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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洛德维希!”
结束了香港演唱会后,紧接着就是澳洲演唱会、温哥华演唱会、纽约演唱会,歌迷的欢呼一如往常的热烈,他的心彷佛被打开了一扇窗,感受到从未想过的悸动,他不想承认都不行。
在台上,他第一次看清台下歌迷的脸,第一次看见他们的表情,第一次听清楚他们在喊什么,第一次接收到来自于广大歌迷的情感,第一次与他们有剧本外的对谈。
他变得不像过去那个公式化的歌手,更不像那个只顾自己爱唱歌,而不顾歌迷反应、感觉的人。
一开始他是因为爱唱歌才力争到踏入这一行的时间和机会,而对现在的他来说,与歌迷互动比唱歌更具乐趣。
“你完全不知道歌迷是以什么心情来到这里。”距离香港演唱会已经过了五个月,他的耳边还是不时出现这句话。
他想告诉那名趾高气昂的女子:他知道了,他已经知道歌迷的心情。但是她却像蒸气一样从人间蒸发了。
这五个月来,没人查到她的蛛丝马迹。
要怪只能怪售票系统,他们应该建立购票人的所有相片档案;还要顺便怪他的官方网站,他们应该要求会员提供相片;还有怪出入口的摄影机,它应该设得更近一点,让他看清每个进场人员的脸;还有,他们该明令禁止歌迷穿同样的衣服、做同样的打扮、化同样的妆,以免像他这样要辨识上千人。
时间过去了半年,她的每句话都还在他的脑海里回荡,她的样子也还很清晰,却没人找得到她。
真是见鬼了!
那些人到底有没有拿出全部力气来找人?如果不是忙着开演唱会,他肯定会找些人来开刀,教他们认真点。
“歌迷吵起来了,又有歌迷打起来了。”心思飘荡间,洛德维希看到工作人员紧张的来回奔跑。
拌迷间自分派系在暗地里争来斗去的事件,时有所闻,但这样公开争执,毕竟不多。
“打起来?”正想在保全人员护送下离开的洛德维希,注意力被这个消息拉走。
“没关系,演唱会已经结束,其余没你的事了,快从秘密通道走。”负责他安全的工作人员自动就位,要护送洛德维希安全的离开。
“他们不要紧吗?”不知为何,洛德维希不想就那样走。
“这种事经常发生,你不用在意,快走,以免发生危险。”宣传和保全人员只想把他带走。
“可是歌迷”洛德维希无论如何就是走不开。
事实上,这不是第一次,以前办签唱会时,总有小小的冲突事件传来,但他从来没在意过,活动结束后就坐车离开,才是他该做的事。
可他现在却完全不那样想,好像歌迷是他的兄弟姐妹,他不想看到任何冲突或危险发生。
“你先走,我们会让安全人员处理。”总监也这么说。
“不行,我要留下来跟歌迷在一起。”洛德维希离开保全人员所围起来的圈圈。
“怎么办?歌迷们打起来了,场面很乱。”工作人员紧张的进来报告最新动态。
“叫警察、保安人员介入劝阻。”这是无计之计,总不能放着不管。
“可是如此一来,明天的报纸不知会怎么写了。”
“这绝对会使洛德维希的声势大打折扣,这件事不可以宣扬出去。”
“可是歌迷会愈打愈厉害,要是闹出人命”
每个单位都有他的顾忌,只有洛德维希认为歌迷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乐手、舞群,随我上台!”就在个个单位为自己的利益诸多考量时,洛德维希叫唤一声,乐手和舞群马上振奋精神。
“你要做什么?”总监紧张的上前阻止。
“改变现状。”他们有顾虑,他没有,对现在的他来说,歌迷才是最重要的。
“你”总监还没出手拦人,洛德维希已经和舞台伙伴上台去。
使个暗号,电吉他发出一声脆响,洛德维希清亮的歌声像把利刃,划破吵闹不堪的现场,一把捉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先是嘹亮的清唱缓和火爆的气氛,接着是劲歌热舞将歌迷带动起来,没多久,所有歌迷忘了之前的冲突,加入洛德维希的歌声节奏中,毕竟他们是冲着他而来。
“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歌迷们热情无比的呼唤、打拍子、如痴如醉。
再唱一首和乐融融的歌曲,舞者们下台去带动简单的舞步,所有歌迷就勾危搭臂像一家人,争执和不愉快也都被歌声化解了。
“你变得和其他艺人都不一样了,洛德维希。”直到歌迷们噙着眼泪依依不舍的离开,总监走过来对洛德维希说。
他们知道经过这场演唱会,他在歌迷心中的地位会更上一层楼,他的临场应变能力,也会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是吗?”洛德维希顽皮一笑。
他知道是谁使他有了这种改变。
但是,那家伙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还不跳出来顶着他的鼻子要他做这做那?
