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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分,去公园跑了两圈运动回来,霍克轻手轻脚的溜到二楼。
痞子一见到他,就凑上来在他脚边磨蹭,他走到没有门把的冰箱前,从里头拿了一个猫罐头喂它,然后蹲在地上帮痞子清完猫砂,才走进浴室洗澡。
从浴室出来时,他发现她的房门只是半掩著,没像往常一样锁起来,他探头进去看,她躺在那张雪白柔软的大床上,还在睡,没有要醒的模样。
吃完饭的痞子,见门开了,便从他的脚边溜进房,他忙在它跳上床时逮住它。
“嘿,她还在睡,你应该知道把她吵醒会被扁的。”拎著大花猫,他在它耳边小声警告。
花猫一脸无辜的看着他。
床上的女人翻了个身,他一僵,但是她没醒,呼吸依然规律平稳。
他松了口气,笑自己的神经紧张,看着她甜美放松的睡颜,他还是奇怪为什么同一张脸,竟然会有那么大的表情差异。
她睡著时,真的就像天使一样,醒来的时候,通常可以和那种脾气不好的小恶魔媲美。
脾气不好,但是守信的小恶魔。
他原本以为,她不会守信让他睡那张床的,毕竟她似乎对那意外的吻很不爽。
但她还是让他睡了,虽然她也一并要他每天帮忙倒垃圾、喂猫、清猫砂、买食物、寄包裹、缴水费、缴电费、缴电话费、缴信用卡
还有叫她起床。
好吧,这个女人真的是很懂得什么叫利用,他要是不从,她就拿出卡莎丽娜的网路悬赏来威胁他,再不然就是举起她受伤的那只手,提醒他曾做过的好事。
所以他每天乖乖的做了所有她要他做的事,只因为白天,这位小姐要睡觉,而她一点也不喜欢睡到一半还要爬起来缴费、寄东西、倒垃圾的念头。
他曾经试著在中午敲她的门想叫醒她,为了要她去医院给医生复诊,他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她弄醒,她最后是醒了,却一副想扁他的模样,然后臭了一整天的脸。
那天晚上,可怕的摇滚乐响了一夜,他几乎是一夜无眠到天亮,从此以后,他不再吃在时间还没到之前叫她起床,捕相的把复诊时间改到晚上。
感谢上帝,这个国家晚上竟然也有门诊。
总之,那次之后,他发现这个女人有严重低血压和起床气,就算是让她睡饱才去叫她,也得随身带著寇哥做的食物,她的脸色才会稍微好看一点;她很爱吃,只要有好吃的,几乎一切好说。
前几天,他陪她去做最后一次的复诊,医生说她的手复原良好,他的罪恶感才不再那么深重,可每天做的事却已成了习惯,所以他还是继续帮她养猫、倒垃圾。
不过,看在她肯让他睡这张床的份上,至少他现在感觉有点像在度假了。
每天早上,她会去弄早餐回来,然后叫他起床,吃完饭后,她上床睡觉,他则去公园运动闲逛,回来之后帮寇哥开店,和店里的客人打屁聊天。
下午,他会去公园跑个两圈,回来洗澡后,下去帮她拿晚餐上来,然后叫她起床。他们会一起吃饭,有时候是他送饭上来,有时候是她下楼去店里吃,之后他继续在楼下帮忙到打烊再上来睡觉,她则坐在电脑前工作直到早上。
她工作时很专心,有时候他半夜醒来喝水,会看到她在工作室里,入神的盯著萤幕,拿笔的手在绘图板上动著,几乎没有停下来过
她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在睡梦中叹了口气,嘴角却微微扬起。
看见自己的手轻触著她的脸,他一愣,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在床边蹲了下来,明知道应该赶紧将手抽回来,免得将她吵醒,但在她脸上的大手,却舍不得从她粉嫩的肌肤上移开。
她又轻叹了口气,小脸摩挲著他的手掌,像只无辜的小猫。
老天
盯著她微启的红唇,他满脑子都是一亲芳泽的冲动,没有欺上去,是因为痞子叫了一声。
“喵”它又叫了一声。
“嘘别叫”他抽回手,捂住它的嘴,见她还是没醒,才轻手轻脚的拎著花猫溜了出去。
关上门,他放开猫,一双眼又瞄到了那张贴在客厅墙上的海报。
天知道,他什么样的女人没看过,他还以为他早在当模特儿的那一年就已经看女人看到麻痹了,谁晓得现在光是看着她,就能让他心跳加快
最怪异的是,她还是唯一一个敢对他大呼小叫,将他使唤过来”唤过去,完全把他当男佣一样利用的女人。
温柔?没有。美貌?他见多了比她还漂亮的女子。
那他为什么老是想剥光她的衣服,和她在那张雪白的大床上翻滚纠缠?
