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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仲杰还没来得及回答,简东平又抢先问道:
“警方认为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追求不成,因爱成恨。
“有证据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朝他微微一笑:“不错,这就是问题之一,的确没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跟陈剑河同住一套公寓的一个男子说,陈剑河暗恋女死者,但实际上,他也举不出什么实际的例子,好像最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他曾看见他们两人一起回家,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把这两个人连在一起。而我们在对陈剑河的房间进行搜查时,也没有找到跟死者有关的东西,我是指照片、内衣、头发之类的东西。一般某人暗恋另一个人,总会在身边放一些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这些。”
他停顿了一下后,又说:“不过,我们在他的衣柜里发现酒瓶,而且他的房间非常乱,所以我们当时怀疑他是酗酒之后行的凶。”
“房间很乱?”简东平似乎很意外。
“是的,很乱,很脏,抽屉全被打开了,草稿纸散了一地。”林仲杰说。
“而且衣柜里还放着酒瓶?”简东平再次问道。
“这是什么怪僻?如果这是他自己搞的,那么说明这个人的心理的确不健全。”简其明说。
“警方没有在他的房间里找到涉及暴力色情的东西吗?”简东平问道。
“没有。”
“有没有笔记本、照片之类的东西?”
“没有。”
“便条或是留言簿呢?”
“没有。”
“日记呢?”
“也没有。”
“那请问你们在他的房间里都找到了什么?”简其明问道。
“衣服、鞋子、生活用品、cd机、几盒排萧作品的音乐作品,几本原版"/" >/
小说,和十几本旧的英语杂志、仅此而已。没有照片、没有摆设、也没有纪念品、他的生活看起来简单得要命。”林仲杰看着笔记上的记录说道。
“那么他的房间里难道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反应出他的感情生活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看着他:“我看只有那些酒瓶可以反应他的感情生活。”
“但他不是个能喝酒的人。”简东平用肯定的语气说。
“也许他偷偷地喝。”林仲杰说。
“我怎么觉得这个人有点矛盾,一边是杂乱无章的房间,另一边却是干净得无可挑剔的个人生活,好像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简其明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林仲杰叹了口气:“我有同感。”
“你有没有想过究竟缺了什么?”简其明盯着林仲杰的脸问道。
林仲杰微笑地摇了摇头:“如果我知道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有疑问吗?”
“我想”简东平突然说“缺的应该是规律。”
“规律?什么规律?”林仲杰不知道这个毛头小子究竟在说什么。
简东平笑了笑说:“没什么,我只是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来。”
林仲杰略带不满地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吧,那么现场还有什么其它的细节?”简其明接着问道,他一边将烟灰磕在烟缸里,一边好奇地盯着林仲杰手里的破笔记本。
“我们在洗衣机里找到一件带血的男式白衬衣,后来证实那上面的血迹是被害人的,在厨房的案台上找到了凶器,一把厨房用的大剪刀,上面也有死者的血迹。洗衣机的启动按钮开着,但没有启动,后来我们发现洗衣机已经坏了好几天了,陈剑河那天上午还曾向门卫打听,公寓的物业管理部门是否可以上门修理洗衣机,这可以认为是他在慌乱中忘了洗衣机已经坏了的事实,他把衣服扔进去,企图洗去血迹,掩盖痕迹。”
简东平顺着林仲杰的话说下去:“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应该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作案用的衣服,他完全可以把衣服带离现场,然后找个地方烧了或是埋了,这样不是更干脆吗?”
