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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仲轩是个社交圈名人,三十二岁,长相英俊,五官无懈可击;而且家底足够,自己开的公司又经营得十分顺利。
他很懂得生活情趣,常识丰富。从小行星撞地球的机率计算到西元六世纪发生了火山爆发,及爪哇岛和苏门答腊分开的历史浩劫,和奈米科技到巴黎蒙马特区的哪条小巷子比较有特色,他都知道。
他的个性还算温柔体贴。重要的是,他未婚!
他可是真的未婚,不是在外头有私生子,还不负责任大呼自己一身清白的那种未婚。如此的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在现今的社会可是稀有到联合国应该发文保护的动物。
这样的男人碰过女人自然不少,倒追他的女人更是多不胜数,从他高中时代就战绩非凡。身经百战后,他不但挑得严,而且玩得精,玩得有道。
他也不是真的就想这样玩遍红尘,尤其是在美国的洛家两老,可是十足十的中国传统父母。“无后为大”这一句话,他从廿八岁开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就听足三百六十五句。不过,还好,他是洛家的老三,大哥二哥又十分争气,二个人加起来,早为洛家添上三男二女,于是他稍微可以抵抗洛家两老,逃回台湾来。
他怎么会不想结婚呢,无奈,一直都没有一个女孩子,能够长驻他的心,让他想要与她一生一世。
洛仲轩甚至觉得,不用到一生一世,只要能让他牵牵挂挂,晨光来临他必须离开时,会有想留下不走的心情出现,他就可以娶她了。
这种个性,好听叫潇洒不羁,难听就叫没责任感。
没办法,他最不喜欢那种“负担”的感觉。于是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将会是那种鳏寡孤独至终老的老头子了。
直到那天
那天是台北灯节,仁爱路上灯花璀灿,隔一条街的忠孝东路pub的招牌也闪得不遑多让。
洛仲轩刚自美国回来,就被老妈的姐夫的弟妹的舅舅的儿子,不知该叫,舅父还是伯父的老人家给捉去吃饭。
洛仲轩有一个好处,很有上下辈份的规矩,长辈永远是最大的,于是他一下飞机不久,才到公司处理完一些案子后,就风尘仆仆地赶到凯悦饭店去。
等他人一到凯悦才知道,一起吃饭的人,不但有伯父,还有周冰冰。
果然又是亲爱的洛家两老安排的饭局。
洛仲轩心中一阵嘀咕,要不是因为洛家两老自小待他不薄,他可能已经骂出声来了。
这个周冰冰是周氏家族企业的大小姐,周氏家族的掌上明珠,他十年不见的老好友周天佑的妹妹,聪明任性,少有不顾己意之时。
他与周天佑二十几年交情,因此与她也算是青梅竹马,自小洛仲轩就挺不喜欢她的,但这位周小姐好像一直都对他蛮有意思的,几次为了他与周氏父母说项,他也忍耐地与她交往了一段日子。无奈,他对她没有感觉,就是没有感觉。
最大的原因,就是她娇纵。
洛仲轩最怕娇纵的女孩,再漂亮都一样,第一次娇纵还可以说是可爱,第二次娇纵就叫没有礼貌了。
这个周冰冰在他面前已经娇纵快一辈子了。
于是洛仲轩一看到她就想走人。
但洛仲轩没胆,一则是洛家两老会打对方付费的越洋电话来骂人,曾有一骂四小时的记录;二则,好歹伯父在,让周冰冰下不了台就算了,总不能叫伯父下不来台。
于是他只好勉强自己,嘴角含着笑,坐了下来。
一顿食不知味的饭好不容易吃完。他马上就想走人。
但周冰冰出声了,邀他去pub。
伯父满脸笑意地同意着。
他也只好满脸苦笑地同意。
唯一能做的事,只有偷偷地揉揉刚刚已经笑僵的嘴角
池来到这个叫做“阿尔法”的pub,这是他最爱来的pub,这里有着上好的波尔多红酒。
但pub今天人多,沙发上的位置都已经有人了,他们只好坐在柜台。
周冰冰开始不高兴了。
“搞什么,这家pub没有贵宾室吗?”
