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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座北方古城原本是一个只有十二户人家的小村落,名叫乌有乡。几百年前,他们的老祖宗带着家眷翻山越岭,长途跋涉来到这片荒凉的土地。他们都是充满冒险精神又怀抱梦想的人,但他们已经累了。
他们历经二十四个月的旅程,全凭运气避过野地上的吃人花,那些狰狞的大花朵会将一个人活活吞下去,三天之后才把骨头吐出来。后来,他们又凭着机智从一群想俘虏他们的猿人手上逃走,这些巨大的人类始祖,只要打一个饱嗝,胃里涌出来的酸气能闷晕上百只松鼠。
他们在一个夏日的早上来到这片河岸,河水清澄,可以看到大海的那边,堤岸上的枫树正等待着下一个秋季,天空上有金色的小鸟飞翔,一只鸬鹚在河边张开双翼晾干翅膀,看来竟像展开怀抱欢迎他们到访。
这些老祖宗们睁着梦幻的眼睛,看到这幅美丽的风景,便再也不想离开了,就地建立一个小村庄。
他们之中有一位是大法师的后裔,在他那个放满开垦工具的行囊里拿出一卷幻影地图来。这张地图能够载住河水和海洋的浪花,看到远在异乡的家人。然而,他们在地图上找了很久,也找不到这片孤寂的土地,也许,连地图都把它遗忘了。
“既然它不在地图上,我们就叫它乌有乡吧”这位大法师的后裔说。
这些人勤劳朴素,务农为生,也出海捕鱼。他们的子孙聪明灵巧,比上一代更富冒险精神,他们挖深河道让大船可以靠岸,开垦土地,重新规划城镇的巷道,欢迎外来的人,也很能接受新事物。几百年间,这个荒僻的小村落竟渐次变成了一个富庶的城镇。
那时,那卷幻影地图已经失踪,村民觉得乌有乡的名字跟这座古城有点格格不入,就像一个成了名的人,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够气派。外游的村民也常常遇到一个难题,当友善的异乡人问他们是哪里人,而他们回答说是乌有乡,对方会以为他们开玩笑,因为乌有就是不存在的意思。何况,乌有乡已经不再是一个乡村了。
开会的时候,居民一致决定把“乌有乡”这个名字放入历史的博物馆里,跟他们的老祖宗一起埋葬。他们为新的命名而烦恼,这个名字必须要好,省得他们的后代几百年后又要改名。居民为改名的事很兴奋,有些人甚至希望以自己的名字命名,遭婉拒也觉得无所谓。他们都是些快乐的人儿。
村里一位最有学问的智者是最早来建村那些人的后裔。一天,他无意中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就是:“快乐是人生最神圣的追寻”
人们觉得很有意思,就把乌有乡易名乐城,代表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快乐的追寻者。他们的老祖宗第一眼看到的那条清澄的河流,也不再叫鸟有河,而唤乐城河。
乐城是个好名字,易名之后,这个城镇比往昔更繁华,许多人慕名涌来,房子愈盖愈多,愈盖愈漂亮。大街上商店林立,马路扩阔了,让马车可以经过。那条原本清澈的河流而今已变成琥珀色。
繁华同时也带来了堕落,城里盖起妓院和酒馆。人们不再那么容易觉得快乐。远方的教士来这里盖了第一座教堂,呼唤罪人悔改,最后一共在城里盖了三座教堂。
黄昏的时候,三座教堂的钟声在天空上回荡,点缀着古城的余晖,竟有点旧时的荒凉。不是当初那张幻影地图遗忘了这片土地,而是幻影地图预见这片土地几百年后会归于寂灭。这里的子孙后代,已经遗忘了他们那十二户纯朴的老祖宗,而渐渐迈向一轮落日。
落日既是一天最美的时刻。也是黑夜的序幕,那些以幽暗为滋养的生物会留恋这座古城的天空和它幻灭的气息。
初秋的一天傍晚,乐城的一条主街上,人来人往很热闹,商店外面挂出了营业的灯笼。距离这条主街不远,有一条僻静幽黑的小巷,宽不到一抱。一个衣着富贵的醉酒鬼晃了进来,前一步后一步地拖着脚走。突然,他听到美妙的歌声,以为是昏昏醉梦;那首歌他记不起在哪儿听过,却充满了往日的情调,像是一首他儿时唱过的歌。几十年了,他想起自己虚度的日子,不禁掉下一把眼泪鼻涕。这时,一只蓝蝴蝶在黑暗中冒出一双斑斓的翅膀,拍翼飞到醉酒鬼喉咙上脉搏跳动的地方,栖在那儿,伸出盘绕在它头部下面的一根吸管,吮吸男人血管底下热暖的鲜血。
醉酒鬼觉得脖子好像有点痛,也有点痒,伸手去抓,哺哺地说:“这酒好喝!”
蓝蝴蝶已经拍翅飞走,朝小巷的尽头飞去。在那儿,蓝月儿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两手交臂,宛若一个鬼魂,一双眼睛在帽兜下变得像野猫,蓝蝴蝶翩翩飞来,轻吻她两片嘴唇,像蚕吐丝,把鲜血缓缓吐进她嘴里。那口血甜如花蜜,吃下去的人,脸上却有着二十岁女孩不该有的冷酷和使人毛骨悚然的寒意。
2
但梦三站在通往歌厅后台的一扇门外面焦急地等着。他成熟了,偏瘦又苍白,俊美却多愁善感,脸上几乎没有胡髯。他看到一个黑蒙蒙的形影渐渐走近,愈来愈清晰,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到哪里去了?快到你出场啦”他温柔地对她说。
蓝月儿脸上陡然浮起一个微笑,说:“我到城里逛逛”然后把一包东西塞在他手里说“给你的。”
他打开来看看,是一双漂亮的小羊皮手套。
“天凉了”她一边说一边穿过长廊曳到后台的化妆间,那里闹哄哄的。
但梦三很珍惜地戴上其中一只手套试试看,那只手的掌心上有一条旧的伤痕,一直到他死的时候还在那儿。
“你又花钱了?”他说。
“钱是用来花的”蓝月儿回答说。她把帽兜褪下,脸凑到镜子前面,用一支由狐毛刷在脸上扫上胭脂。她的头发剪短了,烫成浪漫的波纹。她用手指在两片嘴唇擦上鲜红色的口红,唇上有一滴干了的血迹,她把它抹走了,咕哝道:“这酒不好喝。”
她眼里却有了一丝丝醉意。这时,她从镜子里看到大妈妈坐在化妆问的一把椅子上,那双锐利的眼睛正朝她望过来。她有点心虚,假装没看见,半转个身,脱下斗篷。她穿在里面的是一袭蓝丝歌衫,像向晚的天空,在脚踝泛起波浪,脚下是一双白色缎布尖头高跟鞋。她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在颈子上绕了一个圈,垂到腰际,那儿缀着一条珍珠腰带。然后,她在耳背插上一朵新鲜的红玫瑰,匆匆走上台。
她唱压轴,一上歌台,掌声如雷。她站在台上,下面黑压压的坐满观众,她身后有一个小乐队为她伴奏,当然也有但梦三的七弦琴。
乐城是个繁华古城,有一座华丽的歌厅,大妈妈不用把自己的帐篷带来。
她唱歌的时候,蓝蝴蝶在她头上飞舞。它们成了她最亲密的同谋。她能召唤它们,情非得已,她并不想把它们变成邪恶的蝴蝶,像她自己。
她只要每隔几天吸一点血就够了,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她也不像酗酒的人愈喝愈多,她不酗血。然而,她有时觉得自已就像活在阴间的一只老鼠,鬼祟又卑微,惟有唱歌的那一刻,她才能够遗忘这一切。她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难道要躺进古墓里,跟尸妖同眠吗?那个所谓神王也并没有来找她。母亲的幽灵再没有出现。滚滚红尘,她只晓得一个地方,就是大***歌舞团。
五年来,听过她歌声的人,说她宛如夜莺啼唱“蓝色夜莺”的名字不胜而走。乐城的歌厅也因此重金礼聘她和歌舞团来表演。然而,这些虚名于她毫无意义。她唱歌是为了忘记。她赚到的钱都慷慨地花,送礼物给歌舞团里的姐妹,甚至要资助妙妮聘杀手干掉那头吃掉她情人脑袋的狮子。
她花钱也是为了忘记,像今天,在乐城河畔那一排亮晶晶的店铺里买东西时,有那么一刻,她觉得自己根本是个普通女子,也是很容易受到浮华与物质的诱惑。
然而,这诡异的命运似乎有意开她的玩笑。她吃下去的是血,吐出来的是歌,她的歌竟愈唱愈好,好得连自己都吃惊。她更发现自己比往昔更美,所到之处,不论男女,都会回过头来痴痴地看她。那一刻,她心里竟会觉得快乐。难道她跟魔鬼交换了灵魂?
