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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卓尔并没有提早到学校等那送百合花的主人,她根本忘了这回事,而目送花的人必有目的,她迟早会现身,急什么呢?
下午毕群要带她去的地方完全吸引了她,他说过好多次,看他那神往的佯子,早已引起她最大的好奇心。两堂课结束,她迫不及待的赶回家。
等车的时候,她又遇见了韦成烈。既是自己的助教,她当然点头招呼,只不过她心中奇怪,怎么这几天遇见他的次数突然多了?
这怀疑只是一闪而过,她没有仔细去想,因为韦成烈是个完全无关的人。
回到家时已是中午,卓尔匆匆吃饭,换衣服。她喜欢白色,她的衣服大多数是白色的,她今天依然穿了一身白。白色细麻纱有花边的衬衫,白色到膝盖的短裙,一双小白袜,一对白色平底鞋,看起来好清爽、好清爽。
罢在客厅坐下,门铃就响起来。一定是毕群,他总算得准时间。
“妈妈,我去了,或许不回来吃晚饭。”她叫,她很有信心,按门铃的人一定是毕群。
门开处,果然是一身黑的毕群站在那儿。他对黑色的固执不下于卓尔对白色。
“嗨!可以走了”她愉快地笑着。她喜欢他的守的。“看我们俩,标准的黑白双煞。”
他摇摇头,再摇摇头,眼中尽是温柔。
“我不喜欢杀气这么重的名字!”他低声说:“我喜欢一切平和、温柔,还有爱!”
她没有出声,只愣愣的望着他。他那样阴冷、漠然的人说平和、温柔和爱,还用他独特低沉又有些暗哑的声音,总有一股说不出的特别感人力量。
或者这就是他独特的魅力吧!他不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但他有魅力,这是肯定的。
“你带我去哪里?”她换一个话题。
“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他说。
门外石墙上倚着他深蓝色的脚踏车。他看她,说:
“坐在前面,好吗?”他指指脚踏车。“我们先去买个小提琴,然后去目的地。”
“你不是有小提琴了吗?”她问。
“我一直想另买一个,就今天吗!”他不在意的随口说:“你替我选。”
“我不懂提琴?”她马上摇头。
“随便选一个,我也买不起贵的?”他扶着她上车。
他骑车带她到“功学社”左看右看,终于选了个最便宜的,三百八十元台市。
“就这个吧!”他说。马上付钱。
“这么便宜的能拉出好听的音乐?”她睁大眼睛。
“那就得看我的功力了!”他笑。
把小提琴盒子绑在脚踏车后座,他们再踏上路途。
其实也并不远,他带她到罗斯福路自大后面的基隆路上,那一带除了几个星散疏落的军营外,只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和田间纵横复杂的阡陌。
秋天的风凉凉的、清爽的,显得天好高,云好淡,山也变得好远、好远似的。毕群把脚踏车随意的扔在地上,就拿起提琴,领着卓尔往阡陌中走去。
田里的稻子刚刚收割完,干干的稻草味一阵又一阵的传来,双眼望去,一个人也没有,在那好高的天,好淡的云,好远的山下仿佛只有他们。
突然,一阵说不出的感觉冲激着她,她挣开他的手,在阡陌之间跳跃、奔跑,愉快舒畅的笑声传遍了田野,短短的白裙子飘动着,飞舞着,像一朵迎风的百合。
“卓尔,回来。”毕群大声叫她。“我拉提琴给你听。”
卓尔随手拔了一根长长的官司草,轻松的奔回来。
“你怎么找到这么好的地方?没有人,又又”
“又脱俗,是不是?”他打断她的话。“此地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它只是脱俗,坐在这儿即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心中也一片宁静。”
“对了!就是这样。”她也不理白裙子,很潇洒的坐在田埂上。“你怎么找到的?”
“我曾在那儿服役当兵。”他指指远处的军营。“当时的日子很难捱,彼此间不熟,除了工作根本没话可说,又不准随便离营,我大多数的时间都坐在这儿附近沉思,看书,或拉提琴。”
“所以造成你更孤独的个性。”她说。
“不,孤独的个性是天生的,与服役无关,”他摇头。“你喜欢听什么?”
