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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都说:幻灭,是成长的开始。
但对于他们温家人来说:人类因梦想才伟大。
自从二十几年前,温家男主人历经千辛万苦、打败无数的强劲情敌,再以私奔的方式娶到温家女主人之后,这句话更成了温家的家训。
当年,如果他没有过人的毅力和怀着无比美丽的梦想,怎么能坚持到最后娶到心爱的人,更进而幸福美满的生下了三个女儿!?
所以说:梦想,绝对是值得追寻的。
二十几年后,温家的三个女儿长大成人。对于在成长过程中,那对可以为了追求梦想、为了遍览世界美景,把三个女儿丢在家里自生自灭的父母,她们很早就开始学会“看破”
至少,亲爱的爸妈还记得留给他们足够的生活费和学费,没让她们为了生活得小小年纪就去打零工,她们就该偷笑并且觉得无比知足。
温家人不愧是温家人,她们还是对世界抱持着绝对美妙的期待。
温家老大,温风华--某杂志社的采访摄影记者。
温家老二,温雨华--某大学法律系应届毕业生。
温家老么,温雷华--单纯的高中三年级女学生。
温家户长是自然学系的研究学者,对于天地之间大自然的种种现象怀有无比的敬畏与热忱,而老婆下嫁之后,也就夫唱妇随的跟着丈夫研究起来,所以三个女儿,就全部以自然现象取名字啦。
话说,在温家老么十七岁这年,温家夫妻又为了名为“多认识这个世界的变化”实际上是溜到北欧去度他们那永无止尽的蜜月而离家时,温家三姊妹已经见怪不怪了。
原本,温家夫妻还以为这次出国会跟往常一样,在途中买了纪念品,就带回来安抚家里那三个常常被“放生”的女兑,谁知道才旅游到中途,就接到二女儿的通知,说小妹恋爱了!
没想到温家女儿们第一个冒出男朋友、未婚夫、老公人选的人,居然是最小的雷华,还真是大鼎抹滚,小鼎强强滚!
好吧,基本上,十七岁是小了点儿,但是温家父母想到恋爱的强度,哪里是年龄、距离什么世俗的观感可以挡得住,所以他们也就接受了。
为人父母的他们是很想立刻飞回来替三女儿、王持婚事,不过二女儿说了一句“要结婚,尚早”那么既然还没要结婚,他们也就没必要那么赶**br />
于是乎,温家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继续在国外度蜜月,顺便采购礼物给小女儿;而温家三个女儿依然守在台湾的家。
真是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有对不负责任、只知玩乐的爸妈咧;然而身为大女儿的她,其实比谁都了解爸妈那种“到时候再说”的温吞个性,没办法,谁叫他们姓“温”嘛,要不温吞也难!
其实,谈个恋爱、有个交往对象,真的不算什么大事,尤其当事人才十七岁,那个在商场出名的巨子绝不会干犯“诱拐未成年少女”罪名的危险,提前在小妹未成年之前就把小妹给拐走。
身为号称处事冷静谨慎的温家老二,她是真的这么想。
于是乎,真的没什么好担心的。
呃,话实在不能说的太满,毕竟,小妹未成年不值得担心,可是谁来担保她和大姊这两个已成年的女人不会被临时拐跑?
身为温家人,她真的、真的认定,她不会这么快就爱上一个男人。
身为温家人,她真的、真的不以为,她会这么快就认定了他。
身为温家人,做事实在不应该莽撞,因为他们温家人绝对是以“温吞”为生活宗旨
可是,世事岂会尽如人意?尤其是充满吊诡的男女情爱。
如果每件事都能如她的愿,那世间也就没什么事好伤心的了--在她二十一岁之前的确是这样;但事实证明“爱情”绝对是上天赐给人类最荒谬的惩罚。
只是,她不明白,她没做过什么坏事呀,心地也不坏、嘴巴也不坏,为什么上天偏偏要和她过不去?