他发现,他竟然想念她训话的样子。
不管毕业考考得如何、甄试有没有上,孟葳一如过去的寒暑假,每天到孟氏企业上班。
孟氏企业以传播媒体艺人经纪起家,早期主要替艺人打造形象、制造声势、创造生机,后来愈做愈大,现在已经成为业界龙头,业务几乎囊括全台湾的电视台、广播公司、平面媒体、演艺界和唱片界。
案母健在时,孟葳就常像野马一样在公司里钻进钻出,艺人的真面目她看得很多,演唱会、签唱会、歌友会,也早就司空见惯,男女艺人之间的暧昧纠缠,更是见怪不怪。
她的地位和任务与孟挺之不同,孟挺之一直以接班人的身分被栽培,她则是所有人都没空管的么妹,变成脱缰野马才算正常,孟挺之认为她乖巧听话,实在是天大的误会。
在这种情况下,里里外外的员工都会跟她说说笑笑,而不敢多看孟挺之一眼。
案母死后,老员工多数求去,新员工更是只认识她,而不认识董事长了。
所以,说孟葳来上班,实在是太正式的说法。
她在孟氏从来只是打工性质,偶尔跑跑公文、印印资料、看看报表,没事就在办公大楼里晃来晃去,顺便看看有什么该改进的;再更没事就到各分部去,看他们怎么营运;更有空就找人哈啦聊天,吸收新观念和资讯。
由此可知,举凡重要决策、交际应酬全是孟挺之的事,孟葳的任务就是乖乖读书,因此业界知道孟挺之有个妹妹,却没人真的见过她。
一直以来是这样没错,但是,孟挺之认为是该给妹妹物色对象的时候了,便决定带她出席以相亲为目的的宴会。
出席宴会当然不能以平常的丑小鸭德性,他早早派经理季佩云带她去改头换面一番。
孟葳愣愣的跟季佩云走,随她到某个分部,让她们公司的首席美容、美发师在她身上做造型。
“不是只庆祝我大学毕业而已,哥哥干嘛这么大费周章?”孟葳边看镜中被上了发卷的自己,边对季佩云问。
认真说起来,季佩云虽然是孟挺之的手下,但总在大小办公室中跑跑跳跳的孟葳与她熟得多。
“大学毕业等于成年人,趁机换个造型也好。”季佩云回答。
若知道孟挺之打着不利于孟葳的主意,她绝对是站在孟葳这边的,比起一板一眼的孟挺之,孟葳与她情同姐妹。
再说,那个顽固、保守、爱护妹妹的孟挺之,怎么可能有对孟葳不利的念头?
“换造型也不用换这种的吧?我就不信这样弄起来,不会像个欧巴桑。”又卷头发又化妆的,全是老人家的玩意儿。
“不会啦,我们刚刚都有交代,他们又不是饭碗不要了,怎么敢把你弄丑?”这就是动用自己人的好处“对了,你们兄妹要去哪里吃香喝辣?”
“不知道耶,哥哥都没说,只叫我不要随便乱跑。”孟葳觉得孟挺之今天的行止乱有问题的,但又想不出哪里有问题。
“好吧,就等你明天向我报告。”
“跟哥哥那种古板的人出去,哪有什么香辣可吃喝?”孟挺之是很疼她啦,但他想的、吃的、喝的、用的、玩的全跟她不一样,看她的每部分都不顺眼,碰面除了碎碎念还是碎碎念。
“呵呵,那是你专属的福利,不能说不要。”季佩云幸灾乐祸。
对季佩云来说,与孟挺之相处的唯一方法是敬而远之。
“那是我的幸运加幸福!”孟葳大声反驳。
批评哥哥是她的权利,可不许别人借去用。
“好吧,那就请你好好珍惜。”季佩云继续说风凉话,暗笑在心里。
“你到底有多讨厌我哥啊?”孟葳没好气的问。
扮哥是很古板,但还没到让人讨厌的地步。
“他是老板,我是员工,不敢讨厌。”再怎么讨厌世不能说实话。季佩云拿无关紧要的话搪塞。
一个顽固保守,一个年轻活泼,彼此怎么看都不顺眼,不讨厌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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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洛德维希!”
