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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
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
“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
他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张折迭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
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
“有什么奖励?”
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他摸着脸说:
“还以为会是一个吻。”
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
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
“你在吃什么?”
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
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
“转过来。”
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揉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
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怀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身上消毒葯水的味道,像个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的把他闻出来。
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
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镜子。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幕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幕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
苏明慧去了上课,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安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
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着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脸上的表情复杂可爱。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疯了吗?那台机器很贵的。”
“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她不以为然:“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儿吗?”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说。
“那就是啊!”“你需要它。”他温柔地说。
他看过很多关于她那个病的资料,又去请系内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病目前还没有医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
然而,一天,他难过地发现,课程里指定要读的书对她的眼睛来说已经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读其它书了。
“以后由我来读书给你听吧!”他说。
“是不是环回立体声?”她问。
“我只有一把声音,当然只能提供单音道服务。怎么样?机会稍纵即逝的啊!”她想了一下,皱了皱鼻子说:
“但是,你会读什么书?”
“由你来选吧,我至少可以提供双语广播。”
“由你选好了,我信得过你的品味。要付费的吗?”
他想了想,认真地说:
“这样吧!用非洲的故事来交换。”
“那一言为定。”她笑笑说,飞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摸着脸,说:
“呃,你又做动物才做的事?好恶心!”
她顽皮地笑了,像野兔般发出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
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爱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
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逃诹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食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花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
他拥有全套福尔摩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道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欢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精彩。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
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
她有时会开玩笑唤他华生医生。读到紧张的情节,她不准他读下去,要自己猜猜结局。虽然她从来没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
有时候,她会要他读医科书。他也因为朗读而把书里的内容记得更牢。他渐渐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欢听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书,而是不想占去他温习的时间。
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种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眼睛,让她的眸子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
两个人一起,路会好走一些。
到了医科三年级下学期,徐宏志已经为她读完了三部引人入胜的福尔摩斯故事。她的“华生医生”在朗读方面很出色。他的声音抑扬顿挫,还非常可恶的经常在紧张关头故意停下来,懒洋洋地说:
“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那么,这件案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呢?如果是谋杀,凶手又是谁?福尔摩斯到底是什么时候就了然于胸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请求他,甚至假装生气,命令他继续读下去。
读书,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私密和幸福的时光。别的情侣是去跳舞、唱歌、看电影,他们却在树下、草地上、房间里,下雨天的某个楼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里。她难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于是,有时候,她会提议出去走走。
