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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氏家训第三条:
当别人欺负你时,切记“君子报仇,三年不晚”
有句话说:千算万算,不如老天爷随意抓笔一划。孟秋欢在二十岁那一年,深刻体会这句话的道理。
谁会料想得到,她也有跟她这辈子视为死对头、最大敌人的范开低声下气的一天!
但人生就是这么的“奇妙”就这么一小步路走错,她就踏上不归路,从此卖掉她大学未来三年悠闲又得意的生活。
而且重点是,这种非人的三年生活,现在才过了一年多,她还有一年多的日子需要哀号。
真的是天理何在呀!
“什么天理?”好不容挨完两个小时,教授终于喊声下课,坐在秋欢前面的同学兼朋友曹建国,听到她的碎碎念,好奇地转过身来。
“没什么。”秋欢半趴在桌上,要死不活的。
“下午没课,你应该很高兴才对,怎么一脸像刚受完满清十大酷刑?”三两下整理好书本笔记,塞进背包里。
“没什么。”
“没什么你会这副模样?”曹建国本来背着背包准备走人,但看到她这副模样好吧,再坐下来,问清楚好了。
“没什么,你要走先走吧!”请让她再萎靡一分钟。
“要不跟我们一起去ktv哭夭一下吧!”同学努力发挥同学爱。“可能叫一下,你的精神就来了。”
哭夭?秋欢噗地笑了出来。
“要我去那里接受你们魔音穿脑的荼毒,我宁愿继续在这里要死不活。”笑出声,秋欢精神也回来了。
“魔音穿脑!?”曹建国大受打击。“你居然把我们的天籁美声形容成魔音穿脑,太毒了吧!”
“我没直接说吵死人已经很给你面子了。”秋欢一点也不客气。“要去就快去吧,我还要去吃中饭,然后打工,没空跟你闲扯。”
“你又不缺钱用,干嘛要那么辛苦打工?”虽然说打工是一般大学生几乎都会做的事,但是秋欢是他认识中唯一不靠家人给予,依然能让自己过好生活,不必为生活费烦恼的人。
因为她的投资技术太高竿了,拿股市来说,她相中的股票没有一张不涨,而她最厉害的是,总能在股价转跌之前,就将那些股票给卖出去,从中赚取差额。他也听秋欢的建议玩过几次,结果是自己看的股票都赔钱,只有靠秋欢说的股票和买卖时机才赚回损失。
“人生来就是要做事的、要勤劳,不可以因为任何理由就偷懒。”秋欢一本正经地说道。
“才怪!”曹建国压根儿不觉得人应该任劳任怨。“聪明的人懂得怎么用最少的时间得到最大的利益,只有不聪明的人才需要做个半死。”他自认这个论点非常适合他们学财经的人奉为真理。
“还没学会怎么栽种,就想得到收获,同学,你这是很不好的想法喔。”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我这叫懂得享受人生。”老是被现实问题压个半死,人活着就太苦闷了。
“既然那么懂得享受人生,又何必要去ktv哭夭发泄?”
“我们去ktv完全是放松啊,顺道发泄压力,这也是享受人生的一种方式。”快乐无罪。
“少来,你们的享受,完全只是在成绩公布之前做垂死的挣扎,免得到时候拿到满江红、被教授盯到满天是星星,会想哭都哭不出来吧!”秋欢直接吐槽。
又不是第一天跟这挂好吃好玩、却懒得读书的人作同学,哪会不知道他们的斤两?
曹建国一听,满脸深受打击。
“孟秋欢,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专门刺激别人的伤心事。”
“我是提醒你不要逃避现实。”秋欢笑咪咪地说:“好了好了,要去垂死前的狂欢,就找你家那口子快去吧,我要走人了。”
“真是没良心的女人”曹建国嘀咕。
秋欢笑着挥挥手,把他的抱怨丢在脑后。
到餐馆买了一个饭盒当午餐,她得快快吃完,然后去打卡上工,免得让那个她觉得非常刺眼的老板有机会找她的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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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开的个人工作室。
处理完早上的交易,范开透过电脑将一份报表e-mail到“辛氏金控”
不一会儿,对方就来电了。
“范,这笔投资转的漂亮。”
“幸不辱命而已。”
“下星期三晚上我请你吃饭,谢谢你的尽心尽力。”
“有免费的饭可吃当然好,不过我想多带一个人。”
“谁?”
