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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
当她还年轻的时候,当她,还像个孩子的时候。
那时,她刚出社会,在一家小贸易公司上班,生活像五彩的拼图,很缤纷,却也很凌乱。
没错,很乱,因为小迷糊的她老是将作息搞得一团乱,常把生性严谨的他气得半死。
听,他现在又在对她咆哮了。
“沈静!你昨天晚上不是说已经调好闹钟了吗?为什么闹钟没响?”
“我不知道啊。”她无辜地摊摊手。“我昨天明明调了闹钟了,哪里知道它今天会突然罢工啊?”
“它罢什么工?明明就是你忘了设定时间!”孟霆禹懊恼不已,极力忍住想当场掐住女友的冲动。“被你害死了,你知不知道我今天要开一个很重要的会?”
“人家今天也要开会啊!”沈静委屈地嘟起嘴。“好啦好啦,别抱怨了,赶紧换好衣服出门啦。”
“还用你说!”孟霆禹白她一眼,不再理她,迳自以最快的速度盥洗着装,对镜打领带时,许是太焦急了,竟然怎么打都打不好。
“我来吧。”沈静顾不得自己妆还没化,走过来帮他打领带,几个俐落的来回缠绕,便打成一个完美的领结。“不错吧?”她退后一步,很得意地欣赏自己的杰作。
“拜托,你还有时间拖拖拉拉的?快去把头发梳一梳吧,这样出门能见人吗?”
“咦?我头发很乱吗?”经男友提醒,沈静才记得对镜端详自己,果然齐肩的秀发因为昨夜睡姿太率性,尾端正不听话地翘着可笑的弧度。
沈静看了,禁不住一声惨叫。“完了完了,真的不能见人了!”急急忙忙拿起定型喷雾,往自己发上喷,结果一个不小心,喷了自己满脸。
她又是一声惨叫,开水龙头洗脸。
孟霆禹很受不了地瞥她一眼。“我拜托你,能不能优雅一点啊?老是这么粗鲁!过来吧。”他展臂拉过她的脸,拿毛巾替她拭干了,接过定型喷雾,替她喷了,接着拾起梳子,仔细地替她梳理一头乱发。
好舒服。
沈静不知不觉闭上眼,享受男友替自己梳发时,那温柔恬馨的氛围。
待发尾柔顺了,他才轻轻推开陶醉的她。“快去化妆吧。”
“yessir!”
她精神奕奕地行了个举手礼,笑着冲去化妆镜前。其间他几次催促,她只是俏皮地回眸,一下眨眼,一下挑眉,一下又噘起唇,教他又气又爱,无奈地继续等。
几分钟后,她终于大功告成。
“好了,我们可以走了。”
不等她话说完,孟霆禹早已冲向家门口。“我先去开车,你快点下来。”
“是~~”沈静拉长了尾音,临出门前,忽然想起自己忘了带钥匙,忙又赶回房里翻了半天,总算找到了,丢进皮包里,才关门下楼。
孟霆禹早驾着爱车,在楼下等着,雪白色的丰田corolla让他擦得车身发亮,连里头的装置摆设也都亮晶晶。
孟霆禹对这辆爱车可珍惜得很,每个周末都替爱车洗浴上蜡,还不准沈静在车子里吃东西,有时候她都怀疑男友爱这个小老婆胜过自己。
“霆禹,我肚子饿了,我们路上买早餐来吃好不好?”她软声央求。
“要吃到公司再吃。”他毫不容情地拒绝。
“可是人家肚子饿了嘛。”
“不行。你忘了你上回在我车里造成的灾难吗?把奶茶洒了我一车,害我花了一个小时清理。”
“哪有那么严重嘛!”如花的红唇因哀愁而颓萎。
孟霆禹瞅她一眼,告诫自己绝不可心软,脑中一杆天平左右摇摆,一边是爱车遭玷污的画面,一边是女友凋萎的容颜。
她只是在装可怜而已,这一招她最会了。
“霆禹,买早餐好不好?”她继续恳求。
“时间来不及了,再不快点真的会迟到。”
“那买三明治就好,很快的,等都不用等,钱丢给老板就行了。我不买饮料,这样就不怕弄脏你的车了,好不好嘛?”
