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神魔变 基因 刺客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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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握着派克金笔在小册子上写写画画,唐宋将在根源里理解的《神魔变》的法门以最简易的方法写了出来。
远古时期,阎浮大陆的主宰是那些肉身强横的先天神魔。
这些神魔多是秉持天地精气而生,生来就具有伟力,成年后更是能呼风唤雨,担山赶月。
凭借先天的优势,肉身的强横,这些神魔足足统治了阎浮大陆三个纪元。
彼时人类弱小犹如路边的杂草,只能凭借着旺盛的生命力在太古时期苦苦挣扎。
后来,人类中有聪慧之士,开始有意识模彷那些神魔的肉身,将肉身向着那些先天神魔的方向进化。
这就是《神魔变》的雏形。
再后来,因为天地精气的变化,那些先天神魔退出了历史舞台。
人类凭借着其超强的繁殖能力快速崛起,形成了阎浮世界人类为主角的格局。
有大能进一步解析了一些神魔的肉身,得到了几部修炼肉身的法门,便是神魔变。
唐宋边写着神魔变的内容,脑海里灵光闪动。
按照他从根源里找到的法门,和现代他学到的生物科技做对照。
这法门到颇有种基因改造的意思,
将普通人类的基因转变成那些上古神魔的基因,让弱小的人类获得比肩神魔的力量。
只不过相比起人类的基因技术,阎浮世界那些大能走的更远,手段更要玄奇。
人类的生物科技是从肉身开始,就像康纳斯教授主攻的方向,是想将蜥蜴的基因碎片融入人类的基因,以获得蜥蜴的快速再生能力。
这种基因层次的改变往往会影响精神,所以康纳斯教授后期被蜥蜴基因所影响,精神产生了偏差,蜥蜴的兽性压过了人类的理性。
而《神魔变》的法门则是更高层次的能量转换。
就拿神魔变里黑龙变来说,这功法是先修炼水系的真气,最后修炼出天一真水,炼到最高层次,不仅是操纵水流,
更能与真水之力合一,化身黑龙,腾云驾雾,操雷控电,兴云布雨,呼风喝浪,威能无穷,神通广大,与上古时候的真龙也相差无几。
从最终效果上来看,现在的生物基因技术根本就无法和《神魔变》相提并论,
毕竟按照现在漫威世界正常的科技水平来说,即便再过几百年也不可能发展出能量换转成实体的科技。
但相比起《神魔变》来说,现代的生物科技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
相比起《神魔变》需要动辄几百年的修炼时间来说,基因重组的技术一旦突破,塑造一个超级士兵只需要一针试剂就可以。
“如果基因重组技术可以实现可控化,那倒是可以快速提升来恩他们的整体实力!”
唐宋看着钢笔的笔尖一滴墨汁滴落,开始思索事情的可行性。
随着势力的扩充,他手里的一些短板也开始暴露出来。
他手下真正强力的人手只有凯恩一个。
来恩的变种能力使唐宋将他放在了一个大管家的位置上。
至于弗兰克,人类最强战力的噱头确实很强,不过这段时间唐宋碰到的全是一些非人存在。
而且这个魔改的漫威世界,不但有层出不穷的超级英雄,超级恶棍,还生活着很多变种人和黑暗生物。
这就像在龙珠世界的克林,顶着人类最强的称号,结果主角和反派全部都是外星人。
弗兰克这个人类最强十级特工,在这段时间可谓是备受打击。
这也是唐宋打算进一步提升几人实力的原因。
不过阎浮世界里的速成法门不多,而且就算有,要求也很苛刻。
这也是唐宋考虑将神魔变本土化的原因。
康纳斯教授的基因重组研究从实验目的上来说是成功的,
他确实将人类的基因和蜥蜴的基因进行了完美的组合,使得他自己拥有了断肢再生的能力。
而且从力量上来说,康纳斯教授蜥蜴化后表现出的战斗力完全不逊于初期的蜘蛛侠。
不过蜥蜴基因的兽性对于他的精神影响很大,使得他兽性压倒了理性,变成了一个蜥蜴人。
不过如果解决了蜥蜴基因的可控性,和精神影响,倒是能得到一个批量产生超级士兵的技术。
唐宋拿着笔在纸上勾勒着重点。
而且没必要一定要用蜥蜴基因,他没记错的话,这个世界上是有泰坦巨兽的。
金刚的基因,哥斯拉的基因,还有三头龙基多拉的基因。
如果能将它们的基因碎片和人类相结合,那得到的泰坦士兵绝对不逊色于阎浮世界里一些仙家大派豢养出来的道兵。
唐宋脑洞大开的盘算道,如果泰坦巨兽不行,那还有阿斯加德的阿萨神族,这些“神”和人类可没有生殖隔离,理论上来说,可要比蜥蜴的基因重组简单的多。
唐宋的笔锋在纸上写写画画。
康纳斯教授的基因重组技术,泰坦巨兽,阿萨神族…
唐宋在康纳斯教授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接着在后面写上了诺曼奥斯本的名字,
想了想,唐宋又在后面圈下了彼得帕克的名字,在后面用钢笔标出了基因重组技术。
嗡!
