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 一座城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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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城,就跟金帐里那顶小帐蓬一样,逆之,就一个字,死,大可汗的心有多狠,咱们都清楚,凡事要从两面想,这话您不是常说?这事也得从两面想,也不全是坏事对不对?”优留拖着左相,边说边走。
他不是很清楚大可汗建城是源于哪件事,但当年的事,他是亲身经历者,大可汗提起建城时,脸上的表情,跟他独自在小帐蓬里煮奶茶时的表情,一模一样,他就知道,这事没什么好劝的。
劝不了大可汗,那就劝劝左相,左相还是能劝得下来的。
北戎大可汗在朔方城和宁化之间,动工开建北戎都城。
这个地方不是大可汗选的,是佚先生借着两个秀才的手替他选下的,大可汗知道这是他的意思,却默许了,他总觉得,他的意思,也是她的意思,这座城是他给她建的,她觉得哪里好,那就建在哪里,至于其它……没有其它。
佚先生摇着把大蒲扇。这几年他返朴归真,爱上了蒲扇。
“乌达这份死心眼,老子我很喜欢。”佚先生摇着他那把咯咯吱吱的竹摇椅,神情惬意。
李兮斜了他一眼,没说话。
“这城,”佚先生拍着蒲扇,“我给他算着,三十年!老子是看不到了。”
“我觉得就算我看不到,你也能看得到。”李兮上下打量了一遍佚先生,这十几年,他几乎没变。
佚先生哈哈大笑,“我无所谓,乌达死前能看到就行,老子都想好了,给乌达搞个跟他那城门一样高的石头像,搞一对儿!等他那城修个差不多,就送过去给他当贺礼,就树城门口,一左一右,他倾尽北戎国力修了城,好歹得让他威武威武。”
佚先生拍打着蒲扇,为他这个贺礼笑的前仰后合。
李兮无语的看着他,一听到乌达要修城的信儿,他就跟打了鸡血一样,挑人,选地方,看图纸,她知道他的用意,乌达肯定也知道他在中间使的力,以及他的用意,好象他不在乎,自己……好象也没什么好在乎和能在乎的。
“你别想太多。”佚先生用蒲扇拍了拍李兮,“北戎跟中原不一样,北戎人,象狼,不能吃饱,让狼顿顿吃饱,那草原上就什么也剩不下了,让北戎顿顿吃的太饱,天下就什么也剩不下了,与其时不常打一仗消耗,倒不如修城。再说,修了城,就能定居,至少,新城方圆几百里,就能安定下来,一旦安定,慢慢的,他们也就成了中原人,这是好事,以后,唉,老子老了,没有以后了,以后是那帮小子的,我得教会那几个小子,以后,继续给他们修城,往草原深处一座座城的修进去,这法子最笨,可是,一劳永逸!”