别人都说:幻灭,是成长的开始。
但对于他们温家人来说:人类因梦想才伟大。
自从二十几年前,温家男主人历经千辛万苦、打败无数的强劲情敌,再以私奔的方式娶到温家女主人之后,这句话更成了温家的家训。
当年,如果他没有过人的毅力和怀着无比美丽的梦想,怎么能坚持到最后娶到心爱的人,更进而幸福美满的生下了三个女儿!?
所以说:梦想,绝对是值得追寻的。
二十几年后,温家的三个女儿长大成人。对于在成长过程中,那对可以为了追求梦想、为了遍览世界美景,把三个女儿丢在家里自生自灭的父母,她们很早就开始学会“看破”
至少,亲爱的爸妈还记得留给他们足够的生活费和学费,没让她们为了生活得小小年纪就去打零工,她们就该偷笑并且觉得无比知足。
温家人不愧是温家人,她们还是对世界抱持着绝对美妙的期待。
温家老大,温风华--某杂志社的采访摄影记者。
温家老二,温雨华--某大学法律系应届毕业生。
温家老么,温雷华--单纯的高中三年级女学生。
温家户长是自然学系的研究学者,对于天地之间大自然的种种现象怀有无比的敬畏与热忱,而老婆下嫁之后,也就夫唱妇随的跟着丈夫研究起来,所以三个女儿,就全部以自然现象取名字啦。
话说,在温家老么十七岁这年,温家夫妻又为了名为“多认识这个世界的变化”实际上是溜到北欧去度他们那永无止尽的蜜月而离家时,温家三姊妹已经见怪不怪了。
原本,温家夫妻还以为这次出国会跟往常一样,在途中买了纪念品,就带回来安抚家里那三个常常被“放生”的女兑,谁知道才旅游到中途,就接到二女儿的通知,说小妹恋爱了!
没想到温家女儿们第一个冒出男朋友、未婚夫、老公人选的人,居然是最小的雷华,还真是大鼎抹滚,小鼎强强滚!
好吧,基本上,十七岁是小了点儿,但是温家父母想到恋爱的强度,哪里是年龄、距离什么世俗的观感可以挡得住,所以他们也就接受了。
为人父母的他们是很想立刻飞回来替三女儿、王持婚事,不过二女儿说了一句“要结婚,尚早”那么既然还没要结婚,他们也就没必要那么赶**br />
于是乎,温家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继续在国外度蜜月,顺便采购礼物给小女儿;而温家三个女儿依然守在台湾的家。
真是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有对不负责任、只知玩乐的爸妈咧;然而身为大女儿的她,其实比谁都了解爸妈那种“到时候再说”的温吞个性,没办法,谁叫他们姓“温”嘛,要不温吞也难!
其实,谈个恋爱、有个交往对象,真的不算什么大事,尤其当事人才十七岁,那个在商场出名的巨子绝不会干犯“诱拐未成年少女”罪名的危险,提前在小妹未成年之前就把小妹给拐走。
身为号称处事冷静谨慎的温家老二,她是真的这么想。
于是乎,真的没什么好担心的。
呃,话实在不能说的太满,毕竟,小妹未成年不值得担心,可是谁来担保她和大姊这两个已成年的女人不会被临时拐跑?
身为温家人,她真的、真的认定,她不会这么快就爱上一个男人。
身为温家人,她真的、真的不以为,她会这么快就认定了他。
身为温家人,做事实在不应该莽撞,因为他们温家人绝对是以“温吞”为生活宗旨
可是,世事岂会尽如人意?尤其是充满吊诡的男女情爱。
如果每件事都能如她的愿,那世间也就没什么事好伤心的了--在她二十一岁之前的确是这样;但事实证明“爱情”绝对是上天赐给人类最荒谬的惩罚。
只是,她不明白,她没做过什么坏事呀,心地也不坏、嘴巴也不坏,为什么上天偏偏要和她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