洛仲轩看着她,她又不是没来过,这家pub已经是会员制了,能来的人不是名流就是富绅,个个都是贵宾,还需要设什么贵宾室。
“所以呢?你想走人?”仲轩没什么好气。
冰冰满脸不情愿,只好坐了下来。
“paviebordeaux(波尔多)。”仲轩只点了自己的。
“我要一九七六年份的。”冰冰装成一副很懂的样子。
洛仲轩看着她,那年的酒不太好喝,但产量很少,所以很贵。
“我和他都要!”冰冰看了一眼洛仲轩继续说。
居然要他一起喝!
仲轩看了看她“何必呢,你一点都不喜欢喝波尔多。”
“你管我?”
仲轩转过脸去,现在没有伯父在,他才懒得理她。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叫一九七六年份的酒吗?”
洛仲轩心里想,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那是我生的年份!”
洛仲轩心里盘算,他和周天佑同年,他这个妹妹是三太太生的,小蚌五岁。嗯,好像是吧!
冰冰看仲轩没话,似乎没什么好气,只好又换了话题。
“明天哥哥的订婚宴你去不去?”
洛仲轩回来就是要参加周天佑的订婚礼。
冰冰哥哥就是周天佑,两人不是同一母所出,因此与冰冰的个性截然不同。现负责一家建筑公司,同时也是才华洋溢的建筑师,温柔体贴,离了一次婚之后,曾觉得自己不会再走进婚姻里,但这次他似乎又动了真心。
仲轩与天佑虽然快十年没联络了,但他们两个几乎是从孩提时代就认识的好友,当初天佑与他的准未婚妻认识初期时,要介绍这个女朋友与大家认识的宴会邀了他好些次,他都没能参加,已经被当时的一班好友骂得臭头,从没有良知到衣冠禽兽都出来了,所以订婚宴可不能不去参加。
而更重要的是,他还蛮想一睹周天佑那位著名的未婚妻沈彤翎的风采。
那位在众家朋友眼光里,十分特立独行的沈彤翎!
众家朋友对沈彤翎找不出什么好的形容词,只一直叫洛仲轩要去见识一下,所以他当然会去。但他对冰冰只点了点头,仍然没发话。
冰冰看仲轩都不理她,有些不爽,马上将气发在刚来的酒上,满脸不悦瞪着酒保阿强:“搞什么东西,倒杯酒而已还来得这么慢,不喝了!”
仲轩开始为酒保抱起不平来,但与冰冰这种人,多说多错,最好不说。
他只哼了一声。
冰冰没有听到,看着洛仲轩,只好又开始没话找话说:“我听我妈说,哥哥的新娘好像只是个平民,来报恩的,但在我家公司里也不过是个做会计的。”
平民?仲轩开始怀疑周冰冰心中根本就觉得中华民国该恢复封建重归帝制,才不会让她这个公主蒙羞。
仲轩但只看了她一眼,还是不回话。
周冰冰终于按捺不住了,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洛仲轩,你什么意思,你是聋子还是哑巴呀,我说了半天话,你回都不回一句?”
周围的人都开始看他了,仲轩觉得超丢脸的,只好出言:“我不知道你究竟想讲什么?你想问的是明天我会不会去,我不是点头了吗?”
“你可以回一句‘对’呀!为什么用点头的,你根本就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冰冰的声量一样没有小下来。
“你想我说什么呢?”仲轩更是满脸的无奈。
冰冰生气了“你什么都不用说,我走了!”皮包扯了就走。
洛仲轩看了看这位千金的背影,更觉得自己再委屈不过,要不是周家好歹与他家是世交,与洛家有生意往来,为了洛家两老,他也只好应酬一下,否则这种女人,他连理都不想理。
他回头看着周冰冰叫的一九七六年的顶级波尔多红酒,连喝都没有喝,又不能退回去。
真可惜了这酒
念头还没在他的脑中绕上一圈,就看到了一只戴着男用运动表,却纤细白净的小手拿起了那杯酒。
“一九七六年的波尔多pavie,虽然不那么好,但还算是别有风味,就这样不要啦!真浪费”
洛仲轩看向手臂的主人,竟是一个头戴着渔夫帽,背着小背包,穿着休闲裤,脂粉未施的娃娃脸女孩。
她看上去二十岁未满,而且,那种装扮根本像是去远足,而不是来pub喝酒的,更何况是这家有会员制的贵族型pub。
但女孩看上去已有相当醉意了,笑看着仲轩:“她不喝,给我喝吧?”
