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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燥热。
“是无缘无故吗?”她仿佛放慢动作般,拎起薯条,在他面前晃了两下,沾点番茄酱,送进嘴里。
若非他先示好,她不会回礼。他的体贴入微令她感动,也让她曾经猜测他是否对她有意思?但随即丢掉那无谓的想法。
他对她有意思又怎样,没意思又怎样?重点是,她对他越来越有好感。
随着这段日子的抬杠,她发现自己开始佩服他的为人处事,欣赏他圆融的工作态度,所以她主动释出善意。
倘若他真的对她有意思,自然会回应她;假设没有她也许会有一些遗憾,不过幸好感情投入得还不算太深,应该控制得住。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做不成情人,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江少则看着那在他面前挥动的薯条,慢慢地被送进她嘴里,马上意识到这份礼物的由来。
可当初他吩咐改换油品炸薯条,并不是抱着讨好她的心态不对,他真的没有想让她惊喜吗?
最开始做那决定的时候,他也许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取悦她,但现在回想起来,他何曾对别人这般用心过?宣嬛是迄今以来唯一的一个。
只是他为何要特意讨好她?纯粹的友情绝对说不过去,起码他知道,他不会对其他朋友、同事如此费心。
那就是说在他心里,宣嬛已经占了一个特别的位置,就在不知不觉间,他对她投入了感情
宣嬛看到他的表情,马上知道他猜到了送礼的原因。
“现在你可以收下这份礼物了吧?”她又把笔推到他面前。
那纤白的玉手握着笔,直接送到他跟前,他的眼睛透过微敞的袖口,看到寸许雪色肌肤,衬着店里昏黄的灯光,发出莹润的光泽。
体内那股燥热又开始騒动,喜欢她吗?有一点。欣赏吗?很多。这个女人常常给他意外的惊喜,让他的眼神越来越离不开她。
“怎么,是不愿收、不敢收,还是不喜欢这份礼物?”藉着礼物,她探询他的心意。
他又叫了一杯啤酒,静静思考着。
她的手指转着笔,那湛蓝的笔身在那玉般手指间,俐落地打着圈。
他感觉自己的心在刹那间化成那支笔,被她掌控在指间;好像她的一喜一怒都会牵动他的情绪。
这滋味真不好受。他一把接过服务生再度送来的啤酒,一口喝个干净,然后从她指闻抽过了笔。
宣嬛眼底闪过一抹惊喜,他接受了她的好意,也就是说他乐意与她发展进一步关系喽?
“回家吧!”他握紧笔,感觉笔在手心里发热。
她一愣,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要回家?“才十点,还早。”
他站起身,踉跄了一下。“不好意思,我今天有点喝多了。”
她暗自回想了一下他今天喝下的酒,几乎是往常一星期的分,难怪他身体不适。
“那就走吧!”他就算没全醉也半醉了,确实不宜继续待在pub里。
“我去拿车。”他拎着车钥匙就往外走,完全不似以前的绅士风度,迁就着她、保护着她。
“喂!”宣嬛急忙背起包包追在他身后。
江少则走得太快,一脚踢上墙角的盆栽,上半身摇晃几下,差点扑倒在地。
“小心啊!”宣嬛一箭步过去扶住他。“你喝太多了,还是我来开车吧!”
“我没事,唔”他想说自己的神智还很清醒,并没有受到酒精太多影响,他之所以失态是因为她。
他以为对她只是单纯的同事情谊,但事实上,他喜欢上她了。
这股爱恋的感觉来得太快,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以往他追女孩子都会先想好过程,几时该爱、怎么爱,然后在感情有可能失控的时候,及时煞车,让感情维持在那种有点热、又不会太热的情况下。
他不要成为爱情海里的迷途者,像他母亲,一辈子爱着他父亲一个视工作比爱人、比家庭更重要的男人默默地等候着丈夫的归来,日复一日,直到受不了丈夫的忽视,才毅然决然提出离婚。
但也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母亲在彻底爱过、痛过后,从此再也无法接受其他人的爱,最后选择孤独一生。
用全副的心神去爱一个人,真的是件满可怕的事。不谈他母亲那过久的例子,他的好友许未在女朋友秦晴伤重垂危时,那种恨不能生死相随的情感,也够让他胆战心惊了。
要谈恋爱,就要谈一场自己可以掌握的爱,否则就不要谈。这正是江少则的爱情哲学。
不过这一点在宣嬛身上似乎脱序了,因此江少则急思弥补之策。
宣嬛握住他的手,抽出紧握在他指间的车钥匙。“不管你是否醉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常识。”
“你也喝了。”
“好吧,我也不开车。”
“那我们要怎么回去,走路吗?”看着空空的掌心,和那握在她手的车钥匙;又是一个他掌控不住的危险因子,可恶。
“你忘了还有一种交通工具叫计程车?”在耍嘴皮子上他想赢她很难,他们的口上功夫是半斤八两、不分高下。
“那我的车子怎么办?”
