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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在这个年头,同居已经算是想当然的事情了,一点儿也不稀奇,倒是那些不同居的人常被同龄人们暗自称道,”这么纯情,真难得。”
我当然没那么纯情,当年之所以选择同居是想逃避责任,我连自己都弄不明白,更不敢说什么和谁的将来,婚姻这词比蛆还倒人胃口——但这不排除我在个别情况下想结婚,我希望这时候我不是为了爱情。
他是个挺不错的男人,他自己认为,他觉得自己职业和人格都高尚,经济算不上拮据,最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特别有才,就像每个多识几个字的人一样,他心比天高。穷尽天下,他也只佩服他自个儿。
这一切都没有关系,这和同居本身没关系,重要的是,我和他同居了,然后分手了。
恋爱说到底是件很简单的事情,第一次注视着他的眼睛时,我就想,他的眼睛很诚实,而且,很温柔。天知道,我很少看见男人长这样的一双眼睛,如同碎玉一般闪着光亮,而且,流连着波折的一点一滴。
对我来说,爱情之所以能够如此简单,只是因为它太复杂了。当我十六岁那年第一次爱上宁的时候就知道,我永远无法抗拒的不是爱情,而是诱惑。
谁说过爱我?我记不清了。那么多来去匆匆的男人男孩们走过我的生活,没有人说这个词的时候感觉到困难。虽然听的时候我替他们难过。
十八岁时,正说,我爱你,你能否做我的妻?当他注视着我的脸,发现我浮起笑容时眼里却是悲天悯人的同情,这个二十五岁的男人竟然为此流下了泪水。从此后我见到男人流泪便急躁不安,感觉像被一头被阉割的狼四处追杀,幸亏宁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流过泪。
我会极轻易地陷入爱情,而这却恰恰因为我缺乏真正全身心付出的能力,奇怪吗?其实是不奇怪的。尽管我每次都在竭尽全力地努力让自己更像一个沉浸在幸福中的傻瓜,当我逼着自己爱时,我会满心柔情,这种柔情更多可能是来自于对被爱的人发自内心的同情:受骗是很可怜的,对吗?
话是这么说,但我一直还是很坚定不移地相信我十六岁对宁的迷恋是很真挚的。到如今,也还很真挚,我真挚地希望他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死去,这样我可以替他守寡,但对别的男人,包括文,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
对了,我忘记说了,我说的这个同居的男人叫文,而且他的确是个很文的男人,至少装得很文。文很少表现出吃宁的醋的样子,他会对我说,这一切都是过去,他只介意我的现在。每次对他提到宁时,他都会摇着脑袋微笑,你这个小女人真是狠心。
对,这也是我和文最终分手的原因,我这个女人很狠心。
(一)
我和文的恋爱始于去年,无所事事的我在街口开了一家书店,专门卖些所谓的文学书藉,那家店是我这辈子干得最快乐的一件事,每天我就坐在书店里面一张用黑色的人造革包裹着的椅子上,翻翻池莉、余华的小说,我最喜欢这些小说,我可以动脑筋,也可以不动脑筋,完全看我自己的觉悟。若是过于高深或低级的小说,我就没有选择思考或是不思考的权利了。我觉得,只有这些作家才是真正懂得通俗与庸俗、清高与自以为是的区别。
文在附近一所大学教书,硕士研究生刚毕业,一脸的青黄不接,就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土豆,鲜鲜脆脆还沾了一身的土。他往书店一钻,只轻描淡写地扫了一眼,就开口说“你这里书的品种太少了,应该扩展。”
我抬起眼皮从眼镜上方看他“就这么大的店。”没有什么敌意,但相当冷淡。
他只是笑笑,转身就走了,以后他成了书店的常客,但是买书并不多,大部分时候,他只是每本书翻上十几页,在这里消磨点时间而已。我也乐得有个人像保安一样坐在店里,也就没管他,毕竟他来的频率很高。时间长了,我们也就渐渐混熟了。
他是外地人,平时根本无处可去,于是就把我的小店当成了他用来打发时间的最佳选择。他的宿舍离小店不超过三百米,对一个年轻男人来说,连短距离的散步也算不上。
文第一次约我出去显得很自然,他告诉我单位发了两张电影票,邀请我陪他看。当时我只是抬头看看他,他没有表情,眼睛还在盯着书架上的书。好吧,我说。我清楚,有什么要开始了。
其实我对要开始什么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对文本人的兴趣。文是那么不引人注目:他的脸尖尖的,牙有些暴,身材枯瘦,偏偏还最喜欢穿土里土气的老头茄克衫,胡子拉喳几天不刮,我一眼看他就觉得这种人是属于哪个女孩和他出去都嫌丢人的那种。
但他的确吸引了我,虽然我也会像每一个虚荣的女孩子一样,一想到他连普通都谈不上的外形就有些打退堂鼓,但他的个性极为骄傲,这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征服欲望,另外还有些怜惜:他会吃苦的,他太自以为是了。
想想当初和他在一起时我这些混杂的思想,我就觉得自己令人发指:没有一点是出于什么爱或者喜欢,干干脆脆地我就是想挫挫他的威风,谁叫他每天眼睛看人都是斜着的,总是一脸孤高地说,你的行为不够高明。当年我还幼稚,虽说有些不服气,但那时候我真的相信这世界有高明这一东西,而且深信不疑地相信他多少有点高明。
但后来我是真的曾经打算过好好跟他相处一辈子,相信不相信爱情和永远是一回事,希望自己的余生不要太孤独是另一回事,那时候我以为文会是那个跟我过平淡的日子的人。
文在约我看了一次电影后就告诉我,他结婚的话,单位立刻就能分给他一小套房子。这倒是投我的所需了。自从父母各自再婚后,我就一直住在哥嫂的家里,开了这家小店后就住在店里,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一直是我最奢侈的梦想。
可是我不会为了房子结婚,所以我没有理睬他。
我和文都是认真的,在对待彼此关系上,我们可能这辈子也没有这么认真地考虑过把还没过的日子给安排好——定下来吧,就和对方过了。我猜他的认真来自于寂寞,他不是本地人,在这个城市里一个人孤独的生活,所以急于成一个家,而我的认真则来自于竟然发现他想成一个家,那么必然他是认真的,我也就应该认真一点。当时的我并没有发现使他认真的原因并不是我,而是孤独。
其实文总的来说是个不错的男人,他第二次约会就把我带到了他宿舍里,给我烧了一大堆好吃的菜。我猜,这样的男人应该算是不错的了吧,看着我一脸幸福地吃他忍不住笑了,这真的是家的感觉。
