭夭,稍慢一点只好十八年后再来叙旧了。
而且他虽然很体贴,抱她上下马的时候动作也很温柔,却老是当她是手下士兵一样说话,有时候听了真是让人不爽。
但他打起仗来实在是酷到不行,威风凛凛、所向无敌,绝对是会让她迷恋的典型,名副其实的征服者,甚至比她期待的更完美,如果是在她自己的世界里,她必定会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可是在这个世界里,她不敢,也不能。
倘若可以的话,她真想把他带回家去作纪念品,但不必经过任何考虑她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
他这种英雄豪杰只有在这种混乱的黑暗时代才会这么出色,就像她这种聪明过头的女人只有在她的先进时代才能成为天才,如果对换过来,他们都只会是平凡的普通人而已。
“为什么叹气?”
南丝抬眸,因为仰头看他很累,干脆躺在他的臂弯里。“你为什么要侵略英格兰?”他的臂长胸阔,躺起来就好像睡在摇篮里一样,安全又温暖,舒服得很,睡午觉正合适。
“这不是侵略,而是名正言顺的继承。”因为她的措辞,威廉的眼色悄然加深,很明显地表示出他的不悦。“由于无子,我表兄爱德华曾应许我为英格兰王位继承人,当时哈罗德也同意奉我为王。两年前,哈罗德海难时也是我救了他,没想到爱德华一死,他马上翻脸不认人,所以我才决定用武力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可是你本来就对英格兰王位有野心,不是吗?”她又问,同时无意识地伸出手指去抚摩他的唇瓣。
威廉沉默了一会儿。
“我想建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王国。”
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二回与他共骑开始,每当他在说话的时候,她老是喜欢把手指放在他的嘴上描绘唇型。他知道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这种奇怪的习惯,因此虽然这样会使他说话不太方便,却没有刻意点破她,因为契斯特曾说过,任何她主动亲近他的行为都不能阻止,即使他不喜欢,也不能表现出不愉快的反应。
“你已经有诺曼底了。”
“在法兰西王眼里,诺曼底公爵只是他的封臣,除非我成为英格兰王,诺曼底才能够真正成为我的领地。”
“可是”她想告诉他,最后他的子孙也会失去诺曼底,但转眼一想,现在历史已经改变了,谁知道会如何呢?
“什么?”
“没什么,只是很奇怪”南丝收回手指。“你为什么一定要我再多留一个月?”
“我要你考虑。”
“考虑什么?”
“为我留下来。”
南丝白眼一翻。“那是不可能的事!”
“请你考虑过之后再回答我。”威廉非常坚持。
“但是”
“请先考虑。”
执拗的黑眼与顽固的灰眸相对片刻,黑眼败退,南丝耸耸肩。
“好吧!那在我考虑之前,请先告诉我,为什么要我为你留下来?”
“我要你。”
说的可真直接,不过她大概也猜得到是这种答案。
男人初见面就要女人“留下来”这种情形在二十一世纪也常见得很,一夜情嘛!上床玩个通宵就挥手道别,永远不再见。
“为什么?你爱我吗?”这个问题听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很可笑,但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爱?”威廉一脸不可思议的摇摇头。“不,战士是不谈爱情的。”
这种回答也在意料之中,虽然还是令她有点失望,幸好只是一点点。
“所以你只是想要我的身体?是不是要过之后我就可以回去了?”
似乎没这么想过,威廉怔了一下,旋即蹙眉认真地思索这个问题的答案,过了好一会儿后,他好像想清楚了。
“不,我不只要你的身体,我也要你陪在我身边。”
这就不能算是一夜情了,就这时代的语言来讲,是情妇,专供男人发泄性欲的“用品。”
要留在这中古时代作情妇,不如回到她自己的世界去作二十一世纪豪放女!
“我相信这世上的女人不只我一个。”譬如昨天他们经过的那个村落里就有不少个,而且有两个还长得很不错。
“我不要别的女人,我只要你。”
这个人真的很顽固耶!不爱她又非她不可,他以为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得听他的不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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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他的,反正时间一到她就回去,谁理他考不考虑,他自己去想到头爆炸吧!
“你在想什么?”
“当然是在想”南丝露出不开心的表情。“你到底把我的行李藏到哪里去了?”
