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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搞不好都快半夜了,还要搭夜车回台北”
其实,她人正坐在杂志社办公室里,脸上堆满胜利的微笑,靠在旋转皮椅椅背,两脚跷上桌面,得意地在笔记本上划上第十个叉叉。
“最毒妇人心”这旷世名句究竟是哪个充满智慧的先人说的呢?她心情十分愉快地转起笔来。
“你约在什么地方采访?结束时打电话给我,我过去接你,一个女孩子搭夜车太危险了。”他打起精神问她。虽然惋惜两人无法有进一步的交往,但也不至于对她的安危放任不理。
“啪!”手中的原子笔掉落桌面,她赶紧捂住手机。
“你是说真的?”
“当然,我待会儿没什么事,可以先开车过去新竹等你,你工作结束就告诉我。”
“呃可是”他的温柔,令方韶茵乍然生出罪恶感。“不、不用了,我跟另一个同事一起来的。”
“喔,那就好,不过自己还是要多注意点,到家时传个简讯给我。”
“嗯”“那再见。”第一次,沈博奕觉得“再见”这两个字,很难说出口。他抓抓头发,想着,找朋友出去小酌一番吧!今晚,特别觉得烦躁。
“嗯”方韶茵迟迟没有按下结束键,直到耳边不再出现任何声音,她的手才缓缓落下,思绪一片茫然。
“别、别被他一、两句体贴的话冲昏头了。”她自言自语。“这不过是很基本款的把妹伎俩。”
没错!想要接她上下班的男人何其多,担心她因工作忙碌饮食不正常而打电话关心她的人也大有人在,这些都是花心男必懂得的技巧,都是有口无心,听听就算了,她居然还那么认真地对他产生罪恶感。
他肯定练习不下上百次,才能说得这么自然,让人听得暖到心坎里。
她轻蔑地哼了声,捧起笔记本,继续为那第十个叉叉手舞足蹈。
嘿嘿终于还是让他当上了“国父”遭受了十次挫败。
当然,她深知人的耐性与毅力有限,再继续拿翘,最后只会落得镜花水月,无法为这次“猎豹行动”画下完美的句点。
等他下次再来电,她会让他感到“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她将赴约,然后,让他开始期待充满激情的那一刻来临最后,她会冷冷地告诉他,这顿饭,不是开始,而是结束。
她脑中布满想像,想像他满脸挫败,独望黄昏,感叹既生“茵”何生“奕”相见不如怀念
在这么紧凑忙碌的工作下她还能抽出心思与他周旋,方韶茵简直要佩服起自己的非人能耐。“哇哈哈”“咚!”突来的一个撞击声后,是一抹黑色身影趴在地上的惨状。
得意到太忘我,笑得太猖狂,搁在桌面的脚一滑,方韶茵整个人失去支撑点,身子往前一倾,就这样成了地面上的一个“大”字形。
她爬起来坐在地上仍直傻笑,若是有人撞见她这副蠢样,大概就不会把什么“成熟”、“妩媚”、“高雅”之类的形容词冠到她身上了。
傻笑之后,方韶茵从地上爬起,正经的工作还是要做。
再过两个月,就是“当代女性杂志社”创刊满二十周年的社庆,杂志社社长方凌云特别叮咛要扩大举行,并邀请方家长辈参加。
二十年前,方凌云进行“拒婚”的家庭革命时,差点将方韶茵的爷爷送进太平间。
当时,方老爷将她的嫁妆汇入她的银行帐户后,气愤地对她放话“只要你那间小鲍司能撑过二十年,我就承认你的能耐,不仅是这份嫁妆,我再奉上方家男子才有的家产继承权,如果失败,就算去乞讨,也不准你再踏进方家大门一步。”
二十年的光阴过去,方凌云苦撑过来的杂志社,业绩年年成长,从第一年的几百名订户累积至今,逾五年的长期订户将近十万人,每月零售数量至少也有三、四万本,不仅跌破方老爷的老花眼镜,更让她的姐妹欣羡不已。
因为创办杂志社的缘故,方凌云人脉广阔、艳遇不断,如今虽已年过半百,还有一个痴心浪漫的“阿多仔”陪伴在侧,一生波折不断却丰富多彩。
不过
方韶一因不禁觉得感慨,为什么四姑姑简单的一句“扩大举行”却要她累得像条狗?!