家?什么叫家?有人群居在一起就叫家,否则就是房子。这是文常说的话,他用来开脱自己不打扫房间的一个最好理由——因为这不是家。
我们认识了一个月之后就同居了,虽然这句话说出来会使大部分正常人大跌眼镜,我还是得说实话。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呢?我没有仔细思考过。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可以给自己找上一大堆借口:我一个人在社会上混了六年了,心里早就有些底气不足的郁闷了;另一方面,文和我约会一次便提出了结婚,很认真地说想爱我,所以想和我结婚,虽然我阅人无数,但在他之前还没有一个人提出结婚这话题来,基本上一两个星期大家都已经吵翻了天再也不能在同一个地方相安无事地说上两句话以上了。
反正再说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我和文约会了几次之后就搬进了他的宿舍。他住着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里的一间,其它两间是他同事的宿舍。我和那两个平时总是漠无表情的男人没打过招呼,更没有进一步的交情,这可能就注定后来我按照文的话滚蛋时,连帮我说句话的人都没有,没有人关心已经夜深了,我一个人就是找个鬼混的地方也得花点功夫。
(二)
怎么来描述我和文相处的日子呢?如果我楚楚可怜地扮怨妇状,说文如何欺凌弱小,我比窦娥还冤,估计也有人相信,就如同文在他的同学圈子宣传我如何的自私不替他着想,也有些不动脑子的家伙替他出主意一样。这世界,毕竟还是善良的人多,人一旦善良,就容易盲目。
最初和文相处就是掺杂着一丝甜蜜的冲突不断,在文的映照下,我不断地看清自己身上如同天花一般的缺点密密麻麻。刚开始,很难相信这一点,但后来,我真心真意地相信这一切,并试图改正。这说明知识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骗得人神智不清,在他有力的语气之下,我相信黑的固然还是黑,白的却也同期变成了污秽。
说起来大概人们很难相信,我们最早的芥蒂竟然是为了一元钱,而且,之后很多事情皆来源来这件事情留下的印象。那是我们刚刚同居的第三天,他带我去他舅舅家,我们在公车站等车。
一个穿着藏青色上装的中年女子在车站散发一张纸,文看那纸印刷得还算漂亮,就问人家这是什么。那人回答是全市公车的行走路线,文顺理成章地拿了一张,然后他的胳膊捅捅我,示意我也去拿一张。我一时竟想不出怎么回答他,骂他神经有问题似乎过分了点,但是,有一张不就够用了吗?难道说不要钱就都一起往家搬?搬到最后还不是扔?
我正张口结舌想着怎么回答他不停的示意时,那个女人伸出了手“一元一张。”
文的胳膊终于不再捅我了,他抬头严肃地看看那个女人,一如他在学校表现出来的为人师表的正人君子模样,他的眼睛在镜片后认真地困惑了“要钱?”说着,他把手中那页绿色的纸递回给了那个女人“我不要了。”
女人伸手把纸拿了回去就走了,只丢下我们站在那里。文还是一脸肃然,甚至没有看我,当然的是,他的胳膊也不再捅我了。我的喉咙里就像塞了蛆虫一样难受,却一句话也不想说。
我想知道,这张纸他到底需要不需要?如果需要,又要多少呢?
我个人的生活是相当放纵的,饮食无律,经常昼伏夜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是我一向的生活方式。倒谈不上为此而骄傲,因为这样的日子并不是那么美好。很多时候,明明饿着肚子,偏偏觉得没劲,干脆就倒在床上大睡一通。一个人的日子,通常都会显得单调无味,连加点佐料的心情也没有。
和文在一起,这多年以来培养而成的状态,也没有多大改观,引得了文的极大不满。刚开始时,他还坚持了两天为我做饭,忍受了我一直到了六点也没有眼色准备干点家务的德性。第三天他立马就长吁短叹了“青青,你根本不是个过日子的人,而我想结婚,不过是想要份平淡的日子罢了。”
“我不是个过日子的人?难道这些年来我过的不算日子?”我企图用狡辩来跟他打个马虎眼蒙混过关,没想到他恳切地叹了一口气,眼泪竟然一滴滴往下掉。我顿时厌烦起来,恨不能给他一个老大的耳括子,结结实实教教他男人不应该为了一顿饭流泪的道理。
不过厌烦归厌烦,如果我对他没有一点的怜惜,他也不会具有了我的男朋友这一身份,所以尽管一看见男人哭我就想起了被阉割的狼,我还是乖巧地坐到了他旁边“乖乖别哭了,好不好?”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你?我们不合适的。”文摇摇头,用我递过去的卫生纸轻轻擦眼泪,糟糕的是我一下注意到他擦眼泪的时候小指头竟然翘翘的,像戏子们的兰花指。
怪不得会哭。我盯着他的秀气地翘起的小指,细细长长,保养得很好的指甲光洁整齐,不像个农家子弟,倒是更像个贵妇人。我再打量一下自己被剪得光秃秃的一手指甲,没了声息。
文见我没吱声,大概以为我感动得无话可说,他转过脸来搂住我的脑袋,直直地看着我“你做不了个好妻子。”
“你不是一向对我说男女平等吗?这样的话,无所谓是你干活或者我干了,谁会干谁干。”虽然话本身并不好听,但为了缓和它的力量,我努力用了最柔软的语气,还故意睁大了眼睛盯着他——很多人说我的眼睛很漂亮,很柔和,很能打动人。
“你不觉得最重要的是态度吗?不是你会不会干的问题,而是从头到尾你就不想做事,你根本不是个生活化的人,你还在做梦。”
“我或许错了,你做不了太太的角色。”文见我半天没吱声,又补充了一句。
(三)
我兴冲冲地下楼逛菜场去了,我不是不会做事,这些年来没有父母的生活,多多少少我总得学会照顾自己,否则早就撑着脖子上吊了。只是,我一直对这种生活充满了厌倦,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就这样在饥饱交替中等死,人活着好像就是这么一个过程。
对,很多人都说要做有意义的事,好让生命变得色彩缤纷;还有人说,为别人活着才使生活有意义,为自己活着的人永远不幸福。
这些都是废话。首先我根本找不出点意义,更别提什么有意义的事了。有许多人上大学,读书读书再读书,若是目的是读书本身倒还说得过去,可大部分人也不过借此取巧,想找个好工作过几天物质极大丰富的日子罢了。若我这个人天生好吃懒做,觉得为了那几天好日子花费大半生的时间并不值得,那么这些积极进取对我就没有意义。