难道他有被虐倾向?
一扯嘴角,他自嘲的笑笑。
或许是她那双雪白修长的美腿
手机铃声乍响,猛然拉回他的神智,他忙拿起来接。
“喂?我是。”听到对方一连串的怪叫,他皱起眉,不耐烦的开口道:“路克,记得你的职称是什么吗?”
“对,就是经理。”他走到痞子的碗旁,将碗拿起来,洗乾净,边道:“经理、经理,顾名思义就是经营管理,我每个月花大把钞票请你,是有原因的。”
“我知道我是老板,我说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决定所有事。”
听著路克碎碎念,他翻了个白眼,回道:“对,那包括决定是否卖掉所有你认为应该卖掉的东西,就算你把它弄垮了,我也不介意。”
“我在做什么?”他替痞子倒满水“喂猫喝水。”
“喂猫喝水”
话筒里传来咆哮,之后是一连串的咒骂,他按掉通话键,将手机放到流理台上,又替痞子倒了些猫饼乾。
手机重新响起“fu”
他直接按掉通话键。
手机再响“shi—”
他再按掉。
手机又响,这回对方一阵沉默,他才拿起来接,拍拍痞子的头,他微微一笑道:“容我提醒你,我现在正在休假。”
“休到什么时候?”他一挑眉,皮笑肉不笑的说:“不知道。”
对方又是一阵沉默。
“对了,我早上传的传真你收到没?”霍克用肩颈夹著手机,收拾厨房和客厅里的垃圾,心情愉快的照宁宁教过的将垃圾分类,一边继续道:“对,寇哥要结婚了。不,我不是在开玩笑,你帮我把上面的东西准备好。时间?星期天。太赶?路克,有一种东西,叫做航空快递,不要告诉我你没听过,如果我到时没看到东西,你就可以准备走路了。”
手机再度传来一阵咒骂和咆哮,他把通话键按掉,然后提著垃圾袋,在经过冰箱时,把手机丢到冷冻库里,然后把门关上。
小教堂,耸立在山上。
十字架后的背景是蓝天白云。
新郎和新娘,看起来像爱情电影里的男女主角。
这场婚礼,很浪漫。
或许这个被宠坏的富家少爷不是完全没有可取的地方。
她知道这场婚礼是他筹备的,虽然她没看他做什么事,不过显然有钱好办事。
看着白云穿的那袭雪白婚纱,欧阳宁宁瞥了身旁的男人一眼。
她认得那件婚纱,她画过,全世界只有一件,是一位世界知名的服装设计师当年特别替卡莎丽娜设计的。
“你怎么知道白云的尺寸?”她小声问,知道他一定改过那件婚纱的sine。
“寇哥。”他凑到她耳畔小声道:“你看他们有没有像美女与野兽?”