“不怎么懂,你表演最事手的!”她笑,两条小腿垂在田里摇呀摇的,好道遥自在。
他想一想,说:
“小夜曲,好不好?”
“好!然后你拉流浪者之歌。”她说。
“喜欢流浪者之歌”他本已预备拉小夜曲了,听到她的话马上把琴放下来。
“听过几次,很感人,而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首曲子跟你这个人很配!”她说。
“是吗?跟我很配?”他微微一笑,开始表演。
虽然卓尔不懂提琴,也知道毕群的技术并不怎么好,生涩而不流畅,她听得出。但是他拉得很投入、很专心,音符不流畅,感情倒是丰富的。
一曲既毕,卓尔鼓掌如仪。
“好不好?”他凝视她。
“不怎么好,”她傻笑。“但是你能拉完一首曲子,我已经很佩服了。”
“我是无师自通,当然不怎么好,”他很有信心地说。“可是再过若干年,我有把握拉得更好!”“到那时再演奏给我听!”她随口说。
“一言为定!”他重重的点一下头。他那认真又郑重的神情仿佛这是一个允诺。
允诺,好吧!她可以算成若干年后的一个约会,那倒也很好玩,谁知道若干年后大家变成什么样子呢?
“卓尔,你对未来的希望和理想是什么?”他收拾好提琴,慢慢坐到她身边。
“才上大学,没有真正的想过哦!”她说:“不过我很喜欢一幢白色的木造房子,在海边的岩石上,还有一条大狼狗,一辆可以供两个人一起骑的脚踏平实在是坐在你脚踏车前面不太舒服。还有一个吉他,我喜欢在深夜弹吉他的那种情调,很苍凉美丽。”
“你并不贪心,你的愿望涸仆易达到。”他说。
“你呢?你贪不贪心!”她天真地问。
“我贪心。”他坦白的承认。“我的理想很高,希望也很大,或者我一辈子也不可能达到。”
“到底是什么呢?你并没有说出来。”她推推他。
他思索了一阵。
“还是不说吧!我不想你认为我好高骛远。”他微笑。
“既然知道好高骛远就要改过,我最讨厌贪心的人,真的。”他加重语气。
“你要我改,我改就是,”他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很自然的。“说不定我也只是和你一样,一幢在海边的木造小屋,一条大狼狗,一辆由两个人骑的脚踏车,一个吉他,不过还加一样,我的提琴。因为我答应过你,若干年后我要再拉给你听!”
“学人家的!”她出个鬼脸。“喂,坐在这儿真是好舒服,很心旷神怡!”
“因为这儿没有世俗的烦恼,能令我们忘忧。”他反复的仔细看着她的手。
“能住在这种地方也不错。”她四周望望。
“不是人人喜欢这种地方,”他摇头。“要思想层次高的、感性重的、不俗气的人才懂得欣赏。”
“你是在夸自己吗?”她笑起来。
“我是俗人,我在说你!”他指指她手心。“卓尔,你知道吗?你有艺术天分,你若走这条路,会很出名。”
“你懂得着手相?”她睁大眼睛。“可是我念国际贸易的,和艺术完全无关。”
“急什么科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分,你有这天分,你要记往这句话!”他是认真的。
“难道我以后去唱歌、跳舞、演电影!”她大笑起来。“我爸爸一定把我杀了!”
“是!你们那种家庭绝对不容许这样的事发生,我明白,”他又看她的手掌。“你的感情线并不专一。”
“什么意思?”她怪叫起来。
“你心里会想很多,你不只一个男朋友,你的感懂可以说乱。”
“你在吓我。是不是?”她盯着他。
“不过”他透一口气。“最后你会嫁一个非常好的丈夫,会一生富贵,从一而终!”
“你根本胡扯,我不信你说的!”她把手掌抽回来。“我自己知道,我是个很专一的人!”
“还痴心呢!是不是?”他望着她似笑非笑。“相信我,刚才我说的是真话,会很灵的!”
“我相信你是活神仙。”她白他一眼。“你怎么不看着自己呢?”