仲轩有些讶异,借酒来邀约他的女人并不少见,但她的眼神醉是醉了,却纯真自然,迷蒙之中,仍看得出是一双美丽的眼睛,仿佛是黑夜里被一抹轻云略微遮盖的银河系。
包重要的是,她似乎真的对这杯酒的兴趣比对他高得多。
洛仲轩看着这个娃娃脸的女孩,不知为何地起了逗她的念头。
“我是没问题,可是你确定你已经到可以喝酒的年龄了吗?”
女孩嘟起嘴:“你那是什么意思?我和这瓶波尔多存在这世界的时间一样久,你说我可不可以喝酒?”
洛仲轩看着眼前这个女孩,眼睛张大,惊讶的不得了。
二十六岁,真看不出来!
女孩看着洛仲轩,满眼得意之色:“怎么样,我可以喝了吧?”
洛仲轩点了点头,就看着这个女孩,用纯熟的姿势品了品酒,看来是个行家:“那年冬雨下得不够,这些葡萄都是历经历尽艰辛才能够成长,因此产量特别的少,也有波尔多酒很少见的酸苦味,很多人都觉得它不好喝,但在我心中仍然是好波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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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仲轩是个社交圈名人,三十二岁,长相英俊,五官无懈可击;而且家底足够,自己开的公司又经营得十分顺利。
他很懂得生活情趣,常识丰富。从小行星撞地球的机率计算到西元六世纪发生了火山爆发,及爪哇岛和苏门答腊分开的历史浩劫,和奈米科技到巴黎蒙马特区的哪条小巷子比较有特色,他都知道。
他的个性还算温柔体贴。重要的是,他未婚!
他可是真的未婚,不是在外头有私生子,还不负责任大呼自己一身清白的那种未婚。如此的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在现今的社会可是稀有到联合国应该发文保护的动物。
这样的男人碰过女人自然不少,倒追他的女人更是多不胜数,从他高中时代就战绩非凡。身经百战后,他不但挑得严,而且玩得精,玩得有道。
他也不是真的就想这样玩遍红尘,尤其是在美国的洛家两老,可是十足十的中国传统父母。“无后为大”这一句话,他从廿八岁开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就听足三百六十五句。不过,还好,他是洛家的老三,大哥二哥又十分争气,二个人加起来,早为洛家添上三男二女,于是他稍微可以抵抗洛家两老,逃回台湾来。
他怎么会不想结婚呢,无奈,一直都没有一个女孩子,能够长驻他的心,让他想要与她一生一世。
洛仲轩甚至觉得,不用到一生一世,只要能让他牵牵挂挂,晨光来临他必须离开时,会有想留下不走的心情出现,他就可以娶她了。
这种个性,好听叫潇洒不羁,难听就叫没责任感。
没办法,他最不喜欢那种“负担”的感觉。于是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将会是那种鳏寡孤独至终老的老头子了。
直到那天
那天是台北灯节,仁爱路上灯花璀灿,隔一条街的忠孝东路pub的招牌也闪得不遑多让。
洛仲轩刚自美国回来,就被老妈的姐夫的弟妹的舅舅的儿子,不知该叫,舅父还是伯父的老人家给捉去吃饭。
洛仲轩有一个好处,很有上下辈份的规矩,长辈永远是最大的,于是他一下飞机不久,才到公司处理完一些案子后,就风尘仆仆地赶到凯悦饭店去。
等他人一到凯悦才知道,一起吃饭的人,不但有伯父,还有周冰冰。
果然又是亲爱的洛家两老安排的饭局。
洛仲轩心中一阵嘀咕,要不是因为洛家两老自小待他不薄,他可能已经骂出声来了。
