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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林琛和同学的聚会在吃完饭后便散了, 他们都挺忙的,能抽出半天时间来相见已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儿了。
大家并没有多少的离别情绪,当兵的人嘛,见惯了离别,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了。
鱼筱筱和林琛看着他们开着车相继驶离农家乐,和他们一起送的还有焦姨。
待把他们都送走了,一行三人回了农家小院, 焦姨去后院洗刷碗筷,鱼筱筱去帮忙, 焦姨在自家儿子走了以后就把林琛这几人当做自己的儿子看待,何伟他们的媳妇儿来到这里吃完饭也经常帮她做些家务。
鱼筱筱洗第二遍碗筷,因为第一遍碗筷是用热水洗, 第二遍是用凉水洗的。
焦姨做事很仔细,她洗第一遍就把碗洗得很干净了, 鱼筱筱只要用水冲一遍就可以了, 焦姨看看鱼筱筱的手, 道:“丫头,这水挺凉的,要不你别洗了去跟林琛看电视去爸?”
鱼筱筱摇摇头:“没事儿,这水也不是很凉, 刚刚才从井里打出来的, 还温热着呢。”
焦姨家并不用自来水,用的都是自家院子里这口井,这口井的井水冬暖夏凉, 夏天湃西瓜冬天洗衣洗碗洗菜都很舒坦。
“潇潇啊,你家是滨海市的啊?”
鱼筱筱点头:“是呀,不过我家也是农村的。”
焦姨点点头,两人说起了话,焦姨问了滨海那边的天气,知道那边一年四季都很热后表示了对那边的向往。
林琛正在院子里帮忙劈柴,其实焦姨家并不缺劈好的柴,刚刚何雄等人过来也帮忙劈了不少,但林琛已经很多年没有来了,他好不容易来看一次焦姨,总得做点什么才安心。
林琛把剩下的柴劈了,鱼筱筱去帮他把柴码在大院左边的棚子里,和焦姨说了一声,两人便拿了水壶上了山。
在上山的路上林琛和鱼筱筱说起了焦姨一家的事儿。
“焦姨的儿子叫焦俊和,他是按照成绩破格录取到我们军校的,他特别努力,是个特别好的一个人。我们军校里的农村兵比较少,有些城里兵就看不起他,总是欺负他,但都被他打回去了。”大学是个小型社会,他们军校也不例外。
毕竟都是十七八九岁的男孩儿,那时候正处于中二期,天老大地老二的,谁也不服谁。
刚去学校的时候他们因为是一个宿舍的也有许多的矛盾,后来才慢慢的磨合。
大学四年,林琛跟着焦俊和他们一起翻墙去过迪厅,徒步走遍过北京的各大胡同。
他也跟着他的同学们四处游玩儿过,那是独属于他们的青春。
前两年还好,这两年他年纪越大,感触就越深。
他拉着鱼筱筱的手,道:“潇潇,以后咱们的孩子一定不要送来当兵了。”
鱼筱筱有些诧异:“为什么呀?”
“我就是想他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当兵啊,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了。
“有你这样的父亲,这可说不准儿呢。”小孩子都是崇拜自己的父亲的,林琛是个军人,鱼筱筱想,他们的孩子有很大的可能也是个军人。
林琛这么一想,不禁失笑,是他想当然了。他父母小时候也说过不让他去当兵,可考大学的时候他却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去了军校。
两人一路上慢悠悠地爬上长城,要是遇到好的风景,两人还要停下来拍照。
两人在山上玩到了傍晚,回到焦姨的农家乐时天已经黑了,焦姨并没有睡,还在屋里等候着,等他们回来了,给他们做了一碗热乎乎的疙瘩汤吃。
吃完后便各自去睡觉了。
新婚期间,两人不可避免地又做了一回不可描述的事儿,完事儿后两人洗了澡相拥着沉沉睡去。
第二天吃了焦姨做的早饭后两人才往家里走。焦姨站在门口,看了他们很久很久。
回家后待了一天,第二天一早鱼筱筱便迫不及待地回了酒店,到了酒店,却被告知肖剑兰和苏老太太老两口出门去了。
鱼筱筱和林琛在大厅里等了一个小时,肖剑兰一行三人终于回来了。
苏老头带这个狗皮帽子,脸上戴着一个巨大的蛤蟆镜,蛤蟆镜是黑色的,他每走一步都十分的小心,就怕自己一不注意摔个跟头,堕了他的一世英名。
苏老太太和肖剑兰的身上穿的也还是保暖的羊绒呢子大衣,但颜色早已不同,肖剑兰穿起了暗红色,苏老太太穿上了大紫色,两人还戴了耳环涂了口红。
偏偏她们那一辈儿对口红的理解一向不咋地,两人涂的都是芭比粉,说是粉色也不准确,那粉色已经无限偏向紫色了,如果光这样也就算了。偏偏还带着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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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林琛和同学的聚会在吃完饭后便散了, 他们都挺忙的,能抽出半天时间来相见已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儿了。
大家并没有多少的离别情绪,当兵的人嘛,见惯了离别,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了。
鱼筱筱和林琛看着他们开着车相继驶离农家乐,和他们一起送的还有焦姨。
待把他们都送走了,一行三人回了农家小院, 焦姨去后院洗刷碗筷,鱼筱筱去帮忙, 焦姨在自家儿子走了以后就把林琛这几人当做自己的儿子看待,何伟他们的媳妇儿来到这里吃完饭也经常帮她做些家务。
鱼筱筱洗第二遍碗筷,因为第一遍碗筷是用热水洗, 第二遍是用凉水洗的。
焦姨做事很仔细,她洗第一遍就把碗洗得很干净了, 鱼筱筱只要用水冲一遍就可以了, 焦姨看看鱼筱筱的手, 道:“丫头,这水挺凉的,要不你别洗了去跟林琛看电视去爸?”