“我的助理。”
“就是那个讨厌你到底、每天给你脸色看,偏偏把你迷得神魂颠倒的小学妹!?”对方轻笑。
“辛皓城,你这是在嘲笑我、挖苦我吗?”亏他们两个那么好的交情。
“都不是,只是奇怪你怎么能忍了一年多都没动作而已。”辛皓城回道。
他和范开是在美国游学时认识的,交情相当好,从独来独往的范开会替自己找一名助理开始,他就嗅到那么一点点不同。
只不过日子过了一年多,他所听到的,还是范老是被暗骂的情形,让他真是不知道该叹息范的笨,还是认为老天爷果然公平,让范有颗精明的脑袋,却让他的爱情线特别粗。
“我只是不想操之过急。”要视他为最大敌人的秋欢一下子就接受他,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他用了个迂回的方法,先让她习惯他的存在。
但是已经一年多了,他的耐性大约就到这里,接下来他可不打算再这么“温吞”下去了。
“听起来,你好像已经有方向了。”
“我的私事不劳你费心。你要见见她吗?”范开把话题转回来。
“当然要。我很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有这种魅力,可以让你这尊不动明王动了凡心。”
从过去到现在,范开远离女人的个人原则可是相当有名的。
“你还在笑,我真的是误交损友。”范开叹息。“小心报应不爽,哪一天这种情形就轮到你身上。”
“再说吧,我的秘书在叫我了,星期三见。”女人?哈!全天下他在乎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辛家男人全宠在心头上的小宝贝辛皓熏。
想到今天要准时下班回家陪妹妹吃饭,辛皓城很快收线,开会去。
范开也挂回电话,想到身为辛氏金控执行总经理辛皓城每天的忙碌生活,他还是偏爱目前的逍遥自在,对企业的继承一点兴趣也没有。
低着头,范开在便条纸上写下待办事项,然后放到另一张办公桌上,以磁铁压住。
现在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四十分,再五十分钟,他那从不迟到的助理,就会拎着空饭盒进办公室,看到这张纸,她肯定又要抗议一番。
他一直知道秋欢很讨厌他,一来是因为她的态度太明显了,二来是在见到孟秋欢之前,他就听母校系里的教授和助教们提过了。
f大有财经科系以来,最与众不同的两朵奇葩:一个是在七年前毕业的他,一个就是现在大三的秋欢。
之所以被公认为“奇葩”完全归功于他们一些共同特点
第一,他们全是以榜首进f大财经系。
第二,入学后,他们的成绩都保持在全系第一名,从无例外。
第三,在系所教授以严苛闻名的给分制度下,他们两个是唯一学科平均达到八十五分以上的人。
第四,他们对商业都有着天生的敏锐,让他们不仅在学业上突出,连实际操作投资都只盈不亏、对商业分析头头是道,年纪轻轻便小有资产。
第五,他们一个俊男、一个美女,连外表都是校内外的注目焦点。
更多类似细项,不及备载。
总之,在他和她身上,有太多相似的特点,虽说两人入学年份相差八年,但在范开带给f大的风光没减半分的时候,又有孟秋欢的出现,两名高材生让系上的教授赞不绝口,自豪不已。
原本相差八届的他们,应该是没有交集的,但不知道是哪个好事者,把他们两个人拿来作比较,偏偏范开的在校成绩,刚好比孟秋欢优良,孟秋欢就被贬低了;说她再有才能、再厉害、再优秀,女人毕竟还是不如男人,她的成就还是比不上男生们最祟拜的学长范开。
这种话,分明就是讲来挑衅孟秋欢的,叫一向对自己要求甚高、自信甚高的孟秋欢,怎么吞得下这口气?更别说这句话的来源,是从一个追她追不到,吃不到葡萄硬说葡萄酸的臭学长嘴里讲出来的,孟秋欢有多气就可想而知了。
男人的面子重要,但是,女人的“眉角”更是绝对不能被臭男生削下来丢在地上踩!
秋欢不但在学校整得那个男生从此看见不,连听到她的名字都自动闪的远远,对范开更是起了挑战心,非得赢过他、让那群臭男生“鸡嘴变鸭嘴”不可!
而他纯粹是可怜无辜、没事被拖下水的范开,就成了孟秋欢这辈子最大的假想敌,每天被某人骂到臭头。
真的是有够冤枉的。
而秋欢会讨厌他,也不完全是因为被人挑衅,最重要的是,范开的成绩的确胜过她,在财经界的成就的确很高,而这部分,偏偏是秋欢自认最有天分、最不肯输人的事,好胜心很强的她,当然不可能认输,也就把范开当成她这辈子最讨厌的人了。
当孟秋欢大一下学期中,范开回母校研究所旁听课程,顺便探望教授的时候,这件事就传进了他耳里,让他啼笑皆非。
莫名其妙成为被恨的对象,真的、真的是有点冤。
“不过,这其实也算是件好事,良性的竞争会带动整个环境进步,提升大家的素质。”教授很乐观地... -->>
孟氏家训第三条:
当别人欺负你时,切记“君子报仇,三年不晚”
有句话说:千算万算,不如老天爷随意抓笔一划。孟秋欢在二十岁那一年,深刻体会这句话的道理。
谁会料想得到,她也有跟她这辈子视为死对头、最大敌人的范开低声下气的一天!
