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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心a、方块a、黑桃a,最后梅花a”女孩看了下排出来的扑克牌,然后开口对寇玫瑰说:“第一张出现的牌是红心a,那表示是你先喜欢上对方的,再来是方块a,表示在你喜欢对方的同时,情敌就存在了。
“黑桃a是代表你喜欢的那个人,他和你之间一直有着情敌阻碍,这个男人只怕和你不是这么有缘。而喜欢你的男性梅花a又被黑桃a隔得老远,要你心动恐怕很难。”褐发美人一面将牌继续往下排,一面解释着卜算结果。
二十分钟后结果出来了,看着那一组乱牌,她干脆将牌糊了。
“萝丝,我早说过叶逢春不适合你。”褐发美人今年二十,名叫爱丽丝.安得森,是寇玫瑰到美国来的第一个朋友。两人同在一家花店打工,继而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
美丽的爱丽丝是哈佛医学院二年级的学生,却对卜算很有兴趣,也因此常被取笑是矛盾个体。
“我知道。”
“他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嗯哼。”有情敌啊她想着爱丽丝方才的话。对于一个花名在外的男人而言,要没有情敌只怕很难。
“那你还不放弃?”
寇玫瑰但笑不语,在心中幽幽一叹。
爱丽丝瞪着她。“喂,你到底喜欢他哪里?又是何时喜欢的?比他帅的男生对你有兴趣,你还拒绝呢!难不成你真的是从刚来美国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就一见倾心了?”
说真的,叶逢春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可萝丝并不是哈佛的学生,要见他还真的不太容易。
见好友没否认,她声音高了八度“小姐,你不会第一次见到他就芳心暗许了吧?老天!那时候他全身是血欸!”
“处在车祸现场,他又是医生,要全身干干净净有点困难吧?”一年前她刚到美国,在花店打工,当她和爱丽丝正整理着当日收到的进口花材时,忽然在距离花店不远处听到了车子刺耳的煞车声,接着是近似爆炸的巨响,她和爱丽丝慌忙的冲出花店一看究竟。
只见一部超速的车子冲上安全岛,滑进了逆向车道和来车撞个正着,两部车子里都坐了不少人,鲜血染得车祸现场一片触目惊心,这时有人快速的穿越了围观人群,高声说道:“我是医生,请让一下”
可能是在美国看到和自己一样的东方人,而且又是这种情况,让她忍不住对那位医生多看了两眼。
站在一旁的爱丽丝在看清楚对方后,忽然脱口而出“叶逢春!老天,他就是哈佛医学院的天才叶逢春!”
“叶逢春?”名字听起来像中国人。
“他才二十五岁,已经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了,厉害吧!”
寇玫瑰眼睛一直盯在十余步距离外的叶逢春身上,他正在对车祸的伤患施救,虽然他身上、脸上都沾上红艳骇人的鲜血,可他认真的样子和心系病患、努力想救活对方的神情,让他连身上的血迹都变得神圣!
剎那间一股陌生的暖意熏心,令她更加移不开视线,她看不见围观的群众、受伤的伤患,她眼底只有那个叫叶逢春的人,此时此刻,叶逢春就像是聚光灯打在身上似的,她只看得到他!
动心的感觉是什么样她不知道,但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吧?她想。
这也就是后来她厚着脸皮,频频拜托爱丽丝打听叶逢春的原因。
“叶逢春是情场老手,我不认为你这嫩娃能满足他。”爱丽丝忍不住碎碎念。
她可以理解女人喜欢叶逢春的原因。他长得帅、年轻且有崇高的身份地位,又出身医学世家,这样的男人的确是许多女人会投怀送抱的对象,可萝丝
她才十七,十七岁的少女还不懂得权力金钱的迷人,还不知道“条件”才是男女交往的正道,她喜欢叶逢春和喜欢叶逢春的女人是不同的,她的喜欢并不涉及他的条件地位,是全然的喜欢和完全的崇拜。
说真的,这叫她有点担心,因为就她所打听到的叶逢春,他喜欢的女人最好是因为“条件”而喜欢他的,如同他最常说的一句话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但好友可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她怀疑他要如何解决?