看看手表,晚上十点了,人家有“资深帅哥”温存,她却只有几只不知死活的“草蚊子”在办公室里的日光灯灯管下飞舞
唉
无端想起沈博奕那性感沙哑的声音。要不是自己那莫名其妙的设定,非得让他经过十通电话的考验才能平复她心头的那日怨气,这个时候,她倒觉得他会是个不错的玩伴。
唉
再叹一口气,方韶茵收拾桌面散乱的企划案,夜晚是万恶的渊薮,让女人心变得软弱,意志力变得薄弱,也是男人乘虚而入的最佳时机啊!
------
沈博奕没再打电话给方韶茵,一个星期了,愈是克制自己别再打电话就愈是经常想起她,像是一种瘾,几次画图画到一半,停下来就会习惯性地拿起电话,最后只能闷闷地自嘲一番。
这样想念一个并没有太多交集的人,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虽然工作几乎满档,思念却半点由不得人控制,想冒出来就冒出来。
沈博奕来到他高中同学开的咖啡店,为了重新装潢,老板特别请他挪出时间给点意见。
假日的缘故,早上十点多,店里已经坐了七、八成满。
门上的风钤响起,又有客人上门。
下意识地,他随著老板的视线抬头瞄向门口,然后两人的注意力又放回设计图上。
“老样子。”甫进门的客人向服务生点了餐。
这个声音是方韶茵?
沈博奕顿了下,回头确认果真是她!一个在电话里听过数次的声音,就算对方重度感冒还是声带长茧,他也能从那软软扁扁的慵懒语调辨别出来。
方韶茵身穿灰色棉质的宽松运动服,脚下趿双勃肯凉鞋,点完餐后挑了几本杂志找个座位坐下。
没有安排采访行程的假日,她习惯睡到自然醒,找来钟点清洁人员后,来到位于大楼一楼的咖啡馆,点份丰盛的美式潜艇堡搭配她最爱的蓝山咖啡。
她睡眼惺忪,一头蓬松鬈发用橘色章鱼造型的发夹随手一抓绾至脑后,脂粉末施,戴副黑色边框眼镜,一边还十分没气质地打了几个呵欠,跟她上班时的优雅娇媚形象完全搭不上边。
放假嘛
在这里吃了两年早餐,没遇见过熟人,就算碰上了,只要她头一低,没有人会将这个像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欧巴桑小姐”—联想成高贵典雅的方韶茵。
于是她就十分安心地吃她的早餐、看她的杂志,舒适到不时会忘情地将一只鞋甩飞,然后再用光著的脚丫在桌底下搜寻失踪的凉鞋。
瞧她那一副慵懒的闲散模样,沈博奕像发现新大陆般笑咧了嘴。才打算放弃,她的人就出现在他面前,是想考验他的毅力吗?
“她是你们这里的常客?”沈博奕给了老板一个眼色,老板顺著方向看去
“喔,方小姐,对啊,你认识?”
沈博奕露出玩味的表情。“她来这里,都打扮成这样?”
“她就住在我们这栋大楼楼上,我们很多住敖近的客人都差不多这样,放假时,休闲轻松一下。”
“有没有很多男人向她搭讪?”他又问。
“搭讪?”老板又回头望了望方韶茵,似乎觉得不可思议。“你说方小姐?”凭她那副模样?
沈博奕视线仍凝在方韶茵身上,她正大口嚼著生菜,用手背扶扶镜框,一边还忙著在桌底探勘鞋子被踢到什么地方去了,而她那双大眼,到现在才只撑开不到七分。
他轻轻地笑着,居然觉得她这个模样比第一次见面时还生动、可爱,这完全违反他对美丽事物的认定。
老板朝他眼前挥挥手。“喂!沈博奕,回魂喔!”
“嗯刚才说到哪里?”他拉回视线,歉然一笑。
沈博奕?!
听见空气中冒出这三个字,方韶茵霍然抬头,四下寻找叫这个名字的可疑男子。
不会吧是他吗?
她在吧台旁的角落看见一个身形、发型都跟沈博奕很像的男人,连忙把脸埋进竖起的杂志里,拉高耳朵想从他们对谈的声音里寻求更确定的答案。
愈听愈可疑,愈听愈觉得相似度达百分之九十
最不想遇见的人就是偏偏会出现在你面前;想在对方面前保持完美形象,就愈可能在他眼前摔跤,这就是让人恨得牙痒痒的“莫非定律”?