一片绿色的葡萄叶飘落在唐宋的书页上。
两道白光乍起,两枚剑丸幻化出两道剑影朝着唐宋前方挥过。
叮!
一颗分成四瓣的子弹落在了唐宋的掌心。
摸着手里还带着余温的子弹,唐宋抬起头,看向了远处的高楼。
锐利如鹰的眼神彷佛近在迟尺,让透过瞄准镜的大背头心里咯噔一下。
不过他赶忙安慰自己,这里距离目标地点可足足有四点五公里。
目标人物怎么可能看到这么远,不过那两道斩断子弹的白光还是让大背头心神有些恍忽。
不过作为一个资深杀手,大背头明白,现在不是纠结这么多时候。
一击不中,远遁千里,这是大背头最喜欢的一句东方古话。
大背头调整了一下呼吸,有条不紊的拆卸着手里的狙击枪。
枪管,瞄准镜,枪身,弹夹一一拆卸下来,放在了一旁的琴盒里。
当大背头打算最后将瞄准镜放进琴盒时,他鬼使神差的拿起了瞄准镜,又看了一眼目标人物。
“抓到你了!”
瞄准镜里,大背头看着目标人物对他露出了森森白齿。
叮当!
读懂了唐宋的唇语,大背头,手一抖,订制的高精度瞄准镜直接磕在了窗框边缘。
大背头也来不及检查瞄准镜有没有损坏,直接将它塞进了琴盒里,扣上了琴盒的盖子。... -->>
手里握着派克金笔在小册子上写写画画,唐宋将在根源里理解的《神魔变》的法门以最简易的方法写了出来。
远古时期,阎浮大陆的主宰是那些肉身强横的先天神魔。
这些神魔多是秉持天地精气而生,生来就具有伟力,成年后更是能呼风唤雨,担山赶月。
凭借先天的优势,肉身的强横,这些神魔足足统治了阎浮大陆三个纪元。
彼时人类弱小犹如路边的杂草,只能凭借着旺盛的生命力在太古时期苦苦挣扎。
后来,人类中有聪慧之士,开始有意识模彷那些神魔的肉身,将肉身向着那些先天神魔的方向进化。
这就是《神魔变》的雏形。
再后来,因为天地精气的变化,那些先天神魔退出了历史舞台。
人类凭借着其超强的繁殖能力快速崛起,形成了阎浮世界人类为主角的格局。
有大能进一步解析了一些神魔的肉身,得到了几部修炼肉身的法门,便是神魔变。
唐宋边写着神魔变的内容,脑海里灵光闪动。
按照他从根源里找到的法门,和现代他学到的生物科技做对照。
这法门到颇有种基因改造的意思,
将普通人类的基因转变成那些上古神魔的基因,让弱小的人类获得比肩神魔的力量。
只不过相比起人类的基因技术,阎浮世界那些大能走的更远,手段更要玄奇。
人类的生物科技是从肉身开始,就像康纳斯教授主攻的方向,是想将蜥蜴的基因碎片融入人类的基因,以获得蜥蜴的快速再生能力。
这种基因层次的改变往往会影响精神,所以康纳斯教授后期被蜥蜴基因所影响,精神产生了偏差,蜥蜴的兽性压过了人类的理性。
而《神魔变》的法门则是更高层次的能量转换。
就拿神魔变里黑龙变来说,这功法是先修炼水系的真气,最后修炼出天一真水,炼到最高层次,不仅是操纵水流,
更能与真水之力合一,化身黑龙,腾云驾雾,操雷控电,兴云布雨,呼风喝浪,威能无穷,神通广大,与上古时候的真龙也相差无几。
从最终效果上来看,现在的生物基因技术根本就无法和《神魔变》相提并论,
毕竟按照现在漫威世界正常的科技水平来说,即便再过几百年也不可能发展出能量换转成实体的科技。
但相比起《神魔变》来说,现代的生物科技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
相比起《神魔变》需要动辄几百年的修炼时间来说,基因重组的技术一旦突破,塑造一个超级士兵只需要一针试剂就可以。
“如果基因重组技术可以实现可控化,那倒是可以快速提升来恩他们的整体实力!”