“锁好它、开防盗,我想这里的治安还不错,让车子在停车场留一晚不会出事的。”
“你确定这里的治安不错?”他轻佻地扬起眉。“我这车子可是新买的,连三个月都不到呢!”
“这里治安好不好,你难道不清楚?”她若有所指的视线扫过装潢别致的pub,没有震天响的音乐声,也没有华丽的灯光、造景,这里有的就是自由安宁的气氛,让人一进来就不自觉地放松心神。
好吧!他承认在这里开pub前,稍微留意过附近的商圈、人潮和治安。对于这里,他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她“你看得也很清楚嘛!”
“只有最基本的。”况且,是他自己告诉她,这家店是他的,一个投资者有可能完全不了解自己的投资标的吗?很难吧!“你放心,我对挖人隐私没兴趣。”
“我应该说谢谢吗?”
她不由自主皱起眉。“你今天怎么了?似乎特别的尖锐。”
他知道他是把对自己的怒气迁怒到她身上,不禁一阵愧疚“抱歉,我失态了。”
“你真的喝太多了,快点回家休息吧!”她把这失常的一切归咎于酒精的缘故。
“我”也许真的被她说对了,越来越昏沉的脑袋显示他的理智正迅速地被酒精消融。“你是对的,我们走。”
发现他的脚步越来越虚浮,她上前一步扶住他,两人出了pub。
夜风一吹,他身体一阵冰凉,这应该有助于唤醒理智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头反而更昏了,连肠胃都翻起波涛。
“慢一点、慢一点。”他喘着,脸色有点青。
“怎么了?”他们得走出巷子,到大马路上才叫得到计程车,在这里停下来是找不到交通工具的。
“我想吐。”奇怪,他的酒量没这么差啊啊!想起来了,他今天光顾着喝酒,一点东西都没吃。
懊死,他酒量不差,但很忌讳空腹喝酒,会让他反胃。
“想吐,那我记得出了巷子有一家二十四小时的葯局,我给你买点解酒葯?”她知道那玩意儿不能真解酒,但起码可以让人舒服点。
“没用,我需要的是一张床、一碗白饭。”
“啊?”要张床休息她能理解,但白饭“白饭可以解酒?”
“白饭不能解酒,但可以安抚我的肠胃,我唔!”他冲到一旁干呕起来,因为没吃饭,吐不出东西,只有一些酸水,味道又难闻、又让人难受。
“一定要白饭,别的东西不行吗?”倘若下酒菜之类的食物也能顶着用的话,他们直接回pub会快一点。
他已经没有力气站了,蹲在地上喘着气。
“如果我先吃东西再喝酒什么东西都无所谓,但现在除了白饭我的肠胃已经不接受其他食物”他连说话都断断续续的。
什么怪癖啊!她被他打败了“那我想想,出巷子左转,我记得有家宾馆,也许可以找到你要的白饭和床。”
他对她伸长了手。“麻烦你了。”
她两手一摊,医者父母心,碰到陌生人身体不舒服她都要尽力救了,何况是朋友。
“不麻烦。”她拉住他的手,用整个身子撑住他。
“不好意思,我很重。”
“不会,为了锻练动手术的体力,我每个星期都去健身。”负着他,她辛苦地—步步定向宾馆。
一路上,他几次干呕,她也没皱眉,就这么一路硬撑着将他送进了宾馆。
的燥热。
“是无缘无故吗?”她仿佛放慢动作般,拎起薯条,在他面前晃了两下,沾点番茄酱,送进嘴里。
若非他先示好,她不会回礼。他的体贴入微令她感动,也让她曾经猜测他是否对她有意思?但随即丢掉那无谓的想法。
他对她有意思又怎样,没意思又怎样?重点是,她对他越来越有好感。
随着这段日子的抬杠,她发现自己开始佩服他的为人处事,欣赏他圆融的工作态度,所以她主动释出善意。
倘若他真的对她有意思,自然会回应她;假设没有她也许会有一些遗憾,不过幸好感情投入得还不算太深,应该控制得住。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做不成情人,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江少则看着那在他面前挥动的薯条,慢慢地被送进她嘴里,马上意识到这份礼物的由来。
可当初他吩咐改换油品炸薯条,并不是抱着讨好她的心态不对,他真的没有想让她惊喜吗?