她可不想在计划即将完美落幕时,却因为在台上跌了个狗吃屎导致形象受损而提前阵亡。
“嘿结帐。”她小声地唤来服务生,三两口将咖啡喝完,一手不敢大意地扶著杂志,然后将手伸进运动裤口袋摸索钞票和零钱,想在神不知鬼不觉的状况下偷偷溜出咖啡馆。
奇怪鞋子咧?
结完帐后,她一只细白玉足在桌底下拚命移动寻找,东点点再西踏踏,怎么找不到?
就在她要放下杂志弯腰到桌下找时,沈博奕突然站了起来,她倒吸一大口空气,赶紧又将杂志扶好,恨不得将整个身体挤进那本杂志里头。
她不敢露出脸,只能侧耳从他们的对话间猜测,他要离开了。
木质地板上传来皮鞋的摩擦声,愈来愈近、愈来愈近声音居然就在她的桌旁停下来了?!
她像鸵鸟般闭紧眼睛,心中暗自祈祷他没发现是她,一口气憋得就快要翘辫子了。
看着她藏在杂志后面那头乱发上巴著一只可爱的章鱼大头,沈博奕忍著笑,弯腰拾起被她踢到走道上的凉鞋,轻轻移到她细嫩的小脚旁,然后直起身,拉开玻璃门,走了出去。
听见玻璃门上的风钤声响,方韶茵张大眼睛,从杂志中探出头来,看见门外那笔直的背影
呼他走了。
她整个人虚脱地垮在沙发椅背上,脸色青白,如同刚历劫归来。
真危险。
才刚让他集满十次拒绝,可以换与她共进浪漫晚餐一次,差点就搞砸了,要是让这只美洲豹瞧见她现在的模样,肯定再好的胃口也吞不下去。
所以说身为一个美女的最大悲哀,就是无时无刻都要保持最佳状态,丝毫不得松懈。
要不是计划尚未成功,她才不管自己在他眼里是逃陟还是丑小鸭,是公主还是灰姑娘,那种只看得见美貌看不见心灵的肤浅男人,她才不屑咧!
不过,话说回来,距离他上次打电话给她,似乎已经超过一星期了,难不成他决定放弃了?!
结束时搞不好都快半夜了,还要搭夜车回台北”
其实,她人正坐在杂志社办公室里,脸上堆满胜利的微笑,靠在旋转皮椅椅背,两脚跷上桌面,得意地在笔记本上划上第十个叉叉。
“最毒妇人心”这旷世名句究竟是哪个充满智慧的先人说的呢?她心情十分愉快地转起笔来。
“你约在什么地方采访?结束时打电话给我,我过去接你,一个女孩子搭夜车太危险了。”他打起精神问她。虽然惋惜两人无法有进一步的交往,但也不至于对她的安危放任不理。
“啪!”手中的原子笔掉落桌面,她赶紧捂住手机。
“你是说真的?”
“当然,我待会儿没什么事,可以先开车过去新竹等你,你工作结束就告诉我。”
“呃可是”他的温柔,令方韶茵乍然生出罪恶感。“不、不用了,我跟另一个同事一起来的。”
“喔,那就好,不过自己还是要多注意点,到家时传个简讯给我。”
“嗯”“那再见。”第一次,沈博奕觉得“再见”这两个字,很难说出口。他抓抓头发,想着,找朋友出去小酌一番吧!今晚,特别觉得烦躁。
“嗯”方韶茵迟迟没有按下结束键,直到耳边不再出现任何声音,她的手才缓缓落下,思绪一片茫然。
“别、别被他一、两句体贴的话冲昏头了。”她自言自语。“这不过是很基本款的把妹伎俩。”
没错!想要接她上下班的男人何其多,担心她因工作忙碌饮食不正常而打电话关心她的人也大有人在,这些都是花心男必懂得的技巧,都是有口无心,听听就算了,她居然还那么认真地对他产生罪恶感。
他肯定练习不下上百次,才能说得这么自然,让人听得暖到心坎里。
她轻蔑地哼了声,捧起笔记本,继续为那第十个叉叉手舞足蹈。
嘿嘿终于还是让他当上了“国父”遭受了十次挫败。
当然,她深知人的耐性与毅力有限,再继续拿翘,最后只会落得镜花水月,无法为这次“猎豹行动”画下完美的句点。
等他下次再来电,她会让他感到“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她将赴约,然后,让他开始期待充满激情的那一刻来临最后,她会冷冷地告诉他,这顿饭,不是开始,而是结束。
她脑中布满想像,想像他满脸挫败,独望黄昏,感叹既生“茵”何生“奕”相见不如怀念
在这么紧凑忙碌的工作下她还能抽出心思与他周旋,方韶茵简直要佩服起自己的非人能耐。“哇哈哈”“咚!”突来的一个撞击声后,是一抹黑色身影趴在地上的惨状。