她忍不住扬起嘴角,又瞥了他一眼,他正看着前方的白云和寇天昂,虽然嘴里开著玩笑,但她知道他的笑容是真心的。
好吧,她承认,或许这男人不是被宠坏的富家少爷。
只是在经过那么多年之后,当她突然发现有一个男人,非但有钱又帅,脾气又好,还懂得听她的话做垃圾分类时,她实在不知道该将他归类在什么地方。
她的成长背景,让她见过很多不同的男人,但多数的男人都被周遭的人给宠坏了,要不然就是太骄傲、太贪婪、太自大、太愚蠢。当然,不是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不过就像是她常听到的,好男人一个已经死了、一个还没出生,剩下的不是同性恋,就是已经娶老婆了,要不然就是正在娶老婆
看,前面的寇子就是一个。
所以再瞥了身旁的男人一眼,她皱起眉这家伙实在是教她不知道该将他定位在哪。
前面那对新人,在牧师的祝福下,互换了戒指。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她不够认识他,说不定这家伙在世界各地都有女人,毕竟他有那个财力。
男人只要有钱就会乱来,这几乎已成了定律;更何况,他不只有钱还长得帅,如果他身边会没有女人,那才真的有问题。
就算是那样,那也不干她的事。
暗地里咕哝了一句,宁宁下意识的皱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里来,对了,是要归类
好吧,他是寇子的弟弟,既然她把白云当朋友,寇子又娶了白云,勉强来说,这家伙可以放到朋友那一栏吧?
或是房客二号?
老天,她到底想这个做什么?就算他长得很帅好了,那干她屁事啊!
恼怒自己的思绪一直在他身上打转,她咬著下唇要自己停止再想下去。
前方的寇子亲了白云,两个人笑得好幸福。
宁宁心一紧,她一直不认为所谓的爱情,真的会有一个快乐的结局,至少她长那么大,从来没见过,直到现在
天知道,即使是现在,看着他们两个,她心里还是忍不住浮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
难道是她太遇愤世嫉俗了吗?
她真的很不希望她的观念是对的
手一暖,她低首,看见他握住了她的手,她抬头,霍克仍看着前面。
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抽手,只是任他握著。
她... -->>
黄昏时分,去公园跑了两圈运动回来,霍克轻手轻脚的溜到二楼。
痞子一见到他,就凑上来在他脚边磨蹭,他走到没有门把的冰箱前,从里头拿了一个猫罐头喂它,然后蹲在地上帮痞子清完猫砂,才走进浴室洗澡。
从浴室出来时,他发现她的房门只是半掩著,没像往常一样锁起来,他探头进去看,她躺在那张雪白柔软的大床上,还在睡,没有要醒的模样。
吃完饭的痞子,见门开了,便从他的脚边溜进房,他忙在它跳上床时逮住它。
“嘿,她还在睡,你应该知道把她吵醒会被扁的。”拎著大花猫,他在它耳边小声警告。
花猫一脸无辜的看着他。
床上的女人翻了个身,他一僵,但是她没醒,呼吸依然规律平稳。
他松了口气,笑自己的神经紧张,看着她甜美放松的睡颜,他还是奇怪为什么同一张脸,竟然会有那么大的表情差异。
她睡著时,真的就像天使一样,醒来的时候,通常可以和那种脾气不好的小恶魔媲美。
脾气不好,但是守信的小恶魔。
他原本以为,她不会守信让他睡那张床的,毕竟她似乎对那意外的吻很不爽。
但她还是让他睡了,虽然她也一并要他每天帮忙倒垃圾、喂猫、清猫砂、买食物、寄包裹、缴水费、缴电费、缴电话费、缴信用卡
还有叫她起床。
