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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老不死,该杀千刀的老贼”
“你再骂啊!”丁还指风轻弹,潭边一颗人头大小的石头被震得粉碎。
曲笛轻咋一下舌,怪不得他摸不到丁还的钱包,敢情丁还还是个武林高手。
“喂,老头子,你既然有这么好的武功,应该早就知道我要摸你钱包,怎么你不抓我上官府?”
“老夫行走江湖二十余载,见过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什么样的人会做出什么事,老夫一眼便知。那日在城门口,你第一回向老夫下手,老夫看你的样子就知你是困苦出身,会干扒手一行,必有不得已之处,所以不忍心为难你。岂知老夫处处忍让,你这小子却得寸进尺,跟着我上山,求一份温饱也就罢了,白云庄还养得起一口人,但你对叮儿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存心祸害我家闺女吗?”
“啧!”丁还一番苦口婆心听得曲笛又是摇头、又是叹气。“我说老头子,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老好人耶!有人想偷你钱包,你还可怜他,这就怪不得小爷心黑巴上你了。”
“你你你”这姓曲的是天生的恶霸吗?人家对他好,他不领情也就算了,还倒打一耙,简直无耻至极。
“老头子,教你一个乖。所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你以后做人千万别太好心,当心被人卖了还帮人点银子。”
丁还白眼一翻,就要晕了。
“再说你那闺女嘿,小爷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漂亮的女孩,小爷决定了,将来一定要讨她做老婆,把她放在心坎里,死命地疼着她。”想象丁叮长大后将是多么娇娆动人,软玉温香依在他怀中,曲笛感到自己又要流鼻血了。
他赶紧把头往水潭里一缩,冷却一下发烫的脑袋,毕竟,鼻血喷太多对身体也是不好的。
丁还好气又好笑,这小乞丐才多大啊!
“好,你说要娶叮儿,我问你,你拿什么来娶她?要怎么养活她?将来让她住哪里?睡你的破狗洞吗?”
“老头子,你当小爷白痴啊?”曲笛眼睛瞟向那被丁还一指点碎的大石头。“看你刚才那一手,就知道你手底下是有几分真本事的,你就把你所有的功夫都教给我,待得小爷学全了,不就有本事讨老婆了。”
丁还气极反笑,想他白云剑客名头响彻江湖,多少人重金礼聘他为师,他不屑一顾,这小子居然这么无赖地巴上来?
“就凭你想学老夫的武功,你学得会吗?”
“老头子不要瞧不起人。”曲笛伸手抹一把脸,湿答答地从水潭里爬起来。“小爷天纵英才、聪明绝顶、人间罕见、俊秀无俦”他自夸自褒了上百句,听得丁还都快睡着了。
“得了。”丁还从怀中掏出一本薄羊皮簿子,扔到曲笛脚边。“一个月内你若能学会这天星步,老夫正式收你入门,否则,你早早给我滚下山去,也别妄想我家闺女了。”语音犹在,他身影已杳。
潭边独留曲笛在那儿跳脚大骂。“糟老头子,老而不死谓之贼,随便扔下一本簿子就要小爷学。小爷是机灵巧智没错,但也要小爷看得懂上头的字才行啊!”不好意思,曲笛是个孤儿,又是被乞丐养大的,他不识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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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膳时分,丁叮牵着梳洗干净的曲笛来到饭堂。
因为曲笛原先的衣服实在太破烂了,而白云庄里又没有小男孩的衣服,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丁叮的旧衣。
本来男生着女装应该会很怪异才是,不过藏在一团泥灰底下的曲笛本相俊秀儒雅、眉目清灵,穿上女装倒也干干净净,若非眼里有怎么掩都盖不住的邪气,分明就是天上金童下凡尘了。
不说帮曲笛梳洗的丁叮吓一跳,就连识人多矣的丁还乍见曲笛面目,心里也是大大一动。
臂曲笛五官,眉清目秀,鼻管挺直,双唇丰润,眉间一点清灵,分明聪明过人之相。
可惜啊可惜,他双眼明而不正,若不好好调教,将来必定为祸天下。
但曲笛厮混街头日久,流氓气息已经养成,想引他回正途得费多大的功夫?