结束了香港演唱会后,紧接着就是澳洲演唱会、温哥华演唱会、纽约演唱会,歌迷的欢呼一如往常的热烈,他的心彷佛被打开了一扇窗,感受到从未想过的悸动,他不想承认都不行。
在台上,他第一次看清台下歌迷的脸,第一次看见他们的表情,第一次听清楚他们在喊什么,第一次接收到来自于广大歌迷的情感,第一次与他们有剧本外的对谈。
他变得不像过去那个公式化的歌手,更不像那个只顾自己爱唱歌,而不顾歌迷反应、感觉的人。
一开始他是因为爱唱歌才力争到踏入这一行的时间和机会,而对现在的他来说,与歌迷互动比唱歌更具乐趣。
“你完全不知道歌迷是以什么心情来到这里。”距离香港演唱会已经过了五个月,他的耳边还是不时出现这句话。
他想告诉那名趾高气昂的女子:他知道了,他已经知道歌迷的心情。但是她却像蒸气一样从人间蒸发了。
这五个月来,没人查到她的蛛丝马迹。
要怪只能怪售票系统,他们应该建立购票人的所有相片档案;还要顺便怪他的官方网站,他们应该要求会员提供相片;还有怪出入口的摄影机,它应该设得更近一点,让他看清每个进场人员的脸;还有,他们该明令禁止歌迷穿同样的衣服、做同样的打扮、化同样的妆,以免像他这样要辨识上千人。
时间过去了半年,她的每句话都还在他的脑海里回荡,她的样子也还很清晰,却没人找得到她。
真是见鬼了!
那些人到底有没有拿出全部力气来找人?如果不是忙着开演唱会,他肯定会找些人来开刀,教他们认真点。
“歌迷吵起来了,又有歌迷打起来了。”心思飘荡间,洛德维希看到工作人员紧张的来回奔跑。
拌迷间自分派系在暗地里争来斗去的事件,时有所闻,但这样公开争执,毕竟不多。
“打起来?”正想在保全人员护送下离开的洛德维希,注意力被这个消息拉走。
“没关系,演唱会已经结束,其余没你的事了,快从秘密通道走。”负责他安全的工作人员自动就位,要护送洛德维希安全的离开。
“他们不要紧吗?”不知为何,洛德维希不想就那样走。
“这种事经常发生,你不用在意,快走,以免发生危险。”宣传和保全人员只想把他带走。
“可是歌迷”洛德维希无论如何就是走不开。
事实上,这不是第一次,以前办签唱会时,总有小小的冲突事件传来,但他从来没在意过,活动结束后就坐车离开,才是他该做的事。
可他现在却完全不那样想,好像歌迷是他的兄弟姐妹,他不想看到任何冲突或危险发生。
“你先走,我们会让安全人员处理。”总监也这么说。
“不行,我要留下来跟歌迷在一起。”洛德维希离开保全人员所围起来的圈圈。
“怎么办?歌迷们打起来了,场面很乱。”工作人员紧张的进来报告最新动态。
“叫警察、保安人员介入劝阻。”这是无计之计,总不能放着不管。
“可是如此一来,明天的报纸不知会怎么写了。”
“这绝对会使洛德维希的声势大打折扣,这件事不可以宣扬出去。”
“可是歌迷会愈打愈厉害,要是闹出人命”
每个单位都有他的顾忌,只有洛德维希认为歌迷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乐手、舞群,随我上台!”就在个个单位为自己的利益诸多考量时,洛德维希叫唤一声,乐手和舞群马上振奋精神。
“你要做什么?”总监紧张的上前阻止。
“改变现状。”他们有顾虑,他没有,对现在的他来说,歌迷才是最重要的。
“你”总监还没出手拦人,洛德维希已经和舞台伙伴上台去。
使个暗号,电吉他发出一声脆响,洛德维希清亮的歌声像把利刃,划破吵闹不堪的现场,一把捉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先是嘹亮的清唱缓和火爆的气氛,接着是劲歌热舞将歌迷带动起来,没多久,所有歌迷忘了之前的冲突,加入洛德维希的歌声节奏中,毕竟他们是冲着他而来。
“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歌迷们热情无比的呼唤、打拍子、如痴如醉。
再唱一首和乐融融的歌曲,舞者们下台去带动简单的舞步,所有歌迷就勾危搭臂像一家人,争执和不愉快也都被歌声化解了。
“你变得和其他艺人都不一样了,洛德维希。”直到歌迷们噙着眼泪依依不舍的离开,总监走过来对洛德维希说。
他们知道经过这场演唱会,他在歌迷心中的地位会更上一层楼,他的临场应变能力,也会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是吗?”洛德维希顽皮一笑。
他知道是谁使他有了这种改变。
但是,那家伙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还不跳出来顶着他的鼻子要他做这做那?
