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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九阿哥把u盘插进电脑,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其实大部分他都知道,很大程度上,斯杰潘的好恶偏向和丧尸世界的那个是重合的,只是总体程度往上调了许多,不至于那么叫人厌恶。譬如他仍旧是在海参崴出生长大的,他喜欢的仍旧是中餐,他仍旧是在大学二年级离开学校的,他仍旧笃信宗教,他仍旧对背叛他的人恨之入骨,他也仍旧提防心很重,容易失控。
内容浏览完毕,九阿哥烦躁地关上电脑。
所以,接下来他该怎么办呢?既然答应了军方,那他看来是脱不了身了。虽然那俩中校说“事情会完满解决,会给安排妥当”,但九阿哥有点信不过他们。他没有任何势力,军方既不可能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他万一死了,人家也不会拿他当战友、为此感到痛惜,到时候,肯定连追悼会都不给他开!就算开了也不会给他挂上好听的头衔:“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爱新觉罗胤禟……”呸呸呸!
如果他死了,家里这几个又该怎么办?
恐怕他们连他的死因都不会知道,军方一定会封锁消息。
这不行,九阿哥突然想,不能让家里的几个蒙在鼓里!他得留下一封书信,告诉他们真正的缘由!
想着,他再度打开电脑,建了个文档,刚刚在排头敲上“四哥”这两个字,九阿哥就停下来了。
这不是写遗书么?他郁闷地想,也太不吉利了!
正想着,手机响了,九阿哥捡起一看。却是红龙。
红龙告诉九阿哥,今晚九阿哥被叫走的事他知道了,那俩军方的人探知红龙要去见斯杰潘,所以当天早上硬要跟着去,红龙知道不妥,本想不让九阿哥跟着,但为时已晚。
红龙在电话里问九阿哥。军方是不是威胁了他。
九阿哥没说话。只苦笑了一声。
“这事,九爷不必答应。”红龙说,“本来是我招惹的。和九爷无关,该由我来处理。”
九阿哥摇头:“弄成这样也不是你想的。而且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去和斯杰潘火拼。倒不如按照他们的计划,我一个人去。”
红龙在那边沉默片刻,才道:“九爷。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不至于被卷进来。”
九阿哥却笑道:“别这么说。咱早就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了,就算我想撇清也撇不了。况且我听着,他们的计划还算可行。”
红龙说:“军方的估计看来是对的,今晚斯杰潘把电话打到我这里。询问了你的身份。”
九阿哥心里一跳!
“所以接下来,就算九爷您不动,斯杰潘恐怕也会主动找上门来。”
红龙说完。又加强了一下语气:“九爷放心,我会盯着军方的!他们若敢贸然行动。将九爷置于危险之中,那么我的人会补上去,给九爷解围!”
放下电话,九阿哥想,看来是真脱不了身了!哪怕军方的人不掺进来,斯杰潘也不会善罢甘休。
密谈的第三天中午,九阿哥就接到了高个子中校的电话。
“今天傍晚,去和斯杰潘见个面。”
九阿哥问:“地点在哪儿?”
对方报了个地点,是个中式茶馆。
“斯杰潘最近两天都会在那儿,他喜欢听那儿的人弹琴。”高个子中校说。
“他?!喜欢听人弹琴?”九阿哥诧异道,“不会吧!”
“是真的。每晚六点半,有个艺校的学生在那儿弹琴……”
“什么琴?钢琴?”
“唔,不是钢琴,是古代的那种……也可能是古筝?”
九阿哥没好气道:“琴和筝你都分不清?”