这个夜晚,她唱完最后一首歌,唱的是一个女子对远方情人的思念。曲终人散,舞台上的灯火熄灭了,每次到了这一刻,她重又变回一个孤独的形影,怀念着血肉之躯的单纯和幸福。
3
一列马车隆隆地驶过已入睡的街道,扬起了灰蒙蒙的沙尘,迈向乐城河的堤岸。这是送歌舞团回逃陟船去的车。蓝月儿和大妈妈坐在其中一辆马车的黑布篷里。
她们身上裹着斗篷,并排而坐,两个人中间隔着一点距离。
“这古城好漂亮”大妈妈开口道。
“嗯”蓝月儿像耳语般地回答,眼睛飘到窗外。
“听说原来不叫乐城,叫乌有乡”
蓝月儿不由得笑起来,说:“听上去就像桃花源”
但她比较喜欢原来的名字。“乌有乡”她心里哺哺道。
“未来一个月的门票都卖光了”大妈妈说,脸上略带微笑。
“是吗”蓝月儿依然语似的回答,有点漫不经心。
“你今天晚上喝了酒吗?”大妈妈突然问,眼睛柔和地注视她。
“我没有啊”她回答。要不是赶时间,她才不会挑上那个醉酒鬼。
“你眼睛好像有点醉”大妈妈说着,可她也不相信蓝月儿会独个儿跑去喝酒,虽然这孩子长大后变得好古怪。
“是吗?不会啊”蓝月儿回答,她的声音轻得像一丝气息。
有时她好怕大妈妈,她那双敏锐的眼睛好像什么都会看穿。但她不可能告诉大妈妈说:“我是一个吸血鬼”她打从心底里敬重大妈妈,是大妈妈把她从堤岸上带回来。她会牢牢记住这一切,可她已经不是大妈妈当天带到船上的那个孩子了。大妈妈是不会明白的,由得大妈妈以为她变了吧,这总比知道真相好。
那真相太荒谬了,有时连她自己都不太相信。她恨她母亲自若兰,却也怀念她,甚至渴望再见到她的幽灵。假如这还算得上是人生的话,她不了解自己的人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好孤独,那种孤独无法说与人听。她疯狂地花钱,夜里却睁着眼睛躺在她大寝室的孤坑里。她痹篇大妈妈,那会让她心里觉得好过一点。她也痹篇其他人,从前在逃陟船上的感情,那份人间的感情,都已成了幻梦。惟独但梦三有一点例外。她喝过他的血,他并不像大妈妈那么锐利。她不怕他,有时甚至觉得她和他是同路人:一个吸血鬼和一个阴阳人。听起来多么像一个不好笑的笑话。
就像前一天,逃陟船到了乐城。午夜时分,她照样睡不着,独个儿坐在甲板的柳条椅子上,看着黑茫茫的大海,也看着她在金色灯笼下面那个朦胧的影子,想起儿时跟但梦三玩的一个游戏。他们两个竟以为吸血鬼是没有影子的。那又是一个笑话。
这时,但梦三来到甲板上。
“还没睡吗、”他问。
她摇头,没抬脸。
“听说到了深秋,乐城河畔会开满美丽的枫叶,一直开到山上去,到时候,遍地遍野都是红色的”但梦三神往地说。
“那时我们已经离开了”她轻轻地说,声音毫无盼望。
他默然无语。
她知道但梦三觉得她这几年变得好古怪,白天都在睡觉,晚上却睁着眼睛,一时狂喜,一时又愁眉深锁。有一天晚上,那是她第一次吸血之后,她回到逃陟船来,觉得自己身上吸血鬼的那部分很满足,人的那部分却觉得恶心。她冲进空荡荡的音乐室,吐了一地,吐出来的不是血,而是橘色的泡沫。她哭了,是愤怒的泪水,猝然,音乐室里的乐器如海啸风暴般疯狂地合奏,像一个人内心痛苦的交战。
但梦三听到声音走进来,她抬起头,那张脸满是阴霍。他吃惊地望着像疯子似的她。那时,音乐已经停了,乐器上的弦线全都断裂。
后来,他竟傻得以为她是因为喝过他的血,所以感染了他的孤独和忧郁,又以为女孩子到了青春期就会变得难以捉摸。
这就是但梦三,他看这个世界的方式跟大妈妈不一样,他那双悲愁的眼睛看到的一切都像他自己,是梦也是幻影。
她们坐的那辆马车已经由大街转到通往堤岸的路上了。好一会儿,大妈妈才又再开口说:“改天我也要去河畔那些商店看看,听说什么都可以买到”
“哦,我差点儿忘记了”蓝月儿从怀中拿出一个红色缎布盒子给大妈妈,说“你看看喜不喜欢。”
“什么来的?”
“是丝巾,在那边买的”她回答。
大妈妈打开盒子,看到那条手工精细,绣上鸟儿的丝巾,一看就知道不便宜。
“别太花钱。”她看着蓝月儿,柔声说。
“这个不花钱”蓝月儿轻轻地回答说。她的声音沉落,两个人好像失去了话题似的,只听到马车走在路上的声音。
大***目光停住在蓝月儿的侧面,她发现自己愈来愈不了解她了,自从五年前那场可怕的流血病之后,她突然变得好孤僻好沉默,甚至故意和她隔着一点距离。她不是没生过气,可蓝月儿终究不是她自己的孩子,她能对她要求些什么呢?
有时她觉得,蓝月儿送她那么多昂贵的礼物,不是想表达心里的一份感情,相反地,是想掩饰那份感情,想把它埋藏。
每次看到蓝月儿在台上唱着歌,那份旧时的关爱又涌上心头。也许,人长大了就跟儿时不一样,有了自己孤独的宇宙。
而今,她几乎整天埋首柳色青青的遗稿里。有时她几天都不走出房间,想解出那些像葯方也像预言的句子,有时她累了,在床上瞌着,蒙蒙陇陇张开眼睛,竟以为看到他的幽灵。
五年前,他来过。
那时候,她刚刚把病愈的蓝月儿送回大寝室去。接连几天,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前一天,她明明把遗稿放在床上,第二天竟发现那叠遗稿放在椅子上。到了第二天晚上,她很记得自己把遗稿放在床上,第二天醒来,竟发现那叠遗稿又放到椅子上。她的鞋子明明排好一双双放在一起,到了第二天,左右脚竟然全都倒转过来。一天她起床,发现头上一绺红发竖起了,像一条猪尾巴。不管她怎么洗,怎么梳,那条猪尾巴还是滑稽地摆在那儿。
一天晚上,她在房里调了一碗安神的花葯,以为那几天的怪事是因为自己心绪不宁。等她调好了花葯放在床边,转过头来,竟发现那碗白色的葯变成绿色,不断冒出像小花儿的泡沫。终于,她忍无可忍,对着房间里一个幽暗的角落说:“青青,是不是你”
猝然,她闻到花儿腐朽的气息。那气息充满了整个房间,她看到一个形影渐次清晰,身上披着青色的衣裳,虽然消瘦了,但依然气宇不凡,那是柳色青青的幽灵。
“果然是你。”她说。
“莓莓,对不起,人死了就会有这种味道。”他缓缓仰脸说。
人死了也不老,她微微一笑,叹口气说:“你现在看来比我年轻。”
“你也没老”柳色青青说。
逃陟船常常改变航道,他走了好远的路才找到她。他想告诉她,她带到船上的那个女孩是吸血鬼。但那个不死的力量太强大了,他只是个微弱的幽灵,不能直接说出来。
“你过得好吗”她问他,脸上带着关切的微笑。
他点头,心里难过,想告诉她说:“幽冥的路好寂寞啊2”
“我以为你到冥河去了”她说。
“你的头发”他回答说。是她放在他尸体上的一绺红发让他舍不得。
她却以为他说的是她头上那条猪尾巴。
“是你做的吧”她问,语气不像责备,而是觉得有趣。
“我在读你的遗稿呢,全靠你那个补血葯,你记得吗?‘只有花香香如故”“她微笑对他说。
他眼见机不可失,好想提醒她。终于,他想到一个办法了。他咧开嘴巴,露出牙齿,睁大眼睛,以为自己这个样子看上去很恐怖,然后捏住一条无形的脖子,做一个在脖子上吸血的动作。
她不禁笑起来,说:“青青,你干什么”
他重复那个动作一遍,她竟问:“你是不是口渴?想喝一大碗水”
他急死了,想到另一个方法。他假装拿着一根木桩猛插自己的心脏,脸露痛苦的表情。
“我懂了”她说“你想向我道歉”
他摇头,想了一会儿又点头,他一直想她原谅他,可现在他不是要说这些,所以他又摇头。
“你不想道歉”她问。
他连忙摇头。
“青青,你有话为什么不直说”她问,奇怪他变成幽灵之后为什么吞吞吐吐。
他毫无办法地看着她,多么想告诉她说,他不能。
“我没恨你”她对他说。
这些年来,她想告诉他的,就是这句话。
他凝望着她,脸上带着凄苦的微笑。生前死后,他始终那样爱她。可他而今仅是个幽灵,无法保护她。他缓缓朝她吹出一口气,她头上那条猪尾巴轻轻散开了,一朵新鲜的紫丁香飘摇优雅地在半空翻了几个筋斗,落在她耳背上,点缀着她不老的容颜。
她摸摸耳背上那朵花,带着幸福的微笑,对他说:“谢谢你。”
他的幽灵慢慢地消失,她才想起她有很多关于那叠遗稿的事情没问他。