但人生就是这么的“奇妙”就这么一小步路走错,她就踏上不归路,从此卖掉她大学未来三年悠闲又得意的生活。
而且重点是,这种非人的三年生活,现在才过了一年多,她还有一年多的日子需要哀号。
真的是天理何在呀!
“什么天理?”好不容挨完两个小时,教授终于喊声下课,坐在秋欢前面的同学兼朋友曹建国,听到她的碎碎念,好奇地转过身来。
“没什么。”秋欢半趴在桌上,要死不活的。
“下午没课,你应该很高兴才对,怎么一脸像刚受完满清十大酷刑?”三两下整理好书本笔记,塞进背包里。
“没什么。”
“没什么你会这副模样?”曹建国本来背着背包准备走人,但看到她这副模样好吧,再坐下来,问清楚好了。
“没什么,你要走先走吧!”请让她再萎靡一分钟。
“要不跟我们一起去ktv哭夭一下吧!”同学努力发挥同学爱。“可能叫一下,你的精神就来了。”
哭夭?秋欢噗地笑了出来。
“要我去那里接受你们魔音穿脑的荼毒,我宁愿继续在这里要死不活。”笑出声,秋欢精神也回来了。
“魔音穿脑!?”曹建国大受打击。“你居然把我们的天籁美声形容成魔音穿脑,太毒了吧!”
“我没直接说吵死人已经很给你面子了。”秋欢一点也不客气。“要去就快去吧,我还要去吃中饭,然后打工,没空跟你闲扯。”
“你又不缺钱用,干嘛要那么辛苦打工?”虽然说打工是一般大学生几乎都会做的事,但是秋欢是他认识中唯一不靠家人给予,依然能让自己过好生活,不必为生活费烦恼的人。
因为她的投资技术太高竿了,拿股市来说,她相中的股票没有一张不涨,而她最厉害的是,总能在股价转跌之前,就将那些股票给卖出去,从中赚取差额。他也听秋欢的建议玩过几次,结果是自己看的股票都赔钱,只有靠秋欢说的股票和买卖时机才赚回损失。
“人生来就是要做事的、要勤劳,不可以因为任何理由就偷懒。”秋欢一本正经地说道。
“才怪!”曹建国压根儿不觉得人应该任劳任怨。“聪明的人懂得怎么用最少的时间得到最大的利益,只有不聪明的人才需要做个半死。”他自认这个论点非常适合他们学财经的人奉为真理。
“还没学会怎么栽种,就想得到收获,同学,你这是很不好的想法喔。”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我这叫懂得享受人生。”老是被现实问题压个半死,人活着就太苦闷了。
“既然那么懂得享受人生,又何必要去ktv哭夭发泄?”
“我们去ktv完全是放松啊,顺道发泄压力,这也是享受人生的一种方式。”快乐无罪。
“少来,你们的享受,完全只是在成绩公布之前做垂死的挣扎,免得到时候拿到满江红、被教授盯到满天是星星,会想哭都哭不出来吧!”秋欢直接吐槽。
又不是第一天跟这挂好吃好玩、却懒得读书的人作同学,哪会不知道他们的斤两?
曹建国一听,满脸深受打击。
“孟秋欢,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专门刺激别人的伤心事。”
“我是提醒你不要逃避现实。”秋欢笑咪咪地说:“好了好了,要去垂死前的狂欢,就找你家那口子快去吧,我要走人了。”
“真是没良心的女人”曹建国嘀咕。
秋欢笑着挥挥手,把他的抱怨丢在脑后。
到餐馆买了一个饭盒当午餐,她得快快吃完,然后去打卡上工,免得让那个她觉得非常刺眼的老板有机会找她的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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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这笔投资转的漂亮。”
“幸不辱命而已。”
“下星期三晚上我请你吃饭,谢谢你的尽心尽力。”
“有免费的饭可吃当然好,不过我想多带一个人。”
“谁?”