李兮想着已经极其遥远的从前,慢慢点了点头,是的,修了城,定居下来,慢慢的,就没有了真正的游牧。
“乌达这个蠢货想不到这么远,也不用他想这么远,只要他有这个死心眼就行!”佚先生心情极好,“北戎那位左相递了话,要在新城修一座跟咱们这儿差不多的医学馆,我答应了,老子求之不得!不光医学馆,还有书院,医馆,统统给他们修!老子现在就让人抄书,到时候把书给他们运过去,人也过去!要多少有多少,到时候你也去一趟!乌达这个蠢货,净用这样的蠢货,用的不错。”
佚先生满意的夸了一句。
李兮听的有些出神,不管别人怎么形容乌达,她总觉得他在这世间茕茕孑立,他最渴望的东西,都已经离他远去。
北戎的新都城建的很快,深夜的城墙上,经常出现那位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大可汗的身影,一个人,在宽阔的城墙上慢慢的走,俯看着灯火一天比一天明亮、一天比一天繁华的新城,偶尔,也会坐下来,仔细煮上一锅奶茶,慢慢的品。(未完待续)
,这城,就跟金帐里那顶小帐蓬一样,逆之,就一个字,死,大可汗的心有多狠,咱们都清楚,凡事要从两面想,这话您不是常说?这事也得从两面想,也不全是坏事对不对?”优留拖着左相,边说边走。
他不是很清楚大可汗建城是源于哪件事,但当年的事,他是亲身经历者,大可汗提起建城时,脸上的表情,跟他独自在小帐蓬里煮奶茶时的表情,一模一样,他就知道,这事没什么好劝的。
劝不了大可汗,那就劝劝左相,左相还是能劝得下来的。
北戎大可汗在朔方城和宁化之间,动工开建北戎都城。
这个地方不是大可汗选的,是佚先生借着两个秀才的手替他选下的,大可汗知道这是他的意思,却默许了,他总觉得,他的意思,也是她的意思,这座城是他给她建的,她觉得哪里好,那就建在哪里,至于其它……没有其它。
佚先生摇着把大蒲扇。这几年他返朴归真,爱上了蒲扇。
“乌达这份死心眼,老子我很喜欢。”佚先生摇着他那把咯咯吱吱的竹摇椅,神情惬意。
李兮斜了他一眼,没说话。
“这城,”佚先生拍着蒲扇,“我给他算着,三十年!老子是看不到了。”
“我觉得就算我看不到,你也能看得到。”李兮上下打量了一遍佚先生,这十几年,他几乎没变。
佚先生哈哈大笑,“我无所谓,乌达死前能看到就行,老子都想好了,给乌达搞个跟他那城门一样高的石头像,搞一对儿!等他那城修个差不多,就送过去给他当贺礼,就树城门口,一左一右,他倾尽北戎国力修了城,好歹得让他威武威武。”
佚先生拍打着蒲扇,为他这个贺礼笑的前仰后合。
李兮无语的看着他,一听到乌达要修城的信儿,他就跟打了鸡血一样,挑人,选地方,看图纸,她知道他的用意,乌达肯定也知道他在中间使的力,以及他的用意,好象他不在乎,自己……好象也没什么好在乎和能在乎的。
“你别想太多。”佚先生用蒲扇拍了拍李兮,“北戎跟中原不一样,北戎人,象狼,不能吃饱,让狼顿顿吃饱,那草原上就什么也剩不下了,让北戎顿顿吃的太饱,天下就什么也剩不下了,与其时不常打一仗消耗,倒不如修城。再说,修了城,就能定居,至少,新城方圆几百里,就能安定下来,一旦安定,慢慢的,他们也就成了中原人,这是好事,以后,唉,老子老了,没有以后了,以后是那帮小子的,我得教会那几个小子,以后,继续给他们修城,往草原深处一座座城的修进去,这法子最笨,可是,一劳永逸!”
李兮想着已经极其遥远的从前,慢慢点了点头,是的,修了城,定居下来,慢慢的,就没有了真正的游牧。
“乌达这个蠢货想不到这么远,也不用他想这么远,只要他有这个死心眼就行!”佚先生心情极好,“北戎那位左相递了话,要在新城修一座跟咱们这儿差不多的医学馆,我答应了,老子求之不得!不光医学馆,还有书院,医馆,统统给他们修!老子现在就让人抄书,到时候把书给他们运过去,人也过去!要多少有多少,到时候你也去一趟!乌达这个蠢货,净用这样的蠢货,用的不错。”
佚先生满意的夸了一句。
李兮听的有些出神,不管别人怎么形容乌达,她总觉得他在这世间茕茕孑立,他最渴望的东西,都已经离他远去。
北戎的新都城建的很快,深夜的城墙上,经常出现那位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大可汗的身影,一个人,在宽阔的城墙上慢慢的走,俯看着灯火一天比一天明亮、一天比一天繁华的新城,偶尔,也会坐下来,仔细煮上一锅奶茶,慢慢的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