林仲杰看了简东平一眼:“另一方面,凶器、衬衫、和洗衣机按钮上都没有指纹,好像是被人用心擦过了。”
“一方面慌张地把作案的衣服都忘记在已经无法启动的洗衣机里,另一方面却小心翼翼地擦掉指纹。”简其明又点起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说“看来这个姓陈的家伙有点顾此失彼。”
简东平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还有一点。”林仲杰感觉自己已经谈出兴致来了“就是那件洗衣机里的衣服。”
简氏父子同时抬起头专注地看着他。
“难道他当天穿的不是作案用的那件白衬衫吗?”简其明猜道。
“不错。”林仲杰不由地朝老朋友微微一笑,心想这家伙的反应还真快“我曾经问过好几个人,虽然大部分人都说不清具体他是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那天陈剑河穿的是一件深色衬衫,这一点后来我曾经向他姐姐证实过。他姐姐说,那天陈剑河跟她见面时的确穿着件深蓝色的衬衫,这是前不久她刚刚为他买的,所以她记得很清楚。但是这有点奇怪,他为什么要换衣服呢?他没必要专门为了作案故意换一件衣服。”
“也许他特别喜欢那件衣服,不想弄脏它。”简其明道。
“如果真是那样,那他可真是个冷静得可怕的凶手。”简东平叹息一般地说道“不过我对他多少有一点了解,我相信他应该不是那种会对衣服很在意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好像对穿衣打扮从来都不感兴趣。”
“的确,我们检查过他的柜子,他的衣服不多,式样也很少,衬衫大约可以分为两种颜色,一种是白色的,另一种就是深蓝色的。听他姐姐说,他的所有衬衫都是他姐姐为其购置的,她曾经一口气给过他三件完全相同的深蓝色衬衫,所以我想他不会对身上穿的那件有什么特别的感情。”林仲杰低头喝了一口茶,茶已经凉了大半。
简其明盯着林仲杰,他的手指情不自禁地玩弄着一个闪亮的zippo打火机:“你是不是认为有别人进入了现场?因为生怕血迹弄脏自己的衣服,会引起怀疑,所以故意换了陈剑河的衣服作案。”
“这样解释好像最合理,但是一切都只是猜想,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林仲杰不无遗憾地说。
“所以陈剑河对他姐姐说,他并没有杀人,仅仅只是打了李今一记耳光,这一点是可信的,是不是?”简东平说。
林仲杰眨巴着眼睛,平静地看着他。
“不,他没有打过她,她的脸上没有掌印,也没有指纹。相反,我们通过尸体解剖,发现她体内有一些******的成分。所以她昏倒是事实,但应该不是受到攻击,而是被人下了药。她倒下的时候额头撞到了桌角,流了点血,但伤口很小。”
简东平吃惊地盯着他,眼睛炯炯有神:“被人下了药?”
“对。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过去我们曾经破获过一些用******抢劫的案子,用的就是相同的东西,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搞来的。”
“这并不难,通过网络就可以。”简东平说。
“有这个可能。”林仲杰赞同地点了点头。
“我倒想知道,他是怎么把她药倒的?”简东平问。
“桌上有两罐咖啡饮料,我们在那里面都提取到了******的成分,后来我们仔细查看过那两个罐头,发现在罐头的顶部有一个很小的针孔,所以很可能是有人用注射器把******注入进了咖啡罐头。也就是说,很可能是陈剑河请被害人喝咖啡,然后被害人在服用之后产生了昏厥。”
“就算是这样,有一点很奇怪,如果他想到要把指纹都擦干净,那为什么不把含有******成分的咖啡倒掉,或是带走?为什么把它留在现场,让警方掌握这么有力的证据?咖啡究竟被喝掉了多少?”简东平用笔敲打着笔记本说,脸上现出思索的表情。
“一半。”林仲杰看着简东平说道“我说得再具体一点,一听咖啡是300毫升,我们找到的那听里面还剩下150毫升左右,你也许是想问喝这点咖啡,药物的量是否能起到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完全可以。那些药物足以药倒一个100公斤的大汉,死者才不过55公斤而已。而且经过分析,那些药物起效非常快,简直可以说是立竿见影。”
“那么他为什么要把咖啡留在现场?难道是想告诉警方,他做了什么吗?要知道,如果他把咖啡带走,到时候他完全可以说,他并不知情,他可以说,是被害人在来他房间之前就被人下过药了。”简东平说。
简其明朝着儿子嘿嘿一笑。
“那也可以解释为是罪犯在首次犯罪过程中,由于过度紧张导致的粗心大意。单凭这点就想证明陈剑河干是被人栽赃是不可能的。相反,情况会更糟。因为如果是下药的话,就说明他所做的一切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还说明他的确对那女孩居心叵测。我想这一点对他相当不利。是不是,老兄?”简其明说到最后一句时,转过头来看着林仲杰。
“的确,这一点非常致命。”林仲杰承认。
