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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白。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遄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衢。”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太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淡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为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已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嫣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回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巾衖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入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衖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玩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惜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入邻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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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惨红”篇里,孙摇红记下了公孙扬眉与铁手相交的这一段细节和对白。
这使得铁手看来分外会心。
他的神思难免已遄飞到了当日与公孙扬眉交手乃至交心的岁月里。
猛禽却看得十分留心。
他发现铁手着手办这件看似跟他一点关系也沾不上的案子,细察下却其实似有千丝万缕的纠葛。
他的警觉使他留意。
当时,公孙扬眉对孙摇红的说法是:
“我们要救长孙总堂主,要劫牢。四大名捕不让我们得手。我们便打了起来。”
摇红吃了一惊。
她知道四大名捕既名动天下,也名不虚传。
她自小心仪他们,崇仰他们的只为正义,不分贵贱,拔刀相助,决心维护法纪的风骨。
可是在这刹间,她完全无由地、没有保留的、全心全意的支持公孙扬眉,甚至,不管有谁危害到他,都是该死的。
──就算是“四大名捕”也死不足惜。
“你赢了?”
公孙扬眉能够回来,当然没有败。
“我开始也以为自己赢一招半式。”公孙扬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正好对上铁手,当时还用麻纱蒙了脸──我们都不想牵累‘神枪会’。”
“可是,打了一场之后,始终未能救出长孙总堂主,禁军、差役,可呼拥而至,我以指作剑,打着了铁手,趁机就走。”公孙扬眉又舒了舒眉:“那时,我真以为自己是赢了。”
“你不是赢了吗?”
摇红狐疑地问。
“不过,我与你外公及其他劫牢的人逃出了大牢之后,仔细回想,以铁手之能,及当时过招形势,断没有可能会着我那一‘指剑’的。”公孙扬眉苦笑道“我不能欺骗自己,于是越想越怀疑。”
摇红爱怜的望着公孙扬眉。
“所以,第二天,我故意到‘神侯府’附近去观察铁手”说到这里,公孙扬眉轻叹了一声:
“结果,我发现,着我一记‘剑指’的铁手,完全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安然步行于大衢。”
“那就是说”摇红也不敢置信。她知道公孙扬眉的“剑指”有时要比真剑还利还厉:他的剑能一剑插入坚石中,直至没柄,但其“剑指”却可凌空将岩石打碎一个大洞。
“他根本没事。”公孙扬眉坚定地道“他是故意捱我一记‘指剑’,放我逃走。”
“他为什么要放你一马呢?”
“我那时也不知道。”公孙扬眉道“所以我再次跟他交手?”
“就在大街上?!”
“是的。我找了面酒旗,裹住了颊颜,假装醉了,拔剑上前挑战。”
“上次是因为对方熟悉的地头,而且他的呼援又多,”摇红委婉的说“这次在大街上,形势上又要公平一些。”
“这一战也不久,只交手一十七招,打了四个弹指间的功夫。毕竟,街上的人太多了,我们都不想伤害无辜。我亦已全力以赴。”
──十七招!
──四弹指间的功夫!
──在人潮中不欲伤害无辜!
──连公孙扬眉这样傲慢自恃的人物都说是:已全力以赴。
“结果?”
公孙扬眉摇头:“我再刺中他一剑。”
摇红喜道:“你赢了!”
公孙扬眉肃容道:“我没有赢。”
摇红道:“可是,你是刺着他了。”
公孙扬眉补充道:“那一剑,我只刺在他左手手背上。”
摇红道“那是你不想杀他,留了一手。”
“不是的,”公孙扬眉澄清“应该说,我刺他一剑,他避不过,就用手挡了。”
摇红道:“那他还是伤在你剑下了,也不就是输了一招么!”
“好像是,”公孙扬眉脸上一点也没有胜利的喜色“但其实不然。”
“为什么?”
“因为他完全没有受伤。”
“但你确是刺了他一剑呀!”
“原因是,”公孙扬眉顿了顿“他是铁手。”
他很快的解说下去“当时,我能刺着他一剑的原故是:有个卖卡卡饼的老妇滑倒了,跌向我那边,我正好发剑,收招无及,但铁手及时扶走了她,并用手‘接’下了我一剑。”
“形势非常明白,”公孙扬眉眼里洋溢着尊重之色“如果不是为救那老妇,我根本刺不着他。”
“何况,刺中他也无用;”公孙扬眉淡淡的笑意里蕴含了浓浓的自嘲“他双手比铁还硬,比钢还强,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他的手就是他的兵器。”
他舒舒眉毛又道:“试想,我将剑刺在他的武器上,那会有什么效果?还算不算赢?”
摇红这下也答不出来了──至少,也无法再为自己心爱的人圆说下去。
她只能问下去:“后来呢?”