“我看过了,我很了解自己,”他点点头。“我命中注定是个流浪飘泊之人。”
“怎么会?!”她心中有些不安。这么说他们俩之间的感情岂不没有希望?
他耸耸肩。没有言语。
“毕群,你能告诉我,你心中到底有什么事?”她问。
“我很羡慕你的家。”他又是这句话。“也很喜欢。”
“你可以常去,如果我家令你心里舒服的话。”她真心地说。
“我可以常去,但那毕竟只是你的家!”他叹息。
她眼中掠过一抹疑惑。忽然间,四周的景色仿佛变暗了。只剩下纵横交错的阡陌,向更远处伸展着。
再回学校,百合花的攻势停了,像送花时一样的突然就停了。
“恐怕永远找不出这个傻人了!”卓尔对刘云说。
“傻人?你不以为他是另有计划?”刘艺不以为然。
无论是停止攻势或另有计划都好,卓尔从来没把这件事认真的放在心上。感情上她也不贪心,有毕群已经够了,何必再惹麻烦?她要证明给毕群看,他说她手相中感情很乱是错的;她绝对专一。
空堂的时候,卓尔决定去图书馆看点书,刘云另有事,说好了迟些时候去找她。于是卓尔独自先去,很幸运的,她找到两个很好的位置,而且相连。
她坐下来,把一部分书放在隔壁的椅子上,她觉得理所当然,不懂霸位的人根本不算是学生。
她做一些会计方面的功课。
她愈来愈发觉,她对数字方面的天分并不高,所有的一切全靠后天努力。或者毕群说得对,她的天分是艺术方面的。艺术也不必唱歌、跳舞演电影、电视,她可以画画,她一直画得不错,不是吗?或者啊!她可以写小说,她的文笔不错,又爱幻想,脑子里总有好多稀奇古怪的念头。写小说当作家,这也是艺术啊!
想得入神,几乎忘了来图书馆的目的,直到旁边响起了一个颇温文的男孩子声音。“我可以暂时坐一坐吗?”男孩子很礼貌地问。
“暂时可以,不过”她抬起头,呆楞一下,是韦成烈?怎么会是他?“不过刘云来了你得让!”
“一定!”他拿开椅子上的书,坐下来。她四周望一望,还有不少空位啊1他为什么一定要坐这儿?这儿风水好?
她看他一眼,忍住了想讲的话。他也正好看她,眼中笑意盎然。
“你可记得我?”韦成烈问。有一丝儿可以察觉到的不自然。
“你?!你是谁?!我见过你吗?”她颇感意外。“我是觉得你有点脸熟,那大概因为你是我们的助教!”“不是现在,再想远一点,七八年前,你那时还在念小学。”他的笑意扩展到嘴角。
“小学?!”她觉得不可思议。“你不会是我小学同学吧?我又没留过级,我才十八岁多一点!”
“当然不是同班,我知道你没留过,韦薇也是今年考大学,她进了政大念新闻。”他说。
“韦薇!”卓尔的眼睛亮起来。“小学时我最好的同学韦薇?!和我坐在一起的?”
“是她。我是她哥哥韦成烈。”他自我介绍。
“啊一一难怪我觉得脸熟,我真是以前见过你,”她好兴奋。“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记得我们念小学五年级时你已经高二,好神气的样子,看见我们这些小丫头爱理不理的。”
“现在小丫头已经长大了,还做了我的学生,”韦成烈眼睛笑得弯弯的,非常可爱的模样儿。“我知道你认不出我,但是你的名字特别,我一下就认出你了,主要的是你和小时候没有什么分别,愈来愈漂亮就是!”“真好,真是好,韦薇现在怎样?”她开心地问。
“她每天叫我带一朵百合花给你,她说你只要见到百合,就一定会想起她,”成烈笑。“但送了那么久,你一点反应都没有,只好罢休。”
“原来百合花是你放的!”她恍然。原来所谓的百合花攻势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
“是我代韦薇放的,不能混为一谈,”他马上更正。“我不想让毕群误会。”
“你认识毕群?”她眨眨眼睛。
毕群仿佛在校园里很有名气似的,不是吗?人人提起他都知道。
“我和他在中学是同学,比他高两班,我知道他。我也好几次看见你们一起回台北。”他笑。
但是笑容里仿佛有些什么。
“那又怕什么误会?你是我的老朋友,是韦薇的哥哥啊1我还在流鼻涕的就认识你的?”她说。
“你小时候不流鼻涕,好干净,好斯文,又整天穿一身白,谁都喜欢你。”他说。
谁都喜欢她?这个“谁”字代表哪些人?也包括他?