两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会走失似的。那一刻,她会抗议:
“我还没有盲呢!”
每一次,当她说到“盲”这个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忧伤的味道。她岂不知道,她是在和时间赛跑?在失明的那天来临之前,她要尽量地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记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视力,却永远拿不走她的记忆。
她曾经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爱的小斑马,这种无法像马般被驯服的动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飞扬的尘土后头追赶一群羚羊,傻得以为自己总有一天能追上它们。
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跑得比时间和生命快。赛过光阴的,不是速度,而是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
几年前,她读过白芮儿。玛克罕的自传故事夜航西飞,这位生于一九二年,在非洲肯亚训练马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单人驾驶飞机由东向西横越大西洋的英国女飞行家,在她的自传里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个和生命赛跑的故事。
澳天,她要徐宏志为她再读一遍这本书。
一个阳光温煦的午后,在医学院旁边的那棵无花果树下,徐宏志为她读一本刚刚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有一篇关于肯亚的文章。
他们背靠着背,他拿着杂志,说:
“听着啦!是关于你的故乡的。”
他喜欢把肯亚唤作她的故乡。
对她来说,那个地方,既是故乡,也是异乡。
那篇文章说的是肯亚小犀牛的故事。成年的犀牛给猎杀之后,遗下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它们无法自己生存,志愿组织的保育人员会用奶瓶来喂哺这些可怜的孤儿。
“你看!是个香港女人!”徐宏志指着上面一张图片说。
她心头一震,转过身去,眼睛凑近那张图片看。图片里,一个女人慈爱地抱着一只湿漉漉而长相奇丑的小犀牛。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她用奶瓶给怀中的小动物喂奶。
不用细看说明,她也知道这是她继父拍的照片。她继父是拍摄野生动物的华裔美籍摄影师。
相片中那个四十出头的女子,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爱动物胜过爱她的孩子。不,也许她错了,母亲爱的是自由,胜过爱她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
她父母在她两岁那年分开。她父亲是个感情的冒险家,轻率地以为婚姻和孩子会让自己安定下来。结果,这段短暂的婚姻只能使他明白,还是单身适合他。于是,有一天,他提着行李,搭上一班飞机,再没有回来。
她的母亲在她四岁那年认识了她的继父,他是另一种冒险家:在非洲野外拍摄危险的野生动物。母亲深深爱上这位勇敢的摄影师,连他那个蛮荒也一并爱上了。她把只有四岁的女儿留给自己的母亲照顾,跟随她的情人奔赴肯亚。在那里,这个经过一次婚姻失败的女人,发现非洲大陆才是她向往的天地。
为了赎回某种歉疚,母亲在她七岁那年将她接到肯亚去。九岁那一年,却又把她当作邮包一样扔了回来。
她无法原谅的是:母亲为了后来那一场可怕的意外而无情地把她送走。
她慈爱的外婆再一次接住了这个可怜的小孙女。
直到外婆过身之后,母亲才从肯亚回来一趟。然而,亲情也有等待的期限,久等了,就再也无法修补。她和母亲在葬礼上总共说不上十句话,像两个陌生人似的。
她没有好好喂养自己的孩子,却温柔地喂养一头小犀牛。
她很想告诉徐宏志,这个拥有一双任性的眼睛的女人,正是她母亲。然而,也许还需要一点光阴,她才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
苏明慧的外婆出生于重庆一个大富之家。家道中落又遭逢战乱,外婆逃难到香港的时候,已是孑然一身。
外公早逝,外婆在国内取得的大学学历得不到承认,只能在公立图书馆当一名小职员,靠着微薄的薪水,把独生女养大。到了晚年,还要背起孙女儿这个小包袱。
同外婆相依为命的日子,图书馆是苏明慧的家和摇篮。外婆上班的时候把她带在身边,她会乖乖的坐在图书馆里读书和画画。书和画笔是她的玩具,陪着她度过没有父母的童年。
外婆很疼她。晚上回到家里,无论多么疲倦,外婆都会坐在床畔,给她读童话故事。她怎么会料到,许多年后,命运之手竟安排另一个亲爱的人,为她朗读故事?虽然读的不再是童话,却是更动人的故事。
她只是担心,徐宏志花了太多时间为她读书。三年级医科生要读的书,堆起来比他整个人还要高出一些。他哪里还有时间温习?于是,许多时,她会说:
“我想听你的医科书!”
他读的时候,她会很努力去理解,时而拿起一面放大镜认真地瞄瞄书里的图片。
那些艰涩的内容,由他口中读出来,竟成了诗韵。人体的各样器官、五脏六腑、复杂的神经,以至磨人的疾病,都化作一支为灵魂而谱写的歌。
她用以回报这种天籁的,是牢牢记住,别再在他面前提起“盲”这个单音节的字。
多年来,她一个人生活,习惯了独立,也很会照顾自己。同徐宏志一起之后,她总希望能够照顾他,为他做点什么。
两个人在便利商店再遇的那天,他傻呼呼地说:
“我是绊倒你的那个人。”
他并没有把她绊倒。刚好相反,他是扶她起来的那个人。她一向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即使在知道自己患病之后,她也冷静地安排以后的路,为的就是不需要依靠别人。
那天,她把所有画具拿去扔掉。回去之后,发现手里沾了油彩。她用松节油使劲地擦掉那些油彩。就在那一刻,她对镜一瞥,吃惊地发现,她像她母亲,同样冷漠无情。
我们都遇过这种情况:某人跑来,说: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她会毫不犹疑地选择先听坏消息。不是出于悲观,而是骄傲,同时也是对世情的愤怒。她从来没想过逃避,即使前面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徐宏志是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
医生说,她将会渐渐看不见。然后,他出现了,她哭笑不得。
明日天涯,总有他在身畔。他治好了她的愤世嫉俗。遇上了他,她恍然明白,独立和有一个可以依赖的怀抱之间,并没有矛盾。
我们为什么渴望照顾自己所爱的人?那是爱的延伸,想在对方的生活中留下爱的痕迹。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在徐宏志的房间里,一边听音乐,一边替他收拾。她把洗好的衣服挂在衣柜里,顺便嗅闻一下刚洗过的衣服上面的、香香的洗衣粉味道。
她把他的袜子一双双卷好,放到抽屉里。一天,她发现他的袜子全是蓝色的,而且都是同一个款式,她觉得不可思议。他笑笑说:
“全都一样,就不用找对另一只。”
她咯咯地笑了,没想到男生是这样的。
她舍不得花钱买衣服,倒是多买了几双袜子。她每一双袜子都不一样,都是有图案的,用最低调的方式来点缀她一身朴素的衣服。她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她要把袜子凑近眼睛看,才能找出相同的一双。
他的书架乱七八糟。她把挂在书架旁边的那副骷髅骨头拿下来,放在床上,然后动手整理书架上的书。
过了一会,她转过身去,发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口,似乎已经来了一会儿光景。
她除下耳机,问:
“请问你找谁?”
“我找徐宏志。”
“他上课去了,你是?”
“我是他爸。”徐文浩说。他朝那张床一瞥,不无震惊地发现,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一具骷髅骨。
她没想到这个高大的,有一把冷静而威严的声音的男人,是徐宏志的父亲。她连忙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发现他儿子的房间比他上次来的时候整洁了许多,似乎是有一双手在照顾他。
“世伯,你要喝点什么吗?”她问。
“不用了。”
“他应该快下课的了。”她朝他微笑。
他朝书荚拼了看,问:
“这些书,他都看过了?”