丁还心头乍时乌云满布,不知该拿曲笛如何是好,他是心慈祥才之人,年逾五旬,却未收一徒,实在是好根骨的徒弟难求。
如今曲笛这般良材美玉就在眼前,一时就想收他入门。
可曲笛没练得一身好本领之前,已是如此奸滑刁钻,真让他习得高深武艺,他又不受教,将来祸害天下一定更甚
“爹,你看,弟弟好漂亮是不是?”丁叮对曲笛爱入心坎。
她自幼丧母,没有兄弟姐妹陪伴,山中寂寥;难得来一个粉雕玉琢的玉娃娃,还嘴甜如蜜,姐姐长、姐姐短,撒娇慰哄样样精通,怎不让她欣喜欲狂?
“弟弟、弟弟,你快坐下。”丁叮将曲笛按坐在几案边,顺手帮他添了碗饭,大鱼大肉、山蔬瓜果拚命地往他碗里挟。“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好姐弟了,弟弟多吃一些,你现在就生得如此好模样,将来长大,一定更是英俊威风,姐姐想着就觉得好骄傲。”
曲笛看着碗里堆如山高的菜,不禁感到有些鼻酸。打从有记忆以来,何人曾对他如此好过?丁叮不愧是他看中的好老婆,性子果然温柔又善良。他更加坚定决心,长大后非丁叮不娶。
“弟弟,你生得这样好看,长大后可不能到处骗人家女孩子喔!我看书里很多英俊的男人都好没良心,处处留情,我最讨厌那种人了。”丁叮边给他布菜,口里边唠唠叨叨地,完全已经将他当成一家人。
曲笛心头温暖,脸上却是一副不屑样。“小爷才没耐心去应付那些无聊的女人。”他只要这个好姐姐将来嫁他做老婆就好了。
丁叮摸摸他的头。“弟弟,你口呼小爷的称号实在不雅,以后不要再这么说了好不好?”
她如果用命令的语句,曲笛肯定不理她,但她却是温婉的规劝,让曲笛一时竟拒绝不了,嘟了嘟嘴。“那小爷唉呀,姐姐要人怎么说呢?”
“你可以自称在下、鄙人、小生,不然直接说我也可以啊!”“好麻烦。”他本来还想称大爷的,若非三餐不继,个儿长不大,哪会屈居“小爷”这称号?现在竟连“爷”都不能称了,可是丁叮好像很希望他改变,那改就改吧!“小爷不,是我那个姐姐,我们一起吃饭吧!”
“好弟弟,乖弟弟,你真是我的宝贝。”丁叮天真无邪,就像疼惜山中兽鸟一般,一心认了这个弟弟。
“嗯哼!”被冷落多时的丁还轻咳一声,拎着曲笛的后衣领,拉到自个儿身边,不再让曲笛有轻薄丁叮的机会。
“爹爹,你怎么对弟弟这样粗鲁?”丁叮不依了。
丁还这回却不顾女儿的娇嗔,双目如剑,直刺曲笛面庞。“曲笛,今年几岁了?”
“十二。”面对丁还,曲笛可没有对丁叮的那等好脾气,当下声音冷了三分。
“咦?”丁叮惊呼。“你居然长我四岁?可是个头”她瞧曲笛瘦瘦小小的,还以为不过是个六、七岁的童儿,想不到竟有十二了。霎时,她眼眶泛出水雾。“这么一来我的弟第可不是没有了吗?”
曲笛真心地喜欢丁叮,看她要哭,心都慌了。“姐姐莫哭、姐姐莫哭,你不喜欢我十二岁,那我改就八岁怎么样?”
这年龄可以随便乱改的吗?丁还真是啼笑皆非,但也从两人的相处中发现,丁叮似乎真是曲笛命里魔星,任曲笛奸滑狡诈,他对丁叮倒是一片诚心。
嗯曲笛是匹野性难驯的良马,非给他找个笼头套上不可。若天意注定丁叮就是能制约他的人,那么成全他俩或许也是件好事。
“你们两个都不要吵了,我现在宣布收曲笛为徒。不过依规矩,入门者为先,所以曲笛虽然年长于叮儿,但按礼还是得称叮儿为师姐。曲笛,你磕头拜师吧!”
丁叮闻言,拍手叫好,她就是想找个人来疼啊!“太好了,弟弟换师弟,也行也行。乖师弟,你快拜爹爹做师傅吧!”
就见曲笛坐在那儿,眼珠子骨碌碌乱转。不久前丁还才说他没练好天星步,不肯教他武功,不过半个时辰,丁还又改口要收他为徒,世上有这样便宜的事吗?