最开始做那决定的时候,他也许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取悦她,但现在回想起来,他何曾对别人这般用心过?宣嬛是迄今以来唯一的一个。
只是他为何要特意讨好她?纯粹的友情绝对说不过去,起码他知道,他不会对其他朋友、同事如此费心。
那就是说在他心里,宣嬛已经占了一个特别的位置,就在不知不觉间,他对她投入了感情
宣嬛看到他的表情,马上知道他猜到了送礼的原因。
“现在你可以收下这份礼物了吧?”她又把笔推到他面前。
那纤白的玉手握着笔,直接送到他跟前,他的眼睛透过微敞的袖口,看到寸许雪色肌肤,衬着店里昏黄的灯光,发出莹润的光泽。
体内那股燥热又开始騒动,喜欢她吗?有一点。欣赏吗?很多。这个女人常常给他意外的惊喜,让他的眼神越来越离不开她。
“怎么,是不愿收、不敢收,还是不喜欢这份礼物?”藉着礼物,她探询他的心意。
他又叫了一杯啤酒,静静思考着。
她的手指转着笔,那湛蓝的笔身在那玉般手指间,俐落地打着圈。
他感觉自己的心在刹那间化成那支笔,被她掌控在指间;好像她的一喜一怒都会牵动他的情绪。
这滋味真不好受。他一把接过服务生再度送来的啤酒,一口喝个干净,然后从她指闻抽过了笔。
宣嬛眼底闪过一抹惊喜,他接受了她的好意,也就是说他乐意与她发展进一步关系喽?
“回家吧!”他握紧笔,感觉笔在手心里发热。
她一愣,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要回家?“才十点,还早。”
他站起身,踉跄了一下。“不好意思,我今天有点喝多了。”
她暗自回想了一下他今天喝下的酒,几乎是往常一星期的分,难怪他身体不适。
“那就走吧!”他就算没全醉也半醉了,确实不宜继续待在pub里。
“我去拿车。”他拎着车钥匙就往外走,完全不似以前的绅士风度,迁就着她、保护着她。
“喂!”宣嬛急忙背起包包追在他身后。
江少则走得太快,一脚踢上墙角的盆栽,上半身摇晃几下,差点扑倒在地。
“小心啊!”宣嬛一箭步过去扶住他。“你喝太多了,还是我来开车吧!”
“我没事,唔”他想说自己的神智还很清醒,并没有受到酒精太多影响,他之所以失态是因为她。
他以为对她只是单纯的同事情谊,但事实上,他喜欢上她了。
这股爱恋的感觉来得太快,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以往他追女孩子都会先想好过程,几时该爱、怎么爱,然后在感情有可能失控的时候,及时煞车,让感情维持在那种有点热、又不会太热的情况下。
他不要成为爱情海里的迷途者,像他母亲,一辈子爱着他父亲一个视工作比爱人、比家庭更重要的男人默默地等候着丈夫的归来,日复一日,直到受不了丈夫的忽视,才毅然决然提出离婚。
但也因为曾经沧海难为水,母亲在彻底爱过、痛过后,从此再也无法接受其他人的爱,最后选择孤独一生。
用全副的心神去爱一个人,真的是件满可怕的事。不谈他母亲那过久的例子,他的好友许未在女朋友秦晴伤重垂危时,那种恨不能生死相随的情感,也够让他胆战心惊了。
要谈恋爱,就要谈一场自己可以掌握的爱,否则就不要谈。这正是江少则的爱情哲学。
不过这一点在宣嬛身上似乎脱序了,因此江少则急思弥补之策。
宣嬛握住他的手,抽出紧握在他指间的车钥匙。“不管你是否醉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常识。”
“你也喝了。”
“好吧,我也不开车。”
“那我们要怎么回去,走路吗?”看着空空的掌心,和那握在她手的车钥匙;又是一个他掌控不住的危险因子,可恶。
“你忘了还有一种交通工具叫计程车?”在耍嘴皮子上他想赢她很难,他们的口上功夫是半斤八两、不分高下。
“那我的车子怎么办?”