“嗯,他喜欢看书。”她一边收拾一边说。
“我不知道他喜欢福尔摩斯。”他留意到书架上有一套福尔摩斯。
“他喜欢读侦探小说,说是可以训练逻辑思维。他也喜欢描写法医生涯的小说,虽然他并不想当法医。”
“他想修哪一个专科?”
“脑神经外科。”她带笑回答,心里奇怪为什么他不知道。
徐文浩朝这个女孩子看了一眼。他对她有些好奇。许多人都怕他,觉得他高不可攀,连他的儿子都有点怕他。眼前这个女孩子,却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看待。现在,他甚至要从她那里才知道儿子将来想要修哪一个专科。多少年了?他和儿子之间,总需要一道桥梁。
他听到脚步声,是他儿子的吧?也许是,也许不是,他不太确定。
“他回来了。”她肯定地说。
果然,过了一会,他看到儿子怀里揣着书,神清气爽地爬上楼梯。
徐宏志看到自己的父亲和苏明慧待在一起,不禁吃了一惊。他没那么轻松了,笔直的站在门口,叫了一声爸。
“你找我有事吗?”他问。
“我经过这附近,顺便来看看你。”徐文浩说。
沉默了一阵,他问儿子:
“这位是你朋友吧?”
他点了点头,走到她身边,说:
“这是苏明慧。”
徐文浩锐利地瞧了她一眼,说:
“那张画,就是你画的?”
他记起那天来看儿子,在一本画展的场刊上见过她的画。他的记性一向超凡,也遗传给了儿子。
她讶异地朝徐宏志看了一眼。
“爸在画展那本场刊上看过你的画。”他温柔地告诉她。
她明白了,朝徐文浩点了点头,回答说:
“是的,世伯。”
“这个周末是我的生日,苏小姐,赏面来吃顿饭吧。”
她转过头去看徐宏志,征求他的同意。
徐文浩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对儿子下一道命令似的,说:
“八点钟,就我们三个人。”
徐宏志无奈地朝父亲点了点头。
“我走了。”徐文浩说。
“爸,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陪着苏小姐吧。”
徐文浩出去了。徐宏志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放下书,在那具骷髅骨头旁边躺下来,头枕在双手上。
“你很怕你爸的吗?你见到他,像见鬼一样。”她朝他促狭地说。
“我才不怕他。”他没好气地说。
“是吗?”她笑了,说:“你们两个说话涸仆气。”
“他喜欢下命令。”他不以为然地说。
“我从来不知道我爸是什么样子的。我两岁后就没见过他。”她说起来甚至不带一点伤感。
他却怜惜起来了。我们爱上一个人,希望和她有将来,遗憾的是,我们无法回到过去,修补她的不幸。她从小就没有父亲,他告诉自己,要对她好一点。
“你不怕我爸?你真的敢跟他一起吃饭?”他笑着问。
她投给他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神,说:
“我连狮子老虎都不怕。何况,他是你爸。他又不会吃人。”
“他比狮子老虎可怕。”
“你不是说,你不怕他的吗?”她瞧了他一眼。
“我是不怕。”他揽着那副骷髅骨头,懒洋洋地说。
他不怕他父亲这个人,他是怕跟这个永远高高在上的人说话。
棒了一些距离,苏明慧只能看到徐文浩的轮廓。他突然到来,彼此初次见面,她不好意思凑过去看他。然而,因为变成了模糊的五官和轮廓,她能够把这两父子的身影重迭在一起来看。她发现他们有着几乎一样的轮廓,连声音也相似。唯一的分别是,父亲的声音冷一点,是中年人的声音;儿子的声音年轻温柔一点。
然而,她还是嗅闻得到,父子之间那种互相逃避的味道。儿子回来之前,父亲威严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关爱,问起她,他儿子将来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儿子回来了,关爱的语气倏忽变成命令,造成了彼此之间的屏障。徐宏志也拒绝主动去冲破这道屏障。在房间里荡漾的,是父子间一场暗暗的角力。
她的童年没有父母在身边。全赖外婆,她的亲情虽然有遗憾,却不致匮乏。她甚至不知道别的家庭是怎样的。认识了徐宏志,他告诉她,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她看得出他和母亲的感情很好。丧母之痛,几乎把他打垮了。一天,他朝她感激地说:
“幸好遇上了你。”
原来,连她自己,也是紧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爱情往往隐含在机遇之中,他们何其相似?在人生逆旅中彼此安慰。
他很少谈到他父亲。见到他们两父子之后,她终于明白了。
她想她爱的人快乐。一天,她问:
“我能为你做什么?”