好吧,我为别人活着,我天天上街搀老太太过马路,捡垃圾扔进垃圾箱,搞好邻里关系,尊敬长辈团结同辈,自大得敢假想没有我这个社会就道德沦丧了,难道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就得到了证实?充其量也就是让道德沦丧推迟一、两天罢了。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总为自己不求上进、游手好闲找借口。但是,偶尔我会发发神经病,变得跟正常人无异,觉得阳光明媚日新月异,生活太美好了我还有大好前途。今天我就能算上一个正常人,这种正常归就于文的眼泪催化。
文正在楼上睡觉,我闲着没事干在屋里像困兽一样乱转,把窗子打开了想尖叫一声,把对面楼的人全部引来以为这里发生了谋杀案。但最终我还是放弃了这种打算,据说这种行为叫扰乱社会治安。我这个人虽然行为随性,但希望自己还不至于违法犯罪。
所以我思量了半天,还是决定下楼买菜。外面正是风和日丽,菜场里挤得像白送一样,可见民计民生的重要性。我回忆了大半天,才想起来这是一年半以来我第一次进菜场。心里倒是产生了些愧疚感,觉得自己真的不是个过日子的人,这几年饥一顿饱一顿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自己打发掉的。
我兴致勃勃地买了一堆菜,突然想起来文昨天提过要吃虾,又跑到水产柜台那里叫人家捞了三斤虾子给我,卖虾子的女人粗黑的脸朝我微笑“姑娘可真能干。”
我就这样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地拎着大包小包进门了,进门时被台阶拌了一下,差点就摔了个狗吃屎,幸亏那门结实,用撞出个疙瘩的后果阻挡了另一严重后果的发生。
文正坐在电脑前面上网,看见我进来欢天喜地的笑顿时展开,站起身子搂搂我的肩,”你真好!”话音还未落,他又像跳蚤一样跳回椅子上“我要下棋了。”
也算是那天我心情好,竟然坚持了两个小时,把所有的菜洗了摘了切好了,水灵灵地放好了,再回屋去看文,他还盯着电脑在下棋,我对这些游戏是没什么兴趣的,就伸手推推他“玩够了?来陪我烧饭吧。”
“你先一个人烧吧,我再玩一会儿。”文颇有兴致地点上一根烟递给我“让我玩一会儿吧。”
我吸了一口烟,坐下来翻翻他扔在桌上的书,货币银行学,好像最近他要参加什么考试,但既然他自己宁可花两个小时上网下棋,我更管不着了,顺手把书扔在床上,一心一意叼着烟认真地吸。
我吸烟,我知道这是个致命的恶习,最早文看见过我抽烟,在我的店里。他当时用颇有些得意的眼光瞅着我“另类?还是行为艺术?”然后再也没提过这个碴了,大部分时间,总是一人一根相对抽着,好像极有默契的样子。
但自从同居后,文的态度就有了很微妙的变化,他开始劝我戒烟,而且说他会和我一起行动起来赶走烟草的毒害。
每到这时候,我的态度也就暧昧起来了,我对戒烟这种话一点兴趣也没有,我一不会在马路上乱扔烟头,二没有在禁烟区吸烟,要戒不戒完全是我个人的事。他文不过刚刚和我谈了几天恋爱,横插进来非要管这一杠子,我有些烦躁。当初他完全可以因为我抽烟而不要选择我,既然选择了就不要轻易尝试改变我,这种常识问题他都不懂,我除了觉得无聊以外没有第二种想法。何况文本人在这方面并不具有美德,他可以混帐到对垃圾箱视而不见随手乱扔烟头吐痰,我一提醒他,他立刻就回我一句装模做样,这么有公德你就去捡。我为什么捡他扔的垃圾?我干脆闭嘴了。
这个话题回避了几天之后,文也乖巧地没再提这个话题,但他也再没像以前一样递烟给我了。用他的话来说,我不惯你这种坏毛病。说这话的时候,他自己嘴上还在叼着五分钟之内的第二根烟。今天他能主动递上一根烟,可见他网上下棋的心有多急切了。
拖泥带水地把晚饭吃完,我突然变得心情不好起来,文吃完后一抹嘴又开始下棋了,好像根本没有心来帮我做一点点事。是我的要求太多,还是他不够体贴?这个问题恼得我早早就睡觉了,也不知道文什么时候终于玩够了下网的。
(四)
要说我和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真是天大的冤枉,虽然文趁着我不在时总在拼命地打电话,告诉他所有知道名字的人他有个快要结婚的女朋友是如何的体贴与美丽,更多地我觉得他倒是一种煊耀,每次这么一说后他的朋友就会说,真的?一个城市女孩?长得漂亮?还体贴?你可真有福气。
当着我的面,他从来不会说这些,他会说的只是追求他的漂亮女孩子很多,之所以挑中我是一种很莫明其妙的缘分在牵着他的手,他还说这些女孩子读书很多,知道谁是哈耶克、波德莱尔、加缪,然后再用一种嘲弄的口气问我,你知道吗?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可是经典。
我有些困惑般的羞愧,一直以来是个很漠视周围的人,看书因为缺乏和他人的交流,也不会有什么突破性的选择,充其量也就是些英法的名著和现代的国内小说,这些名字,我真的是没有听说过。
趁着文不在的时候,我从他的书架上找到了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没想到竟然是本诗集,我大致翻了一遍,没有兴趣看下去了。对诗这东西我好像天生有些过敏,总也看不明白,对我来说,这东西比起短文来显得含混不明,而我对不解其意的东西总是缺乏热情的。
等到文回来,我怯生生地把诗集递给他“文,我看不懂,诗这东西我天生没有领悟力。”
文连看也没看我一眼就接过书扔回了书架“我也没看懂,诗不需要看懂。”
“那你怎么知道它是经典?”他的反应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
“你话可真多。”文居高临下地瞄了我一眼,随即露出个特别甜美的笑容来“别烦了,老公饿了,晚上吃什么?”
我隐隐地觉得文的清高其实有些虚,根本没有什么根基,记得有人说过,人应当骄傲的是自己的努力。而文,似乎总对一些名气和权威充满了崇拜,当然,他完全可以骄傲,因为他最起码知道什么是权威,相比我这种连权威是什么都不明白的人自然高明一些,可完全没有必要做出这副高人一等的嘴脸来,反倒让我产生了些说不清的轻视。
当天晚上,我自己突然想起来文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便多了一句嘴,问文“什么叫行为艺术?”
“行为艺术?”文激动得立即从床上跳了起来“就是一种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观察别人的反应。通常这种行为都是破坏正常秩序的,否则就没办法引起别人的注意。”
“噢,知道了,我对破坏社会秩序的事不感兴趣。”我有些疲倦,不想再说下去了,何况看到他这个兴奋的样子,更是心里一哆嗦,觉得闭嘴为妙,否则今晚没觉睡了。
“青青,我觉得你这点很不好。对任何新的观点总是抱着偏见,没有学习的态度。”他的话弄得我云里雾里有点摸不清门道“怎么了?”
“你没有接触的事情你总是抱着不接受的态度,不是因为你不能接受,而是你准备不接受,你觉得这种态度好吗?”