一定有诈,日后对丁还得更加小心才是。
曲笛天生别扭,一副倔脾气,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因此对丁还的防备心更重了。
老头,老不死,该杀千刀的老贼”
“你再骂啊!”丁还指风轻弹,潭边一颗人头大小的石头被震得粉碎。
曲笛轻咋一下舌,怪不得他摸不到丁还的钱包,敢情丁还还是个武林高手。
“喂,老头子,你既然有这么好的武功,应该早就知道我要摸你钱包,怎么你不抓我上官府?”
“老夫行走江湖二十余载,见过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什么样的人会做出什么事,老夫一眼便知。那日在城门口,你第一回向老夫下手,老夫看你的样子就知你是困苦出身,会干扒手一行,必有不得已之处,所以不忍心为难你。岂知老夫处处忍让,你这小子却得寸进尺,跟着我上山,求一份温饱也就罢了,白云庄还养得起一口人,但你对叮儿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存心祸害我家闺女吗?”
“啧!”丁还一番苦口婆心听得曲笛又是摇头、又是叹气。“我说老头子,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老好人耶!有人想偷你钱包,你还可怜他,这就怪不得小爷心黑巴上你了。”
“你你你”这姓曲的是天生的恶霸吗?人家对他好,他不领情也就算了,还倒打一耙,简直无耻至极。
“老头子,教你一个乖。所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你以后做人千万别太好心,当心被人卖了还帮人点银子。”
丁还白眼一翻,就要晕了。
“再说你那闺女嘿,小爷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漂亮的女孩,小爷决定了,将来一定要讨她做老婆,把她放在心坎里,死命地疼着她。”想象丁叮长大后将是多么娇娆动人,软玉温香依在他怀中,曲笛感到自己又要流鼻血了。
他赶紧把头往水潭里一缩,冷却一下发烫的脑袋,毕竟,鼻血喷太多对身体也是不好的。
丁还好气又好笑,这小乞丐才多大啊!
“好,你说要娶叮儿,我问你,你拿什么来娶她?要怎么养活她?将来让她住哪里?睡你的破狗洞吗?”
“老头子,你当小爷白痴啊?”曲笛眼睛瞟向那被丁还一指点碎的大石头。“看你刚才那一手,就知道你手底下是有几分真本事的,你就把你所有的功夫都教给我,待得小爷学全了,不就有本事讨老婆了。”
丁还气极反笑,想他白云剑客名头响彻江湖,多少人重金礼聘他为师,他不屑一顾,这小子居然这么无赖地巴上来?
“就凭你想学老夫的武功,你学得会吗?”
“老头子不要瞧不起人。”曲笛伸手抹一把脸,湿答答地从水潭里爬起来。“小爷天纵英才、聪明绝顶、人间罕见、俊秀无俦”他自夸自褒了上百句,听得丁还都快睡着了。
“得了。”丁还从怀中掏出一本薄羊皮簿子,扔到曲笛脚边。“一个月内你若能学会这天星步,老夫正式收你入门,否则,你早早给我滚下山去,也别妄想我家闺女了。”语音犹在,他身影已杳。
潭边独留曲笛在那儿跳脚大骂。“糟老头子,老而不死谓之贼,随便扔下一本簿子就要小爷学。小爷是机灵巧智没错,但也要小爷看得懂上头的字才行啊!”不好意思,曲笛是个孤儿,又是被乞丐养大的,他不识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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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膳时分,丁叮牵着梳洗干净的曲笛来到饭堂。
因为曲笛原先的衣服实在太破烂了,而白云庄里又没有小男孩的衣服,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丁叮的旧衣。
本来男生着女装应该会很怪异才是,不过藏在一团泥灰底下的曲笛本相俊秀儒雅、眉目清灵,穿上女装倒也干干净净,若非眼里有怎么掩都盖不住的邪气,分明就是天上金童下凡尘了。
不说帮曲笛梳洗的丁叮吓一跳,就连识人多矣的丁还乍见曲笛面目,心里也是大大一动。
臂曲笛五官,眉清目秀,鼻管挺直,双唇丰润,眉间一点清灵,分明聪明过人之相。
可惜啊可惜,他双眼明而不正,若不好好调教,将来必定为祸天下。
但曲笛厮混街头日久,流氓气息已经养成,想引他回正途得费多大的功夫?