“后来人又多了起来,而且在大街搏斗,难免引起恐慌,且各路衙差,连同京城的帮会人物,即‘迷天盟’、‘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高手也相继赶来那已不是个决斗的好场地。”
“他是京里的名捕,要是各路人马云集,又是他占便宜了。”
“所以他也不肯占我这个便宜。他收了招。”
“──他主动收手?”
摇红有点不可置信。
公孙扬眉道:“是的。他还跟我说:若是你一出手就暗算猝袭,我就断避不了你的第一剑。”
摇红道:“他说的是实话。”
扬眉叹道:“可是,我又怎能不事先扬声便出招。”
摇红嫣然道:“若是,便不是你了。”
扬眉道:“所以,我说:今日胜负未分,我还是会找你决战的。”
摇红问:“他怎么回答?”
扬眉道:“他?他说:此地不宜久留,你走吧,我随时候教。”
摇红道:“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去找他决战?”
扬眉道:“有。”
摇红:“我看他对你似无恶意何不──?”
扬眉:“那时,我也对他起了敬重之心。无奈,我还是想救走长孙总堂主,只要他在,我们还是难以得手。再且,我也动了好胜之意,非要分一个胜负不可。”
摇红仍是附和地道:“这结果连我也想知道。我想这不只是好胜,也让人也好奇。”
扬眉道:“他当时问我,几时再打?何地再战?我答:我会找你的。放心,我不会突击的。他居然回答:无妨。我只希望结识你,有机会交手就是有机会交友。”
摇红:“他好像真当你是朋友了。”
扬眉:“我却只等和他决一死战。”
摇红:“所以你在京城徘徊不去?”
扬日:“我在等机会。终于有一次,在绿巾衖那儿,发生了一件争执。”
“什么争执?”
“争子。”
“争子?”
“两家子争认一个叫囡囡的五岁小童作自己的儿子。”
“有这回事?”
“世事无奇不有。后来我听人说了,才知道详情。那时我正住在巷口的‘一间客栈’里──”
“‘一间客栈’?这名字好怪。”
“其实也并不奇怪。那间客栈只有一间上房,十分优雅舒适,那客店老板也够趣致,非他看得起的人,他也不租。京城里的人也真够怪。越是这样,越是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要设法入住为荣。但那客店老板看得入眼的人倒是不多。”
“这么妙的人莫不是名闻天下、专经营古怪但品味高的客栈驿站的温六迟?”
“便是‘老字号”温家的温六迟。”
“他倒是慧眼相识,看中武功超群的你了──却不知他有没有女儿?”
扬眉一笑:“他倒不是看得起我那三招两式──他喜欢我的画。”
然后他才加插了一句:“可惜他没有女儿。”
摇红哼声道:“可惜?”
“可惜!”扬眉板着脸孔说。
然后,两人都一起笑出声来。
“那件案子就发生在绿巾衖里,住了陈员外、叶老板两家人。陈员外原名陈今示,有权有势有人面,且在朝中有勾联,结交了不少权贵,并领有官职,但膝下无儿。叶老板则无,他原名叶金童,只是个售卖陶俑、泥塑的生意人,却有一个儿子,叫囡囡,五六岁还痴痴呆呆,不会识人,不晓说话,就因为比一般小孩愚钝,所以叶老板夫妇也少让他见人。两家比邻而居,常有往来,由于两家侧门互通,囡囡时亦到隔壁玩嘻。可是这一来,却生了一件奇事”
摇红倒听出兴味儿来了:“什么事?小囡囡能闹出啥大事来了?”
公孙扬眉道:“陈今示和夫人梁氏,迄无所出,倒是疼惜囡囡。奇怪的是,每次囡囡到他们家院去玩,必有喜事。陈员外不是无端加官进爵,就是得意外之财,喜讯必至。于是,夫妇二人,视囡囡作块宝。曾有询于叶金童和他夫人余氏,可否将囡囡过继给他们,重金不惜。叶老板夫妇虽对囡囡愚呆,很是遗憾、担心,但毕竟是自己孩子,十分爱惜,决不肯让。于是,两家便为此事,闹得不快。叶老板夫妇生恐陈员外夺子,故对囡囡也禁止不予入邻家处。”
摇红也听入了:“叶老板夫妇未免小气,但爱子之心,难免疑忌。”
公孙扬眉道:“这一来,陈员外可光火了。他和梁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囡囡诱了过来,串通了地保、里长,说囡囡是他亲生的孩子,叶金童夫妻因居所近便,意图绑架拐带。两家争持不下,一告便告上衙门。”
摇红听了也有点气忿:“那陈今示夫妇好不讲理。”
公孙扬眉道:“陈家朝中有呼百应,口大声响.叶金童夫妻又苦无证明囡囡为己所出,就算不吃官司,孩子也得判给陈家。知道青红皂白的,都不敢为叶金童作证,不晓内情的,更站到一边,只作壁上观。”
摇红试探着问“你呢?你是怎么知晓此事来龙去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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