“我已不怎么记得小时候了,”她愉快的笑着。重见故人,怎能不开心呢?“不过我对白色很执著,穿别的颜色我是不肯出大门的。”
“伯父、伯母好吗?”他忽然问。
“你也见过他们吗?”她又意外。
“记不记得?有一次你在我们家玩,不小心撞到鼻子,流了一身鼻血,你吓得直哭,是我送你回家的!”他指着她说。他一一仿佛对以前记得好清楚。
“不怎么记得咯!”她娇嗔的笑。“我的脑子用来记功课,记我不怎么灵光的数学数字,我对以前的一切印象不深。但韦薇和你是记得的!”
“为什么记得我们?”他亮晶晶的眼睛停在她脸上。
“韦薇是我好朋友,而你”她的脸有些发红。出了个鬼脑,说:“你是神气的大哥哥,那时好羡慕你1”
“羡慕?或仰慕?”他半开玩笑。
“都一样啦1”她笑。“我真没想到会遇见你!”
“这也是缘分。”他说。停了一阵,又说:“今天放学和我一起回家,好吗?韦薇说要约你吃晚饭。”
“好啊!我也好想见她!”她想也不想的。“我下午有一堂课,你呢”
“我只有早晨的课,不要紧,我等你?”他说。非常的诚心诚意。
“好!我们第五堂下课在校门口等,不见不散”她举起一个手指作发誓状。
“一言为定。”他指指位子。“该让位了,是留给毕群的吗?”
“不,是刘云的!”她回头望一望,居然就看见刘云站在那儿,仿佛站了好久。“刘云们怎么不声不响的站在那儿?你来了多久?”
刘云慢慢的,神态怪异的走过来。
“不想打搅嘛!”她看韦成烈一眼。
成烈对刘云点点头,看卓尔一眼,转身走了。
“记往第五堂下课在校门口。”他留下话。
“ok”卓尔笑着挥手。
刘云坐下来,用一种很特别、很古怪的神情看着卓尔,令卓尔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什么事?怎么这样望着我?”卓尔问。
“韦成烈是百合花的主人?”刘云敏感得惊人,她竟联想到百合花。
“你怎么猜到的?”卓尔大而化之,随口就说:“他是我小学同学的哥哥,以前好熟。”
“重遇故人哦!”刘云微笑。“有没有旧情?要不然怎么送百合花?”
“什么旧情呢?”卓尔有点脸红,以前她是仰慕过念高中、神气的韦成烈,但怎能算旧情?“那的我才十岁,而百合花是他替妹妹韦薇送的。”
“韦薇有同性恋倾向?”刘云似笑非笑。
“你不要开玩笑,这话怎能乱讲?”卓尔正色的摇头。
“你们约好了放学一起走?”刘云聪明的转开话题。
“是啊!我们要一起吃晚饭,庆祝一下!”卓尔开心的。
“庆祝重逢?”刘云还是那副神情。
“你今天怎么了?刘云,”卓尔讶异的。“一直讲这么奇怪的话,什么重逢呢?又不是演电影?”
刘云摇摇头,神色恢复正常。
“不讲了,跟你开玩笑的,”她说:“不过,无论如何我没想到百合花是韦成烈放的。”
“别提了,完全没有一丝罗曼蒂克的味道,”卓尔开朗的笑,看来完全不遗憾。“替韦薇放的,真是。你知道,小时候我和韦薇最喜欢百合花,韦薇想用百合花引起我的记忆,谁知我老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引起记忆又怎样?”刘云用... -->>
早晨,卓尔并没有提早到学校等那送百合花的主人,她根本忘了这回事,而目送花的人必有目的,她迟早会现身,急什么呢?