“我的助理。”
“就是那个讨厌你到底、每天给你脸色看,偏偏把你迷得神魂颠倒的小学妹!?”对方轻笑。
“辛皓城,你这是在嘲笑我、挖苦我吗?”亏他们两个那么好的交情。
“都不是,只是奇怪你怎么能忍了一年多都没动作而已。”辛皓城回道。
他和范开是在美国游学时认识的,交情相当好,从独来独往的范开会替自己找一名助理开始,他就嗅到那么一点点不同。
只不过日子过了一年多,他所听到的,还是范老是被暗骂的情形,让他真是不知道该叹息范的笨,还是认为老天爷果然公平,让范有颗精明的脑袋,却让他的爱情线特别粗。
“我只是不想操之过急。”要视他为最大敌人的秋欢一下子就接受他,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他用了个迂回的方法,先让她习惯他的存在。
但是已经一年多了,他的耐性大约就到这里,接下来他可不打算再这么“温吞”下去了。
“听起来,你好像已经有方向了。”
“我的私事不劳你费心。你要见见她吗?”范开把话题转回来。
“当然要。我很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有这种魅力,可以让你这尊不动明王动了凡心。”
从过去到现在,范开远离女人的个人原则可是相当有名的。
“你还在笑,我真的是误交损友。”范开叹息。“小心报应不爽,哪一天这种情形就轮到你身上。”
“再说吧,我的秘书在叫我了,星期三见。”女人?哈!全天下他在乎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辛家男人全宠在心头上的小宝贝辛皓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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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开也挂回电话,想到身为辛氏金控执行总经理辛皓城每天的忙碌生活,他还是偏爱目前的逍遥自在,对企业的继承一点兴趣也没有。
低着头,范开在便条纸上写下待办事项,然后放到另一张办公桌上,以磁铁压住。
现在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四十分,再五十分钟,他那从不迟到的助理,就会拎着空饭盒进办公室,看到这张纸,她肯定又要抗议一番。
他一直知道秋欢很讨厌他,一来是因为她的态度太明显了,二来是在见到孟秋欢之前,他就听母校系里的教授和助教们提过了。
f大有财经科系以来,最与众不同的两朵奇葩:一个是在七年前毕业的他,一个就是现在大三的秋欢。
之所以被公认为“奇葩”完全归功于他们一些共同特点
第一,他们全是以榜首进f大财经系。
第二,入学后,他们的成绩都保持在全系第一名,从无例外。
第三,在系所教授以严苛闻名的给分制度下,他们两个是唯一学科平均达到八十五分以上的人。
第四,他们对商业都有着天生的敏锐,让他们不仅在学业上突出,连实际操作投资都只盈不亏、对商业分析头头是道,年纪轻轻便小有资产。
第五,他们一个俊男、一个美女,连外表都是校内外的注目焦点。
更多类似细项,不及备载。
总之,在他和她身上,有太多相似的特点,虽说两人入学年份相差八年,但在范开带给f大的风光没减半分的时候,又有孟秋欢的出现,两名高材生让系上的教授赞不绝口,自豪不已。
原本相差八届的他们,应该是没有交集的,但不知道是哪个好事者,把他们两个人拿来作比较,偏偏范开的在校成绩,刚好比孟秋欢优良,孟秋欢就被贬低了;说她再有才能、再厉害、再优秀,女人毕竟还是不如男人,她的成就还是比不上男生们最祟拜的学长范开。
这种话,分明就是讲来挑衅孟秋欢的,叫一向对自己要求甚高、自信甚高的孟秋欢,怎么吞得下这口气?更别说这句话的来源,是从一个追她追不到,吃不到葡萄硬说葡萄酸的臭学长嘴里讲出来的,孟秋欢有多气就可想而知了。
男人的面子重要,但是,女人的“眉角”更是绝对不能被臭男生削下来丢在地上踩!
秋欢不但在学校整得那个男生从此看见不,连听到她的名字都自动闪的远远,对范开更是起了挑战心,非得赢过他、让那群臭男生“鸡嘴变鸭嘴”不可!
而他纯粹是可怜无辜、没事被拖下水的范开,就成了孟秋欢这辈子最大的假想敌,每天被某人骂到臭头。
真的是有够冤枉的。
而秋欢会讨厌他,也不完全是因为被人挑衅,最重要的是,范开的成绩的确胜过她,在财经界的成就的确很高,而这部分,偏偏是秋欢自认最有天分、最不肯输人的事,好胜心很强的她,当然不可能认输,也就把范开当成她这辈子最讨厌的人了。
当孟秋欢大一下学期中,范开回母校研究所旁听课程,顺便探望教授的时候,这件事就传进了他耳里,让他啼笑皆非。
莫名其妙成为被恨的对象,真的、真的是有点冤。
“不过,这其实也算是件好事,良性的竞争会带动整个环境进步,提升大家的素质。”教授很乐观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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