“我就是对破坏社会秩序没兴趣,你干什么上纲上线?”我重新闭上了眼睛,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
“你就是不承认别人的观点,总是自我感觉最好。”文重重地扔下这么一句话“我跟你交流很困难,经常都想着不用再和你交流了,一交流隔阂就出来了。”
“那就别交流了。怎么了你?还不允许别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这种吵架有意思没有?”我的脾气也因为他这句话给点燃了“没意思就滚蛋。”
“我为什么要滚?这是我家,你住在我这里叫我走?要走也是你走。”文为了行为艺术不知道怎么发起了神经病,或许他以为自己也在行为艺术,这会儿俨然就是个艺术家。
“你闹够了没有?”其实我的心就在这一瞬间像沉底一样,沉重冰冷,但我不是个喜欢把什么都说出来的人,更或者说,不太想和他交流。
“现在不是我的问题,而是你的问题,你弄清楚这一点没有?”文拧亮了台灯“你太倔了。”
“是我倔还是你倔,不就是个行为艺术吗?有必要没有?”我差点没愣住,瞧他平时这么骄傲,原来这么自卑,就因为人家不欣赏他推崇的一个简单概念这样大动干戈。我私底下觉得有几分好笑,重要的恐怕不是什么行为艺术,而是他的个人观点。
“这不是行为艺术这个概念的问题,而是我们俩能不能和平相处的大问题。”
“好了好了,我爱你,睡觉吧。”看着他一步步地要点火,我反倒有些怀疑了,到底是我有问题还是他有问题?是不是真的我的态度不好呢?或者,我平时的确少接受他的意见了?心里对自己怀疑的同时,我也有些厌恶,为什么一个男人会这样的斤斤计较呢?难道也是我以前的关怀不够?
糟糕的是我又看见他的眼里有泪在闪光,我的老天!
(五)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争吵,那时候刚刚搬到他这里来没有几天,也就是说一元钱的事件刚发生没两天。
首先得声明的是,我并不是个爱过节的人,长这么大,别说洋节,就是中国的传统节日还有自己的生日我也不过。很多事情很无聊琐碎,就像过节一样,除了穷开心以外没看出来有任何的好处。
但那天正好是二月十号,大街上正热闹非凡的吵吵嚷嚷,什么柔情无限,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之类的扯淡广告随处都是,我一时兴起在一家小店里买了一个很漂亮的银色花瓶,黑黄色的铜蛇围着瓶颈,很有点勾人的恐怖味道。然后拨通了文的电话,劈头就是一句“宝贝,情人节到了,送我什么礼物?”
“什么情人节,扯淡,省点钱吧。”文毫不留情的简单回答顿时把我呛回了大街上,一心的欢喜全都飞到了埃及“这样,那好吧,我先玩一会儿去。”
“早点回来。”挂了电话,我又拨通了哥哥的电话“哥,有个花瓶送给你,当情人节礼物给嫂子吧。”
“都老夫老妻了,还玩这个?”哥哥在电话那头笑了起来“行啊,咱也沾点洋味儿。”
其实整个事件让我索然无味的并不是他说情人节是扯淡,这句话我举着双手赞同,可是他千不该万不该就是情人节一大早起来就是那么一句“宝贝,情人节快乐,给你一个吻。”
我当时正睡得迷糊,听到这句话立刻来了精神,睁开眼睛就是一句“滚蛋,情人节是扯淡。”
他瞪大眼睛瞅着我“你怎么了?”
“我们才谈了两个月,你就告诉我情人节是扯淡,那还闲着没事说什么快乐?”我越说越生气,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我回去了,你一个人快乐你的扯淡节日去吧。”虽然一肚子的恼火,但最真实的想法我却没有说出口,我也说不出口。如果说这样的话,好像我喜欢的是他的钱,但他又是为了什么?一句话当然比礼物省钱。有了当时一元钱的事件,我不由自主地就联想到了这一点。我开始痛恨自己的媚俗和势利:我是想要他的礼物来证明他的感情?还是我就缺了这点钱自己给自己买点什么?其实他的经济条件不如我,这也是真的,一个初出毛庐的大学老师收入毕竟也只是个柴米钱,而我,在社会上混的这几年,打了那么多份工,又开过店,手头的钱自然比他宽裕些。但,这是钱的问题,还是态度问题?
我用力地打开门,从容不迫地看看他,走了。门关上的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心没有一点起浮。把手插进裤子口袋里,背上背着我的黑色背包,我几乎可以说是蹦蹦跳跳地下楼的,正是因为我如此正常,反而心底生了些寒意:我到底正常不正常?我是应该难过的,可是我为什么一点儿也不难过?
文住的地方是这座城市是南部,治安一向不好,最直接的原因肯定也就是经济,没有路灯,远离大马路,住在附近的大多都是老城区的居民,低收入低教育是这一带给人的第一印象。
我在小路上轻轻地走,与其说我文雅,倒不如说这一带的治安实在令人齿冷,我不敢惊动了黑暗中潜伏的罪。人是有原罪的,我不是个信教的人,但极相信这一点。父母刚离婚的时候,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天,那天所有我能想象到的罪恶念头全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万一我在路上碰到一个心情不畅的,难保会发生些什么。
小路上黑漆漆的,前面就是那条熟悉的水泥桥了。桥很小,河也很窄,但河面离桥很远,从桥上走过的时候,一点也听不见水声。我在桥上站住了,远处还有些隐约的灯光,是桥旁的人家,这会儿人们应该在看电视,我却很无聊地站在这里,只是为了一份礼物。那么我期望的礼物是什么呢?一束几天就要枯败的花,还是只是润滑饱满的巧克力?这些东西都极度无聊,但似乎这时候我很需要。
文是一个星期以后来找我的,我每个星期三晚上都在夜校补习外语,尽管小店已经歇业了,文仍然掌握着我的活动规律。
他出现的时候我正和一个同学往外走,看见他过来,那个女孩子不知趣地说了句我先走了,就闪得不见了影子,剩下我一个人干瞪眼睛发急,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也许文以为,或者我的同学也以为,这些天来我寝食难安地在思念他,似乎这是理所当然的。可能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我没有发生这种理所当然的情况,我一点儿也没怀念想念这种情感的产生。
他笑得很勉强,不紧不慢地跟在我的身后,我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因为他一向高傲得很矜持,他不愿意为谁放下他的尊严。
已经走了大约十五分钟,我停下了脚步,街上除了稀稀拉拉走过的几个人,还有并谈不上明亮的灯光以外再没了什么可以使他暴露的东西了“你有事吗?”