他微笑摇头。
她以为自己可以为他做点什么。后来,她羞惭地发现,这种想法是多么骄傲和自大。她不仅没有将他们拉近,反而把他们推远了。
周末的那天,天气很好。徐宏志和她在石澳市集逛了一阵。她带了一份生日礼物给他父亲。那是一尊巴掌般大的非洲人头石雕,莉莉去年送给她的。莉莉做的石雕很漂亮,同学们都抢着收藏。这个雕像的表情,既严肃又有几分憨气,看着很令人开怀。徐宏志的父亲会喜欢的。
黄昏的时候,他们离开了市集。他牢牢握住她的手,沿着小径散步到海边。
“到了。”他突然停下来说。
啊现在她面前的,是一座童话中的美丽古堡。蜿蜒的车路两旁,植满了苍翠的大树,在晚霞与海色的衬托下,整幢建筑恍如海市蜃楼,在真实人间升了起来。
“你住在这里?”她吃惊地问。
“我爸住在这里。”他回答说,带她走在花园的步道上。
“你还说你不是公子哥儿?”她瞧了他一眼。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理直气壮地说:“这些东西是我爸的,我有自己的生活。”
“你在这里长大的吗?”她站在花园中央,问他。
他点了点头。
“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她调皮地说。
虽然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然而,因为留下了自己所爱的人长大的痕迹,也就不一样了。她朝他看,心里升起了一份欣赏之情。他是那样朴素和踏实,一点也不像富家子。
他们走进屋里去。佣人告诉徐宏志,他父亲给一点公事拖延了,正赶回来。
穿过长长的大理石走廊时,她发现墙上挂着好多张油画。她凑近点去看,这些艺术品在在显示出收藏者非凡的聪明和精致的品味。
“他是一位收藏家。”徐宏志说。
来到客厅,挂在壁炉上面的一张画把她吸引了过去。那张画并不大,是一张现代派田园画。她凑上去看,画里的景物流露无穷尽的意味。
“这张画很漂亮。”她向往地说,眼里闪耀着喜悦的神采。
放弃画画之后,她已经很少去看画了。这一张画,却震动了她的心弦,是她短短生命中见过最美丽的一张画。她不无感伤地发现,她离开她的画,已经很远了。
“你也可以再画画的。”徐宏志在她身旁说。
她朝他坚定地摇头。
她决定了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你固执得可怕。”他投给她一个怜爱的微笑。
“我是的。”带着抱歉,她说。
然后,她告诉他:
“能够看到这张画,已经很幸福。它真是了不起,是谁画的?”
“一位未成名的法国画家。”后面有一把声音回答她。
她转过身去,发现徐文浩就站在她后面。
“这张画是这间屋里最便宜的,但是,不出十年,它会成为这里最值钱的一张画。这个人肯定会名满天下。”徐文浩脸上流露骄傲的神色。
他带着胜利的笑容,赞美自己的眼光,同时也发现,在一屋子的名画之中,这个年轻女孩竟然能够看出这张画的不凡。他不免对她刮目相看。
这张描写欧洲某处乡间生活的油画,一下子把三个人拉近了。
徐文浩对苏明慧不无欣赏之情。她那么年轻,看得出并非出身不凡。她见过的绘画作品,肯定比不上他。然而,这个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眼光。
徐宏志很少看到父亲对人这么热情。他意识到,这一次,父亲是朝他伸出了一双友善的手。这双手暖暖地搭在他的肩头,告诉他:
“你喜欢的,我就尊重。”
案亲看到那个非洲人头石雕时,也流露赞赏的神色,那不过是一件学生的作品,他深知道,他父亲收藏的,全都是世上难求的珍品。他的赞赏,并非礼物本身,而是对这份心意的接纳。
案亲这双友善的手感动了他。
苏明慧惊讶地发现,就在这个晚上,徐宏志和他父亲之间,少了一分角力,多了一分感情。
这一刻,他们留在客厅里。这个寂寞的中年男人,放下了平日的拘谨,跟她侃侃而谈,谈到了画家和画,也述说了几个关于交易的轶事。她由衷地佩服他对艺术品丰富的知识、超凡的口味和热情的追寻。他好像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很想跟他们打成一片。待到他发现,不断地提到自己的收藏品,似乎有点自鸣得意。于是,他换了一个话题,问起她,她家里的状况。
“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我是外婆带大的,她在我十五岁那年过身了。”她回答说。
他微微点了点头,又问:
“这个暑假,你们有什么计划?”
“我会留在学校温习。”徐宏志说。
她看见徐文浩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神情。他也许希望儿子回到这间空荡荡的大屋来,却无法直接说出口。他们之间还需要一点时间。但是,比起上一次,已经进步多了。
“我申请了学校图书馆的暑期工。”她说。
“是不是我们家捐出来的那座图书馆?”徐文浩转过脸去问儿子。
徐宏志点了点头,回答说:“是的。”
她诧异地望着他,没想到学校最大的图书馆“徐北林纪念图书馆”原来是他们捐的。他从来就没有告诉她。
“是爸用祖父的名义捐赠的。”他耸耸肩抱歉地朝她看,好像表示,他无意隐瞒,只是认为,这些事情跟他无关,他还是他自己。
后来,话题又回到绘画之上。... -->>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
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
“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
他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张折迭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
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
“有什么奖励?”