可他一直没回来。
也许是逃陟船走得太快也太远了,一个幽灵终究是追不上的。
所以,后来有一天,当蓝月儿跟她说:“我们以后留在乐城吧”
她答应了,但是,她依然住在逃陟船上,等着柳色青青回来。
4
燕孤行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初秋早上来到乐城的。他头戴破帽子,脸上有胡髭,容貌俊美,神情愉快,身后拖着一个老旧沉重有两个轮子的大木箱,不时发出丁丁冬冬的声音,里面有一套小丑服、魔术师的道具、八音盒和做八音盒的材料,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那就是他全部的家当。
他是走陆路来的,沿途碰见不少从乐城回来的人,这些人都异口同声说乐城是个美丽的古城,这儿的太阳永不下沉,天空上的鸟儿全是金色的,居民生活富裕,商铺里卖的东西美轮美奂,尤其是乐城河畔那一带的商铺,更是什么稀奇的东西都可以买到,譬如会说人话的狗儿和会跳舞的鞋子,有一家商铺还卖一种黑蜘蛛糖,人吃了就能爬到天花板上去。不少飞贼都去光顾。这些人把乐城渲染得像一个梦幻的国度,最后却连他们自己都深信不疑。
燕孤行于是带着他的大木箱慕名而来。他抬头看天空,天空上飞翔的鸟儿果然都是金色的。时候还早,街上的商铺仍然在睡觉,人流稀疏,只有贫民区那边的市场摆着几个卖早点的摊档,让寒酸的异乡人坐下来填填肚子。
燕孤行在那儿吃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然后向面摊主人打听附近有没有便宜的旅馆。那个矮胖懵懂的面摊主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热心但词不达意的人,他对燕孤行咕哝浓了一堆:“往那边直走,转左,直走,转右,再转左,下坡,直走到尾,在岔路转右,哦,不对,应该是转左,绕一个圈,脸朝东面,在你背后的位置,有一家叫‘枫叶”的“
燕孤行听得晕头转向,决定随自己的脚步走,反正他有的是时间。原来,在乐城,单是叫“枫叶”的旅馆就有十几家,却不一定都能看到枫叶。最后,他在一条狭隘的下坡道上找到一家局促的旅馆,名叫“枫叶”专门招待贫寒的旅客。他租了最便宜的房间。挑高的房间里有一扇朝西的窗子,灰尘斑斑,看不见枫叶,只看到一小片乐城的天空。他把大木箱放在地上打开来,将那套小丑服挂在床边。他决定先休息一会儿,等晚一点的时候,街上的人流比较多,才出去卖他的八音盒。
他脱掉脚上的鞋子躺下,不知不觉在床上睡着了,醒来已是午后。他揉揉眼睛,洗了把脸,换上那套蓝色的小丑服,从大木箱里拿出一个小木盒来,里面有几瓶油彩,一个小丑的红鼻子和一面模模糊糊的镜子。他对着镜子,往脸上涂上厚厚的白色油彩,把蓝色油彩涂在眼睛周围,接着用一根小毛刷蘸上深绿色的油彩,由眼眉中央开始画一条垂直线到眼肚上,然后描一个肥厚滑稽的红嘴唇,嘴角伸延到两边脸颊中央,看上去好像大笑的样子。最后,他戴上那顶软绵绵的长统帽,把头发全都藏进去,又将一个红鼻子夹在鼻尖上。
小丑魔术师死后,他继承了那个大木箱,一天,他无意中在那个大木箱里发现一个小木盒。他好奇打开来看看,给吓了一跳,小木盒竟会唱歌。接下来的几天,他把小木盒拆开来重新镶嵌,但歌声没有了。他又再拆开来,再重新镶嵌,将里面一把小小的齿梳抹干净,这一次,他重又听到音乐,却有点走调,于是,他再拆开来镶嵌,终于学会了做八音盒的方法。他相信这是小丑魔术师留给他的礼物。
那以后,他走遍天涯海角,卖自已做的八音盒,却始终没见过蓝蝴蝶。最后,他来到乐城,投宿在一家没有枫叶的“枫叶旅馆”
虽然在乐城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到,但他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他做的那些人音盒,就像他做的风筝,全是无师自通,也都很漂亮。这几年来,他卖过很多八音盒,数量多得连他自已都忘记了。然而,有一个音乐粉盒,他一直留着,舍不得卖。
那天,他在一个旧货摊上无意中看到一块带着玫瑰色泽的黄钢片,在阳光的折射下呈现缤纷的颜色,上面画了一只张开翅膀的蓝蝴蝶,熠熠生辉。那块钢片全无瑕疵,是从一个旧首饰箱上面剪下来的,他用手量度一下尺寸,发觉刚刚可以裁出一个粉盒。
他付了钱,用一条软布把那块铜片小心裹好。回去之后,他把一个工作台放在大腿上,一直埋头埋脑在那块铜片和一堆工具之中,不知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几乎不眠不休,一天,他终于完成了一个圆形粉盒,蓝蝴蝶就在盒面上。只要打开粉盒,就像打开一个美丽的魔法箱,会听到音乐在耳边萦回:“丁冬冬丁冬冬丁丁丁冬丁丁冬”
这是蓝月儿那天在山上唤羊儿归来的歌,事隔多年,他不曾忘记那段优美的旋律。她的歌声,早已成了他童年回忆中最诗意的音韵。
她比他小两岁,应该有二十岁了,必定是个亭亭玉立的姑娘,说不定嫁人了,在远方他不知晓的陌生家门过着幸福的日子,也许拥有许多漂亮的音乐粉盒。但是,这一个粉盒,他还是会留给她。
这时,他放下模糊的镜子,站起来,把小货摊挂在肚子上,在上面放满了八音盒,离开那个局促的房间。
5
燕孤行在乐城热闹的大街上贩卖他的八音盒。他把八音盒全都打开来,让它们回响着丁丁冬冬的乐音。
这天的生意很好,到了傍晚,他的小货摊上只剩下一个八音盒,孤零零地唱着歌。他想,也许是他把它的音乐做得太凄凉了,所以没卖出去。天渐渐落黑了,他离开大街,穿过一条侧街,绕过一个街角,走上一条狭窄幽暗的下坡道,想到乐城河畔那边去看看。他走着走着,突然觉得颈子有点痒,好像有蚊子叮他,他连忙伸手去打,没打到什么。他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小小的形影飞走,像飞蛾,也像一只巨大的蚊子,太黑了,他看不清楚那是什么,继续往下面走。
蓝蝴蝶拍着翅膀飞到下坡道的上方,蓝月儿身披黑色丝缎斗篷,在那儿等着。她刚才在大街上看到这个小丑的背影,他身上穿着一套蓝色的小丑服,上面撒满亮晶晶的星星,高起的领子像波浪,头上戴着一顶软塌塌的长统帽,末端缀着一个金色的小毛球,挂在前面的小货摊荡漾着丁丁冬冬的歌声。她从没吸过小丑的血,于是一直跟着他,终于等到他走在阴暗的下坡道上,身上的小货摊唱着凄凉的歌。
她仰脸,微微张开嘴,吸了小丑血的蓝蝴蝶翩翩栖在她嘴唇上,把鲜血缓缓往她嘴里吐。她满心以为会吃到小丑的欢乐,吃到的却是回忆。小丑的血为什么会有回忆的滋味?里面有童年往事,也有思念。她猝然想起燕孤行和八只蹄子的羊,也想起了天空上飞翔的风筝。也许,欢乐的血正是这种味道,让人回到旧时的幸福日子去。
她觉得有点醉,不是酒醉,而是掉到幸福的迷离世界中,那儿有一段时间洗擦不掉的往事、一种蓦然回首的恍惚,她看到自己还是小女孩的一刻。在光阴的长河里,有些事情永不可追回,她渐渐爱上了回忆中的那个人,虽然,燕孤行已经死了。
这天晚上,她站在歌台上,唱着幸福的歌谣,时光好像往回走了。台下的人,在萦回的歌声里,都想起了幸福的往事。
只有一个人例外,因为他是没有爱的,也没回忆。他坐在最后排,头戴一顶黑色圆礼帽,身穿黑色礼服,襟上别着一朵新鲜的红玫瑰,帽檐下面一双阴郁的眼睛盯着蓝月儿看。
6
燕孤行在河畔看到一艘漂亮的逃陟船,船上静静的,只有几个水手在甲板上聊天。谁说乐城的太阳水不沉落?星星已经露脸。他吃过自己带着的馒头,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碎屑,把卖剩的一个八音盒放在口袋里,收起的小货摊挂在肩头,走在回旅馆去的路上。