“我很想你。”文左右看看,露出了谦逊的微笑。
我讨厌他故意装出来的卑劣模样,他的心底一定在想着我是如何不讲道理,而他是怎么样的苦口婆心,这种男人我见多了。但是,我的孤独使我闭上了嘴,不打算把这个百分百的事实说出来。
我慢吞吞地跟在了文的后面,他伸手搂住了我的腰。就在这一瞬间,我浑身都僵直了,我知道我们的关系... -->>
序
在这个年头,同居已经算是想当然的事情了,一点儿也不稀奇,倒是那些不同居的人常被同龄人们暗自称道,”这么纯情,真难得。”
我当然没那么纯情,当年之所以选择同居是想逃避责任,我连自己都弄不明白,更不敢说什么和谁的将来,婚姻这词比蛆还倒人胃口——但这不排除我在个别情况下想结婚,我希望这时候我不是为了爱情。
他是个挺不错的男人,他自己认为,他觉得自己职业和人格都高尚,经济算不上拮据,最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特别有才,就像每个多识几个字的人一样,他心比天高。穷尽天下,他也只佩服他自个儿。
这一切都没有关系,这和同居本身没关系,重要的是,我和他同居了,然后分手了。
恋爱说到底是件很简单的事情,第一次注视着他的眼睛时,我就想,他的眼睛很诚实,而且,很温柔。天知道,我很少看见男人长这样的一双眼睛,如同碎玉一般闪着光亮,而且,流连着波折的一点一滴。
对我来说,爱情之所以能够如此简单,只是因为它太复杂了。当我十六岁那年第一次爱上宁的时候就知道,我永远无法抗拒的不是爱情,而是诱惑。
谁说过爱我?我记不清了。那么多来去匆匆的男人男孩们走过我的生活,没有人说这个词的时候感觉到困难。虽然听的时候我替他们难过。
十八岁时,正说,我爱你,你能否做我的妻?当他注视着我的脸,发现我浮起笑容时眼里却是悲天悯人的同情,这个二十五岁的男人竟然为此流下了泪水。从此后我见到男人流泪便急躁不安,感觉像被一头被阉割的狼四处追杀,幸亏宁从来没有在我面前流过泪。
我会极轻易地陷入爱情,而这却恰恰因为我缺乏真正全身心付出的能力,奇怪吗?其实是不奇怪的。尽管我每次都在竭尽全力地努力让自己更像一个沉浸在幸福中的傻瓜,当我逼着自己爱时,我会满心柔情,这种柔情更多可能是来自于对被爱的人发自内心的同情:受骗是很可怜的,对吗?
话是这么说,但我一直还是很坚定不移地相信我十六岁对宁的迷恋是很真挚的。到如今,也还很真挚,我真挚地希望他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死去,这样我可以替他守寡,但对别的男人,包括文,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
对了,我忘记说了,我说的这个同居的男人叫文,而且他的确是个很文的男人,至少装得很文。文很少表现出吃宁的醋的样子,他会对我说,这一切都是过去,他只介意我的现在。每次对他提到宁时,他都会摇着脑袋微笑,你这个小女人真是狠心。
对,这也是我和文最终分手的原因,我这个女人很狠心。
(一)
我和文的恋爱始于去年,无所事事的我在街口开了一家书店,专门卖些所谓的文学书藉,那家店是我这辈子干得最快乐的一件事,每天我就坐在书店里面一张用黑色的人造革包裹着的椅子上,翻翻池莉、余华的小说,我最喜欢这些小说,我可以动脑筋,也可以不动脑筋,完全看我自己的觉悟。若是过于高深或低级的小说,我就没有选择思考或是不思考的权利了。我觉得,只有这些作家才是真正懂得通俗与庸俗、清高与自以为是的区别。
文在附近一所大学教书,硕士研究生刚毕业,一脸的青黄不接,就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土豆,鲜鲜脆脆还沾了一身的土。他往书店一钻,只轻描淡写地扫了一眼,就开口说“你这里书的品种太少了,应该扩展。”
我抬起眼皮从眼镜上方看他“就这么大的店。”没有什么敌意,但相当冷淡。
他只是笑笑,转身就走了,以后他成了书店的常客,但是买书并不多,大部分时候,他只是每本书翻上十几页,在这里消磨点时间而已。我也乐得有个人像保安一样坐在店里,也就没管他,毕竟他来的频率很高。时间长了,我们也就渐渐混熟了。
他是外地人,平时根本无处可去,于是就把我的小店当成了他用来打发时间的最佳选择。他的宿舍离小店不超过三百米,对一个年轻男人来说,连短距离的散步也算不上。
文第一次约我出去显得很自然,他告诉我单位发了两张电影票,邀请我陪他看。当时我只是抬头看看他,他没有表情,眼睛还在盯着书架上的书。好吧,我说。我清楚,有什么要开始了。
其实我对要开始什么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对文本人的兴趣。文是那么不引人注目:他的脸尖尖的,牙有些暴,身材枯瘦,偏偏还最喜欢穿土里土气的老头茄克衫,胡子拉喳几天不刮,我一眼看他就觉得这种人是属于哪个女孩和他出去都嫌丢人的那种。
但他的确吸引了我,虽然我也会像每一个虚荣的女孩子一样,一想到他连普通都谈不上的外形就有些打退堂鼓,但他的个性极为骄傲,这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征服欲望,另外还有些怜惜:他会吃苦的,他太自以为是了。
想想当初和他在一起时我这些混杂的思想,我就觉得自己令人发指:没有一点是出于什么爱或者喜欢,干干脆脆地我就是想挫挫他的威风,谁叫他每天眼睛看人都是斜着的,总是一脸孤高地说,你的行为不够高明。当年我还幼稚,虽说有些不服气,但那时候我真的相信这世界有高明这一东西,而且深信不疑地相信他多少有点高明。
但后来我是真的曾经打算过好好跟他相处一辈子,相信不相信爱情和永远是一回事,希望自己的余生不要太孤独是另一回事,那时候我以为文会是那个跟我过平淡的日子的人。
文在约我看了一次电影后就告诉我,他结婚的话,单位立刻就能分给他一小套房子。这倒是投我的所需了。自从父母各自再婚后,我就一直住在哥嫂的家里,开了这家小店后就住在店里,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一直是我最奢侈的梦想。
可是我不会为了房子结婚,所以我没有理睬他。
我和文都是认真的,在对待彼此关系上,我们可能这辈子也没有这么认真地考虑过把还没过的日子给安排好——定下来吧,就和对方过了。我猜他的认真来自于寂寞,他不是本地人,在这个城市里一个人孤独的生活,所以急于成一个家,而我的认真则来自于竟然发现他想成一个家,那么必然他是认真的,我也就应该认真一点。当时的我并没有发现使他认真的原因并不是我,而是孤独。
其实文总的来说是个不错的男人,他第二次约会就把我带到了他宿舍里,给我烧了一大堆好吃的菜。我猜,这样的男人应该算是不错的了吧,看着我一脸幸福地吃他忍不住笑了,这真的是家的感觉。