得意到太忘我,笑得太猖狂,搁在桌面的脚一滑,方韶茵整个人失去支撑点,身子往前一倾,就这样成了地面上的一个“大”字形。
她爬起来坐在地上仍直傻笑,若是有人撞见她这副蠢样,大概就不会把什么“成熟”、“妩媚”、“高雅”之类的形容词冠到她身上了。
傻笑之后,方韶茵从地上爬起,正经的工作还是要做。
再过两个月,就是“当代女性杂志社”创刊满二十周年的社庆,杂志社社长方凌云特别叮咛要扩大举行,并邀请方家长辈参加。
二十年前,方凌云进行“拒婚”的家庭革命时,差点将方韶茵的爷爷送进太平间。
当时,方老爷将她的嫁妆汇入她的银行帐户后,气愤地对她放话“只要你那间小鲍司能撑过二十年,我就承认你的能耐,不仅是这份嫁妆,我再奉上方家男子才有的家产继承权,如果失败,就算去乞讨,也不准你再踏进方家大门一步。”
二十年的光阴过去,方凌云苦撑过来的杂志社,业绩年年成长,从第一年的几百名订户累积至今,逾五年的长期订户将近十万人,每月零售数量至少也有三、四万本,不仅跌破方老爷的老花眼镜,更让她的姐妹欣羡不已。
因为创办杂志社的缘故,方凌云人脉广阔、艳遇不断,如今虽已年过半百,还有一个痴心浪漫的“阿多仔”陪伴在侧,一生波折不断却丰富多彩。
不过
方韶一因不禁觉得感慨,为什么四姑姑简单的一句“扩大举行”却要她累得像条狗?!
看看手表,晚上十点了,人家有“资深帅哥”温存,她却只有几只不知死活的“草蚊子”在办公室里的日光灯灯管下飞舞
唉
无端想起沈博奕那性感沙哑的声音。要不是自己那莫名其妙的设定,非得让他经过十通电话的考验才能平复她心头的那日怨气,这个时候,她倒觉得他会是个不错的玩伴。
唉
再叹一口气,方韶茵收拾桌面散乱的企划案,夜晚是万恶的渊薮,让女人心变得软弱,意志力变得薄弱,也是男人乘虚而入的最佳时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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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奕没再打电话给方韶茵,一个星期了,愈是克制自己别再打电话就愈是经常想起她,像是一种瘾,几次画图画到一半,停下来就会习惯性地拿起电话,最后只能闷闷地自嘲一番。
这样想念一个并没有太多交集的人,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虽然工作几乎满档,思念却半点由不得人控制,想冒出来就冒出来。
沈博奕来到他高中同学开的咖啡店,为了重新装潢,老板特别请他挪出时间给点意见。
假日的缘故,早上十点多,店里已经坐了七、八成满。
门上的风钤响起,又有客人上门。
下意识地,他随著老板的视线抬头瞄向门口,然后两人的注意力又放回设计图上。
“老样子。”甫进门的客人向服务生点了餐。
这个声音是方韶茵?
沈博奕顿了下,回头确认果真是她!一个在电话里听过数次的声音,就算对方重度感冒还是声带长茧,他也能从那软软扁扁的慵懒语调辨别出来。
方韶茵身穿灰色棉质的宽松运动服,脚下趿双勃肯凉鞋,点完餐后挑了几本杂志找个座位坐下。
没有安排采访行程的假日,她习惯睡到自然醒,找来钟点清洁人员后,来到位于大楼一楼的咖啡馆,点份丰盛的美式潜艇堡搭配她最爱的蓝山咖啡。
她睡眼惺忪,一头蓬松鬈发用橘色章鱼造型的发夹随手一抓绾至脑后,脂粉末施,戴副黑色边框眼镜,一边还十分没气质地打了几个呵欠,跟她上班时的优雅娇媚形象完全搭不上边。
放假嘛
在这里吃了两年早餐,没遇见过熟人,就算碰上了,只要她头一低,没有人会将这个像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欧巴桑小姐”—联想成高贵典雅的方韶茵。
于是她就十分安心地吃她的早餐、看她的杂志,舒适到不时会忘情地将一只鞋甩飞,然后再用光著的脚丫在桌底下搜寻失踪的凉鞋。
瞧她那一副慵懒的闲散模样,沈博奕像发现新大陆般笑咧了嘴。才打算放弃,她的人就出现在他面前,是想考验他的毅力吗?
