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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实上,东京审判的对象是甲级战犯(即主要的或首要的战争罪犯),次要战犯由各被侵略国分别设庭审理。
1944年12月15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成立,由中、美、英、苏等11国的法官组成,经盟军亚洲战区总司令官陈锋任命的11名法官是:美国的克莱墨尔将军、中国的梅汝璈先生、英国的派特里克勋爵、苏联的i.m.柴扬诺夫将军、澳大利亚的w.威勃爵士、加拿大的s.麦克杜哥、法国的h.柏奈尔、荷兰的b.v.a.罗林、新西兰的e.h.诺斯克罗夫特、印度的r.m.巴尔、菲律宾的d.哈那尼拉。其中威勃爵士被任命为庭长。
依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盟军最高统帅指派之检察长对属于本法庭管辖权内之战争罪犯的控告负调查及起诉之责,必要时并予最高统帅以法律上的协助;“任何与日本处于战争状态之联合国家皆有权指派陪席检察官一人,以协助检察长”。
据此,美国的j.b.基南被指派为检察长,同时兼任美国的陪席检察官,其他各国指派的陪席检察官分别是:中国的向哲濬、英国的a.s.科明斯.卡尔、苏联的s.a.高隆斯基、澳大利亚的a.j.曼斯菲尔德、加拿大的h.g.诺兰、荷兰的w.g.f.b.穆尔德尔、新西兰的r.h.奎廉、印度的g.梅农和菲律宾的p.罗伯茨。
在远东军事法庭成立的同时,盟军又在中国的南京、上海、广州,菲律宾的马尼拉,苏联的伯力等地分别设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于1945年1月2日接受了盟军最高统帅部国际检察处对裕仁、冈村宁次、东条英机、广田弘毅等75名被告的起诉,后盟国认为案情过分庞大复杂,决定将这78人分两批或三批审理。
东京审判的是第一批是包括裕仁天皇在内的34名甲级战犯,分别是日本天皇裕仁、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冈村宁次、近卫文磨、阿南惟几、杉山元、大川周明、松冈洋佑、石井四郎、永野修身、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东乡茂德、重光葵。
历史上日本共有8名甲级战犯逃过了审判,首要的就是日本天皇裕仁。当时是由于美国政府包庇而未被列入战犯名单。同样被美军庇护的还有杀人魔王石井四郎,此人原是日本731部队的首脑人物。
其次是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当时是因为冈村受到老蒋的庇护,被宣布无罪释放的。
除此之外。日本前首相近卫文磨以及阿南惟几、杉山元则是畏罪自杀。因而逃过了审判;还有南满铁道株式会社‘东亚研究所‘所长大川周明。此人是《纪元二千六百年史》和其他战争时期畅销书的作者、日本法西斯主义的积极宣传家、日本军部思想的指导者。战后,大川周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为28名甲级战犯之一,但由于此人装疯卖傻。因此逃过了审判。
还有日本前外相松冈洋佑和海军作战部部长永野修身,这两个倒霉蛋是在审判期间病死了所以也逃过了审判,现在战争提前结束,审判也提前进行,因此这些人一个也没跑,全部被送上了军事法庭。
东京审判从1945年1月开庭到1945年12月宣判终结,历时近1年。其间共开庭1118次,法庭纪录6.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819人,出示文件证据13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3213页,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也是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日本法西斯的种种罪行在审判中一步步被揭露。
由于在战争期间,陈锋专门派人负责收集日军的罪行证据,所以当中国政府控诉日本侵略军在中国犯下数百条罪行时,每一条都为法庭提供了大量的认证和物证,单单中国政府在法庭中战死的照片资料就多达9万多张,其他文件资料数万件,整个法庭中所出示的134000多件证据,其中95%是来自中国。
有了大量详实的证据,法庭的审判进度比历史上两年零七个月的审判时间快了一年还要多,1945年12月15日—25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读了数十万字的判决书,判处裕仁、冈村宁次、近卫文磨、阿南惟几、石井四郎、杉山元、大川周明、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14人绞刑。
判处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松冈洋佑、永野修身、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等18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有期徒刑7年。
在东京审判的同时,南京、上海、马尼拉等地也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受审战犯共8226人,其中1937名战犯被处以死刑。(未完待续。。)
ps: 下一章《光荣使命1937》就结束了,其实正文今天就已经完结了,明天是一些要交代的番外话,姑且算是正文!