家?什么叫家?有人群居在一起就叫家,否则就是房子。这是文常说的话,他用来开脱自己不打扫房间的一个最好理由——因为这不是家。
我们认识了一个月之后就同居了,虽然这句话说出来会使大部分正常人大跌眼镜,我还是得说实话。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呢?我没有仔细思考过。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可以给自己找上一大堆借口:我一个人在社会上混了六年了,心里早就有些底气不足的郁闷了;另一方面,文和我约会一次便提出了结婚,很认真地说想爱我,所以想和我结婚,虽然我阅人无数,但在他之前还没有一个人提出结婚这话题来,基本上一两个星期大家都已经吵翻了天再也不能在同一个地方相安无事地说上两句话以上了。
反正再说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我和文约会了几次之后就搬进了他的宿舍。他住着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里的一间,其它两间是他同事的宿舍。我和那两个平时总是漠无表情的男人没打过招呼,更没有进一步的交情,这可能就注定后来我按照文的话滚蛋时,连帮我说句话的人都没有,没有人关心已经夜深了,我一个人就是找个鬼混的地方也得花点功夫。
(二)
怎么来描述我和文相处的日子呢?如果我楚楚可怜地扮怨妇状,说文如何欺凌弱小,我比窦娥还冤,估计也有人相信,就如同文在他的同学圈子宣传我如何的自私不替他着想,也有些不动脑子的家伙替他出主意一样。这世界,毕竟还是善良的人多,人一旦善良,就容易盲目。
最初和文相处就是掺杂着一丝甜蜜的冲突不断,在文的映照下,我不断地看清自己身上如同天花一般的缺点密密麻麻。刚开始,很难相信这一点,但后来,我真心真意地相信这一切,并试图改正。这说明知识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骗得人神智不清,在他有力的语气之下,我相信黑的固然还是黑,白的却也同期变成了污秽。
说起来大概人们很难相信,我们最早的芥蒂竟然是为了一元钱,而且,之后很多事情皆来源来这件事情留下的印象。那是我们刚刚同居的第三天,他带我去他舅舅家,我们在公车站等车。
一个穿着藏青色上装的中年女子在车站散发一张纸,文看那纸印刷得还算漂亮,就问人家这是什么。那人回答是全市公车的行走路线,文顺理成章地拿了一张,然后他的胳膊捅捅我,示意我也去拿一张。我一时竟想不出怎么回答他,骂他神经有问题似乎过分了点,但是,有一张不就够用了吗?难道说不要钱就都一起往家搬?搬到最后还不是扔?
我正张口结舌想着怎么回答他不停的示意时,那个女人伸出了手“一元一张。”
文的胳膊终于不再捅我了,他抬头严肃地看看那个女人,一如他在学校表现出来的为人师表的正人君子模样,他的眼睛在镜片后认真地困惑了“要钱?”说着,他把手中那页绿色的纸递回给了那个女人“我不要了。”
女人伸手把纸拿了回去就走了,只丢下我们站在那里。文还是一脸肃然,甚至没有看我,当然的是,他的胳膊也不再捅我了。我的喉咙里就像塞了蛆虫一样难受,却一句话也不想说。
我想知道,这张纸他到底需要不需要?如果需要,又要多少呢?
我个人的生活是相当放纵的,饮食无律,经常昼伏夜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是我一向的生活方式。倒谈不上为此而骄傲,因为这样的日子并不是那么美好。很多时候,明明饿着肚子,偏偏觉得没劲,干脆就倒在床上大睡一通。一个人的日子,通常都会显得单调无味,连加点佐料的心情也没有。
和文在一起,这多年以来培养而成的状态,也没有多大改观,引得了文的极大不满。刚开始时,他还坚持了两天为我做饭,忍受了我一直到了六点也没有眼色准备干点家务的德性。第三天他立马就长吁短叹了“青青,你根本不是个过日子的人,而我想结婚,不过是想要份平淡的日子罢了。”
“我不是个过日子的人?难道这些年来我过的不算日子?”我企图用狡辩来跟他打个马虎眼蒙混过关,没想到他恳切地叹了一口气,眼泪竟然一滴滴往下掉。我顿时厌烦起来,恨不能给他一个老大的耳括子,结结实实教教他男人不应该为了一顿饭流泪的道理。
不过厌烦归厌烦,如果我对他没有一点的怜惜,他也不会具有了我的男朋友这一身份,所以尽管一看见男人哭我就想起了被阉割的狼,我还是乖巧地坐到了他旁边“乖乖别哭了,好不好?”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你?我们不合适的。”文摇摇头,用我递过去的卫生纸轻轻擦眼泪,糟糕的是我一下注意到他擦眼泪的时候小指头竟然翘翘的,像戏子们的兰花指。
怪不得会哭。我盯着他的秀气地翘起的小指,细细长长,保养得很好的指甲光洁整齐,不像个农家子弟,倒是更像个贵妇人。我再打量一下自己被剪得光秃秃的一手指甲,没了声息。
文见我没吱声,大概以为我感动得无话可说,他转过脸来搂住我的脑袋,直直地看着我“你做不了个好妻子。”
“你不是一向对我说男女平等吗?这样的话,无所谓是你干活或者我干了,谁会干谁干。”虽然话本身并不好听,但为了缓和它的力量,我努力用了最柔软的语气,还故意睁大了眼睛盯着他——很多人说我的眼睛很漂亮,很柔和,很能打动人。
“你不觉得最重要的是态度吗?不是你会不会干的问题,而是从头到尾你就不想做事,你根本不是个生活化的人,你还在做梦。”
“我或许错了,你做不了太太的角色。”文见我半天没吱声,又补充了一句。
(三)
我兴冲冲地下楼逛菜场去了,我不是不会做事,这些年来没有父母的生活,多多少少我总得学会照顾自己,否则早就撑着脖子上吊了。只是,我一直对这种生活充满了厌倦,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就这样在饥饱交替中等死,人活着好像就是这么一个过程。
对,很多人都说要做有意义的事,好让生命变得色彩缤纷;还有人说,为别人活着才使生活有意义,为自己活着的人永远不幸福。
这些都是废话。首先我根本找不出点意义,更别提什么有意义的事了。有许多人上大学,读书读书再读书,若是目的是读书本身倒还说得过去,可大部分人也不过借此取巧,想找个好工作过几天物质极大丰富的日子罢了。若我这个人天生好吃懒做,觉得为了那几天好日子花费大半生的时间并不值得,那么这些积极进取对我就没有意义。
好吧,我为别人活着,我天天上街搀老太太过马路,捡垃圾扔进垃圾箱,搞好邻里关系,尊敬长辈团结同辈,自大得敢假想没有我这个社会就道德沦丧了,难道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就得到了证实?充其量也就是让道德沦丧推迟一、两天罢了。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总为自己不求上进、游手好闲找借口。但是,偶尔我会发发神经病,变得跟正常人无异,觉得阳光明媚日新月异,生活太美好了我还有大好前途。今天我就能算上一个正常人,这种正常归就于文的眼泪催化。