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他摸着脸说:
“还以为会是一个吻。”
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
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
“你在吃什么?”
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
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
“转过来。”
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揉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
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怀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身上消毒葯水的味道,像个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的把他闻出来。
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
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镜子。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幕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幕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
苏明慧去了上课,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安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
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着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脸上的表情复杂可爱。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疯了吗?那台机器很贵的。”
“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她不以为然:“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儿吗?”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说。
“那就是啊!”“你需要它。”他温柔地说。
他看过很多关于她那个病的资料,又去请系内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病目前还没有医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
然而,一天,他难过地发现,课程里指定要读的书对她的眼睛来说已经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读其它书了。
“以后由我来读书给你听吧!”他说。
“是不是环回立体声?”她问。
“我只有一把声音,当然只能提供单音道服务。怎么样?机会稍纵即逝的啊!”她想了一下,皱了皱鼻子说:
“但是,你会读什么书?”
“由你来选吧,我至少可以提供双语广播。”
“由你选好了,我信得过你的品味。要付费的吗?”
他想了想,认真地说:
“这样吧!用非洲的故事来交换。”
“那一言为定。”她笑笑说,飞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摸着脸,说:
“呃,你又做动物才做的事?好恶心!”
她顽皮地笑了,像野兔般发出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
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爱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
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逃诹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食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花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
他拥有全套福尔摩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道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欢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精彩。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
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
她有时会开玩笑唤他华生医生。读到紧张的情节,她不准他读下去,要自己猜猜结局。虽然她从来没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
有时候,她会要他读医科书。他也因为朗读而把书里的内容记得更牢。他渐渐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欢听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书,而是不想占去他温习的时间。
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种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眼睛,让她的眸子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
两个人一起,路会好走一些。
到了医科三年级下学期,徐宏志已经为她读完了三部引人入胜的福尔摩斯故事。她的“华生医生”在朗读方面很出色。他的声音抑扬顿挫,还非常可恶的经常在紧张关头故意停下来,懒洋洋地说:
“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那么,这件案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呢?如果是谋杀,凶手又是谁?福尔摩斯到底是什么时候就了然于胸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请求他,甚至假装生气,命令他继续读下去。
读书,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私密和幸福的时光。别的情侣是去跳舞、唱歌、看电影,他们却在树下、草地上、房间里,下雨天的某个楼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里。她难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于是,有时候,她会提议出去走走。
两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会走失似的。那一刻,她会抗议:
“我还没有盲呢!”