经过主街时,一列马车隆隆在他身边驶过,朝河畔那边走去,车上的黑布篷盖得密密的,他嗅到马的味道和女人的香水味。
那个晚上,他躺在“枫叶旅馆”那张虫蛀的床板上,却睡不着。在下坡道上被蚊子叮咬的那一刻,他好像听到一把歌声,那歌声好熟悉,转眼却已消逝。不可能是她,应该是他自己回忆里的歌声吧?每次到了一个漂亮的新地方,他会想起她,这么美好的风景,要是有她在多好?他不知道他和她现在距离有多远,是天涯?是咫尺却永不相见?今夜,她在他思念里萦回,竟比往日更清晰。
看到朦胧窗子外面朦胧的晨光,他累瘫了,终于睡着。在梦中重又看见在主街上遇到的那辆黑色马车。他觉得走在前头的一匹马儿在他胸膛上踏了一下,他哺哺地呻吟。
马车在城里驶过的时候,蓝月儿并没有拉起窗帘往外望,她仍然回味着那个小丑身上的血,血里带着往事的甜香。
本来她可以一直陶醉在那股甜香之中。然而,到了第二天,她在后台收到一大束红玫瑰,闻到的却不是玫瑰香,而是呛鼻的麝香猫。她想起马戏团里那个可怜的秋千女郎,女郎必定已经死了。那个叫阎背香的人贩子却在乐城盖起一间妓院,在那儿,给喂了迷葯的妓女跟野兽关在一起,任人挑选。
阎背香一连三天送花来,她把那些花全都踏碎,这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在花里施了妖术,竟以为可以迷惑她。
她在歌台上看到阎背香,他头戴黑色圆礼帽,坐在最后排,那双淫邪的眼睛在她全身上下打量。他竟认不出她来。
到了第三天晚上,她离开歌厅的时候,阎背香在外面等她。
他欠欠身,油腔滑调的声音说:“蓝姑娘,请容我告诉你,你的歌声是这个世界的奇迹,只有天堂的鸟儿可堪比较”
那把声音也在对她施妖术。
她假装中了他的妖术,动情地看着他,说:“先生,你顶会说话。”
“那些玫瑰不成敬意”阎背香诌媚地说。
“哦,原来是你送的,那些花好漂亮”她一副销魂的样子。
“再漂亮的花和姑娘的天香国色相比,都嫌俗气。”他恭维地说。
她满脸潮红,含笑望着阎背香,好像骨头都酥软了。
“在下阎背香,就住在枫叶街最后一幢房子。”
“我改天会去拜访”她身不由己地对他着迷。
然后,她软软的身子爬上在一旁等待的马车,回头朝他抛了个媚眼。
她钻进车篷的时候,大妈妈问她:“外面那个邪里邪气的男人是谁”
“一个该死的人”她回答说,脸上露出烦厌的神色,抖开一条蓝色丝缎手帕,在鼻子前面扬了扬,驱走阎背香身上那股麻香猫的气味,心里恨恨道:“容他多活一天”
阎背香看着马车驶离,他拉拉帽檐,转过身子踱步回他枫叶街的妓院去。他从没试过用三天那么长的时间来迷惑一个女人,还大手笔送她花呢。但她是值得的,他一辈子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她简直是魔鬼造的。
“这个小魔鬼,让她多活一天吧”他哺哺道。
7
枫叶街是乐城著名的红灯区,有成打的妓院,五家在左边,六家在右边,阎背香那家叫“乐土”的妓院兼住家就在尽头,门外有两只巨大的黑狐狸把守。它们一雌一雄,雌的那只有一双媚眼,能嗅到进来的客人身上荷囊是否饱满;雄的那只眼神凶猛,挡住想进来捣乱的邪魔和寻仇的冤魂。
推开那道楼花金色大门的时候,门口两座狮身女人脸的镀金雕像嘴里吐出火焰,欢迎阁下来到人间乐土。在“乐土”的中央有一座旋转木马,吃了迷葯的妓女坐在无精打采的狮子、老虎、野豹和马儿身上,摆出诱惑而大胆的姿势,玩弄着情欲的游戏。
阎背香就住在顶层的房间里,那儿有个阳台,可以看到下面的一切。这一刻,他正耐心等着他的小魔鬼上钩。他知道还有一点时间,所以留在书房里看书。这儿的藏书比得上最博学多闻的学者,阎背香什么书都看:历史、传记、哲学、文学、诗歌、淫书、妖术、魔道,统统不拘一格。他对知识的贪婪绝对不下于他对金钱和欲乐的贪婪。
时候差不多了,他把正在看的一本书放下,那一页提到一种不是人也不是鬼的恐怖生物一吸血鬼。
“今天晚上,我就是吸血鬼厂”他淫笑,离开书房,回到他那个有锦缎华盖大床、床上铺了兽皮的房间去。
他踏进去的时候,发现蓝月儿已经在他房里等着。她身上披着黑斗篷,帽兜下的一张脸暗沉沉的,有一股阴气。他稍微吓了一跳,猜不透她是怎样进来的。
“是守门的人把我带到这儿来的”蓝月儿告诉阎背香说。她褪下帽兜,露出一张脸,妩媚的眼睛朝他看。
那双眼睛马上使他松懈了,怪自己在她身上用的妖术也许重了一点,才会让她看起来有点邪。他以为只要过得了他养在外面的两只黑狐狸,也就伤不了他阎背香。当然,他并不知道,这个时候,那两只守门狐狸正睁着惊恐的眼睛躺在外面,一群蝙蝠在它们身上舐血。
“阎先生,你这儿好漂亮啊!”蓝月儿靠在房间的阳台上,看着下面那个旋转木马说。
他慢慢走到她身边,淫邪的眼睛看着她,说:“时候不早了,我们休息吧”
她转过头来朝他看,含笑问他:“阎先生,你不认得我吗”
他狐疑了一下,笑吟吟地问:“我们见过面吗?”
蓝月儿点头。
“会不会是在前生”他故作多情地问她。
他真是令她作呕,恨不得把他撕成碎片丢下去喂狮子,但是,一个人总有权知道自己为什么该死。
“你那时候不是要我好好记住你吗”她脸上毫无笑意。
他黑色圆礼帽下面的脸孔瑟缩了一下,他只对一个人说过这句话,是个小丫头,从他手上逃走了。
“你想起来了”她说。
“没想到你长这么大了”他说,暗忖着她到底想怎样,很奇怪她为什么好像没中他的妖术。
“有件事情,我要告诉你”她诡异的眼神瞪着他。
他戒备地退后一步,用妖术包围保护住自已。
“什么事情?他问。
“你好臭!”她啤一口道,眼睛因暴怒而变成红色。
他转身想逃,她身上的黑斗篷突然开展,像羽翼,把阎背香整个人卷起来,丢到那张铺兽皮的床上去。
“有一句话你说得很对,世上是没有上帝的”她来到他床边,缓缓对他说,声音如歌。
一阵翅膀拍击声,一群饥渴的吸血蝙蝠好像闻到了猎物的味道,从房间的阳台扑进来,鼓翼轰声震耳,嘶叫着扑向床上那个人,以锐爪抓住他。
有生以来头一次,阎背香所学的妖术派不上用场,也救不了他。他睁着恐惧的眼睛,身上爬满狼吞虎咽的编幅,这群野兽吃得滋滋有味,懒理血花四溅。不消一刻,床上连一根骨头和一滴血都没有了,只剩下兽皮上的一顶黑色圆礼帽。
蓝月儿哺哺唱着歌,是友情的歌,唱给那位用自己性命救了她的秋千女郎听。她顺顺发丝,蓝蝴蝶在她头上飞舞。她拉起帽兜,把脸藏起来。由得那些蝙蝠去享用吧,她才不要吸阎背香的血,这个人的血只会沾污她。
尔后,她放走了旋转木马上面那些可怜的妓女,让她们回家,也释放了那群瘦骨磷峋不得温饱的动物。
没有人关心枫叶街“乐土”的阎背香去了哪里,只知道他走得很急,连那顶他从不脱下来的黑色圆礼帽也忘记带走。然而,即使他死了,也无人闻问。
房间里的浩瀚书海从此失去了它们的主人,却并不孤独,知识从来就不孤独,是那些读它们的人觉得孤独罢了。
8乐城的主街上,人们满怀期待等着昨天那个小丑出现,主要是女人和小女孩。她们都听过那音乐小丑的事了,说他卖的八音盒很漂亮,里面的音韵听起来像回忆的旋律,听得人心头暖暖的,甚至掉下眼泪来。即使是乐城这样一个繁荣的古城,什么昂贵的东西都可以买到,也没人见过像小丑卖的八音盒那样称心。
但是,今天晚上,她们要失望了。
燕孤行前几天在大街上听人说歌厅那边很热闹,有一个著名的歌舞团在那儿登台,每晚都座无虚席。他决定到那边去看看。
拌厅外面挤满等着入场的观众和兜生意的小贩,高声叫卖他们的货物多么美好。一个养蜂人的整颗脑袋被蜜蜂重重包围,卖的是青春蜜糖。一个诛儒坐在一只傻气的大黑熊肩上,把一个篮子吊下来,卖的是来自深山的不老葯。一个绿发老女巫面前漂浮着一个货摊,卖一种洋囡囡,那些洋囡囡的眼睛像人。
“抱一个洋囡囡回去吧,姑娘们!洋囡囡会听你说心事,而且保证能守秘密”老女巫高声说。
但梦三杵在老女巫的货摊前,看着那些洋囡囡出神。
老女巫能阅读人心,对他说:“乐师,送一个给你喜欢的姑娘,她会感动得掉眼泪。”