“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其他人比他更象凶手。”简其明幸灾乐祸地说。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问道。
“跟陈剑河同住的那两个人有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仲杰翻看着笔记说道:“他们两个人,一个叫张兆勇,案发时他说到电影院去看电影了,哦,对了,当初就是他告诉警方,他认为陈剑河暗恋李今的,另一个名叫袁桥,他说那天他心情不好,所以一个人去逛大卖场了。两人都找不出证人来。所以也可以认为两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仲杰记得这两个年轻人,张兆勇中等身材,衣着光鲜,额前的一蔟头发被染成了白色,说起话来总是面带微笑,感觉是个友好热情开朗的时髦青年。而袁桥呢,西装革履,穿着锃亮的皮鞋,说话冷冰冰的,看上去心机颇深。凶杀案发生后,林仲杰奉命封锁现场,当时这两个人就站在楼梯口看着警察在自己的房间里出出进进,都不怎么说话,但有趣的是,面对这样的惨剧,两个人都没有表现出特别吃惊的样子,这一点一直让林仲杰耿耿于怀。
后来,林仲杰也曾经单独约两人见过面,张兆勇很乐意合作,不仅一口答应随时都可以找他,并且还一再承诺自己会积极配合警方,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后来他果然一见面就侃侃而谈,但林仲杰觉得他说的那些多半都没什么价值,所以有时候他不得不截住他的话头,早早结束会面。
袁桥则完全不同,很明显,他对警察没什么好感,也不打算跟警方合作,为了约他见面,林仲杰费了不少功夫,起初他总是以各种理由回避推脱,后来实在躲不掉真的见面了,他也还是那套模棱两可的说辞,根本不想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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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仲杰还没来得及回答,简东平又抢先问道:
“警方认为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追求不成,因爱成恨。
“有证据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朝他微微一笑:“不错,这就是问题之一,的确没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跟陈剑河同住一套公寓的一个男子说,陈剑河暗恋女死者,但实际上,他也举不出什么实际的例子,好像最能证明这一点的就是,他曾看见他们两人一起回家,除此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把这两个人连在一起。而我们在对陈剑河的房间进行搜查时,也没有找到跟死者有关的东西,我是指照片、内衣、头发之类的东西。一般某人暗恋另一个人,总会在身边放一些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这些。”
他停顿了一下后,又说:“不过,我们在他的衣柜里发现酒瓶,而且他的房间非常乱,所以我们当时怀疑他是酗酒之后行的凶。”
“房间很乱?”简东平似乎很意外。
“是的,很乱,很脏,抽屉全被打开了,草稿纸散了一地。”林仲杰说。
“而且衣柜里还放着酒瓶?”简东平再次问道。
“这是什么怪僻?如果这是他自己搞的,那么说明这个人的心理的确不健全。”简其明说。
“警方没有在他的房间里找到涉及暴力色情的东西吗?”简东平问道。
“没有。”
“有没有笔记本、照片之类的东西?”
“没有。”
“便条或是留言簿呢?”
“没有。”
“日记呢?”
“也没有。”
“那请问你们在他的房间里都找到了什么?”简其明问道。
“衣服、鞋子、生活用品、cd机、几盒排萧作品的音乐作品,几本原版"/" >/
小说,和十几本旧的英语杂志、仅此而已。没有照片、没有摆设、也没有纪念品、他的生活看起来简单得要命。”林仲杰看着笔记上的记录说道。
“那么他的房间里难道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反应出他的感情生活吗?”简东平追问道。
林仲杰看着他:“我看只有那些酒瓶可以反应他的感情生活。”
“但他不是个能喝酒的人。”简东平用肯定的语气说。
“也许他偷偷地喝。”林仲杰说。
“我怎么觉得这个人有点矛盾,一边是杂乱无章的房间,另一边却是干净得无可挑剔的个人生活,好像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简其明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林仲杰叹了口气:“我有同感。”
“你有没有想过究竟缺了什么?”简其明盯着林仲杰的脸问道。
林仲杰微笑地摇了摇头:“如果我知道缺什么,这个案子还会有疑问吗?”