好吧,这个女人真的是很懂得什么叫利用,他要是不从,她就拿出卡莎丽娜的网路悬赏来威胁他,再不然就是举起她受伤的那只手,提醒他曾做过的好事。
所以他每天乖乖的做了所有她要他做的事,只因为白天,这位小姐要睡觉,而她一点也不喜欢睡到一半还要爬起来缴费、寄东西、倒垃圾的念头。
他曾经试著在中午敲她的门想叫醒她,为了要她去医院给医生复诊,他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她弄醒,她最后是醒了,却一副想扁他的模样,然后臭了一整天的脸。
那天晚上,可怕的摇滚乐响了一夜,他几乎是一夜无眠到天亮,从此以后,他不再吃在时间还没到之前叫她起床,捕相的把复诊时间改到晚上。
感谢上帝,这个国家晚上竟然也有门诊。
总之,那次之后,他发现这个女人有严重低血压和起床气,就算是让她睡饱才去叫她,也得随身带著寇哥做的食物,她的脸色才会稍微好看一点;她很爱吃,只要有好吃的,几乎一切好说。
前几天,他陪她去做最后一次的复诊,医生说她的手复原良好,他的罪恶感才不再那么深重,可每天做的事却已成了习惯,所以他还是继续帮她养猫、倒垃圾。
不过,看在她肯让他睡这张床的份上,至少他现在感觉有点像在度假了。
每天早上,她会去弄早餐回来,然后叫他起床,吃完饭后,她上床睡觉,他则去公园运动闲逛,回来之后帮寇哥开店,和店里的客人打屁聊天。
下午,他会去公园跑个两圈,回来洗澡后,下去帮她拿晚餐上来,然后叫她起床。他们会一起吃饭,有时候是他送饭上来,有时候是她下楼去店里吃,之后他继续在楼下帮忙到打烊再上来睡觉,她则坐在电脑前工作直到早上。
她工作时很专心,有时候他半夜醒来喝水,会看到她在工作室里,入神的盯著萤幕,拿笔的手在绘图板上动著,几乎没有停下来过
她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在睡梦中叹了口气,嘴角却微微扬起。
看见自己的手轻触著她的脸,他一愣,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在床边蹲了下来,明知道应该赶紧将手抽回来,免得将她吵醒,但在她脸上的大手,却舍不得从她粉嫩的肌肤上移开。
她又轻叹了口气,小脸摩挲著他的手掌,像只无辜的小猫。
老天
盯著她微启的红唇,他满脑子都是一亲芳泽的冲动,没有欺上去,是因为痞子叫了一声。
“喵”它又叫了一声。
“嘘别叫”他抽回手,捂住它的嘴,见她还是没醒,才轻手轻脚的拎著花猫溜了出去。
关上门,他放开猫,一双眼又瞄到了那张贴在客厅墙上的海报。
天知道,他什么样的女人没看过,他还以为他早在当模特儿的那一年就已经看女人看到麻痹了,谁晓得现在光是看着她,就能让他心跳加快
最怪异的是,她还是唯一一个敢对他大呼小叫,将他使唤过来”唤过去,完全把他当男佣一样利用的女人。
温柔?没有。美貌?他见多了比她还漂亮的女子。
那他为什么老是想剥光她的衣服,和她在那张雪白的大床上翻滚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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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扯嘴角,他自嘲的笑笑。
或许是她那双雪白修长的美腿
手机铃声乍响,猛然拉回他的神智,他忙拿起来接。
“喂?我是。”听到对方一连串的怪叫,他皱起眉,不耐烦的开口道:“路克,记得你的职称是什么吗?”