但梦三一脸羞红,匆匆付钱抱走了一个洋囡囡。这些洋囡囡不知道是什么做的,那双大眼睛比人的眼睛还要聪慧,一副很懂世情的模样。女孩都喜欢洋囡囡,他想进一个给蓝月儿,她有心事,可以跟洋囡囡说,不用把什么都藏在心里。
贝贝悄悄在小侏儒手上买了不老葯,回过头来刚好看到但梦三抱走一... -->>
1
这座北方古城原本是一个只有十二户人家的小村落,名叫乌有乡。几百年前,他们的老祖宗带着家眷翻山越岭,长途跋涉来到这片荒凉的土地。他们都是充满冒险精神又怀抱梦想的人,但他们已经累了。
他们历经二十四个月的旅程,全凭运气避过野地上的吃人花,那些狰狞的大花朵会将一个人活活吞下去,三天之后才把骨头吐出来。后来,他们又凭着机智从一群想俘虏他们的猿人手上逃走,这些巨大的人类始祖,只要打一个饱嗝,胃里涌出来的酸气能闷晕上百只松鼠。
他们在一个夏日的早上来到这片河岸,河水清澄,可以看到大海的那边,堤岸上的枫树正等待着下一个秋季,天空上有金色的小鸟飞翔,一只鸬鹚在河边张开双翼晾干翅膀,看来竟像展开怀抱欢迎他们到访。
这些老祖宗们睁着梦幻的眼睛,看到这幅美丽的风景,便再也不想离开了,就地建立一个小村庄。
他们之中有一位是大法师的后裔,在他那个放满开垦工具的行囊里拿出一卷幻影地图来。这张地图能够载住河水和海洋的浪花,看到远在异乡的家人。然而,他们在地图上找了很久,也找不到这片孤寂的土地,也许,连地图都把它遗忘了。
“既然它不在地图上,我们就叫它乌有乡吧”这位大法师的后裔说。
这些人勤劳朴素,务农为生,也出海捕鱼。他们的子孙聪明灵巧,比上一代更富冒险精神,他们挖深河道让大船可以靠岸,开垦土地,重新规划城镇的巷道,欢迎外来的人,也很能接受新事物。几百年间,这个荒僻的小村落竟渐次变成了一个富庶的城镇。
那时,那卷幻影地图已经失踪,村民觉得乌有乡的名字跟这座古城有点格格不入,就像一个成了名的人,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够气派。外游的村民也常常遇到一个难题,当友善的异乡人问他们是哪里人,而他们回答说是乌有乡,对方会以为他们开玩笑,因为乌有就是不存在的意思。何况,乌有乡已经不再是一个乡村了。
开会的时候,居民一致决定把“乌有乡”这个名字放入历史的博物馆里,跟他们的老祖宗一起埋葬。他们为新的命名而烦恼,这个名字必须要好,省得他们的后代几百年后又要改名。居民为改名的事很兴奋,有些人甚至希望以自己的名字命名,遭婉拒也觉得无所谓。他们都是些快乐的人儿。
村里一位最有学问的智者是最早来建村那些人的后裔。一天,他无意中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就是:“快乐是人生最神圣的追寻”
人们觉得很有意思,就把乌有乡易名乐城,代表住在这里的人都是快乐的追寻者。他们的老祖宗第一眼看到的那条清澄的河流,也不再叫鸟有河,而唤乐城河。
乐城是个好名字,易名之后,这个城镇比往昔更繁华,许多人慕名涌来,房子愈盖愈多,愈盖愈漂亮。大街上商店林立,马路扩阔了,让马车可以经过。那条原本清澈的河流而今已变成琥珀色。
繁华同时也带来了堕落,城里盖起妓院和酒馆。人们不再那么容易觉得快乐。远方的教士来这里盖了第一座教堂,呼唤罪人悔改,最后一共在城里盖了三座教堂。
黄昏的时候,三座教堂的钟声在天空上回荡,点缀着古城的余晖,竟有点旧时的荒凉。不是当初那张幻影地图遗忘了这片土地,而是幻影地图预见这片土地几百年后会归于寂灭。这里的子孙后代,已经遗忘了他们那十二户纯朴的老祖宗,而渐渐迈向一轮落日。
落日既是一天最美的时刻。也是黑夜的序幕,那些以幽暗为滋养的生物会留恋这座古城的天空和它幻灭的气息。
初秋的一天傍晚,乐城的一条主街上,人来人往很热闹,商店外面挂出了营业的灯笼。距离这条主街不远,有一条僻静幽黑的小巷,宽不到一抱。一个衣着富贵的醉酒鬼晃了进来,前一步后一步地拖着脚走。突然,他听到美妙的歌声,以为是昏昏醉梦;那首歌他记不起在哪儿听过,却充满了往日的情调,像是一首他儿时唱过的歌。几十年了,他想起自己虚度的日子,不禁掉下一把眼泪鼻涕。这时,一只蓝蝴蝶在黑暗中冒出一双斑斓的翅膀,拍翼飞到醉酒鬼喉咙上脉搏跳动的地方,栖在那儿,伸出盘绕在它头部下面的一根吸管,吮吸男人血管底下热暖的鲜血。
醉酒鬼觉得脖子好像有点痛,也有点痒,伸手去抓,哺哺地说:“这酒好喝!”
蓝蝴蝶已经拍翅飞走,朝小巷的尽头飞去。在那儿,蓝月儿披着一件黑色的斗篷,两手交臂,宛若一个鬼魂,一双眼睛在帽兜下变得像野猫,蓝蝴蝶翩翩飞来,轻吻她两片嘴唇,像蚕吐丝,把鲜血缓缓吐进她嘴里。那口血甜如花蜜,吃下去的人,脸上却有着二十岁女孩不该有的冷酷和使人毛骨悚然的寒意。
2
但梦三站在通往歌厅后台的一扇门外面焦急地等着。他成熟了,偏瘦又苍白,俊美却多愁善感,脸上几乎没有胡髯。他看到一个黑蒙蒙的形影渐渐走近,愈来愈清晰,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到哪里去了?快到你出场啦”他温柔地对她说。
蓝月儿脸上陡然浮起一个微笑,说:“我到城里逛逛”然后把一包东西塞在他手里说“给你的。”
他打开来看看,是一双漂亮的小羊皮手套。
“天凉了”她一边说一边穿过长廊曳到后台的化妆间,那里闹哄哄的。
但梦三很珍惜地戴上其中一只手套试试看,那只手的掌心上有一条旧的伤痕,一直到他死的时候还在那儿。
“你又花钱了?”他说。
“钱是用来花的”蓝月儿回答说。她把帽兜褪下,脸凑到镜子前面,用一支由狐毛刷在脸上扫上胭脂。她的头发剪短了,烫成浪漫的波纹。她用手指在两片嘴唇擦上鲜红色的口红,唇上有一滴干了的血迹,她把它抹走了,咕哝道:“这酒不好喝。”
她眼里却有了一丝丝醉意。这时,她从镜子里看到大妈妈坐在化妆问的一把椅子上,那双锐利的眼睛正朝她望过来。她有点心虚,假装没看见,半转个身,脱下斗篷。她穿在里面的是一袭蓝丝歌衫,像向晚的天空,在脚踝泛起波浪,脚下是一双白色缎布尖头高跟鞋。她戴着一串珍珠项链,在颈子上绕了一个圈,垂到腰际,那儿缀着一条珍珠腰带。然后,她在耳背插上一朵新鲜的红玫瑰,匆匆走上台。
她唱压轴,一上歌台,掌声如雷。她站在台上,下面黑压压的坐满观众,她身后有一个小乐队为她伴奏,当然也有但梦三的七弦琴。
乐城是个繁华古城,有一座华丽的歌厅,大妈妈不用把自己的帐篷带来。
她唱歌的时候,蓝蝴蝶在她头上飞舞。它们成了她最亲密的同谋。她能召唤它们,情非得已,她并不想把它们变成邪恶的蝴蝶,像她自己。
她只要每隔几天吸一点血就够了,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她也不像酗酒的人愈喝愈多,她不酗血。然而,她有时觉得自已就像活在阴间的一只老鼠,鬼祟又卑微,惟有唱歌的那一刻,她才能够遗忘这一切。她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难道要躺进古墓里,跟尸妖同眠吗?那个所谓神王也并没有来找她。母亲的幽灵再没有出现。滚滚红尘,她只晓得一个地方,就是大***歌舞团。
五年来,听过她歌声的人,说她宛如夜莺啼唱“蓝色夜莺”的名字不胜而走。乐城的歌厅也因此重金礼聘她和歌舞团来表演。然而,这些虚名于她毫无意义。她唱歌是为了忘记。她赚到的钱都慷慨地花,送礼物给歌舞团里的姐妹,甚至要资助妙妮聘杀手干掉那头吃掉她情人脑袋的狮子。
她花钱也是为了忘记,像今天,在乐城河畔那一排亮晶晶的店铺里买东西时,有那么一刻,她觉得自己根本是个普通女子,也是很容易受到浮华与物质的诱惑。
然而,这诡异的命运似乎有意开她的玩笑。她吃下去的是血,吐出来的是歌,她的歌竟愈唱愈好,好得连自己都吃惊。她更发现自己比往昔更美,所到之处,不论男女,都会回过头来痴痴地看她。那一刻,她心里竟会觉得快乐。难道她跟魔鬼交换了灵魂?