高个子中校就笑起来:“这方面我懂得不多,总之,九爷在六点半之前赶过去,要装作巧遇,您明白么?千万别显得刻意了,这段时间,斯杰潘的人一直在监视您的动向。”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九阿哥心想,斯杰潘盯着自己,军方的人盯着斯杰潘,红龙的人盯着军方……这都成食物链了。
九阿哥提前一个钟头从家里出来,到了指定地点。
为了不显刻意,他先去隔壁的服装店逛了一圈。现在他总算明白所谓的时尚潮流了,再不会像第一天到这儿那样,尽挑些叫人发憷的颜色,像茱莉亚说的那样,“穿得像棵圣诞树”。
九阿哥一直不胖,自小身子柔弱,骨架纤细,他的个头没胤祥那么高,肌肉也没胤祥那么发达。
胤祥曾给九阿哥买了套烟灰色的gildozegna做生日礼物。胤祥说,zegna这牌子特别挑人,就他送给九阿哥的这套,就这款式和颜色,身材略胖的人会把它穿成“土肥圆”,不够有型的又撑不起来,显得像张旧报纸。
九阿哥穿着却刚刚好,倜傥儒雅。
后来大家就发觉,九阿哥很适合烟灰色,这颜色衬得他十分沉静,削弱了他与生俱来的、刺目到近乎不合时宜的锋芒,让他另有了一种含而不露的气质,犹如半裹在丝绒里的珍珠,只泄露出丝丝光芒。
如此一来,更显玉树临风。
今天他当然没心情真的去选衣服,只在店里挑挑拣拣,装出专注看做工的样子。虽然观察不到有人跟踪,但九阿哥不敢大意,他就当斯杰潘的人正在某处盯着他。
看看手表,差不多六点一刻。
九阿哥出来服装店,直接去了对面的茶社。
时间还早,今天有点淅淅沥沥的雨,茶社里人不多,见他懒懒散散的样子,服务生也没殷勤上前询问,只顾着给角落里的几个生意人端茶送水。
茶社正中,围着一排锦绣屏风。画面是“落霞与孤鹜齐飞”,跟前木桌上一把琴放在那儿,矮个子中校说的那个艺校生还没来。
九阿哥信步走到跟前,低头仔细瞧了瞧。是古琴,而且是好琴,他伸手拨了拨,焦桐清呖。质地甚佳。
许久没碰这古典玩意儿。九阿哥索性走到古琴跟前,拉椅子坐下来,他想了想。弹了曲最喜欢的《酒狂》。
茶社静谧,九阿哥的琴声在室内回荡,如落珠溅玉。客人们虽然都不懂古曲,但人都听得出这是熟手在演奏。于是本来戚戚的说话声也压低了。
一个服务生抬头一看,这才错愕地发现。弹琴的不是每天来的那个艺术生,却是个脸孔陌生的青年。他赶紧回办公室告诉了茶社经理。
经理一听,慌忙从办公室出来制止九阿哥:“先生!请不要乱动,这把琴很昂贵的……”
九阿哥还没开口。旁边却有人打断茶社经理:“有多贵?我买下来可以么?”
九阿哥陡然停住手!面前站着的正是斯杰潘!站在他身后两步的,是石锁,这丑陋的大块头。肩... -->>
回到家里,九阿哥把u盘插进电脑,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其实大部分他都知道,很大程度上,斯杰潘的好恶偏向和丧尸世界的那个是重合的,只是总体程度往上调了许多,不至于那么叫人厌恶。譬如他仍旧是在海参崴出生长大的,他喜欢的仍旧是中餐,他仍旧是在大学二年级离开学校的,他仍旧笃信宗教,他仍旧对背叛他的人恨之入骨,他也仍旧提防心很重,容易失控。
内容浏览完毕,九阿哥烦躁地关上电脑。
所以,接下来他该怎么办呢?既然答应了军方,那他看来是脱不了身了。虽然那俩中校说“事情会完满解决,会给安排妥当”,但九阿哥有点信不过他们。他没有任何势力,军方既不可能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他万一死了,人家也不会拿他当战友、为此感到痛惜,到时候,肯定连追悼会都不给他开!就算开了也不会给他挂上好听的头衔:“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爱新觉罗胤禟……”呸呸呸!
如果他死了,家里这几个又该怎么办?
恐怕他们连他的死因都不会知道,军方一定会封锁消息。
这不行,九阿哥突然想,不能让家里的几个蒙在鼓里!他得留下一封书信,告诉他们真正的缘由!
想着,他再度打开电脑,建了个文档,刚刚在排头敲上“四哥”这两个字,九阿哥就停下来了。
这不是写遗书么?他郁闷地想,也太不吉利了!
正想着,手机响了,九阿哥捡起一看。却是红龙。
红龙告诉九阿哥,今晚九阿哥被叫走的事他知道了,那俩军方的人探知红龙要去见斯杰潘,所以当天早上硬要跟着去,红龙知道不妥,本想不让九阿哥跟着,但为时已晚。
红龙在电话里问九阿哥。军方是不是威胁了他。
九阿哥没说话。只苦笑了一声。
“这事,九爷不必答应。”红龙说,“本来是我招惹的。和九爷无关,该由我来处理。”
九阿哥摇头:“弄成这样也不是你想的。而且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去和斯杰潘火拼。倒不如按照他们的计划,我一个人去。”
红龙在那边沉默片刻,才道:“九爷。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不至于被卷进来。”
九阿哥却笑道:“别这么说。咱早就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了,就算我想撇清也撇不了。况且我听着,他们的计划还算可行。”
红龙说:“军方的估计看来是对的,今晚斯杰潘把电话打到我这里。询问了你的身份。”
九阿哥心里一跳!