鱼筱筱摇摇头:“没事儿,这水也不是很凉, 刚刚才从井里打出来的, 还温热着呢。”
焦姨家并不用自来水,用的都是自家院子里这口井,这口井的井水冬暖夏凉, 夏天湃西瓜冬天洗衣洗碗洗菜都很舒坦。
“潇潇啊,你家是滨海市的啊?”
鱼筱筱点头:“是呀,不过我家也是农村的。”
焦姨点点头,两人说起了话,焦姨问了滨海那边的天气,知道那边一年四季都很热后表示了对那边的向往。
林琛正在院子里帮忙劈柴,其实焦姨家并不缺劈好的柴,刚刚何雄等人过来也帮忙劈了不少,但林琛已经很多年没有来了,他好不容易来看一次焦姨,总得做点什么才安心。
林琛把剩下的柴劈了,鱼筱筱去帮他把柴码在大院左边的棚子里,和焦姨说了一声,两人便拿了水壶上了山。
在上山的路上林琛和鱼筱筱说起了焦姨一家的事儿。
“焦姨的儿子叫焦俊和,他是按照成绩破格录取到我们军校的,他特别努力,是个特别好的一个人。我们军校里的农村兵比较少,有些城里兵就看不起他,总是欺负他,但都被他打回去了。”大学是个小型社会,他们军校也不例外。
毕竟都是十七八九岁的男孩儿,那时候正处于中二期,天老大地老二的,谁也不服谁。
刚去学校的时候他们因为是一个宿舍的也有许多的矛盾,后来才慢慢的磨合。
大学四年,林琛跟着焦俊和他们一起翻墙去过迪厅,徒步走遍过北京的各大胡同。
他也跟着他的同学们四处游玩儿过,那是独属于他们的青春。
前两年还好,这两年他年纪越大,感触就越深。
他拉着鱼筱筱的手,道:“潇潇,以后咱们的孩子一定不要送来当兵了。”
鱼筱筱有些诧异:“为什么呀?”
“我就是想他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当兵啊,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了。
“有你这样的父亲,这可说不准儿呢。”小孩子都是崇拜自己的父亲的,林琛是个军人,鱼筱筱想,他们的孩子有很大的可能也是个军人。
林琛这么一想,不禁失笑,是他想当然了。他父母小时候也说过不让他去当兵,可考大学的时候他却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去了军校。
两人一路上慢悠悠地爬上长城,要是遇到好的风景,两人还要停下来拍照。
两人在山上玩到了傍晚,回到焦姨的农家乐时天已经黑了,焦姨并没有睡,还在屋里等候着,等他们回来了,给他们做了一碗热乎乎的疙瘩汤吃。
吃完后便各自去睡觉了。
新婚期间,两人不可避免地又做了一回不可描述的事儿,完事儿后两人洗了澡相拥着沉沉睡去。
第二天吃了焦姨做的早饭后两人才往家里走。焦姨站在门口,看了他们很久很久。
回家后待了一天,第二天一早鱼筱筱便迫不及待地回了酒店,到了酒店,却被告知肖剑兰和苏老太太老两口出门去了。
鱼筱筱和林琛在大厅里等了一个小时,肖剑兰一行三人终于回来了。
苏老头带这个狗皮帽子,脸上戴着一个巨大的蛤蟆镜,蛤蟆镜是黑色的,他每走一步都十分的小心,就怕自己一不注意摔个跟头,堕了他的一世英名。
苏老太太和肖剑兰的身上穿的也还是保暖的羊绒呢子大衣,但颜色早已不同,肖剑兰穿起了暗红色,苏老太太穿上了大紫色,两人还戴了耳环涂了口红。
偏偏她们那一辈儿对口红的理解一向不咋地,两人涂的都是芭比粉,说是粉色也不准确,那粉色已经无限偏向紫色了,如果光这样也就算了。偏偏还带着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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