这个夜晚,她唱完最后一首歌,唱的是一个女子对远方情人的思念。曲终人散,舞台上的灯火熄灭了,每次到了这一刻,她重又变回一个孤独的形影,怀念着血肉之躯的单纯和幸福。
3
一列马车隆隆地驶过已入睡的街道,扬起了灰蒙蒙的沙尘,迈向乐城河的堤岸。这是送歌舞团回逃陟船去的车。蓝月儿和大妈妈坐在其中一辆马车的黑布篷里。
她们身上裹着斗篷,并排而坐,两个人中间隔着一点距离。
“这古城好漂亮”大妈妈开口道。
“嗯”蓝月儿像耳语般地回答,眼睛飘到窗外。
“听说原来不叫乐城,叫乌有乡”
蓝月儿不由得笑起来,说:“听上去就像桃花源”
但她比较喜欢原来的名字。“乌有乡”她心里哺哺道。
“未来一个月的门票都卖光了”大妈妈说,脸上略带微笑。
“是吗”蓝月儿依然语似的回答,有点漫不经心。
“你今天晚上喝了酒吗?”大妈妈突然问,眼睛柔和地注视她。
“我没有啊”她回答。要不是赶时间,她才不会挑上那个醉酒鬼。
“你眼睛好像有点醉”大妈妈说着,可她也不相信蓝月儿会独个儿跑去喝酒,虽然这孩子长大后变得好古怪。
“是吗?不会啊”蓝月儿回答,她的声音轻得像一丝气息。
有时她好怕大妈妈,她那双敏锐的眼睛好像什么都会看穿。但她不可能告诉大妈妈说:“我是一个吸血鬼”她打从心底里敬重大妈妈,是大妈妈把她从堤岸上带回来。她会牢牢记住这一切,可她已经不是大妈妈当天带到船上的那个孩子了。大妈妈是不会明白的,由得大妈妈以为她变了吧,这总比知道真相好。
那真相太荒谬了,有时连她自己都不太相信。她恨她母亲自若兰,却也怀念她,甚至渴望再见到她的幽灵。假如这还算得上是人生的话,她不了解自己的人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好孤独,那种孤独无法说与人听。她疯狂地花钱,夜里却睁着眼睛躺在她大寝室的孤坑里。她痹篇大妈妈,那会让她心里觉得好过一点。她也痹篇其他人,从前在逃陟船上的感情,那份人间的感情,都已成了幻梦。惟独但梦三有一点例外。她喝过他的血,他并不像大妈妈那么锐利。她不怕他,有时甚至觉得她和他是同路人:一个吸血鬼和一个阴阳人。听起来多么像一个不好笑的笑话。
就像前一天,逃陟船到了乐城。午夜时分,她照样睡不着,独个儿坐在甲板的柳条椅子上,看着黑茫茫的大海,也看着她在金色灯笼下面那个朦胧的影子,想起儿时跟但梦三玩的一个游戏。他们两个竟以为吸血鬼是没有影子的。那又是一个笑话。
这时,但梦三来到甲板上。
“还没睡吗、”他问。
她摇头,没抬脸。
“听说到了深秋,乐城河畔会开满美丽的枫叶,一直开到山上去,到时候,遍地遍野都是红色的”但梦三神往地说。
“那时我们已经离开了”她轻轻地说,声音毫无盼望。
他默然无语。
她知道但梦三觉得她这几年变得好古怪,白天都在睡觉,晚上却睁着眼睛,一时狂喜,一时又愁眉深锁。有一天晚上,那是她第一次吸血之后,她回到逃陟船来,觉得自己身上吸血鬼的那部分很满足,人的那部分却觉得恶心。她冲进空荡荡的音乐室,吐了一地,吐出来的不是血,而是橘色的泡沫。她哭了,是愤怒的泪水,猝然,音乐室里的乐器如海啸风暴般疯狂地合奏,像一个人内心痛苦的交战。
但梦三听到声音走进来,她抬起头,那张脸满是阴霍。他吃惊地望着像疯子似的她。那时,音乐已经停了,乐器上的弦线全都断裂。
后来,他竟傻得以为她是因为喝过他的血,所以感染了他的孤独和忧郁,又以为女孩子到了青春期就会变得难以捉摸。
这就是但梦三,他看这个世界的方式跟大妈妈不一样,他那双悲愁的眼睛看到的一切都像他自己,是梦也是幻影。
她们坐的那辆马车已经由大街转到通往堤岸的路上了。好一会儿,大妈妈才又再开口说:“改天我也要去河畔那些商店看看,听说什么都可以买到”
“哦,我差点儿忘记了”蓝月儿从怀中拿出一个红色缎布盒子给大妈妈,说“你看看喜不喜欢。”
“什么来的?”
“是丝巾,在那边买的”她回答。
大妈妈打开盒子,看到那条手工精细,绣上鸟儿的丝巾,一看就知道不便宜。
“别太花钱。”她看着蓝月儿,柔声说。
“这个不花钱”蓝月儿轻轻地回答说。她的声音沉落,两个人好像失去了话题似的,只听到马车走在路上的声音。
大***目光停住在蓝月儿的侧面,她发现自己愈来愈不了解她了,自从五年前那场可怕的流血病之后,她突然变得好孤僻好沉默,甚至故意和她隔着一点距离。她不是没生过气,可蓝月儿终究不是她自己的孩子,她能对她要求些什么呢?
有时她觉得,蓝月儿送她那么多昂贵的礼物,不是想表达心里的一份感情,相反地,是想掩饰那份感情,想把它埋藏。
每次看到蓝月儿在台上唱着歌,那份旧时的关爱又涌上心头。也许,人长大了就跟儿时不一样,有了自己孤独的宇宙。
而今,她几乎整天埋首柳色青青的遗稿里。有时她几天都不走出房间,想解出那些像葯方也像预言的句子,有时她累了,在床上瞌着,蒙蒙陇陇张开眼睛,竟以为看到他的幽灵。
五年前,他来过。
那时候,她刚刚把病愈的蓝月儿送回大寝室去。接连几天,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前一天,她明明把遗稿放在床上,第二天竟发现那叠遗稿放在椅子上。到了第二天晚上,她很记得自己把遗稿放在床上,第二天醒来,竟发现那叠遗稿又放到椅子上。她的鞋子明明排好一双双放在一起,到了第二天,左右脚竟然全都倒转过来。一天她起床,发现头上一绺红发竖起了,像一条猪尾巴。不管她怎么洗,怎么梳,那条猪尾巴还是滑稽地摆在那儿。
一天晚上,她在房里调了一碗安神的花葯,以为那几天的怪事是因为自己心绪不宁。等她调好了花葯放在床边,转过头来,竟发现那碗白色的葯变成绿色,不断冒出像小花儿的泡沫。终于,她忍无可忍,对着房间里一个幽暗的角落说:“青青,是不是你”
猝然,她闻到花儿腐朽的气息。那气息充满了整个房间,她看到一个形影渐次清晰,身上披着青色的衣裳,虽然消瘦了,但依然气宇不凡,那是柳色青青的幽灵。
“果然是你。”她说。
“莓莓,对不起,人死了就会有这种味道。”他缓缓仰脸说。
人死了也不老,她微微一笑,叹口气说:“你现在看来比我年轻。”
“你也没老”柳色青青说。
逃陟船常常改变航道,他走了好远的路才找到她。他想告诉她,她带到船上的那个女孩是吸血鬼。但那个不死的力量太强大了,他只是个微弱的幽灵,不能直接说出来。
“你过得好吗”她问他,脸上带着关切的微笑。
他点头,心里难过,想告诉她说:“幽冥的路好寂寞啊2”
“我以为你到冥河去了”她说。
“你的头发”他回答说。是她放在他尸体上的一绺红发让他舍不得。
她却以为他说的是她头上那条猪尾巴。
“是你做的吧”她问,语气不像责备,而是觉得有趣。
“我在读你的遗稿呢,全靠你那个补血葯,你记得吗?‘只有花香香如故”“她微笑对他说。
他眼见机不可失,好想提醒她。终于,他想到一个办法了。他咧开嘴巴,露出牙齿,睁大眼睛,以为自己这个样子看上去很恐怖,然后捏住一条无形的脖子,做一个在脖子上吸血的动作。
她不禁笑起来,说:“青青,你干什么”
他重复那个动作一遍,她竟问:“你是不是口渴?想喝一大碗水”
他急死了,想到另一个方法。他假装拿着一根木桩猛插自己的心脏,脸露痛苦的表情。
“我懂了”她说“你想向我道歉”
他摇头,想了一会儿又点头,他一直想她原谅他,可现在他不是要说这些,所以他又摇头。
“你不想道歉”她问。
他连忙摇头。
“青青,你有话为什么不直说”她问,奇怪他变成幽灵之后为什么吞吞吐吐。
他毫无办法地看着她,多么想告诉她说,他不能。
“我没恨你”她对他说。
这些年来,她想告诉他的,就是这句话。
他凝望着她,脸上带着凄苦的微笑。生前死后,他始终那样爱她。可他而今仅是个幽灵,无法保护她。他缓缓朝她吹出一口气,她头上那条猪尾巴轻轻散开了,一朵新鲜的紫丁香飘摇优雅地在半空翻了几个筋斗,落在她耳背上,点缀着她不老的容颜。
她摸摸耳背上那朵花,带着幸福的微笑,对他说:“谢谢你。”
他的幽灵慢慢地消失,她才想起她有很多关于那叠遗稿的事情没问他。
可他一直没回来。
也许是逃陟船走得太快也太远了,一个幽灵终究是追不上的。
所以,后来有一天,当蓝月儿跟她说:“我们以后留在乐城吧”