“我想”简东平突然说“缺的应该是规律。”
“规律?什么规律?”林仲杰不知道这个毛头小子究竟在说什么。
简东平笑了笑说:“没什么,我只是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来。”
林仲杰略带不满地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吧,那么现场还有什么其它的细节?”简其明接着问道,他一边将烟灰磕在烟缸里,一边好奇地盯着林仲杰手里的破笔记本。
“我们在洗衣机里找到一件带血的男式白衬衣,后来证实那上面的血迹是被害人的,在厨房的案台上找到了凶器,一把厨房用的大剪刀,上面也有死者的血迹。洗衣机的启动按钮开着,但没有启动,后来我们发现洗衣机已经坏了好几天了,陈剑河那天上午还曾向门卫打听,公寓的物业管理部门是否可以上门修理洗衣机,这可以认为是他在慌乱中忘了洗衣机已经坏了的事实,他把衣服扔进去,企图洗去血迹,掩盖痕迹。”
简东平顺着林仲杰的话说下去:“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应该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作案用的衣服,他完全可以把衣服带离现场,然后找个地方烧了或是埋了,这样不是更干脆吗?”
林仲杰看了简东平一眼:“另一方面,凶器、衬衫、和洗衣机按钮上都没有指纹,好像是被人用心擦过了。”
“一方面慌张地把作案的衣服都忘记在已经无法启动的洗衣机里,另一方面却小心翼翼地擦掉指纹。”简其明又点起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说“看来这个姓陈的家伙有点顾此失彼。”
简东平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
“还有一点。”林仲杰感觉自己已经谈出兴致来了“就是那件洗衣机里的衣服。”
简氏父子同时抬起头专注地看着他。
“难道他当天穿的不是作案用的那件白衬衫吗?”简其明猜道。
“不错。”林仲杰不由地朝老朋友微微一笑,心想这家伙的反应还真快“我曾经问过好几个人,虽然大部分人都说不清具体他是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那天陈剑河穿的是一件深色衬衫,这一点后来我曾经向他姐姐证实过。他姐姐说,那天陈剑河跟她见面时的确穿着件深蓝色的衬衫,这是前不久她刚刚为他买的,所以她记得很清楚。但是这有点奇怪,他为什么要换衣服呢?他没必要专门为了作案故意换一件衣服。”
“也许他特别喜欢那件衣服,不想弄脏它。”简其明道。
“如果真是那样,那他可真是个冷静得可怕的凶手。”简东平叹息一般地说道“不过我对他多少有一点了解,我相信他应该不是那种会对衣服很在意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好像对穿衣打扮从来都不感兴趣。”
“的确,我们检查过他的柜子,他的衣服不多,式样也很少,衬衫大约可以分为两种颜色,一种是白色的,另一种就是深蓝色的。听他姐姐说,他的所有衬衫都是他姐姐为其购置的,她曾经一口气给过他三件完全相同的深蓝色衬衫,所以我想他不会对身上穿的那件有什么特别的感情。”林仲杰低头喝了一口茶,茶已经凉了大半。
简其明盯着林仲杰,他的手指情不自禁地玩弄着一个闪亮的zippo打火机:“你是不是认为有别人进入了现场?因为生怕血迹弄脏自己的衣服,会引起怀疑,所以故意换了陈剑河的衣服作案。”
“这样解释好像最合理,但是一切都只是猜想,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林仲杰不无遗憾地说。
“所以陈剑河对他姐姐说,他并没有杀人,仅仅只是打了李今一记耳光,这一点是可信的,是不是?”简东平说。
林仲杰眨巴着眼睛,平静地看着他。
“不,他没有打过她,她的脸上没有掌印,也没有指纹。相反,我们通过尸体解剖,发现她体内有一些******的成分。所以她昏倒是事实,但应该不是受到攻击,而是被人下了药。她倒下的时候额头撞到了桌角,流了点血,但伤口很小。”
简东平吃惊地盯着他,眼睛炯炯有神:“被人下了药?”