她笑了,慢慢的走到落地窗前,拉开帘幔“我也没想过要满足他。”外头又下雪了,雪花慢慢的由天而降,隔着窗子看它,它美丽而如柳似絮,可一伸手触摸却很快的消失化成水,自以为是的温暖根本留不住它。
“他就像是国家公园美丽的风景,很多人喜欢,可却没有人能真正拥有。有些人选择远远的欣赏,有的人就近参观,有些人看过了就算满足,有些人则选择买些纪念品,或是拍照留念。”
“你是后者?”
寇玫瑰回眸一笑。“我选择了非法盗采。”
她什么都跟爱丽丝说,包含叶逢春被“盗垒”一事。
爱丽丝怔了一下,笑了出来。“噗!哈哈哈小姐,你真的很宝欸!这样的事你也可以说得这么轻松。”
寇玫瑰敛去了笑容。“我知道你担心我迷恋叶逢春会受伤,可其实我很清楚我不会是他想要的那个女人,所以,我不会奢望他终会是我的。但我却想要当有一天他拥住了他最终的那个女人时,我在他心里不会因为她而消失。”她要他记住她,要他深刻的记住她,因为,她现在也是这样深刻的记住他给的记忆。
对于她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她放弃了一些小小坚持,让一个男人在她心里占了些位置,让自己平静如湖面的生活扔进了一颗小小石子,她知道小石引起的涟漪终究会平息。
她想,这和她一贯维持的平静生活抵触并不大。
她才十七岁,她的未来还很长,她也明白叶逢春可能不是她最后一个男人,可她却知道,他在她心目中绝对是别人无法取代的。而她
也希望以这样绝对的姿态存在叶逢春心中。
“你们东方人的一些想法还真奇怪!”爱丽丝收妥了扑克牌,重新戴上眼镜。
医学系的课还真不是普通的重,连一向号称打工女王的她,都得把所有工作辞了专心念书,她一向不是什么天才型的人物,不用功专心一点可不成。
在寇玫瑰拉开门要出门之际,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叫住她。“萝丝!”
“嗯?”
“你不在家的时候你妈妈打过电话,她没再打你手机吗?”萝丝的妈妈她见过,是个个儿娇小的东方美人。
“我的手机难道又没电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看,果然又没电了。“没关系,我再打给她好了。”
“这手机是不是有问题?不是昨晚才看到你在充电?”爱丽丝提醒她。
“好像是欸!”这手机是爱丽丝换了新手机后,把旧的给她用。她也说了,将就点,这家伙只怕撑不久了。
“注意一下那家伙,它没事会很自以为是的替你关机,拒绝工作。”当它还是新手机时就有这毛病,只是后来修好了,现在怕是年纪大了,又在耍个性了。
“好。”她偷偷的看了下表。快三点了,再不走要来不及了!
说着她匆匆忙忙的就往外冲。看着她那急吼吼的样子,爱丽丝忍不住好笑。
这个性沉稳的“小老太婆”真的很好笑欸!明明还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尤其东方女性看起来又比西方同龄女子小,第一次看到她,她还以为花店老板违法任用童工呢!原来“儿童”已十七。
萝丝有着十七岁的躯壳,可她怀疑她身体里其实住了个六、七十的老太婆!
她太沉稳了!私底下她还曾想过,萝丝是不是由儿童直接跳到老年,略过了人生的黄金岁月?否则怎会让人有这样的错觉小姐她其实没有年轻过?
直到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看到她很“青春”的一面。
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她们中国话说得好,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吶!
瞧,平时走路、做事慢吞吞的她,为了吃还是可以由乌龟立即变身为马儿的,只是
那东西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香喷喷、热腾腾又qqq嚼劲十足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呵呵,比脸还大的面包看起来就是有份量,而且这种面包一定要热热的吃,一口咬下,里头的起士既香浓又有如同口香糖般的嚼劲。
真是好吃得不得了!