每一次,当她说到“盲”这个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忧伤的味道。她岂不知道,她是在和时间赛跑?在失明的那天来临之前,她要尽量地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记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视力,却永远拿不走她的记忆。
她曾经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爱的小斑马,这种无法像马般被驯服的动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飞扬的尘土后头追赶一群羚羊,傻得以为自己总有一天能追上它们。
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跑得比时间和生命快。赛过光阴的,不是速度,而是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
几年前,她读过白芮儿。玛克罕的自传故事夜航西飞,这位生于一九二年,在非洲肯亚训练马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单人驾驶飞机由东向西横越大西洋的英国女飞行家,在她的自传里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个和生命赛跑的故事。
澳天,她要徐宏志为她再读一遍这本书。
一个阳光温煦的午后,在医学院旁边的那棵无花果树下,徐宏志为她读一本刚刚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有一篇关于肯亚的文章。
他们背靠着背,他拿着杂志,说:
“听着啦!是关于你的故乡的。”
他喜欢把肯亚唤作她的故乡。
对她来说,那个地方,既是故乡,也是异乡。
那篇文章说的是肯亚小犀牛的故事。成年的犀牛给猎杀之后,遗下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它们无法自己生存,志愿组织的保育人员会用奶瓶来喂哺这些可怜的孤儿。
“你看!是个香港女人!”徐宏志指着上面一张图片说。
她心头一震,转过身去,眼睛凑近那张图片看。图片里,一个女人慈爱地抱着一只湿漉漉而长相奇丑的小犀牛。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她用奶瓶给怀中的小动物喂奶。
不用细看说明,她也知道这是她继父拍的照片。她继父是拍摄野生动物的华裔美籍摄影师。
相片中那个四十出头的女子,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爱动物胜过爱她的孩子。不,也许她错了,母亲爱的是自由,胜过爱她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
她父母在她两岁那年分开。她父亲是个感情的冒险家,轻率地以为婚姻和孩子会让自己安定下来。结果,这段短暂的婚姻只能使他明白,还是单身适合他。于是,有一天,他提着行李,搭上一班飞机,再没有回来。
她的母亲在她四岁那年认识了她的继父,他是另一种冒险家:在非洲野外拍摄危险的野生动物。母亲深深爱上这位勇敢的摄影师,连他那个蛮荒也一并爱上了。她把只有四岁的女儿留给自己的母亲照顾,跟随她的情人奔赴肯亚。在那里,这个经过一次婚姻失败的女人,发现非洲大陆才是她向往的天地。
为了赎回某种歉疚,母亲在她七岁那年将她接到肯亚去。九岁那一年,却又把她当作邮包一样扔了回来。
她无法原谅的是:母亲为了后来那一场可怕的意外而无情地把她送走。
她慈爱的外婆再一次接住了这个可怜的小孙女。
直到外婆过身之后,母亲才从肯亚回来一趟。然而,亲情也有等待的期限,久等了,就再也无法修补。她和母亲在葬礼上总共说不上十句话,像两个陌生人似的。
她没有好好喂养自己的孩子,却温柔地喂养一头小犀牛。
她很想告诉徐宏志,这个拥有一双任性的眼睛的女人,正是她母亲。然而,也许还需要一点光阴,她才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
苏明慧的外婆出生于重庆一个大富之家。家道中落又遭逢战乱,外婆逃难到香港的时候,已是孑然一身。
外公早逝,外婆在国内取得的大学学历得不到承认,只能在公立图书馆当一名小职员,靠着微薄的薪水,把独生女养大。到了晚年,还要背起孙女儿这个小包袱。
同外婆相依为命的日子,图书馆是苏明慧的家和摇篮。外婆上班的时候把她带在身边,她会乖乖的坐在图书馆里读书和画画。书和画笔是她的玩具,陪着她度过没有父母的童年。
外婆很疼她。晚上回到家里,无论多么疲倦,外婆都会坐在床畔,给她读童话故事。她怎么会料到,许多年后,命运之手竟安排另一个亲爱的人,为她朗读故事?虽然读的不再是童话,却是更动人的故事。
她只是担心,徐宏志花了太多时间为她读书。三年级医科生要读的书,堆起来比他整个人还要高出一些。他哪里还有时间温习?于是,许多时,她会说:
“我想听你的医科书!”
他读的时候,她会很努力去理解,时而拿起一面放大镜认真地瞄瞄书里的图片。
那些艰涩的内容,由他口中读出来,竟成了诗韵。人体的各样器官、五脏六腑、复杂的神经,以至磨人的疾病,都化作一支为灵魂而谱写的歌。
她用以回报这种天籁的,是牢牢记住,别再在他面前提起“盲”这个单音节的字。
多年来,她一个人生活,习惯了独立,也很会照顾自己。同徐宏志一起之后,她总希望能够照顾他,为他做点什么。
两个人在便利商店再遇的那天,他傻呼呼地说:
“我是绊倒你的那个人。”
他并没有把她绊倒。刚好相反,他是扶她起来的那个人。她一向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即使在知道自己患病之后,她也冷静地安排以后的路,为的就是不需要依靠别人。
那天,她把所有画具拿去扔掉。回去之后,发现手里沾了油彩。她用松节油使劲地擦掉那些油彩。就在那一刻,她对镜一瞥,吃惊地发现,她像她母亲,同样冷漠无情。
我们都遇过这种情况:某人跑来,说: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她会毫不犹疑地选择先听坏消息。不是出于悲观,而是骄傲,同时也是对世情的愤怒。她从来没想过逃避,即使前面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徐宏志是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
医生说,她将会渐渐看不见。然后,他出现了,她哭笑不得。
明日天涯,总有他在身畔。他治好了她的愤世嫉俗。遇上了他,她恍然明白,独立和有一个可以依赖的怀抱之间,并没有矛盾。
我们为什么渴望照顾自己所爱的人?那是爱的延伸,想在对方的生活中留下爱的痕迹。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在徐宏志的房间里,一边听音乐,一边替他收拾。她把洗好的衣服挂在衣柜里,顺便嗅闻一下刚洗过的衣服上面的、香香的洗衣粉味道。
她把他的袜子一双双卷好,放到抽屉里。一天,她发现他的袜子全是蓝色的,而且都是同一个款式,她觉得不可思议。他笑笑说:
“全都一样,就不用找对另一只。”
她咯咯地笑了,没想到男生是这样的。
她舍不得花钱买衣服,倒是多买了几双袜子。她每一双袜子都不一样,都是有图案的,用最低调的方式来点缀她一身朴素的衣服。她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她要把袜子凑近眼睛看,才能找出相同的一双。
他的书架乱七八糟。她把挂在书架旁边的那副骷髅骨头拿下来,放在床上,然后动手整理书架上的书。
过了一会,她转过身去,发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口,似乎已经来了一会儿光景。
她除下耳机,问:
“请问你找谁?”
“我找徐宏志。”
“他上课去了,你是?”
“我是他爸。”徐文浩说。他朝那张床一瞥,不无震惊地发现,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一具骷髅骨。
她没想到这个高大的,有一把冷静而威严的声音的男人,是徐宏志的父亲。她连忙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发现他儿子的房间比他上次来的时候整洁了许多,似乎是有一双手在照顾他。
“世伯,你要喝点什么吗?”她问。
“不用了。”
“他应该快下课的了。”她朝他微笑。
他朝书荚拼了看,问:
“这些书,他都看过了?”