“好好好,要买就快一点!”算了,他认输,投降。
“老公谢谢,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她欢欣地揽他肩颈,在他颊上啄了一记,然后喜孜孜地下车,买了两个三明治回来。
孟霆禹见她开心地咬着三明治,俊唇微微一抿,收回视线,专心开车。
尖峰时段的台北街头,车流总是壅塞,孟霆禹焦躁地在车阵里穿梭,好不容易来到沈静公司对面。他敲着方向盘,正不耐地等着绿灯亮起,好让车子能回转时,她忽然开口了。
“我在这边下车就好了,过马路很快的。”说着,她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临去前抛给他嫣然一笑。
“你过马路时小心点,要看车啊!”他叮咛她。
“知道了啦。”她挥挥手,话才刚说呢,下车时玉腿就差点让一台乱钻的摩托车给擦到了。
她自己不觉得怎样,只是小小地惊呼一声,一旁的孟霆禹可吓呆了,急忙把她拉回车厢里。
“算了,你这笨蛋,我还是载你到对面好了,看你过一次马路我起码要折寿半年。”
他不许她下车,重新替她系好安全带,宁愿花点时间,也要回转到街道对面,把她送到公司楼下才安心。
靶受到男友的关怀,沈静心窝甜甜的,像打翻了糖蜜,她娇笑着跟他道别,转身上楼。
进了办公室,她分一半的心在工作,另一半,却挂念着最爱的人。
“你在发什么呆?”隔壁的女同事见她怔怔的,好奇地凑过来。
“我在想,晚上怎么帮霆禹庆生。”她老实地回应。
“你男朋友生日吗?”
“嗯。”“你们感情很好嘛。”女同事欣羡。“前阵子你生日,他也送花来公司,好大一束玫瑰。”
“嗯,他对我真的很好。”沈静甜蜜地笑。
“你们交往几年了?”女同事探问。
“四年了。”
“那么久了?有没有打算结婚啊?”
“没那么快啦。”芙颊淡淡染上绯红。“我才刚出来工作下久,他也还年轻,还得在事业上好好冲刺啊。”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可是你要小心,像你男朋友条件那么好的男人,多少女人抢着要啊!夜长梦多你听过没?”
沈静心跳一乱。
虽然明知女同事这番警告八成是危言耸听,但仍是有些不自在。霆禹一向受女孩子欢迎,据她所知,他公司里也有几个女同事公然对他表示好感。
“我相信霆禹,他很爱我的。”她郑重地宣称。
女同事意味深长地瞄她。“你有信心就最好了。现在这个社会,谁敢保证感情一辈子不变啊?像你们这样能交往四年,也算少见的了,加油吧!”
“谢谢。”沈静尴尬地苦笑。
不必女同事提醒,她也明白所谓的石烂海枯、至死不渝,常常只是情人间一时高兴的甜言蜜语而已,她虽然孩子气,却不致天真如斯。
只是,她仍然相信爱情的美好,也渴望着能与最爱的人长相厮守。
她相信霆禹是深爱着自己的,而她,也深爱着他。
所以,他们一定能牵手走一辈子。
一定可以
午休时间,孟霆禹仍是盯着电脑萤幕,萤幕上各项数据不停跳动,几乎每秒就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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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
当她还年轻的时候,当她,还像个孩子的时候。
那时,她刚出社会,在一家小贸易公司上班,生活像五彩的拼图,很缤纷,却也很凌乱。
没错,很乱,因为小迷糊的她老是将作息搞得一团乱,常把生性严谨的他气得半死。
听,他现在又在对她咆哮了。
“沈静!你昨天晚上不是说已经调好闹钟了吗?为什么闹钟没响?”
“我不知道啊。”她无辜地摊摊手。“我昨天明明调了闹钟了,哪里知道它今天会突然罢工啊?”
“它罢什么工?明明就是你忘了设定时间!”孟霆禹懊恼不已,极力忍住想当场掐住女友的冲动。“被你害死了,你知不知道我今天要开一个很重要的会?”
“人家今天也要开会啊!”沈静委屈地嘟起嘴。“好啦好啦,别抱怨了,赶紧换好衣服出门啦。”
“还用你说!”孟霆禹白她一眼,不再理她,迳自以最快的速度盥洗着装,对镜打领带时,许是太焦急了,竟然怎么打都打不好。
“我来吧。”沈静顾不得自己妆还没化,走过来帮他打领带,几个俐落的来回缠绕,便打成一个完美的领结。“不错吧?”她退后一步,很得意地欣赏自己的杰作。
“拜托,你还有时间拖拖拉拉的?快去把头发梳一梳吧,这样出门能见人吗?”
“咦?我头发很乱吗?”经男友提醒,沈静才记得对镜端详自己,果然齐肩的秀发因为昨夜睡姿太率性,尾端正不听话地翘着可笑的弧度。
沈静看了,禁不住一声惨叫。“完了完了,真的不能见人了!”急急忙忙拿起定型喷雾,往自己发上喷,结果一个不小心,喷了自己满脸。
她又是一声惨叫,开水龙头洗脸。
孟霆禹很受不了地瞥她一眼。“我拜托你,能不能优雅一点啊?老是这么粗鲁!过来吧。”他展臂拉过她的脸,拿毛巾替她拭干了,接过定型喷雾,替她喷了,接着拾起梳子,仔细地替她梳理一头乱发。
好舒服。
沈静不知不觉闭上眼,享受男友替自己梳发时,那温柔恬馨的氛围。
待发尾柔顺了,他才轻轻推开陶醉的她。“快去化妆吧。”
“yessir!”