“对,就是经理。”他走到痞子的碗旁,将碗拿起来,洗乾净,边道:“经理、经理,顾名思义就是经营管理,我每个月花大把钞票请你,是有原因的。”
“我知道我是老板,我说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决定所有事。”
听著路克碎碎念,他翻了个白眼,回道:“对,那包括决定是否卖掉所有你认为应该卖掉的东西,就算你把它弄垮了,我也不介意。”
“我在做什么?”他替痞子倒满水“喂猫喝水。”
“喂猫喝水”
话筒里传来咆哮,之后是一连串的咒骂,他按掉通话键,将手机放到流理台上,又替痞子倒了些猫饼乾。
手机重新响起“fu”
他直接按掉通话键。
手机再响“shi—”
他再按掉。
手机又响,这回对方一阵沉默,他才拿起来接,拍拍痞子的头,他微微一笑道:“容我提醒你,我现在正在休假。”
“休到什么时候?”他一挑眉,皮笑肉不笑的说:“不知道。”
对方又是一阵沉默。
“对了,我早上传的传真你收到没?”霍克用肩颈夹著手机,收拾厨房和客厅里的垃圾,心情愉快的照宁宁教过的将垃圾分类,一边继续道:“对,寇哥要结婚了。不,我不是在开玩笑,你帮我把上面的东西准备好。时间?星期天。太赶?路克,有一种东西,叫做航空快递,不要告诉我你没听过,如果我到时没看到东西,你就可以准备走路了。”
手机再度传来一阵咒骂和咆哮,他把通话键按掉,然后提著垃圾袋,在经过冰箱时,把手机丢到冷冻库里,然后把门关上。
小教堂,耸立在山上。
十字架后的背景是蓝天白云。
新郎和新娘,看起来像爱情电影里的男女主角。
这场婚礼,很浪漫。
或许这个被宠坏的富家少爷不是完全没有可取的地方。
她知道这场婚礼是他筹备的,虽然她没看他做什么事,不过显然有钱好办事。
看着白云穿的那袭雪白婚纱,欧阳宁宁瞥了身旁的男人一眼。
她认得那件婚纱,她画过,全世界只有一件,是一位世界知名的服装设计师当年特别替卡莎丽娜设计的。
“你怎么知道白云的尺寸?”她小声问,知道他一定改过那件婚纱的sine。
“寇哥。”他凑到她耳畔小声道:“你看他们有没有像美女与野兽?”
她忍不住扬起嘴角,又瞥了他一眼,他正看着前方的白云和寇天昂,虽然嘴里开著玩笑,但她知道他的笑容是真心的。
好吧,她承认,或许这男人不是被宠坏的富家少爷。
只是在经过那么多年之后,当她突然发现有一个男人,非但有钱又帅,脾气又好,还懂得听她的话做垃圾分类时,她实在不知道该将他归类在什么地方。
她的成长背景,让她见过很多不同的男人,但多数的男人都被周遭的人给宠坏了,要不然就是太骄傲、太贪婪、太自大、太愚蠢。当然,不是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不过就像是她常听到的,好男人一个已经死了、一个还没出生,剩下的不是同性恋,就是已经娶老婆了,要不然就是正在娶老婆
看,前面的寇子就是一个。
所以再瞥了身旁的男人一眼,她皱起眉这家伙实在是教她不知道该将他定位在哪。
前面那对新人,在牧师的祝福下,互换了戒指。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她不够认识他,说不定这家伙在世界各地都有女人,毕竟他有那个财力。
男人只要有钱就会乱来,这几乎已成了定律;更何况,他不只有钱还长得帅,如果他身边会没有女人,那才真的有问题。
就算是那样,那也不干她的事。
暗地里咕哝了一句,宁宁下意识的皱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里来,对了,是要归类
好吧,他是寇子的弟弟,既然她把白云当朋友,寇子又娶了白云,勉强来说,这家伙可以放到朋友那一栏吧?
或是房客二号?
老天,她到底想这个做什么?就算他长得很帅好了,那干她屁事啊!
恼怒自己的思绪一直在他身上打转,她咬著下唇要自己停止再想下去。
前方的寇子亲了白云,两个人笑得好幸福。
宁宁心一紧,她一直不认为所谓的爱情,真的会有一个快乐的结局,至少她长那么大,从来没见过,直到现在
天知道,即使是现在,看着他们两个,她心里还是忍不住浮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
难道是她太遇愤世嫉俗了吗?
她真的很不希望她的观念是对的
手一暖,她低首,看见他握住了她的手,她抬头,霍克仍看着前面。
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抽手,只是任他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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