她答应了,但是,她依然住在逃陟船上,等着柳色青青回来。
4
燕孤行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初秋早上来到乐城的。他头戴破帽子,脸上有胡髭,容貌俊美,神情愉快,身后拖着一个老旧沉重有两个轮子的大木箱,不时发出丁丁冬冬的声音,里面有一套小丑服、魔术师的道具、八音盒和做八音盒的材料,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那就是他全部的家当。
他是走陆路来的,沿途碰见不少从乐城回来的人,这些人都异口同声说乐城是个美丽的古城,这儿的太阳永不下沉,天空上的鸟儿全是金色的,居民生活富裕,商铺里卖的东西美轮美奂,尤其是乐城河畔那一带的商铺,更是什么稀奇的东西都可以买到,譬如会说人话的狗儿和会跳舞的鞋子,有一家商铺还卖一种黑蜘蛛糖,人吃了就能爬到天花板上去。不少飞贼都去光顾。这些人把乐城渲染得像一个梦幻的国度,最后却连他们自己都深信不疑。
燕孤行于是带着他的大木箱慕名而来。他抬头看天空,天空上飞翔的鸟儿果然都是金色的。时候还早,街上的商铺仍然在睡觉,人流稀疏,只有贫民区那边的市场摆着几个卖早点的摊档,让寒酸的异乡人坐下来填填肚子。
燕孤行在那儿吃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然后向面摊主人打听附近有没有便宜的旅馆。那个矮胖懵懂的面摊主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热心但词不达意的人,他对燕孤行咕哝浓了一堆:“往那边直走,转左,直走,转右,再转左,下坡,直走到尾,在岔路转右,哦,不对,应该是转左,绕一个圈,脸朝东面,在你背后的位置,有一家叫‘枫叶”的“
燕孤行听得晕头转向,决定随自己的脚步走,反正他有的是时间。原来,在乐城,单是叫“枫叶”的旅馆就有十几家,却不一定都能看到枫叶。最后,他在一条狭隘的下坡道上找到一家局促的旅馆,名叫“枫叶”专门招待贫寒的旅客。他租了最便宜的房间。挑高的房间里有一扇朝西的窗子,灰尘斑斑,看不见枫叶,只看到一小片乐城的天空。他把大木箱放在地上打开来,将那套小丑服挂在床边。他决定先休息一会儿,等晚一点的时候,街上的人流比较多,才出去卖他的八音盒。
他脱掉脚上的鞋子躺下,不知不觉在床上睡着了,醒来已是午后。他揉揉眼睛,洗了把脸,换上那套蓝色的小丑服,从大木箱里拿出一个小木盒来,里面有几瓶油彩,一个小丑的红鼻子和一面模模糊糊的镜子。他对着镜子,往脸上涂上厚厚的白色油彩,把蓝色油彩涂在眼睛周围,接着用一根小毛刷蘸上深绿色的油彩,由眼眉中央开始画一条垂直线到眼肚上,然后描一个肥厚滑稽的红嘴唇,嘴角伸延到两边脸颊中央,看上去好像大笑的样子。最后,他戴上那顶软绵绵的长统帽,把头发全都藏进去,又将一个红鼻子夹在鼻尖上。
小丑魔术师死后,他继承了那个大木箱,一天,他无意中在那个大木箱里发现一个小木盒。他好奇打开来看看,给吓了一跳,小木盒竟会唱歌。接下来的几天,他把小木盒拆开来重新镶嵌,但歌声没有了。他又再拆开来,再重新镶嵌,将里面一把小小的齿梳抹干净,这一次,他重又听到音乐,却有点走调,于是,他再拆开来镶嵌,终于学会了做八音盒的方法。他相信这是小丑魔术师留给他的礼物。
那以后,他走遍天涯海角,卖自已做的八音盒,却始终没见过蓝蝴蝶。最后,他来到乐城,投宿在一家没有枫叶的“枫叶旅馆”
虽然在乐城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到,但他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他做的那些人音盒,就像他做的风筝,全是无师自通,也都很漂亮。这几年来,他卖过很多八音盒,数量多得连他自已都忘记了。然而,有一个音乐粉盒,他一直留着,舍不得卖。
那天,他在一个旧货摊上无意中看到一块带着玫瑰色泽的黄钢片,在阳光的折射下呈现缤纷的颜色,上面画了一只张开翅膀的蓝蝴蝶,熠熠生辉。那块钢片全无瑕疵,是从一个旧首饰箱上面剪下来的,他用手量度一下尺寸,发觉刚刚可以裁出一个粉盒。
他付了钱,用一条软布把那块铜片小心裹好。回去之后,他把一个工作台放在大腿上,一直埋头埋脑在那块铜片和一堆工具之中,不知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几乎不眠不休,一天,他终于完成了一个圆形粉盒,蓝蝴蝶就在盒面上。只要打开粉盒,就像打开一个美丽的魔法箱,会听到音乐在耳边萦回:“丁冬冬丁冬冬丁丁丁冬丁丁冬”
这是蓝月儿那天在山上唤羊儿归来的歌,事隔多年,他不曾忘记那段优美的旋律。她的歌声,早已成了他童年回忆中最诗意的音韵。
她比他小两岁,应该有二十岁了,必定是个亭亭玉立的姑娘,说不定嫁人了,在远方他不知晓的陌生家门过着幸福的日子,也许拥有许多漂亮的音乐粉盒。但是,这一个粉盒,他还是会留给她。
这时,他放下模糊的镜子,站起来,把小货摊挂在肚子上,在上面放满了八音盒,离开那个局促的房间。
5
燕孤行在乐城热闹的大街上贩卖他的八音盒。他把八音盒全都打开来,让它们回响着丁丁冬冬的乐音。
这天的生意很好,到了傍晚,他的小货摊上只剩下一个八音盒,孤零零地唱着歌。他想,也许是他把它的音乐做得太凄凉了,所以没卖出去。天渐渐落黑了,他离开大街,穿过一条侧街,绕过一个街角,走上一条狭窄幽暗的下坡道,想到乐城河畔那边去看看。他走着走着,突然觉得颈子有点痒,好像有蚊子叮他,他连忙伸手去打,没打到什么。他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小小的形影飞走,像飞蛾,也像一只巨大的蚊子,太黑了,他看不清楚那是什么,继续往下面走。
蓝蝴蝶拍着翅膀飞到下坡道的上方,蓝月儿身披黑色丝缎斗篷,在那儿等着。她刚才在大街上看到这个小丑的背影,他身上穿着一套蓝色的小丑服,上面撒满亮晶晶的星星,高起的领子像波浪,头上戴着一顶软塌塌的长统帽,末端缀着一个金色的小毛球,挂在前面的小货摊荡漾着丁丁冬冬的歌声。她从没吸过小丑的血,于是一直跟着他,终于等到他走在阴暗的下坡道上,身上的小货摊唱着凄凉的歌。
她仰脸,微微张开嘴,吸了小丑血的蓝蝴蝶翩翩栖在她嘴唇上,把鲜血缓缓往她嘴里吐。她满心以为会吃到小丑的欢乐,吃到的却是回忆。小丑的血为什么会有回忆的滋味?里面有童年往事,也有思念。她猝然想起燕孤行和八只蹄子的羊,也想起了天空上飞翔的风筝。也许,欢乐的血正是这种味道,让人回到旧时的幸福日子去。
她觉得有点醉,不是酒醉,而是掉到幸福的迷离世界中,那儿有一段时间洗擦不掉的往事、一种蓦然回首的恍惚,她看到自己还是小女孩的一刻。在光阴的长河里,有些事情永不可追回,她渐渐爱上了回忆中的那个人,虽然,燕孤行已经死了。
这天晚上,她站在歌台上,唱着幸福的歌谣,时光好像往回走了。台下的人,在萦回的歌声里,都想起了幸福的往事。
只有一个人例外,因为他是没有爱的,也没回忆。他坐在最后排,头戴一顶黑色圆礼帽,身穿黑色礼服,襟上别着一朵新鲜的红玫瑰,帽檐下面一双阴郁的眼睛盯着蓝月儿看。
6
燕孤行在河畔看到一艘漂亮的逃陟船,船上静静的,只有几个水手在甲板上聊天。谁说乐城的太阳水不沉落?星星已经露脸。他吃过自己带着的馒头,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碎屑,把卖剩的一个八音盒放在口袋里,收起的小货摊挂在肩头,走在回旅馆去的路上。
经过主街时,一列马车隆隆在他身边驶过,朝河畔那边走去,车上的黑布篷盖得密密的,他嗅到马的味道和女人的香水味。
那个晚上,他躺在“枫叶旅馆”那张虫蛀的床板上,却睡不着。在下坡道上被蚊子叮咬的那一刻,他好像听到一把歌声,那歌声好熟悉,转眼却已消逝。不可能是她,应该是他自己回忆里的歌声吧?每次到了一个漂亮的新地方,他会想起她,这么美好的风景,要是有她在多好?他不知道他和她现在距离有多远,是天涯?是咫尺却永不相见?今夜,她在他思念里萦回,竟比往日更清晰。