文正在楼上睡觉,我闲着没事干在屋里像困兽一样乱转,把窗子打开了想尖叫一声,把对面楼的人全部引来以为这里发生了谋杀案。但最终我还是放弃了这种打算,据说这种行为叫扰乱社会治安。我这个人虽然行为随性,但希望自己还不至于违法犯罪。
所以我思量了半天,还是决定下楼买菜。外面正是风和日丽,菜场里挤得像白送一样,可见民计民生的重要性。我回忆了大半天,才想起来这是一年半以来我第一次进菜场。心里倒是产生了些愧疚感,觉得自己真的不是个过日子的人,这几年饥一顿饱一顿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自己打发掉的。
我兴致勃勃地买了一堆菜,突然想起来文昨天提过要吃虾,又跑到水产柜台那里叫人家捞了三斤虾子给我,卖虾子的女人粗黑的脸朝我微笑“姑娘可真能干。”
我就这样自我感觉特别良好地拎着大包小包进门了,进门时被台阶拌了一下,差点就摔了个狗吃屎,幸亏那门结实,用撞出个疙瘩的后果阻挡了另一严重后果的发生。
文正坐在电脑前面上网,看见我进来欢天喜地的笑顿时展开,站起身子搂搂我的肩,”你真好!”话音还未落,他又像跳蚤一样跳回椅子上“我要下棋了。”
也算是那天我心情好,竟然坚持了两个小时,把所有的菜洗了摘了切好了,水灵灵地放好了,再回屋去看文,他还盯着电脑在下棋,我对这些游戏是没什么兴趣的,就伸手推推他“玩够了?来陪我烧饭吧。”
“你先一个人烧吧,我再玩一会儿。”文颇有兴致地点上一根烟递给我“让我玩一会儿吧。”
我吸了一口烟,坐下来翻翻他扔在桌上的书,货币银行学,好像最近他要参加什么考试,但既然他自己宁可花两个小时上网下棋,我更管不着了,顺手把书扔在床上,一心一意叼着烟认真地吸。
我吸烟,我知道这是个致命的恶习,最早文看见过我抽烟,在我的店里。他当时用颇有些得意的眼光瞅着我“另类?还是行为艺术?”然后再也没提过这个碴了,大部分时间,总是一人一根相对抽着,好像极有默契的样子。
但自从同居后,文的态度就有了很微妙的变化,他开始劝我戒烟,而且说他会和我一起行动起来赶走烟草的毒害。
每到这时候,我的态度也就暧昧起来了,我对戒烟这种话一点兴趣也没有,我一不会在马路上乱扔烟头,二没有在禁烟区吸烟,要戒不戒完全是我个人的事。他文不过刚刚和我谈了几天恋爱,横插进来非要管这一杠子,我有些烦躁。当初他完全可以因为我抽烟而不要选择我,既然选择了就不要轻易尝试改变我,这种常识问题他都不懂,我除了觉得无聊以外没有第二种想法。何况文本人在这方面并不具有美德,他可以混帐到对垃圾箱视而不见随手乱扔烟头吐痰,我一提醒他,他立刻就回我一句装模做样,这么有公德你就去捡。我为什么捡他扔的垃圾?我干脆闭嘴了。
这个话题回避了几天之后,文也乖巧地没再提这个话题,但他也再没像以前一样递烟给我了。用他的话来说,我不惯你这种坏毛病。说这话的时候,他自己嘴上还在叼着五分钟之内的第二根烟。今天他能主动递上一根烟,可见他网上下棋的心有多急切了。
拖泥带水地把晚饭吃完,我突然变得心情不好起来,文吃完后一抹嘴又开始下棋了,好像根本没有心来帮我做一点点事。是我的要求太多,还是他不够体贴?这个问题恼得我早早就睡觉了,也不知道文什么时候终于玩够了下网的。
(四)
要说我和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真是天大的冤枉,虽然文趁着我不在时总在拼命地打电话,告诉他所有知道名字的人他有个快要结婚的女朋友是如何的体贴与美丽,更多地我觉得他倒是一种煊耀,每次这么一说后他的朋友就会说,真的?一个城市女孩?长得漂亮?还体贴?你可真有福气。
当着我的面,他从来不会说这些,他会说的只是追求他的漂亮女孩子很多,之所以挑中我是一种很莫明其妙的缘分在牵着他的手,他还说这些女孩子读书很多,知道谁是哈耶克、波德莱尔、加缪,然后再用一种嘲弄的口气问我,你知道吗?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可是经典。
我有些困惑般的羞愧,一直以来是个很漠视周围的人,看书因为缺乏和他人的交流,也不会有什么突破性的选择,充其量也就是些英法的名著和现代的国内小说,这些名字,我真的是没有听说过。
趁着文不在的时候,我从他的书架上找到了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没想到竟然是本诗集,我大致翻了一遍,没有兴趣看下去了。对诗这东西我好像天生有些过敏,总也看不明白,对我来说,这东西比起短文来显得含混不明,而我对不解其意的东西总是缺乏热情的。
等到文回来,我怯生生地把诗集递给他“文,我看不懂,诗这东西我天生没有领悟力。”
文连看也没看我一眼就接过书扔回了书架“我也没看懂,诗不需要看懂。”
“那你怎么知道它是经典?”他的反应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
“你话可真多。”文居高临下地瞄了我一眼,随即露出个特别甜美的笑容来“别烦了,老公饿了,晚上吃什么?”
我隐隐地觉得文的清高其实有些虚,根本没有什么根基,记得有人说过,人应当骄傲的是自己的努力。而文,似乎总对一些名气和权威充满了崇拜,当然,他完全可以骄傲,因为他最起码知道什么是权威,相比我这种连权威是什么都不明白的人自然高明一些,可完全没有必要做出这副高人一等的嘴脸来,反倒让我产生了些说不清的轻视。
当天晚上,我自己突然想起来文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便多了一句嘴,问文“什么叫行为艺术?”
“行为艺术?”文激动得立即从床上跳了起来“就是一种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来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观察别人的反应。通常这种行为都是破坏正常秩序的,否则就没办法引起别人的注意。”
“噢,知道了,我对破坏社会秩序的事不感兴趣。”我有些疲倦,不想再说下去了,何况看到他这个兴奋的样子,更是心里一哆嗦,觉得闭嘴为妙,否则今晚没觉睡了。
“青青,我觉得你这点很不好。对任何新的观点总是抱着偏见,没有学习的态度。”他的话弄得我云里雾里有点摸不清门道“怎么了?”
“你没有接触的事情你总是抱着不接受的态度,不是因为你不能接受,而是你准备不接受,你觉得这种态度好吗?”
