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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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她的香烟则是第一次争吵的导火线,马尼文才离开五分钟就引爆,雷斯告诉她不能在屋子里抽烟。
“不然我要在哪里抽?”她生气地手叉著腰。
他微笑地用大拇指指著起居室通向外面红砖阳台的门。随著他的眼光,她不敢置信张大嘴,看着地上已积了近一公尺的雪。
“但正在下雪呀!”她大吼。“在鸟不生蛋的偏僻地方,冬天就是如此。”
“好吧!”她眯眼瞪著他“这是你的房子。”
他看着她用夹克袖口扫下一把铁椅上的雪,一**坐下来,缩成一团抖著,深吸著烟。看她抽烟,他就想吻她,吸口二手烟。
他仍想这么做,老天,他想把地震计报表撕掉,想走到楼下她正睡得香甜的客房,愚蠢地吻著她。自从第一次看到她,他就想这么做,即使知道她是谁以后仍然如此。
要不是那人是老马,雷斯一定坚持要他把洛琪带走。老马能忍受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的极限是四十八小时,雷斯知道,所以他就没埋怨。
但他现在开始希望他有这么做,开始希望自己没到霸斯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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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办到的?”他想问洛琪“你表现得如此普通平常?”
他清楚自己知道答案,但他仍想听她说。跟雷斯一样,她的智力测验分数很高。不同的是她在十七岁参加大学考试,他是在十一岁。她的父母让她正常发展,他父母则不然。他们以他为傲,他们创造的小天才。从六岁开始,他就可以解教学题目,他直接从五年级跳到大学,却抹煞了他的社交能力和情绪发展。
他从没在任何时间或地点适应过。他总比同学年纪小,同学们则恨他总是打破分数的纪录。他们叫他怪人。为了证明他不是,他开始抽烟、留长发、戴耳环,甚至在十八岁拿到第二个博士学位后加入海军。要不是老马将他拉出来,他可能已在胸膛上刺青了。
老马使他善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他在那里成长,而且从没那么快乐过,直到他与魏艾迪共事听命于他。那是最大的错误,仅次于到霸斯套。
即使他想告诉老马把魏艾迪和地震预警仪器甩到一边去,但他不能。他欠老马人情,也欠自己,因为他造了这样的东西;他也欠洛琪一个抱歉,因为他表现得像个笨蛋似的。
他听到马桶冲水的声音,赶紧把脚放下来,把椅子推到电脑前,在听到她缓慢的脚步声出现在门口时,他正扫视著最后一批地震计报告。
“找到了吗?”她问。
“还没。”
“还在下雪吗?”
“没有了,在下冰雹。”
“天呀,我讨厌密苏里州,”她不耐烦地自语。“你为什么要住在这里?”
“就是要让你不喜欢。”雷斯冲口而出,但随即克制一下情绪“我是在春田出生的,我父母住在这。我喜欢这里。”
“噢。”她转身走出门口。
雷斯听她慢慢地走向厨房,手放掉扫瞄器。他把拷贝的资料存起来,决定去向洛琪道歉,让一切结束。
问题是他不知该如何说,他不擅于道歉,尤其是向女人道歉。或许他该告诉她,是她让他成为这样子的,她使得他在一个不恰当的时候卸下防线。
或许他该告诉她实话。他认识很多人,但只有一个朋友。他曾和女人睡在一起,却从没有过爱人。他该告诉她,因为他喜欢一个人在家里,所以他从未有过客人。这里是世上唯一他不需伪装的地方。
他想告诉她,他不在乎她父亲是谁,她是他生平见过不需讲简单句子,又拥有一双美丽眼睛的第一个女人。他想告诉她,他已厌倦了一个人独处。
他想告诉她,他可以用法文**,那她就听不懂高潮的意思;他要和她翻滚在一起,把舌头伸到她口中。这样的想像让他有勇气走向厨房。