她精神奕奕地行了个举手礼,笑着冲去化妆镜前。其间他几次催促,她只是俏皮地回眸,一下眨眼,一下挑眉,一下又噘起唇,教他又气又爱,无奈地继续等。
几分钟后,她终于大功告成。
“好了,我们可以走了。”
不等她话说完,孟霆禹早已冲向家门口。“我先去开车,你快点下来。”
“是~~”沈静拉长了尾音,临出门前,忽然想起自己忘了带钥匙,忙又赶回房里翻了半天,总算找到了,丢进皮包里,才关门下楼。
孟霆禹早驾着爱车,在楼下等着,雪白色的丰田corolla让他擦得车身发亮,连里头的装置摆设也都亮晶晶。
孟霆禹对这辆爱车可珍惜得很,每个周末都替爱车洗浴上蜡,还不准沈静在车子里吃东西,有时候她都怀疑男友爱这个小老婆胜过自己。
“霆禹,我肚子饿了,我们路上买早餐来吃好不好?”她软声央求。
“要吃到公司再吃。”他毫不容情地拒绝。
“可是人家肚子饿了嘛。”
“不行。你忘了你上回在我车里造成的灾难吗?把奶茶洒了我一车,害我花了一个小时清理。”
“哪有那么严重嘛!”如花的红唇因哀愁而颓萎。
孟霆禹瞅她一眼,告诫自己绝不可心软,脑中一杆天平左右摇摆,一边是爱车遭玷污的画面,一边是女友凋萎的容颜。
她只是在装可怜而已,这一招她最会了。
“霆禹,买早餐好不好?”她继续恳求。
“时间来不及了,再不快点真的会迟到。”
“那买三明治就好,很快的,等都不用等,钱丢给老板就行了。我不买饮料,这样就不怕弄脏你的车了,好不好嘛?”
“好好好,要买就快一点!”算了,他认输,投降。
“老公谢谢,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她欢欣地揽他肩颈,在他颊上啄了一记,然后喜孜孜地下车,买了两个三明治回来。
孟霆禹见她开心地咬着三明治,俊唇微微一抿,收回视线,专心开车。
尖峰时段的台北街头,车流总是壅塞,孟霆禹焦躁地在车阵里穿梭,好不容易来到沈静公司对面。他敲着方向盘,正不耐地等着绿灯亮起,好让车子能回转时,她忽然开口了。
“我在这边下车就好了,过马路很快的。”说着,她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临去前抛给他嫣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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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不觉得怎样,只是小小地惊呼一声,一旁的孟霆禹可吓呆了,急忙把她拉回车厢里。
“算了,你这笨蛋,我还是载你到对面好了,看你过一次马路我起码要折寿半年。”
他不许她下车,重新替她系好安全带,宁愿花点时间,也要回转到街道对面,把她送到公司楼下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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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发什么呆?”隔壁的女同事见她怔怔的,好奇地凑过来。
“我在想,晚上怎么帮霆禹庆生。”她老实地回应。
“你男朋友生日吗?”
“嗯。”“你们感情很好嘛。”女同事欣羡。“前阵子你生日,他也送花来公司,好大一束玫瑰。”
“嗯,他对我真的很好。”沈静甜蜜地笑。
“你们交往几年了?”女同事探问。
“四年了。”
“那么久了?有没有打算结婚啊?”
“没那么快啦。”芙颊淡淡染上绯红。“我才刚出来工作下久,他也还年轻,还得在事业上好好冲刺啊。”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可是你要小心,像你男朋友条件那么好的男人,多少女人抢着要啊!夜长梦多你听过没?”
沈静心跳一乱。
虽然明知女同事这番警告八成是危言耸听,但仍是有些不自在。霆禹一向受女孩子欢迎,据她所知,他公司里也有几个女同事公然对他表示好感。
“我相信霆禹,他很爱我的。”她郑重地宣称。
女同事意味深长地瞄她。“你有信心就最好了。现在这个社会,谁敢保证感情一辈子不变啊?像你们这样能交往四年,也算少见的了,加油吧!”
“谢谢。”沈静尴尬地苦笑。
不必女同事提醒,她也明白所谓的石烂海枯、至死不渝,常常只是情人间一时高兴的甜言蜜语而已,她虽然孩子气,却不致天真如斯。
只是,她仍然相信爱情的美好,也渴望着能与最爱的人长相厮守。
她相信霆禹是深爱着自己的,而她,也深爱着他。
所以,他们一定能牵手走一辈子。
一定可以
午休时间,孟霆禹仍是盯着电脑萤幕,萤幕上各项数据不停跳动,几乎每秒就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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