每天供应二十个,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售完为止。可说真的,即使数量,时间明确,要抢到面包还得要靠那么一些些运气。
像今天,她到的时候还不到三点呢,可她也只能抢到一个。
捧着面包,她直奔面包店对面的公园。外头的雪刚停,到公园的人不多。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她打开纸袋嗅了口面包香,口中的唾液直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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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心a、方块a、黑桃a,最后梅花a”女孩看了下排出来的扑克牌,然后开口对寇玫瑰说:“第一张出现的牌是红心a,那表示是你先喜欢上对方的,再来是方块a,表示在你喜欢对方的同时,情敌就存在了。
“黑桃a是代表你喜欢的那个人,他和你之间一直有着情敌阻碍,这个男人只怕和你不是这么有缘。而喜欢你的男性梅花a又被黑桃a隔得老远,要你心动恐怕很难。”褐发美人一面将牌继续往下排,一面解释着卜算结果。
二十分钟后结果出来了,看着那一组乱牌,她干脆将牌糊了。
“萝丝,我早说过叶逢春不适合你。”褐发美人今年二十,名叫爱丽丝.安得森,是寇玫瑰到美国来的第一个朋友。两人同在一家花店打工,继而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
美丽的爱丽丝是哈佛医学院二年级的学生,却对卜算很有兴趣,也因此常被取笑是矛盾个体。
“我知道。”
“他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嗯哼。”有情敌啊她想着爱丽丝方才的话。对于一个花名在外的男人而言,要没有情敌只怕很难。
“那你还不放弃?”
寇玫瑰但笑不语,在心中幽幽一叹。
爱丽丝瞪着她。“喂,你到底喜欢他哪里?又是何时喜欢的?比他帅的男生对你有兴趣,你还拒绝呢!难不成你真的是从刚来美国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就一见倾心了?”
说真的,叶逢春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可萝丝并不是哈佛的学生,要见他还真的不太容易。
见好友没否认,她声音高了八度“小姐,你不会第一次见到他就芳心暗许了吧?老天!那时候他全身是血欸!”
“处在车祸现场,他又是医生,要全身干干净净有点困难吧?”一年前她刚到美国,在花店打工,当她和爱丽丝正整理着当日收到的进口花材时,忽然在距离花店不远处听到了车子刺耳的煞车声,接着是近似爆炸的巨响,她和爱丽丝慌忙的冲出花店一看究竟。
只见一部超速的车子冲上安全岛,滑进了逆向车道和来车撞个正着,两部车子里都坐了不少人,鲜血染得车祸现场一片触目惊心,这时有人快速的穿越了围观人群,高声说道:“我是医生,请让一下”
可能是在美国看到和自己一样的东方人,而且又是这种情况,让她忍不住对那位医生多看了两眼。
站在一旁的爱丽丝在看清楚对方后,忽然脱口而出“叶逢春!老天,他就是哈佛医学院的天才叶逢春!”
“叶逢春?”名字听起来像中国人。
“他才二十五岁,已经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了,厉害吧!”
寇玫瑰眼睛一直盯在十余步距离外的叶逢春身上,他正在对车祸的伤患施救,虽然他身上、脸上都沾上红艳骇人的鲜血,可他认真的样子和心系病患、努力想救活对方的神情,让他连身上的血迹都变得神圣!
剎那间一股陌生的暖意熏心,令她更加移不开视线,她看不见围观的群众、受伤的伤患,她眼底只有那个叫叶逢春的人,此时此刻,叶逢春就像是聚光灯打在身上似的,她只看得到他!
动心的感觉是什么样她不知道,但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吧?她想。
这也就是后来她厚着脸皮,频频拜托爱丽丝打听叶逢春的原因。
“叶逢春是情场老手,我不认为你这嫩娃能满足他。”爱丽丝忍不住碎碎念。
她可以理解女人喜欢叶逢春的原因。他长得帅、年轻且有崇高的身份地位,又出身医学世家,这样的男人的确是许多女人会投怀送抱的对象,可萝丝
她才十七,十七岁的少女还不懂得权力金钱的迷人,还不知道“条件”才是男女交往的正道,她喜欢叶逢春和喜欢叶逢春的女人是不同的,她的喜欢并不涉及他的条件地位,是全然的喜欢和完全的崇拜。
说真的,这叫她有点担心,因为就她所打听到的叶逢春,他喜欢的女人最好是因为“条件”而喜欢他的,如同他最常说的一句话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但好友可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她怀疑他要如何解决?