丁还心头乍时乌云满布,不知该拿曲笛如何是好,他是心慈祥才之人,年逾五旬,却未收一徒,实在是好根骨的徒弟难求。
如今曲笛这般良材美玉就在眼前,一时就想收他入门。
可曲笛没练得一身好本领之前,已是如此奸滑刁钻,真让他习得高深武艺,他又不受教,将来祸害天下一定更甚
“爹,你看,弟弟好漂亮是不是?”丁叮对曲笛爱入心坎。
她自幼丧母,没有兄弟姐妹陪伴,山中寂寥;难得来一个粉雕玉琢的玉娃娃,还嘴甜如蜜,姐姐长、姐姐短,撒娇慰哄样样精通,怎不让她欣喜欲狂?
“弟弟、弟弟,你快坐下。”丁叮将曲笛按坐在几案边,顺手帮他添了碗饭,大鱼大肉、山蔬瓜果拚命地往他碗里挟。“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好姐弟了,弟弟多吃一些,你现在就生得如此好模样,将来长大,一定更是英俊威风,姐姐想着就觉得好骄傲。”
曲笛看着碗里堆如山高的菜,不禁感到有些鼻酸。打从有记忆以来,何人曾对他如此好过?丁叮不愧是他看中的好老婆,性子果然温柔又善良。他更加坚定决心,长大后非丁叮不娶。
“弟弟,你生得这样好看,长大后可不能到处骗人家女孩子喔!我看书里很多英俊的男人都好没良心,处处留情,我最讨厌那种人了。”丁叮边给他布菜,口里边唠唠叨叨地,完全已经将他当成一家人。
曲笛心头温暖,脸上却是一副不屑样。“小爷才没耐心去应付那些无聊的女人。”他只要这个好姐姐将来嫁他做老婆就好了。
丁叮摸摸他的头。“弟弟,你口呼小爷的称号实在不雅,以后不要再这么说了好不好?”
她如果用命令的语句,曲笛肯定不理她,但她却是温婉的规劝,让曲笛一时竟拒绝不了,嘟了嘟嘴。“那小爷唉呀,姐姐要人怎么说呢?”
“你可以自称在下、鄙人、小生,不然直接说我也可以啊!”“好麻烦。”他本来还想称大爷的,若非三餐不继,个儿长不大,哪会屈居“小爷”这称号?现在竟连“爷”都不能称了,可是丁叮好像很希望他改变,那改就改吧!“小爷不,是我那个姐姐,我们一起吃饭吧!”
“好弟弟,乖弟弟,你真是我的宝贝。”丁叮天真无邪,就像疼惜山中兽鸟一般,一心认了这个弟弟。
“嗯哼!”被冷落多时的丁还轻咳一声,拎着曲笛的后衣领,拉到自个儿身边,不再让曲笛有轻薄丁叮的机会。
“爹爹,你怎么对弟弟这样粗鲁?”丁叮不依了。
丁还这回却不顾女儿的娇嗔,双目如剑,直刺曲笛面庞。“曲笛,今年几岁了?”
“十二。”面对丁还,曲笛可没有对丁叮的那等好脾气,当下声音冷了三分。
“咦?”丁叮惊呼。“你居然长我四岁?可是个头”她瞧曲笛瘦瘦小小的,还以为不过是个六、七岁的童儿,想不到竟有十二了。霎时,她眼眶泛出水雾。“这么一来我的弟第可不是没有了吗?”
曲笛真心地喜欢丁叮,看她要哭,心都慌了。“姐姐莫哭、姐姐莫哭,你不喜欢我十二岁,那我改就八岁怎么样?”
这年龄可以随便乱改的吗?丁还真是啼笑皆非,但也从两人的相处中发现,丁叮似乎真是曲笛命里魔星,任曲笛奸滑狡诈,他对丁叮倒是一片诚心。
嗯曲笛是匹野性难驯的良马,非给他找个笼头套上不可。若天意注定丁叮就是能制约他的人,那么成全他俩或许也是件好事。
“你们两个都不要吵了,我现在宣布收曲笛为徒。不过依规矩,入门者为先,所以曲笛虽然年长于叮儿,但按礼还是得称叮儿为师姐。曲笛,你磕头拜师吧!”
丁叮闻言,拍手叫好,她就是想找个人来疼啊!“太好了,弟弟换师弟,也行也行。乖师弟,你快拜爹爹做师傅吧!”
就见曲笛坐在那儿,眼珠子骨碌碌乱转。不久前丁还才说他没练好天星步,不肯教他武功,不过半个时辰,丁还又改口要收他为徒,世上有这样便宜的事吗?
一定有诈,日后对丁还得更加小心才是。
曲笛天生别扭,一副倔脾气,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因此对丁还的防备心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