。但事实上,东京审判的对象是甲级战犯(即主要的或首要的战争罪犯),次要战犯由各被侵略国分别设庭审理。
1944年12月15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成立,由中、美、英、苏等11国的法官组成,经盟军亚洲战区总司令官陈锋任命的11名法官是:美国的克莱墨尔将军、中国的梅汝璈先生、英国的派特里克勋爵、苏联的i.m.柴扬诺夫将军、澳大利亚的w.威勃爵士、加拿大的s.麦克杜哥、法国的h.柏奈尔、荷兰的b.v.a.罗林、新西兰的e.h.诺斯克罗夫特、印度的r.m.巴尔、菲律宾的d.哈那尼拉。其中威勃爵士被任命为庭长。
依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盟军最高统帅指派之检察长对属于本法庭管辖权内之战争罪犯的控告负调查及起诉之责,必要时并予最高统帅以法律上的协助;“任何与日本处于战争状态之联合国家皆有权指派陪席检察官一人,以协助检察长”。
据此,美国的j.b.基南被指派为检察长,同时兼任美国的陪席检察官,其他各国指派的陪席检察官分别是:中国的向哲濬、英国的a.s.科明斯.卡尔、苏联的s.a.高隆斯基、澳大利亚的a.j.曼斯菲尔德、加拿大的h.g.诺兰、荷兰的w.g.f.b.穆尔德尔、新西兰的r.h.奎廉、印度的g.梅农和菲律宾的p.罗伯茨。
在远东军事法庭成立的同时,盟军又在中国的南京、上海、广州,菲律宾的马尼拉,苏联的伯力等地分别设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于1945年1月2日接受了盟军最高统帅部国际检察处对裕仁、冈村宁次、东条英机、广田弘毅等75名被告的起诉,后盟国认为案情过分庞大复杂,决定将这78人分两批或三批审理。
东京审判的是第一批是包括裕仁天皇在内的34名甲级战犯,分别是日本天皇裕仁、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冈村宁次、近卫文磨、阿南惟几、杉山元、大川周明、松冈洋佑、石井四郎、永野修身、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东乡茂德、重光葵。
历史上日本共有8名甲级战犯逃过了审判,首要的就是日本天皇裕仁。当时是由于美国政府包庇而未被列入战犯名单。同样被美军庇护的还有杀人魔王石井四郎,此人原是日本731部队的首脑人物。
其次是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当时是因为冈村受到老蒋的庇护,被宣布无罪释放的。
除此之外。日本前首相近卫文磨以及阿南惟几、杉山元则是畏罪自杀。因而逃过了审判;还有南满铁道株式会社‘东亚研究所‘所长大川周明。此人是《纪元二千六百年史》和其他战争时期畅销书的作者、日本法西斯主义的积极宣传家、日本军部思想的指导者。战后,大川周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为28名甲级战犯之一,但由于此人装疯卖傻。因此逃过了审判。
还有日本前外相松冈洋佑和海军作战部部长永野修身,这两个倒霉蛋是在审判期间病死了所以也逃过了审判,现在战争提前结束,审判也提前进行,因此这些人一个也没跑,全部被送上了军事法庭。
东京审判从1945年1月开庭到1945年12月宣判终结,历时近1年。其间共开庭1118次,法庭纪录6.8万余页,出庭作证的证人达819人,出示文件证据134000多件,判决书长达3213页,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也是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日本法西斯的种种罪行在审判中一步步被揭露。
由于在战争期间,陈锋专门派人负责收集日军的罪行证据,所以当中国政府控诉日本侵略军在中国犯下数百条罪行时,每一条都为法庭提供了大量的认证和物证,单单中国政府在法庭中战死的照片资料就多达9万多张,其他文件资料数万件,整个法庭中所出示的134000多件证据,其中95%是来自中国。
有了大量详实的证据,法庭的审判进度比历史上两年零七个月的审判时间快了一年还要多,1945年12月15日—25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读了数十万字的判决书,判处裕仁、冈村宁次、近卫文磨、阿南惟几、石井四郎、杉山元、大川周明、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14人绞刑。
判处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松冈洋佑、永野修身、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等18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有期徒刑7年。
在东京审判的同时,南京、上海、马尼拉等地也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受审战犯共8226人,其中1937名战犯被处以死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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