灰眸忽地升起浓雾,如同过去半个多月里的每一天一样,只要她一问这句话,威廉就会俯首占据她柔软的唇瓣,吻得她天昏地暗、七荤八素,有时候还会忘形地死命搂住他的脖子不让他结束亲吻。
打从第一回开始,她就迷上了他的亲吻。
不过,南丝绝不会承认是因为如此才故意一天问他十几二十回,也不会承认他灰眸里的银色星光教她着迷,更不会承认他的男性气味使她无法克制自己,他的诱惑力令她几乎难以抗拒--几乎,但再过一段日子就难讲了。
不,绝不会,她绝不会承认这些,打死也不承认!
事实上,她是期待多问几次以后,说不定哪一次他会不小心说溜了嘴。
对,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你不应该吻我的。”他的唇一离开她,她马上提出严正抗议,显然忘了刚刚吻到后来是她死命抓住他不让他离开的。
“为什么?”
“你总是会让我忘了自己是谁,”她懊恼地低低咕哝。“或许有一天,我会真的忘了回家的路。”
灰眸掠过一丝笑意,威廉顺口问:“你家在哪里?”
“另外一个世界。”
“抱歉,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南丝沉默了好一阵子都不再出声,当她再度开口时,话题已经转开了。
“你为什么要扣留另一个箱子,不扣留放衣服的箱子?”
威廉深深地凝视她一眼,决定不逼她,他多的是耐心。
“因为放衣服的箱子我可以打开,另外一个箱子”他直视前方。“我打不开。”
打不开的箱子一定比较重要,不是吗?
“你们看,那个和诺曼人在一起的女人,听说她是女巫!”
“果然长得和我们不太一样。”
“因为她,我们的军队才会打输!”
“那么我们只要烧死她就可以打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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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帮过他们呢!
军队大剌剌地穿越过小小的撒克逊村庄,南丝四下张望,两旁尽是无知的愚蠢村民,男的穿及膝的外袍和长裤,女的穿过膝的长裙,畏惧的表情下隐藏着鄙夷的视线,她大概可以猜想得出在他们眼里的她是怎么一回事。
异国风貌的五官,黑发黑眼的小女子,窝在高大的诺曼底大公怀抱里,被他小心翼翼地护卫在两臂中,这副模样正好印证了谣言--她是专门来帮助诺曼人打胜他们的女巫。
真是天知道!
不过唉!这也难怪,只会养猪养羊,连把铁剑也耍不动的村民们没有能力反抗,只能说说闲话看看能不能气死敌人也好。
“耶稣上帝,瞧他们那么亲热,真是不知羞耻!”
“希望他们不会停在这里过夜,我可不想让那个女巫留下来玷污了我们这个村庄。”
“我想不会,我们这个村庄太小了,容纳不下他们那么多人。”
“何况现在也还早,尚不到扎营过夜的时候”
听到这里,南丝无所谓地耸耸肩,威廉却遽然高举右臂,队伍马上停了下来,欧多急驰到他身边。
“大哥?”
“扎营。”
南丝讶异地咦了一声,欧多却毫不意外,一脸“我就知道会这样”的表情策转缰绳离去,不一会儿,赫里德与罗勃各率领一半军队在村庄前后扎营,欧多领着两小队人马留在威廉身边,契斯特跑去找村长要求他提供一间最好的屋子和一顿最好的晚餐。
南丝可以清楚瞧见那些撒克逊村民们脸色一片花花绿绿,看上去好不可怜。
“你是故意的?”
威廉不吭声,南丝白眼一翻。
他是故意的!
村里最好的一栋房子是一间人畜合住的长屋,右边是安置牲口的畜舍,隔着墙壁另一边是住宅,一家人睡在一起,没有隔间,没有烟囱,屋顶是未加修整的茅草,墙壁是涂过泥的木头,窄小的空间里除了一张木榻、一张凳子和一张桌子之外别无其它,连便壶也没有,要方便还得摸黑到外面去脱裤子。
说到脱裤子,最令人感到震惊的是,这时代的女人在两腿之间除了自然皮毛以外,竟然什么也没有!
裙子再长又有什么用,跌一跤就穿帮了!
包恶心的是,厕纸在十八世纪才出现,猜猜这时代的人是用什么擦屁屁的吧!
算了,内衣裤、卫生纸和卫生棉她都可以自备,而且今夜,它将是只属于南丝一个人的住处。
最重要的是,这夜村民送来的晚餐更是她两个多月来用过最好的一餐,刚烘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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