她笑了,慢慢的走到落地窗前,拉开帘幔“我也没想过要满足他。”外头又下雪了,雪花慢慢的由天而降,隔着窗子看它,它美丽而如柳似絮,可一伸手触摸却很快的消失化成水,自以为是的温暖根本留不住它。
“他就像是国家公园美丽的风景,很多人喜欢,可却没有人能真正拥有。有些人选择远远的欣赏,有的人就近参观,有些人看过了就算满足,有些人则选择买些纪念品,或是拍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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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玫瑰回眸一笑。“我选择了非法盗采。”
她什么都跟爱丽丝说,包含叶逢春被“盗垒”一事。
爱丽丝怔了一下,笑了出来。“噗!哈哈哈小姐,你真的很宝欸!这样的事你也可以说得这么轻松。”
寇玫瑰敛去了笑容。“我知道你担心我迷恋叶逢春会受伤,可其实我很清楚我不会是他想要的那个女人,所以,我不会奢望他终会是我的。但我却想要当有一天他拥住了他最终的那个女人时,我在他心里不会因为她而消失。”她要他记住她,要他深刻的记住她,因为,她现在也是这样深刻的记住他给的记忆。
对于她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她放弃了一些小小坚持,让一个男人在她心里占了些位置,让自己平静如湖面的生活扔进了一颗小小石子,她知道小石引起的涟漪终究会平息。
她想,这和她一贯维持的平静生活抵触并不大。
她才十七岁,她的未来还很长,她也明白叶逢春可能不是她最后一个男人,可她却知道,他在她心目中绝对是别人无法取代的。而她
也希望以这样绝对的姿态存在叶逢春心中。
“你们东方人的一些想法还真奇怪!”爱丽丝收妥了扑克牌,重新戴上眼镜。
医学系的课还真不是普通的重,连一向号称打工女王的她,都得把所有工作辞了专心念书,她一向不是什么天才型的人物,不用功专心一点可不成。
在寇玫瑰拉开门要出门之际,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叫住她。“萝丝!”
“嗯?”
“你不在家的时候你妈妈打过电话,她没再打你手机吗?”萝丝的妈妈她见过,是个个儿娇小的东方美人。
“我的手机难道又没电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看,果然又没电了。“没关系,我再打给她好了。”
“这手机是不是有问题?不是昨晚才看到你在充电?”爱丽丝提醒她。
“好像是欸!”这手机是爱丽丝换了新手机后,把旧的给她用。她也说了,将就点,这家伙只怕撑不久了。
“注意一下那家伙,它没事会很自以为是的替你关机,拒绝工作。”当它还是新手机时就有这毛病,只是后来修好了,现在怕是年纪大了,又在耍个性了。
“好。”她偷偷的看了下表。快三点了,再不走要来不及了!
说着她匆匆忙忙的就往外冲。看着她那急吼吼的样子,爱丽丝忍不住好笑。
这个性沉稳的“小老太婆”真的很好笑欸!明明还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尤其东方女性看起来又比西方同龄女子小,第一次看到她,她还以为花店老板违法任用童工呢!原来“儿童”已十七。
萝丝有着十七岁的躯壳,可她怀疑她身体里其实住了个六、七十的老太婆!
她太沉稳了!私底下她还曾想过,萝丝是不是由儿童直接跳到老年,略过了人生的黄金岁月?否则怎会让人有这样的错觉小姐她其实没有年轻过?
直到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看到她很“青春”的一面。
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她们中国话说得好,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吶!
瞧,平时走路、做事慢吞吞的她,为了吃还是可以由乌龟立即变身为马儿的,只是
那东西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香喷喷、热腾腾又qqq嚼劲十足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呵呵,比脸还大的面包看起来就是有份量,而且这种面包一定要热热的吃,一口咬下,里头的起士既香浓又有如同口香糖般的嚼劲。
真是好吃得不得了!
每天供应二十个,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售完为止。可说真的,即使数量,时间明确,要抢到面包还得要靠那么一些些运气。
像今天,她到的时候还不到三点呢,可她也只能抢到一个。
捧着面包,她直奔面包店对面的公园。外头的雪刚停,到公园的人不多。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她打开纸袋嗅了口面包香,口中的唾液直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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