他发现,他竟然想念她训话的样子。
不管毕业考考得如何、甄试有没有上,孟葳一如过去的寒暑假,每天到孟氏企业上班。
孟氏企业以传播媒体艺人经纪起家,早期主要替艺人打造形象、制造声势、创造生机,后来愈做愈大,现在已经成为业界龙头,业务几乎囊括全台湾的电视台、广播公司、平面媒体、演艺界和唱片界。
案母健在时,孟葳就常像野马一样在公司里钻进钻出,艺人的真面目她看得很多,演唱会、签唱会、歌友会,也早就司空见惯,男女艺人之间的暧昧纠缠,更是见怪不怪。
她的地位和任务与孟挺之不同,孟挺之一直以接班人的身分被栽培,她则是所有人都没空管的么妹,变成脱缰野马才算正常,孟挺之认为她乖巧听话,实在是天大的误会。
在这种情况下,里里外外的员工都会跟她说说笑笑,而不敢多看孟挺之一眼。
案母死后,老员工多数求去,新员工更是只认识她,而不认识董事长了。
所以,说孟葳来上班,实在是太正式的说法。
她在孟氏从来只是打工性质,偶尔跑跑公文、印印资料、看看报表,没事就在办公大楼里晃来晃去,顺便看看有什么该改进的;再更没事就到各分部去,看他们怎么营运;更有空就找人哈啦聊天,吸收新观念和资讯。
由此可知,举凡重要决策、交际应酬全是孟挺之的事,孟葳的任务就是乖乖读书,因此业界知道孟挺之有个妹妹,却没人真的见过她。
一直以来是这样没错,但是,孟挺之认为是该给妹妹物色对象的时候了,便决定带她出席以相亲为目的的宴会。
出席宴会当然不能以平常的丑小鸭德性,他早早派经理季佩云带她去改头换面一番。
孟葳愣愣的跟季佩云走,随她到某个分部,让她们公司的首席美容、美发师在她身上做造型。
“不是只庆祝我大学毕业而已,哥哥干嘛这么大费周章?”孟葳边看镜中被上了发卷的自己,边对季佩云问。
认真说起来,季佩云虽然是孟挺之的手下,但总在大小办公室中跑跑跳跳的孟葳与她熟得多。
“大学毕业等于成年人,趁机换个造型也好。”季佩云回答。
若知道孟挺之打着不利于孟葳的主意,她绝对是站在孟葳这边的,比起一板一眼的孟挺之,孟葳与她情同姐妹。
再说,那个顽固、保守、爱护妹妹的孟挺之,怎么可能有对孟葳不利的念头?
“换造型也不用换这种的吧?我就不信这样弄起来,不会像个欧巴桑。”又卷头发又化妆的,全是老人家的玩意儿。
“不会啦,我们刚刚都有交代,他们又不是饭碗不要了,怎么敢把你弄丑?”这就是动用自己人的好处“对了,你们兄妹要去哪里吃香喝辣?”
“不知道耶,哥哥都没说,只叫我不要随便乱跑。”孟葳觉得孟挺之今天的行止乱有问题的,但又想不出哪里有问题。
“好吧,就等你明天向我报告。”
“跟哥哥那种古板的人出去,哪有什么香辣可吃喝?”孟挺之是很疼她啦,但他想的、吃的、喝的、用的、玩的全跟她不一样,看她的每部分都不顺眼,碰面除了碎碎念还是碎碎念。
“呵呵,那是你专属的福利,不能说不要。”季佩云幸灾乐祸。
对季佩云来说,与孟挺之相处的唯一方法是敬而远之。
“那是我的幸运加幸福!”孟葳大声反驳。
批评哥哥是她的权利,可不许别人借去用。
“好吧,那就请你好好珍惜。”季佩云继续说风凉话,暗笑在心里。
“你到底有多讨厌我哥啊?”孟葳没好气的问。
扮哥是很古板,但还没到让人讨厌的地步。
“他是老板,我是员工,不敢讨厌。”再怎么讨厌世不能说实话。季佩云拿无关紧要的话搪塞。
一个顽固保守,一个年轻活泼,彼此怎么看都不顺眼,不讨厌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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