下午毕群要带她去的地方完全吸引了她,他说过好多次,看他那神往的佯子,早已引起她最大的好奇心。两堂课结束,她迫不及待的赶回家。
等车的时候,她又遇见了韦成烈。既是自己的助教,她当然点头招呼,只不过她心中奇怪,怎么这几天遇见他的次数突然多了?
这怀疑只是一闪而过,她没有仔细去想,因为韦成烈是个完全无关的人。
回到家时已是中午,卓尔匆匆吃饭,换衣服。她喜欢白色,她的衣服大多数是白色的,她今天依然穿了一身白。白色细麻纱有花边的衬衫,白色到膝盖的短裙,一双小白袜,一对白色平底鞋,看起来好清爽、好清爽。
罢在客厅坐下,门铃就响起来。一定是毕群,他总算得准时间。
“妈妈,我去了,或许不回来吃晚饭。”她叫,她很有信心,按门铃的人一定是毕群。
门开处,果然是一身黑的毕群站在那儿。他对黑色的固执不下于卓尔对白色。
“嗨!可以走了”她愉快地笑着。她喜欢他的守的。“看我们俩,标准的黑白双煞。”
他摇摇头,再摇摇头,眼中尽是温柔。
“我不喜欢杀气这么重的名字!”他低声说:“我喜欢一切平和、温柔,还有爱!”
她没有出声,只愣愣的望着他。他那样阴冷、漠然的人说平和、温柔和爱,还用他独特低沉又有些暗哑的声音,总有一股说不出的特别感人力量。
或者这就是他独特的魅力吧!他不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但他有魅力,这是肯定的。
“你带我去哪里?”她换一个话题。
“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他说。
门外石墙上倚着他深蓝色的脚踏车。他看她,说:
“坐在前面,好吗?”他指指脚踏车。“我们先去买个小提琴,然后去目的地。”
“你不是有小提琴了吗?”她问。
“我一直想另买一个,就今天吗!”他不在意的随口说:“你替我选。”
“我不懂提琴?”她马上摇头。
“随便选一个,我也买不起贵的?”他扶着她上车。
他骑车带她到“功学社”左看右看,终于选了个最便宜的,三百八十元台市。
“就这个吧!”他说。马上付钱。
“这么便宜的能拉出好听的音乐?”她睁大眼睛。
“那就得看我的功力了!”他笑。
把小提琴盒子绑在脚踏车后座,他们再踏上路途。
其实也并不远,他带她到罗斯福路自大后面的基隆路上,那一带除了几个星散疏落的军营外,只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和田间纵横复杂的阡陌。
秋天的风凉凉的、清爽的,显得天好高,云好淡,山也变得好远、好远似的。毕群把脚踏车随意的扔在地上,就拿起提琴,领着卓尔往阡陌中走去。
田里的稻子刚刚收割完,干干的稻草味一阵又一阵的传来,双眼望去,一个人也没有,在那好高的天,好淡的云,好远的山下仿佛只有他们。
突然,一阵说不出的感觉冲激着她,她挣开他的手,在阡陌之间跳跃、奔跑,愉快舒畅的笑声传遍了田野,短短的白裙子飘动着,飞舞着,像一朵迎风的百合。
“卓尔,回来。”毕群大声叫她。“我拉提琴给你听。”
卓尔随手拔了一根长长的官司草,轻松的奔回来。
“你怎么找到这么好的地方?没有人,又又”
“又脱俗,是不是?”他打断她的话。“此地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它只是脱俗,坐在这儿即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心中也一片宁静。”
“对了!就是这样。”她也不理白裙子,很潇洒的坐在田埂上。“你怎么找到的?”
“我曾在那儿服役当兵。”他指指远处的军营。“当时的日子很难捱,彼此间不熟,除了工作根本没话可说,又不准随便离营,我大多数的时间都坐在这儿附近沉思,看书,或拉提琴。”
“所以造成你更孤独的个性。”她说。
“不,孤独的个性是天生的,与服役无关,”他摇头。“你喜欢听什么?”