“嗯,他喜欢看书。”她一边收拾一边说。
“我不知道他喜欢福尔摩斯。”他留意到书架上有一套福尔摩斯。
“他喜欢读侦探小说,说是可以训练逻辑思维。他也喜欢描写法医生涯的小说,虽然他并不想当法医。”
“他想修哪一个专科?”
“脑神经外科。”她带笑回答,心里奇怪为什么他不知道。
徐文浩朝这个女孩子看了一眼。他对她有些好奇。许多人都怕他,觉得他高不可攀,连他的儿子都有点怕他。眼前这个女孩子,却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看待。现在,他甚至要从她那里才知道儿子将来想要修哪一个专科。多少年了?他和儿子之间,总需要一道桥梁。
他听到脚步声,是他儿子的吧?也许是,也许不是,他不太确定。
“他回来了。”她肯定地说。
果然,过了一会,他看到儿子怀里揣着书,神清气爽地爬上楼梯。
徐宏志看到自己的父亲和苏明慧待在一起,不禁吃了一惊。他没那么轻松了,笔直的站在门口,叫了一声爸。
“你找我有事吗?”他问。
“我经过这附近,顺便来看看你。”徐文浩说。
沉默了一阵,他问儿子:
“这位是你朋友吧?”
他点了点头,走到她身边,说:
“这是苏明慧。”
徐文浩锐利地瞧了她一眼,说:
“那张画,就是你画的?”
他记起那天来看儿子,在一本画展的场刊上见过她的画。他的记性一向超凡,也遗传给了儿子。
她讶异地朝徐宏志看了一眼。
“爸在画展那本场刊上看过你的画。”他温柔地告诉她。
她明白了,朝徐文浩点了点头,回答说:
“是的,世伯。”
“这个周末是我的生日,苏小姐,赏面来吃顿饭吧。”
她转过头去看徐宏志,征求他的同意。
徐文浩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对儿子下一道命令似的,说:
“八点钟,就我们三个人。”
徐宏志无奈地朝父亲点了点头。
“我走了。”徐文浩说。
“爸,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陪着苏小姐吧。”
徐文浩出去了。徐宏志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放下书,在那具骷髅骨头旁边躺下来,头枕在双手上。
“你很怕你爸的吗?你见到他,像见鬼一样。”她朝他促狭地说。
“我才不怕他。”他没好气地说。
“是吗?”她笑了,说:“你们两个说话涸仆气。”
“他喜欢下命令。”他不以为然地说。
“我从来不知道我爸是什么样子的。我两岁后就没见过他。”她说起来甚至不带一点伤感。
他却怜惜起来了。我们爱上一个人,希望和她有将来,遗憾的是,我们无法回到过去,修补她的不幸。她从小就没有父亲,他告诉自己,要对她好一点。
“你不怕我爸?你真的敢跟他一起吃饭?”他笑着问。
她投给他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神,说:
“我连狮子老虎都不怕。何况,他是你爸。他又不会吃人。”
“他比狮子老虎可怕。”
“你不是说,你不怕他的吗?”她瞧了他一眼。
“我是不怕。”他揽着那副骷髅骨头,懒洋洋地说。
他不怕他父亲这个人,他是怕跟这个永远高高在上的人说话。
棒了一些距离,苏明慧只能看到徐文浩的轮廓。他突然到来,彼此初次见面,她不好意思凑过去看他。然而,因为变成了模糊的五官和轮廓,她能够把这两父子的身影重迭在一起来看。她发现他们有着几乎一样的轮廓,连声音也相似。唯一的分别是,父亲的声音冷一点,是中年人的声音;儿子的声音年轻温柔一点。
然而,她还是嗅闻得到,父子之间那种互相逃避的味道。儿子回来之前,父亲威严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关爱,问起她,他儿子将来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儿子回来了,关爱的语气倏忽变成命令,造成了彼此之间的屏障。徐宏志也拒绝主动去冲破这道屏障。在房间里荡漾的,是父子间一场暗暗的角力。
她的童年没有父母在身边。全赖外婆,她的亲情虽然有遗憾,却不致匮乏。她甚至不知道别的家庭是怎样的。认识了徐宏志,他告诉她,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她看得出他和母亲的感情很好。丧母之痛,几乎把他打垮了。一天,他朝她感激地说:
“幸好遇上了你。”
原来,连她自己,也是紧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爱情往往隐含在机遇之中,他们何其相似?在人生逆旅中彼此安慰。
他很少谈到他父亲。见到他们两父子之后,她终于明白了。
她想她爱的人快乐。一天,她问:
“我能为你做什么?”