“所以接下来,就算九爷您不动,斯杰潘恐怕也会主动找上门来。”
红龙说完。又加强了一下语气:“九爷放心,我会盯着军方的!他们若敢贸然行动。将九爷置于危险之中,那么我的人会补上去,给九爷解围!”
放下电话,九阿哥想,看来是真脱不了身了!哪怕军方的人不掺进来,斯杰潘也不会善罢甘休。
密谈的第三天中午,九阿哥就接到了高个子中校的电话。
“今天傍晚,去和斯杰潘见个面。”
九阿哥问:“地点在哪儿?”
对方报了个地点,是个中式茶馆。
“斯杰潘最近两天都会在那儿,他喜欢听那儿的人弹琴。”高个子中校说。
“他?!喜欢听人弹琴?”九阿哥诧异道,“不会吧!”
“是真的。每晚六点半,有个艺校的学生在那儿弹琴……”
“什么琴?钢琴?”
“唔,不是钢琴,是古代的那种……也可能是古筝?”
九阿哥没好气道:“琴和筝你都分不清?”
高个子中校就笑起来:“这方面我懂得不多,总之,九爷在六点半之前赶过去,要装作巧遇,您明白么?千万别显得刻意了,这段时间,斯杰潘的人一直在监视您的动向。”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九阿哥心想,斯杰潘盯着自己,军方的人盯着斯杰潘,红龙的人盯着军方……这都成食物链了。
九阿哥提前一个钟头从家里出来,到了指定地点。
为了不显刻意,他先去隔壁的服装店逛了一圈。现在他总算明白所谓的时尚潮流了,再不会像第一天到这儿那样,尽挑些叫人发憷的颜色,像茱莉亚说的那样,“穿得像棵圣诞树”。
九阿哥一直不胖,自小身子柔弱,骨架纤细,他的个头没胤祥那么高,肌肉也没胤祥那么发达。
胤祥曾给九阿哥买了套烟灰色的gildozegna做生日礼物。胤祥说,zegna这牌子特别挑人,就他送给九阿哥的这套,就这款式和颜色,身材略胖的人会把它穿成“土肥圆”,不够有型的又撑不起来,显得像张旧报纸。
九阿哥穿着却刚刚好,倜傥儒雅。
后来大家就发觉,九阿哥很适合烟灰色,这颜色衬得他十分沉静,削弱了他与生俱来的、刺目到近乎不合时宜的锋芒,让他另有了一种含而不露的气质,犹如半裹在丝绒里的珍珠,只泄露出丝丝光芒。
如此一来,更显玉树临风。
今天他当然没心情真的去选衣服,只在店里挑挑拣拣,装出专注看做工的样子。虽然观察不到有人跟踪,但九阿哥不敢大意,他就当斯杰潘的人正在某处盯着他。
看看手表,差不多六点一刻。
九阿哥出来服装店,直接去了对面的茶社。
时间还早,今天有点淅淅沥沥的雨,茶社里人不多,见他懒懒散散的样子,服务生也没殷勤上前询问,只顾着给角落里的几个生意人端茶送水。
茶社正中,围着一排锦绣屏风。画面是“落霞与孤鹜齐飞”,跟前木桌上一把琴放在那儿,矮个子中校说的那个艺校生还没来。
九阿哥信步走到跟前,低头仔细瞧了瞧。是古琴,而且是好琴,他伸手拨了拨,焦桐清呖。质地甚佳。
许久没碰这古典玩意儿。九阿哥索性走到古琴跟前,拉椅子坐下来,他想了想。弹了曲最喜欢的《酒狂》。
茶社静谧,九阿哥的琴声在室内回荡,如落珠溅玉。客人们虽然都不懂古曲,但人都听得出这是熟手在演奏。于是本来戚戚的说话声也压低了。
一个服务生抬头一看,这才错愕地发现。弹琴的不是每天来的那个艺术生,却是个脸孔陌生的青年。他赶紧回办公室告诉了茶社经理。
经理一听,慌忙从办公室出来制止九阿哥:“先生!请不要乱动,这把琴很昂贵的……”
九阿哥还没开口。旁边却有人打断茶社经理:“有多贵?我买下来可以么?”
九阿哥陡然停住手!面前站着的正是斯杰潘!站在他身后两步的,是石锁,这丑陋的大块头。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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