“对。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过去我们曾经破获过一些用******抢劫的案子,用的就是相同的东西,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搞来的。”
“这并不难,通过网络就可以。”简东平说。
“有这个可能。”林仲杰赞同地点了点头。
“我倒想知道,他是怎么把她药倒的?”简东平问。
“桌上有两罐咖啡饮料,我们在那里面都提取到了******的成分,后来我们仔细查看过那两个罐头,发现在罐头的顶部有一个很小的针孔,所以很可能是有人用注射器把******注入进了咖啡罐头。也就是说,很可能是陈剑河请被害人喝咖啡,然后被害人在服用之后产生了昏厥。”
“就算是这样,有一点很奇怪,如果他想到要把指纹都擦干净,那为什么不把含有******成分的咖啡倒掉,或是带走?为什么把它留在现场,让警方掌握这么有力的证据?咖啡究竟被喝掉了多少?”简东平用笔敲打着笔记本说,脸上现出思索的表情。
“一半。”林仲杰看着简东平说道“我说得再具体一点,一听咖啡是300毫升,我们找到的那听里面还剩下150毫升左右,你也许是想问喝这点咖啡,药物的量是否能起到作用,答案是肯定的,完全可以。那些药物足以药倒一个100公斤的大汉,死者才不过55公斤而已。而且经过分析,那些药物起效非常快,简直可以说是立竿见影。”
“那么他为什么要把咖啡留在现场?难道是想告诉警方,他做了什么吗?要知道,如果他把咖啡带走,到时候他完全可以说,他并不知情,他可以说,是被害人在来他房间之前就被人下过药了。”简东平说。
简其明朝着儿子嘿嘿一笑。
“那也可以解释为是罪犯在首次犯罪过程中,由于过度紧张导致的粗心大意。单凭这点就想证明陈剑河干是被人栽赃是不可能的。相反,情况会更糟。因为如果是下药的话,就说明他所做的一切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精心策划的,还说明他的确对那女孩居心叵测。我想这一点对他相当不利。是不是,老兄?”简其明说到最后一句时,转过头来看着林仲杰。
“的确,这一点非常致命。”林仲杰承认。
“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其他人比他更象凶手。”简其明幸灾乐祸地说。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问道。
“跟陈剑河同住的那两个人有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仲杰翻看着笔记说道:“他们两个人,一个叫张兆勇,案发时他说到电影院去看电影了,哦,对了,当初就是他告诉警方,他认为陈剑河暗恋李今的,另一个名叫袁桥,他说那天他心情不好,所以一个人去逛大卖场了。两人都找不出证人来。所以也可以认为两人都没有不在场证明。”
林仲杰记得这两个年轻人,张兆勇中等身材,衣着光鲜,额前的一蔟头发被染成了白色,说起话来总是面带微笑,感觉是个友好热情开朗的时髦青年。而袁桥呢,西装革履,穿着锃亮的皮鞋,说话冷冰冰的,看上去心机颇深。凶杀案发生后,林仲杰奉命封锁现场,当时这两个人就站在楼梯口看着警察在自己的房间里出出进进,都不怎么说话,但有趣的是,面对这样的惨剧,两个人都没有表现出特别吃惊的样子,这一点一直让林仲杰耿耿于怀。
后来,林仲杰也曾经单独约两人见过面,张兆勇很乐意合作,不仅一口答应随时都可以找他,并且还一再承诺自己会积极配合警方,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后来他果然一见面就侃侃而谈,但林仲杰觉得他说的那些多半都没什么价值,所以有时候他不得不截住他的话头,早早结束会面。
袁桥则完全不同,很明显,他对警察没什么好感,也不打算跟警方合作,为了约他见面,林仲杰费了不少功夫,起初他总是以各种理由回避推脱,后来实在躲不掉真的见面了,他也还是那套模棱两可的说辞,根本不想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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