他想他该警告她,他已失去理智,失去理智去想或许她很迷人。
但他很碓定她已经知道了。
r /> 她的香烟则是第一次争吵的导火线,马尼文才离开五分钟就引爆,雷斯告诉她不能在屋子里抽烟。
“不然我要在哪里抽?”她生气地手叉著腰。
他微笑地用大拇指指著起居室通向外面红砖阳台的门。随著他的眼光,她不敢置信张大嘴,看着地上已积了近一公尺的雪。
“但正在下雪呀!”她大吼。“在鸟不生蛋的偏僻地方,冬天就是如此。”
“好吧!”她眯眼瞪著他“这是你的房子。”
他看着她用夹克袖口扫下一把铁椅上的雪,一**坐下来,缩成一团抖著,深吸著烟。看她抽烟,他就想吻她,吸口二手烟。
他仍想这么做,老天,他想把地震计报表撕掉,想走到楼下她正睡得香甜的客房,愚蠢地吻著她。自从第一次看到她,他就想这么做,即使知道她是谁以后仍然如此。
要不是那人是老马,雷斯一定坚持要他把洛琪带走。老马能忍受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的极限是四十八小时,雷斯知道,所以他就没埋怨。
但他现在开始希望他有这么做,开始希望自己没到霸斯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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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办到的?”他想问洛琪“你表现得如此普通平常?”
他清楚自己知道答案,但他仍想听她说。跟雷斯一样,她的智力测验分数很高。不同的是她在十七岁参加大学考试,他是在十一岁。她的父母让她正常发展,他父母则不然。他们以他为傲,他们创造的小天才。从六岁开始,他就可以解教学题目,他直接从五年级跳到大学,却抹煞了他的社交能力和情绪发展。
他从没在任何时间或地点适应过。他总比同学年纪小,同学们则恨他总是打破分数的纪录。他们叫他怪人。为了证明他不是,他开始抽烟、留长发、戴耳环,甚至在十八岁拿到第二个博士学位后加入海军。要不是老马将他拉出来,他可能已在胸膛上刺青了。
老马使他善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他在那里成长,而且从没那么快乐过,直到他与魏艾迪共事听命于他。那是最大的错误,仅次于到霸斯套。
即使他想告诉老马把魏艾迪和地震预警仪器甩到一边去,但他不能。他欠老马人情,也欠自己,因为他造了这样的东西;他也欠洛琪一个抱歉,因为他表现得像个笨蛋似的。
他听到马桶冲水的声音,赶紧把脚放下来,把椅子推到电脑前,在听到她缓慢的脚步声出现在门口时,他正扫视著最后一批地震计报告。
“找到了吗?”她问。
“还没。”
“还在下雪吗?”
“没有了,在下冰雹。”
“天呀,我讨厌密苏里州,”她不耐烦地自语。“你为什么要住在这里?”
“就是要让你不喜欢。”雷斯冲口而出,但随即克制一下情绪“我是在春田出生的,我父母住在这。我喜欢这里。”
“噢。”她转身走出门口。
雷斯听她慢慢地走向厨房,手放掉扫瞄器。他把拷贝的资料存起来,决定去向洛琪道歉,让一切结束。
问题是他不知该如何说,他不擅于道歉,尤其是向女人道歉。或许他该告诉她,是她让他成为这样子的,她使得他在一个不恰当的时候卸下防线。
或许他该告诉她实话。他认识很多人,但只有一个朋友。他曾和女人睡在一起,却从没有过爱人。他该告诉她,因为他喜欢一个人在家里,所以他从未有过客人。这里是世上唯一他不需伪装的地方。
他想告诉她,他不在乎她父亲是谁,她是他生平见过不需讲简单句子,又拥有一双美丽眼睛的第一个女人。他想告诉她,他已厌倦了一个人独处。
他想告诉她,他可以用法文**,那她就听不懂高潮的意思;他要和她翻滚在一起,把舌头伸到她口中。这样的想像让他有勇气走向厨房。
他想他该警告她,他已失去理智,失去理智去想或许她很迷人。
但他很碓定她已经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