“不怎么懂,你表演最事手的!”她笑,两条小腿垂在田里摇呀摇的,好道遥自在。
他想一想,说:
“小夜曲,好不好?”
“好!然后你拉流浪者之歌。”她说。
“喜欢流浪者之歌”他本已预备拉小夜曲了,听到她的话马上把琴放下来。
“听过几次,很感人,而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首曲子跟你这个人很配!”她说。
“是吗?跟我很配?”他微微一笑,开始表演。
虽然卓尔不懂提琴,也知道毕群的技术并不怎么好,生涩而不流畅,她听得出。但是他拉得很投入、很专心,音符不流畅,感情倒是丰富的。
一曲既毕,卓尔鼓掌如仪。
“好不好?”他凝视她。
“不怎么好,”她傻笑。“但是你能拉完一首曲子,我已经很佩服了。”
“我是无师自通,当然不怎么好,”他很有信心地说。“可是再过若干年,我有把握拉得更好!”“到那时再演奏给我听!”她随口说。
“一言为定!”他重重的点一下头。他那认真又郑重的神情仿佛这是一个允诺。
允诺,好吧!她可以算成若干年后的一个约会,那倒也很好玩,谁知道若干年后大家变成什么样子呢?
“卓尔,你对未来的希望和理想是什么?”他收拾好提琴,慢慢坐到她身边。
“才上大学,没有真正的想过哦!”她说:“不过我很喜欢一幢白色的木造房子,在海边的岩石上,还有一条大狼狗,一辆可以供两个人一起骑的脚踏平实在是坐在你脚踏车前面不太舒服。还有一个吉他,我喜欢在深夜弹吉他的那种情调,很苍凉美丽。”
“你并不贪心,你的愿望涸仆易达到。”他说。
“你呢?你贪不贪心!”她天真地问。
“我贪心。”他坦白的承认。“我的理想很高,希望也很大,或者我一辈子也不可能达到。”
“到底是什么呢?你并没有说出来。”她推推他。
他思索了一阵。
“还是不说吧!我不想你认为我好高骛远。”他微笑。
“既然知道好高骛远就要改过,我最讨厌贪心的人,真的。”他加重语气。
“你要我改,我改就是,”他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很自然的。“说不定我也只是和你一样,一幢在海边的木造小屋,一条大狼狗,一辆由两个人骑的脚踏车,一个吉他,不过还加一样,我的提琴。因为我答应过你,若干年后我要再拉给你听!”
“学人家的!”她出个鬼脸。“喂,坐在这儿真是好舒服,很心旷神怡!”
“因为这儿没有世俗的烦恼,能令我们忘忧。”他反复的仔细看着她的手。
“能住在这种地方也不错。”她四周望望。
“不是人人喜欢这种地方,”他摇头。“要思想层次高的、感性重的、不俗气的人才懂得欣赏。”
“你是在夸自己吗?”她笑起来。
“我是俗人,我在说你!”他指指她手心。“卓尔,你知道吗?你有艺术天分,你若走这条路,会很出名。”
“你懂得着手相?”她睁大眼睛。“可是我念国际贸易的,和艺术完全无关。”
“急什么科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分,你有这天分,你要记往这句话!”他是认真的。
“难道我以后去唱歌、跳舞、演电影!”她大笑起来。“我爸爸一定把我杀了!”
“是!你们那种家庭绝对不容许这样的事发生,我明白,”他又看她的手掌。“你的感情线并不专一。”
“什么意思?”她怪叫起来。
“你心里会想很多,你不只一个男朋友,你的感懂可以说乱。”
“你在吓我。是不是?”她盯着他。
“不过”他透一口气。“最后你会嫁一个非常好的丈夫,会一生富贵,从一而终!”
“你根本胡扯,我不信你说的!”她把手掌抽回来。“我自己知道,我是个很专一的人!”
“还痴心呢!是不是?”他望着她似笑非笑。“相信我,刚才我说的是真话,会很灵的!”