他微笑摇头。
她以为自己可以为他做点什么。后来,她羞惭地发现,这种想法是多么骄傲和自大。她不仅没有将他们拉近,反而把他们推远了。
周末的那天,天气很好。徐宏志和她在石澳市集逛了一阵。她带了一份生日礼物给他父亲。那是一尊巴掌般大的非洲人头石雕,莉莉去年送给她的。莉莉做的石雕很漂亮,同学们都抢着收藏。这个雕像的表情,既严肃又有几分憨气,看着很令人开怀。徐宏志的父亲会喜欢的。
黄昏的时候,他们离开了市集。他牢牢握住她的手,沿着小径散步到海边。
“到了。”他突然停下来说。
啊现在她面前的,是一座童话中的美丽古堡。蜿蜒的车路两旁,植满了苍翠的大树,在晚霞与海色的衬托下,整幢建筑恍如海市蜃楼,在真实人间升了起来。
“你住在这里?”她吃惊地问。
“我爸住在这里。”他回答说,带她走在花园的步道上。
“你还说你不是公子哥儿?”她瞧了他一眼。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理直气壮地说:“这些东西是我爸的,我有自己的生活。”
“你在这里长大的吗?”她站在花园中央,问他。
他点了点头。
“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她调皮地说。
虽然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然而,因为留下了自己所爱的人长大的痕迹,也就不一样了。她朝他看,心里升起了一份欣赏之情。他是那样朴素和踏实,一点也不像富家子。
他们走进屋里去。佣人告诉徐宏志,他父亲给一点公事拖延了,正赶回来。
穿过长长的大理石走廊时,她发现墙上挂着好多张油画。她凑近点去看,这些艺术品在在显示出收藏者非凡的聪明和精致的品味。
“他是一位收藏家。”徐宏志说。
来到客厅,挂在壁炉上面的一张画把她吸引了过去。那张画并不大,是一张现代派田园画。她凑上去看,画里的景物流露无穷尽的意味。
“这张画很漂亮。”她向往地说,眼里闪耀着喜悦的神采。
放弃画画之后,她已经很少去看画了。这一张画,却震动了她的心弦,是她短短生命中见过最美丽的一张画。她不无感伤地发现,她离开她的画,已经很远了。
“你也可以再画画的。”徐宏志在她身旁说。
她朝他坚定地摇头。
她决定了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你固执得可怕。”他投给她一个怜爱的微笑。
“我是的。”带着抱歉,她说。
然后,她告诉他:
“能够看到这张画,已经很幸福。它真是了不起,是谁画的?”
“一位未成名的法国画家。”后面有一把声音回答她。
她转过身去,发现徐文浩就站在她后面。
“这张画是这间屋里最便宜的,但是,不出十年,它会成为这里最值钱的一张画。这个人肯定会名满天下。”徐文浩脸上流露骄傲的神色。
他带着胜利的笑容,赞美自己的眼光,同时也发现,在一屋子的名画之中,这个年轻女孩竟然能够看出这张画的不凡。他不免对她刮目相看。
这张描写欧洲某处乡间生活的油画,一下子把三个人拉近了。
徐文浩对苏明慧不无欣赏之情。她那么年轻,看得出并非出身不凡。她见过的绘画作品,肯定比不上他。然而,这个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眼光。
徐宏志很少看到父亲对人这么热情。他意识到,这一次,父亲是朝他伸出了一双友善的手。这双手暖暖地搭在他的肩头,告诉他:
“你喜欢的,我就尊重。”
案亲看到那个非洲人头石雕时,也流露赞赏的神色,那不过是一件学生的作品,他深知道,他父亲收藏的,全都是世上难求的珍品。他的赞赏,并非礼物本身,而是对这份心意的接纳。
案亲这双友善的手感动了他。
苏明慧惊讶地发现,就在这个晚上,徐宏志和他父亲之间,少了一分角力,多了一分感情。
这一刻,他们留在客厅里。这个寂寞的中年男人,放下了平日的拘谨,跟她侃侃而谈,谈到了画家和画,也述说了几个关于交易的轶事。她由衷地佩服他对艺术品丰富的知识、超凡的口味和热情的追寻。他好像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很想跟他们打成一片。待到他发现,不断地提到自己的收藏品,似乎有点自鸣得意。于是,他换了一个话题,问起她,她家里的状况。
“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我是外婆带大的,她在我十五岁那年过身了。”她回答说。
他微微点了点头,又问:
“这个暑假,你们有什么计划?”
“我会留在学校温习。”徐宏志说。
她看见徐文浩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神情。他也许希望儿子回到这间空荡荡的大屋来,却无法直接说出口。他们之间还需要一点时间。但是,比起上一次,已经进步多了。
“我申请了学校图书馆的暑期工。”她说。
“是不是我们家捐出来的那座图书馆?”徐文浩转过脸去问儿子。
徐宏志点了点头,回答说:“是的。”
她诧异地望着他,没想到学校最大的图书馆“徐北林纪念图书馆”原来是他们捐的。他从来就没有告诉她。
“是爸用祖父的名义捐赠的。”他耸耸肩抱歉地朝她看,好像表示,他无意隐瞒,只是认为,这些事情跟他无关,他还是他自己。
后来,话题又回到绘画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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