唐宋看着钢笔的笔尖一滴墨汁滴落,开始思索事情的可行性。
随着势力的扩充,他手里的一些短板也开始暴露出来。
他手下真正强力的人手只有凯恩一个。
来恩的变种能力使唐宋将他放在了一个大管家的位置上。
至于弗兰克,人类最强战力的噱头确实很强,不过这段时间唐宋碰到的全是一些非人存在。
而且这个魔改的漫威世界,不但有层出不穷的超级英雄,超级恶棍,还生活着很多变种人和黑暗生物。
这就像在龙珠世界的克林,顶着人类最强的称号,结果主角和反派全部都是外星人。
弗兰克这个人类最强十级特工,在这段时间可谓是备受打击。
这也是唐宋打算进一步提升几人实力的原因。
不过阎浮世界里的速成法门不多,而且就算有,要求也很苛刻。
这也是唐宋考虑将神魔变本土化的原因。
康纳斯教授的基因重组研究从实验目的上来说是成功的,
他确实将人类的基因和蜥蜴的基因进行了完美的组合,使得他自己拥有了断肢再生的能力。
而且从力量上来说,康纳斯教授蜥蜴化后表现出的战斗力完全不逊于初期的蜘蛛侠。
不过蜥蜴基因的兽性对于他的精神影响很大,使得他兽性压倒了理性,变成了一个蜥蜴人。
不过如果解决了蜥蜴基因的可控性,和精神影响,倒是能得到一个批量产生超级士兵的技术。
唐宋拿着笔在纸上勾勒着重点。
而且没必要一定要用蜥蜴基因,他没记错的话,这个世界上是有泰坦巨兽的。
金刚的基因,哥斯拉的基因,还有三头龙基多拉的基因。
如果能将它们的基因碎片和人类相结合,那得到的泰坦士兵绝对不逊色于阎浮世界里一些仙家大派豢养出来的道兵。
唐宋脑洞大开的盘算道,如果泰坦巨兽不行,那还有阿斯加德的阿萨神族,这些“神”和人类可没有生殖隔离,理论上来说,可要比蜥蜴的基因重组简单的多。
唐宋的笔锋在纸上写写画画。
康纳斯教授的基因重组技术,泰坦巨兽,阿萨神族…
唐宋在康纳斯教授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接着在后面写上了诺曼奥斯本的名字,
想了想,唐宋又在后面圈下了彼得帕克的名字,在后面用钢笔标出了基因重组技术。
嗡!
一片绿色的葡萄叶飘落在唐宋的书页上。
两道白光乍起,两枚剑丸幻化出两道剑影朝着唐宋前方挥过。
叮!
一颗分成四瓣的子弹落在了唐宋的掌心。
摸着手里还带着余温的子弹,唐宋抬起头,看向了远处的高楼。
锐利如鹰的眼神彷佛近在迟尺,让透过瞄准镜的大背头心里咯噔一下。
不过他赶忙安慰自己,这里距离目标地点可足足有四点五公里。
目标人物怎么可能看到这么远,不过那两道斩断子弹的白光还是让大背头心神有些恍忽。
不过作为一个资深杀手,大背头明白,现在不是纠结这么多时候。
一击不中,远遁千里,这是大背头最喜欢的一句东方古话。
大背头调整了一下呼吸,有条不紊的拆卸着手里的狙击枪。
枪管,瞄准镜,枪身,弹夹一一拆卸下来,放在了一旁的琴盒里。
当大背头打算最后将瞄准镜放进琴盒时,他鬼使神差的拿起了瞄准镜,又看了一眼目标人物。
“抓到你了!”
瞄准镜里,大背头看着目标人物对他露出了森森白齿。
叮当!
读懂了唐宋的唇语,大背头,手一抖,订制的高精度瞄准镜直接磕在了窗框边缘。
大背头也来不及检查瞄准镜有没有损坏,直接将它塞进了琴盒里,扣上了琴盒的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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