“我相信你是活神仙。”她白他一眼。“你怎么不看着自己呢?”
“我看过了,我很了解自己,”他点点头。“我命中注定是个流浪飘泊之人。”
“怎么会?!”她心中有些不安。这么说他们俩之间的感情岂不没有希望?
他耸耸肩。没有言语。
“毕群,你能告诉我,你心中到底有什么事?”她问。
“我很羡慕你的家。”他又是这句话。“也很喜欢。”
“你可以常去,如果我家令你心里舒服的话。”她真心地说。
“我可以常去,但那毕竟只是你的家!”他叹息。
她眼中掠过一抹疑惑。忽然间,四周的景色仿佛变暗了。只剩下纵横交错的阡陌,向更远处伸展着。
再回学校,百合花的攻势停了,像送花时一样的突然就停了。
“恐怕永远找不出这个傻人了!”卓尔对刘云说。
“傻人?你不以为他是另有计划?”刘艺不以为然。
无论是停止攻势或另有计划都好,卓尔从来没把这件事认真的放在心上。感情上她也不贪心,有毕群已经够了,何必再惹麻烦?她要证明给毕群看,他说她手相中感情很乱是错的;她绝对专一。
空堂的时候,卓尔决定去图书馆看点书,刘云另有事,说好了迟些时候去找她。于是卓尔独自先去,很幸运的,她找到两个很好的位置,而且相连。
她坐下来,把一部分书放在隔壁的椅子上,她觉得理所当然,不懂霸位的人根本不算是学生。
她做一些会计方面的功课。
她愈来愈发觉,她对数字方面的天分并不高,所有的一切全靠后天努力。或者毕群说得对,她的天分是艺术方面的。艺术也不必唱歌、跳舞演电影、电视,她可以画画,她一直画得不错,不是吗?或者啊!她可以写小说,她的文笔不错,又爱幻想,脑子里总有好多稀奇古怪的念头。写小说当作家,这也是艺术啊!
想得入神,几乎忘了来图书馆的目的,直到旁边响起了一个颇温文的男孩子声音。“我可以暂时坐一坐吗?”男孩子很礼貌地问。
“暂时可以,不过”她抬起头,呆楞一下,是韦成烈?怎么会是他?“不过刘云来了你得让!”
“一定!”他拿开椅子上的书,坐下来。她四周望一望,还有不少空位啊1他为什么一定要坐这儿?这儿风水好?
她看他一眼,忍住了想讲的话。他也正好看她,眼中笑意盎然。
“你可记得我?”韦成烈问。有一丝儿可以察觉到的不自然。
“你?!你是谁?!我见过你吗?”她颇感意外。“我是觉得你有点脸熟,那大概因为你是我们的助教!”“不是现在,再想远一点,七八年前,你那时还在念小学。”他的笑意扩展到嘴角。
“小学?!”她觉得不可思议。“你不会是我小学同学吧?我又没留过级,我才十八岁多一点!”
“当然不是同班,我知道你没留过,韦薇也是今年考大学,她进了政大念新闻。”他说。
“韦薇!”卓尔的眼睛亮起来。“小学时我最好的同学韦薇?!和我坐在一起的?”
“是她。我是她哥哥韦成烈。”他自我介绍。
“啊一一难怪我觉得脸熟,我真是以前见过你,”她好兴奋。“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记得我们念小学五年级时你已经高二,好神气的样子,看见我们这些小丫头爱理不理的。”
“现在小丫头已经长大了,还做了我的学生,”韦成烈眼睛笑得弯弯的,非常可爱的模样儿。“我知道你认不出我,但是你的名字特别,我一下就认出你了,主要的是你和小时候没有什么分别,愈来愈漂亮就是!”“真好,真是好,韦薇现在怎样?”她开心地问。
“她每天叫我带一朵百合花给你,她说你只要见到百合,就一定会想起她,”成烈笑。“但送了那么久,你一点反应都没有,只好罢休。”
“原来百合花是你放的!”她恍然。原来所谓的百合花攻势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
“是我代韦薇放的,不能混为一谈,”他马上更正。“我不想让毕群误会。”
“你认识毕群?”她眨眨眼睛。
毕群仿佛在校园里很有名气似的,不是吗?人人提起他都知道。
“我和他在中学是同学,比他高两班,我知道他。我也好几次看见你们一起回台北。”他笑。
但是笑容里仿佛有些什么。
“那又怕什么误会?你是我的老朋友,是韦薇的哥哥啊1我还在流鼻涕的就认识你的?”她说。
“你小时候不流鼻涕,好干净,好斯文,又整天穿一身白,谁都喜欢你。”他说。
谁都喜欢她?这个“谁”字代表哪些人?也包括他?