看到朦胧窗子外面朦胧的晨光,他累瘫了,终于睡着。在梦中重又看见在主街上遇到的那辆黑色马车。他觉得走在前头的一匹马儿在他胸膛上踏了一下,他哺哺地呻吟。
马车在城里驶过的时候,蓝月儿并没有拉起窗帘往外望,她仍然回味着那个小丑身上的血,血里带着往事的甜香。
本来她可以一直陶醉在那股甜香之中。然而,到了第二天,她在后台收到一大束红玫瑰,闻到的却不是玫瑰香,而是呛鼻的麝香猫。她想起马戏团里那个可怜的秋千女郎,女郎必定已经死了。那个叫阎背香的人贩子却在乐城盖起一间妓院,在那儿,给喂了迷葯的妓女跟野兽关在一起,任人挑选。
阎背香一连三天送花来,她把那些花全都踏碎,这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在花里施了妖术,竟以为可以迷惑她。
她在歌台上看到阎背香,他头戴黑色圆礼帽,坐在最后排,那双淫邪的眼睛在她全身上下打量。他竟认不出她来。
到了第三天晚上,她离开歌厅的时候,阎背香在外面等她。
他欠欠身,油腔滑调的声音说:“蓝姑娘,请容我告诉你,你的歌声是这个世界的奇迹,只有天堂的鸟儿可堪比较”
那把声音也在对她施妖术。
她假装中了他的妖术,动情地看着他,说:“先生,你顶会说话。”
“那些玫瑰不成敬意”阎背香诌媚地说。
“哦,原来是你送的,那些花好漂亮”她一副销魂的样子。
“再漂亮的花和姑娘的天香国色相比,都嫌俗气。”他恭维地说。
她满脸潮红,含笑望着阎背香,好像骨头都酥软了。
“在下阎背香,就住在枫叶街最后一幢房子。”
“我改天会去拜访”她身不由己地对他着迷。
然后,她软软的身子爬上在一旁等待的马车,回头朝他抛了个媚眼。
她钻进车篷的时候,大妈妈问她:“外面那个邪里邪气的男人是谁”
“一个该死的人”她回答说,脸上露出烦厌的神色,抖开一条蓝色丝缎手帕,在鼻子前面扬了扬,驱走阎背香身上那股麻香猫的气味,心里恨恨道:“容他多活一天”
阎背香看着马车驶离,他拉拉帽檐,转过身子踱步回他枫叶街的妓院去。他从没试过用三天那么长的时间来迷惑一个女人,还大手笔送她花呢。但她是值得的,他一辈子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她简直是魔鬼造的。
“这个小魔鬼,让她多活一天吧”他哺哺道。
7
枫叶街是乐城著名的红灯区,有成打的妓院,五家在左边,六家在右边,阎背香那家叫“乐土”的妓院兼住家就在尽头,门外有两只巨大的黑狐狸把守。它们一雌一雄,雌的那只有一双媚眼,能嗅到进来的客人身上荷囊是否饱满;雄的那只眼神凶猛,挡住想进来捣乱的邪魔和寻仇的冤魂。
推开那道楼花金色大门的时候,门口两座狮身女人脸的镀金雕像嘴里吐出火焰,欢迎阁下来到人间乐土。在“乐土”的中央有一座旋转木马,吃了迷葯的妓女坐在无精打采的狮子、老虎、野豹和马儿身上,摆出诱惑而大胆的姿势,玩弄着情欲的游戏。
阎背香就住在顶层的房间里,那儿有个阳台,可以看到下面的一切。这一刻,他正耐心等着他的小魔鬼上钩。他知道还有一点时间,所以留在书房里看书。这儿的藏书比得上最博学多闻的学者,阎背香什么书都看:历史、传记、哲学、文学、诗歌、淫书、妖术、魔道,统统不拘一格。他对知识的贪婪绝对不下于他对金钱和欲乐的贪婪。
时候差不多了,他把正在看的一本书放下,那一页提到一种不是人也不是鬼的恐怖生物一吸血鬼。
“今天晚上,我就是吸血鬼厂”他淫笑,离开书房,回到他那个有锦缎华盖大床、床上铺了兽皮的房间去。
他踏进去的时候,发现蓝月儿已经在他房里等着。她身上披着黑斗篷,帽兜下的一张脸暗沉沉的,有一股阴气。他稍微吓了一跳,猜不透她是怎样进来的。
“是守门的人把我带到这儿来的”蓝月儿告诉阎背香说。她褪下帽兜,露出一张脸,妩媚的眼睛朝他看。
那双眼睛马上使他松懈了,怪自己在她身上用的妖术也许重了一点,才会让她看起来有点邪。他以为只要过得了他养在外面的两只黑狐狸,也就伤不了他阎背香。当然,他并不知道,这个时候,那两只守门狐狸正睁着惊恐的眼睛躺在外面,一群蝙蝠在它们身上舐血。
“阎先生,你这儿好漂亮啊!”蓝月儿靠在房间的阳台上,看着下面那个旋转木马说。
他慢慢走到她身边,淫邪的眼睛看着她,说:“时候不早了,我们休息吧”
她转过头来朝他看,含笑问他:“阎先生,你不认得我吗”
他狐疑了一下,笑吟吟地问:“我们见过面吗?”
蓝月儿点头。
“会不会是在前生”他故作多情地问她。
他真是令她作呕,恨不得把他撕成碎片丢下去喂狮子,但是,一个人总有权知道自己为什么该死。
“你那时候不是要我好好记住你吗”她脸上毫无笑意。
他黑色圆礼帽下面的脸孔瑟缩了一下,他只对一个人说过这句话,是个小丫头,从他手上逃走了。
“你想起来了”她说。
“没想到你长这么大了”他说,暗忖着她到底想怎样,很奇怪她为什么好像没中他的妖术。
“有件事情,我要告诉你”她诡异的眼神瞪着他。
他戒备地退后一步,用妖术包围保护住自已。
“什么事情?他问。
“你好臭!”她啤一口道,眼睛因暴怒而变成红色。
他转身想逃,她身上的黑斗篷突然开展,像羽翼,把阎背香整个人卷起来,丢到那张铺兽皮的床上去。
“有一句话你说得很对,世上是没有上帝的”她来到他床边,缓缓对他说,声音如歌。
一阵翅膀拍击声,一群饥渴的吸血蝙蝠好像闻到了猎物的味道,从房间的阳台扑进来,鼓翼轰声震耳,嘶叫着扑向床上那个人,以锐爪抓住他。
有生以来头一次,阎背香所学的妖术派不上用场,也救不了他。他睁着恐惧的眼睛,身上爬满狼吞虎咽的编幅,这群野兽吃得滋滋有味,懒理血花四溅。不消一刻,床上连一根骨头和一滴血都没有了,只剩下兽皮上的一顶黑色圆礼帽。
蓝月儿哺哺唱着歌,是友情的歌,唱给那位用自己性命救了她的秋千女郎听。她顺顺发丝,蓝蝴蝶在她头上飞舞。她拉起帽兜,把脸藏起来。由得那些蝙蝠去享用吧,她才不要吸阎背香的血,这个人的血只会沾污她。
尔后,她放走了旋转木马上面那些可怜的妓女,让她们回家,也释放了那群瘦骨磷峋不得温饱的动物。
没有人关心枫叶街“乐土”的阎背香去了哪里,只知道他走得很急,连那顶他从不脱下来的黑色圆礼帽也忘记带走。然而,即使他死了,也无人闻问。
房间里的浩瀚书海从此失去了它们的主人,却并不孤独,知识从来就不孤独,是那些读它们的人觉得孤独罢了。
8乐城的主街上,人们满怀期待等着昨天那个小丑出现,主要是女人和小女孩。她们都听过那音乐小丑的事了,说他卖的八音盒很漂亮,里面的音韵听起来像回忆的旋律,听得人心头暖暖的,甚至掉下眼泪来。即使是乐城这样一个繁荣的古城,什么昂贵的东西都可以买到,也没人见过像小丑卖的八音盒那样称心。
但是,今天晚上,她们要失望了。
燕孤行前几天在大街上听人说歌厅那边很热闹,有一个著名的歌舞团在那儿登台,每晚都座无虚席。他决定到那边去看看。
拌厅外面挤满等着入场的观众和兜生意的小贩,高声叫卖他们的货物多么美好。一个养蜂人的整颗脑袋被蜜蜂重重包围,卖的是青春蜜糖。一个诛儒坐在一只傻气的大黑熊肩上,把一个篮子吊下来,卖的是来自深山的不老葯。一个绿发老女巫面前漂浮着一个货摊,卖一种洋囡囡,那些洋囡囡的眼睛像人。
“抱一个洋囡囡回去吧,姑娘们!洋囡囡会听你说心事,而且保证能守秘密”老女巫高声说。
但梦三杵在老女巫的货摊前,看着那些洋囡囡出神。
老女巫能阅读人心,对他说:“乐师,送一个给你喜欢的姑娘,她会感动得掉眼泪。”
但梦三一脸羞红,匆匆付钱抱走了一个洋囡囡。这些洋囡囡不知道是什么做的,那双大眼睛比人的眼睛还要聪慧,一副很懂世情的模样。女孩都喜欢洋囡囡,他想进一个给蓝月儿,她有心事,可以跟洋囡囡说,不用把什么都藏在心里。
贝贝悄悄在小侏儒手上买了不老葯,回过头来刚好看到但梦三抱走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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