“我就是对破坏社会秩序没兴趣,你干什么上纲上线?”我重新闭上了眼睛,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
“你就是不承认别人的观点,总是自我感觉最好。”文重重地扔下这么一句话“我跟你交流很困难,经常都想着不用再和你交流了,一交流隔阂就出来了。”
“那就别交流了。怎么了你?还不允许别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这种吵架有意思没有?”我的脾气也因为他这句话给点燃了“没意思就滚蛋。”
“我为什么要滚?这是我家,你住在我这里叫我走?要走也是你走。”文为了行为艺术不知道怎么发起了神经病,或许他以为自己也在行为艺术,这会儿俨然就是个艺术家。
“你闹够了没有?”其实我的心就在这一瞬间像沉底一样,沉重冰冷,但我不是个喜欢把什么都说出来的人,更或者说,不太想和他交流。
“现在不是我的问题,而是你的问题,你弄清楚这一点没有?”文拧亮了台灯“你太倔了。”
“是我倔还是你倔,不就是个行为艺术吗?有必要没有?”我差点没愣住,瞧他平时这么骄傲,原来这么自卑,就因为人家不欣赏他推崇的一个简单概念这样大动干戈。我私底下觉得有几分好笑,重要的恐怕不是什么行为艺术,而是他的个人观点。
“这不是行为艺术这个概念的问题,而是我们俩能不能和平相处的大问题。”
“好了好了,我爱你,睡觉吧。”看着他一步步地要点火,我反倒有些怀疑了,到底是我有问题还是他有问题?是不是真的我的态度不好呢?或者,我平时的确少接受他的意见了?心里对自己怀疑的同时,我也有些厌恶,为什么一个男人会这样的斤斤计较呢?难道也是我以前的关怀不够?
糟糕的是我又看见他的眼里有泪在闪光,我的老天!
(五)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争吵,那时候刚刚搬到他这里来没有几天,也就是说一元钱的事件刚发生没两天。
首先得声明的是,我并不是个爱过节的人,长这么大,别说洋节,就是中国的传统节日还有自己的生日我也不过。很多事情很无聊琐碎,就像过节一样,除了穷开心以外没看出来有任何的好处。
但那天正好是二月十号,大街上正热闹非凡的吵吵嚷嚷,什么柔情无限,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之类的扯淡广告随处都是,我一时兴起在一家小店里买了一个很漂亮的银色花瓶,黑黄色的铜蛇围着瓶颈,很有点勾人的恐怖味道。然后拨通了文的电话,劈头就是一句“宝贝,情人节到了,送我什么礼物?”
“什么情人节,扯淡,省点钱吧。”文毫不留情的简单回答顿时把我呛回了大街上,一心的欢喜全都飞到了埃及“这样,那好吧,我先玩一会儿去。”
“早点回来。”挂了电话,我又拨通了哥哥的电话“哥,有个花瓶送给你,当情人节礼物给嫂子吧。”
“都老夫老妻了,还玩这个?”哥哥在电话那头笑了起来“行啊,咱也沾点洋味儿。”
其实整个事件让我索然无味的并不是他说情人节是扯淡,这句话我举着双手赞同,可是他千不该万不该就是情人节一大早起来就是那么一句“宝贝,情人节快乐,给你一个吻。”
我当时正睡得迷糊,听到这句话立刻来了精神,睁开眼睛就是一句“滚蛋,情人节是扯淡。”
他瞪大眼睛瞅着我“你怎么了?”
“我们才谈了两个月,你就告诉我情人节是扯淡,那还闲着没事说什么快乐?”我越说越生气,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我回去了,你一个人快乐你的扯淡节日去吧。”虽然一肚子的恼火,但最真实的想法我却没有说出口,我也说不出口。如果说这样的话,好像我喜欢的是他的钱,但他又是为了什么?一句话当然比礼物省钱。有了当时一元钱的事件,我不由自主地就联想到了这一点。我开始痛恨自己的媚俗和势利:我是想要他的礼物来证明他的感情?还是我就缺了这点钱自己给自己买点什么?其实他的经济条件不如我,这也是真的,一个初出毛庐的大学老师收入毕竟也只是个柴米钱,而我,在社会上混的这几年,打了那么多份工,又开过店,手头的钱自然比他宽裕些。但,这是钱的问题,还是态度问题?
我用力地打开门,从容不迫地看看他,走了。门关上的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心没有一点起浮。把手插进裤子口袋里,背上背着我的黑色背包,我几乎可以说是蹦蹦跳跳地下楼的,正是因为我如此正常,反而心底生了些寒意:我到底正常不正常?我是应该难过的,可是我为什么一点儿也不难过?
文住的地方是这座城市是南部,治安一向不好,最直接的原因肯定也就是经济,没有路灯,远离大马路,住在附近的大多都是老城区的居民,低收入低教育是这一带给人的第一印象。
我在小路上轻轻地走,与其说我文雅,倒不如说这一带的治安实在令人齿冷,我不敢惊动了黑暗中潜伏的罪。人是有原罪的,我不是个信教的人,但极相信这一点。父母刚离婚的时候,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天,那天所有我能想象到的罪恶念头全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万一我在路上碰到一个心情不畅的,难保会发生些什么。
小路上黑漆漆的,前面就是那条熟悉的水泥桥了。桥很小,河也很窄,但河面离桥很远,从桥上走过的时候,一点也听不见水声。我在桥上站住了,远处还有些隐约的灯光,是桥旁的人家,这会儿人们应该在看电视,我却很无聊地站在这里,只是为了一份礼物。那么我期望的礼物是什么呢?一束几天就要枯败的花,还是只是润滑饱满的巧克力?这些东西都极度无聊,但似乎这时候我很需要。
文是一个星期以后来找我的,我每个星期三晚上都在夜校补习外语,尽管小店已经歇业了,文仍然掌握着我的活动规律。
他出现的时候我正和一个同学往外走,看见他过来,那个女孩子不知趣地说了句我先走了,就闪得不见了影子,剩下我一个人干瞪眼睛发急,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也许文以为,或者我的同学也以为,这些天来我寝食难安地在思念他,似乎这是理所当然的。可能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我没有发生这种理所当然的情况,我一点儿也没怀念想念这种情感的产生。
他笑得很勉强,不紧不慢地跟在我的身后,我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因为他一向高傲得很矜持,他不愿意为谁放下他的尊严。
已经走了大约十五分钟,我停下了脚步,街上除了稀稀拉拉走过的几个人,还有并谈不上明亮的灯光以外再没了什么可以使他暴露的东西了“你有事吗?”
“我很想你。”文左右看看,露出了谦逊的微笑。
我讨厌他故意装出来的卑劣模样,他的心底一定在想着我是如何不讲道理,而他是怎么样的苦口婆心,这种男人我见多了。但是,我的孤独使我闭上了嘴,不打算把这个百分百的事实说出来。
我慢吞吞地跟在了文的后面,他伸手搂住了我的腰。就在这一瞬间,我浑身都僵直了,我知道我们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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