“锁好它、开防盗,我想这里的治安还不错,让车子在停车场留一晚不会出事的。”
“你确定这里的治安不错?”他轻佻地扬起眉。“我这车子可是新买的,连三个月都不到呢!”
“这里治安好不好,你难道不清楚?”她若有所指的视线扫过装潢别致的pub,没有震天响的音乐声,也没有华丽的灯光、造景,这里有的就是自由安宁的气氛,让人一进来就不自觉地放松心神。
好吧!他承认在这里开pub前,稍微留意过附近的商圈、人潮和治安。对于这里,他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她“你看得也很清楚嘛!”
“只有最基本的。”况且,是他自己告诉她,这家店是他的,一个投资者有可能完全不了解自己的投资标的吗?很难吧!“你放心,我对挖人隐私没兴趣。”
“我应该说谢谢吗?”
她不由自主皱起眉。“你今天怎么了?似乎特别的尖锐。”
他知道他是把对自己的怒气迁怒到她身上,不禁一阵愧疚“抱歉,我失态了。”
“你真的喝太多了,快点回家休息吧!”她把这失常的一切归咎于酒精的缘故。
“我”也许真的被她说对了,越来越昏沉的脑袋显示他的理智正迅速地被酒精消融。“你是对的,我们走。”
发现他的脚步越来越虚浮,她上前一步扶住他,两人出了pub。
夜风一吹,他身体一阵冰凉,这应该有助于唤醒理智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头反而更昏了,连肠胃都翻起波涛。
“慢一点、慢一点。”他喘着,脸色有点青。
“怎么了?”他们得走出巷子,到大马路上才叫得到计程车,在这里停下来是找不到交通工具的。
“我想吐。”奇怪,他的酒量没这么差啊啊!想起来了,他今天光顾着喝酒,一点东西都没吃。
懊死,他酒量不差,但很忌讳空腹喝酒,会让他反胃。
“想吐,那我记得出了巷子有一家二十四小时的葯局,我给你买点解酒葯?”她知道那玩意儿不能真解酒,但起码可以让人舒服点。
“没用,我需要的是一张床、一碗白饭。”
“啊?”要张床休息她能理解,但白饭“白饭可以解酒?”
“白饭不能解酒,但可以安抚我的肠胃,我唔!”他冲到一旁干呕起来,因为没吃饭,吐不出东西,只有一些酸水,味道又难闻、又让人难受。
“一定要白饭,别的东西不行吗?”倘若下酒菜之类的食物也能顶着用的话,他们直接回pub会快一点。
他已经没有力气站了,蹲在地上喘着气。
“如果我先吃东西再喝酒什么东西都无所谓,但现在除了白饭我的肠胃已经不接受其他食物”他连说话都断断续续的。
什么怪癖啊!她被他打败了“那我想想,出巷子左转,我记得有家宾馆,也许可以找到你要的白饭和床。”
他对她伸长了手。“麻烦你了。”
她两手一摊,医者父母心,碰到陌生人身体不舒服她都要尽力救了,何况是朋友。
“不麻烦。”她拉住他的手,用整个身子撑住他。
“不好意思,我很重。”
“不会,为了锻练动手术的体力,我每个星期都去健身。”负着他,她辛苦地—步步定向宾馆。
一路上,他几次干呕,她也没皱眉,就这么一路硬撑着将他送进了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