“我已不怎么记得小时候了,”她愉快的笑着。重见故人,怎能不开心呢?“不过我对白色很执著,穿别的颜色我是不肯出大门的。”
“伯父、伯母好吗?”他忽然问。
“你也见过他们吗?”她又意外。
“记不记得?有一次你在我们家玩,不小心撞到鼻子,流了一身鼻血,你吓得直哭,是我送你回家的!”他指着她说。他一一仿佛对以前记得好清楚。
“不怎么记得咯!”她娇嗔的笑。“我的脑子用来记功课,记我不怎么灵光的数学数字,我对以前的一切印象不深。但韦薇和你是记得的!”
“为什么记得我们?”他亮晶晶的眼睛停在她脸上。
“韦薇是我好朋友,而你”她的脸有些发红。出了个鬼脑,说:“你是神气的大哥哥,那时好羡慕你1”
“羡慕?或仰慕?”他半开玩笑。
“都一样啦1”她笑。“我真没想到会遇见你!”
“这也是缘分。”他说。停了一阵,又说:“今天放学和我一起回家,好吗?韦薇说要约你吃晚饭。”
“好啊!我也好想见她!”她想也不想的。“我下午有一堂课,你呢”
“我只有早晨的课,不要紧,我等你?”他说。非常的诚心诚意。
“好!我们第五堂下课在校门口等,不见不散”她举起一个手指作发誓状。
“一言为定。”他指指位子。“该让位了,是留给毕群的吗?”
“不,是刘云的!”她回头望一望,居然就看见刘云站在那儿,仿佛站了好久。“刘云们怎么不声不响的站在那儿?你来了多久?”
刘云慢慢的,神态怪异的走过来。
“不想打搅嘛!”她看韦成烈一眼。
成烈对刘云点点头,看卓尔一眼,转身走了。
“记往第五堂下课在校门口。”他留下话。
“ok”卓尔笑着挥手。
刘云坐下来,用一种很特别、很古怪的神情看着卓尔,令卓尔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什么事?怎么这样望着我?”卓尔问。
“韦成烈是百合花的主人?”刘云敏感得惊人,她竟联想到百合花。
“你怎么猜到的?”卓尔大而化之,随口就说:“他是我小学同学的哥哥,以前好熟。”
“重遇故人哦!”刘云微笑。“有没有旧情?要不然怎么送百合花?”
“什么旧情呢?”卓尔有点脸红,以前她是仰慕过念高中、神气的韦成烈,但怎能算旧情?“那的我才十岁,而百合花是他替妹妹韦薇送的。”
“韦薇有同性恋倾向?”刘云似笑非笑。
“你不要开玩笑,这话怎能乱讲?”卓尔正色的摇头。
“你们约好了放学一起走?”刘云聪明的转开话题。
“是啊!我们要一起吃晚饭,庆祝一下!”卓尔开心的。
“庆祝重逢?”刘云还是那副神情。
“你今天怎么了?刘云,”卓尔讶异的。“一直讲这么奇怪的话,什么重逢呢?又不是演电影?”
刘云摇摇头,神色恢复正常。
“不讲了,跟你开玩笑的,”她说:“不过,无论如何我没想到百合花是韦成烈放的。”
“别提了,完全没有一丝罗曼蒂克的味道,”卓尔开朗的笑,看来完全不遗憾。“替韦薇放的,真是。你知道,小时候我和韦薇最喜欢百合花,韦薇想用百合花引起我的记忆,谁知我老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引起记忆又怎样?”刘云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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