“她是你们这里的常客?”沈博奕给了老板一个眼色,老板顺著方向看去
“喔,方小姐,对啊,你认识?”
沈博奕露出玩味的表情。“她来这里,都打扮成这样?”
“她就住在我们这栋大楼楼上,我们很多住敖近的客人都差不多这样,放假时,休闲轻松一下。”
“有没有很多男人向她搭讪?”他又问。
“搭讪?”老板又回头望了望方韶茵,似乎觉得不可思议。“你说方小姐?”凭她那副模样?
沈博奕视线仍凝在方韶茵身上,她正大口嚼著生菜,用手背扶扶镜框,一边还忙著在桌底探勘鞋子被踢到什么地方去了,而她那双大眼,到现在才只撑开不到七分。
他轻轻地笑着,居然觉得她这个模样比第一次见面时还生动、可爱,这完全违反他对美丽事物的认定。
老板朝他眼前挥挥手。“喂!沈博奕,回魂喔!”
“嗯刚才说到哪里?”他拉回视线,歉然一笑。
沈博奕?!
听见空气中冒出这三个字,方韶茵霍然抬头,四下寻找叫这个名字的可疑男子。
不会吧是他吗?
她在吧台旁的角落看见一个身形、发型都跟沈博奕很像的男人,连忙把脸埋进竖起的杂志里,拉高耳朵想从他们对谈的声音里寻求更确定的答案。
愈听愈可疑,愈听愈觉得相似度达百分之九十
最不想遇见的人就是偏偏会出现在你面前;想在对方面前保持完美形象,就愈可能在他眼前摔跤,这就是让人恨得牙痒痒的“莫非定律”?
她可不想在计划即将完美落幕时,却因为在台上跌了个狗吃屎导致形象受损而提前阵亡。
“嘿结帐。”她小声地唤来服务生,三两口将咖啡喝完,一手不敢大意地扶著杂志,然后将手伸进运动裤口袋摸索钞票和零钱,想在神不知鬼不觉的状况下偷偷溜出咖啡馆。
奇怪鞋子咧?
结完帐后,她一只细白玉足在桌底下拚命移动寻找,东点点再西踏踏,怎么找不到?
就在她要放下杂志弯腰到桌下找时,沈博奕突然站了起来,她倒吸一大口空气,赶紧又将杂志扶好,恨不得将整个身体挤进那本杂志里头。
她不敢露出脸,只能侧耳从他们的对话间猜测,他要离开了。
木质地板上传来皮鞋的摩擦声,愈来愈近、愈来愈近声音居然就在她的桌旁停下来了?!
她像鸵鸟般闭紧眼睛,心中暗自祈祷他没发现是她,一口气憋得就快要翘辫子了。
看着她藏在杂志后面那头乱发上巴著一只可爱的章鱼大头,沈博奕忍著笑,弯腰拾起被她踢到走道上的凉鞋,轻轻移到她细嫩的小脚旁,然后直起身,拉开玻璃门,走了出去。
听见玻璃门上的风钤声响,方韶茵张大眼睛,从杂志中探出头来,看见门外那笔直的背影
呼他走了。
她整个人虚脱地垮在沙发椅背上,脸色青白,如同刚历劫归来。
真危险。
才刚让他集满十次拒绝,可以换与她共进浪漫晚餐一次,差点就搞砸了,要是让这只美洲豹瞧见她现在的模样,肯定再好的胃口也吞不下去。
所以说身为一个美女的最大悲哀,就是无时无刻都要保持最佳状态,丝毫不得松懈。
要不是计划尚未成功,她才不管自己在他眼里是逃陟还是丑小鸭,是公主还是灰姑娘,那种只看得见美貌看不见心灵的肤浅男人,她才不屑咧!
不过,话说回来,距离他上次打电话给她,似乎已经超过一星期了,难不成他决定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