这个周冰冰是周氏家族企业的大小姐,周氏家族的掌上明珠,他十年不见的老好友周天佑的妹妹,聪明任性,少有不顾己意之时。
他与周天佑二十几年交情,因此与她也算是青梅竹马,自小洛仲轩就挺不喜欢她的,但这位周小姐好像一直都对他蛮有意思的,几次为了他与周氏父母说项,他也忍耐地与她交往了一段日子。无奈,他对她没有感觉,就是没有感觉。
最大的原因,就是她娇纵。
洛仲轩最怕娇纵的女孩,再漂亮都一样,第一次娇纵还可以说是可爱,第二次娇纵就叫没有礼貌了。
这个周冰冰在他面前已经娇纵快一辈子了。
于是洛仲轩一看到她就想走人。
但洛仲轩没胆,一则是洛家两老会打对方付费的越洋电话来骂人,曾有一骂四小时的记录;二则,好歹伯父在,让周冰冰下不了台就算了,总不能叫伯父下不来台。
于是他只好勉强自己,嘴角含着笑,坐了下来。
一顿食不知味的饭好不容易吃完。他马上就想走人。
但周冰冰出声了,邀他去pub。
伯父满脸笑意地同意着。
他也只好满脸苦笑地同意。
唯一能做的事,只有偷偷地揉揉刚刚已经笑僵的嘴角
池来到这个叫做“阿尔法”的pub,这是他最爱来的pub,这里有着上好的波尔多红酒。
但pub今天人多,沙发上的位置都已经有人了,他们只好坐在柜台。
周冰冰开始不高兴了。
“搞什么,这家pub没有贵宾室吗?”
洛仲轩看着她,她又不是没来过,这家pub已经是会员制了,能来的人不是名流就是富绅,个个都是贵宾,还需要设什么贵宾室。
“所以呢?你想走人?”仲轩没什么好气。
冰冰满脸不情愿,只好坐了下来。
“paviebordeaux(波尔多)。”仲轩只点了自己的。
“我要一九七六年份的。”冰冰装成一副很懂的样子。
洛仲轩看着她,那年的酒不太好喝,但产量很少,所以很贵。
“我和他都要!”冰冰看了一眼洛仲轩继续说。
居然要他一起喝!
仲轩看了看她“何必呢,你一点都不喜欢喝波尔多。”
“你管我?”
仲轩转过脸去,现在没有伯父在,他才懒得理她。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叫一九七六年份的酒吗?”
洛仲轩心里想,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那是我生的年份!”
洛仲轩心里盘算,他和周天佑同年,他这个妹妹是三太太生的,小蚌五岁。嗯,好像是吧!
冰冰看仲轩没话,似乎没什么好气,只好又换了话题。
“明天哥哥的订婚宴你去不去?”
洛仲轩回来就是要参加周天佑的订婚礼。
冰冰哥哥就是周天佑,两人不是同一母所出,因此与冰冰的个性截然不同。现负责一家建筑公司,同时也是才华洋溢的建筑师,温柔体贴,离了一次婚之后,曾觉得自己不会再走进婚姻里,但这次他似乎又动了真心。
仲轩与天佑虽然快十年没联络了,但他们两个几乎是从孩提时代就认识的好友,当初天佑与他的准未婚妻认识初期时,要介绍这个女朋友与大家认识的宴会邀了他好些次,他都没能参加,已经被当时的一班好友骂得臭头,从没有良知到衣冠禽兽都出来了,所以订婚宴可不能不去参加。
而更重要的是,他还蛮想一睹周天佑那位著名的未婚妻沈彤翎的风采。
那位在众家朋友眼光里,十分特立独行的沈彤翎!
众家朋友对沈彤翎找不出什么好的形容词,只一直叫洛仲轩要去见识一下,所以他当然会去。但他对冰冰只点了点头,仍然没发话。
冰冰看仲轩都不理她,有些不爽,马上将气发在刚来的酒上,满脸不悦瞪着酒保阿强:“搞什么东西,倒杯酒而已还来得这么慢,不喝了!”
仲轩开始为酒保抱起不平来,但与冰冰这种人,多说多错,最好不说。
他只哼了一声。
冰冰没有听到,看着洛仲轩,只好又开始没话找话说:“我听我妈说,哥哥的新娘好像只是个平民,来报恩的,但在我家公司里也不过是个做会计的。”
平民?仲轩开始怀疑周冰冰心中根本就觉得中华民国该恢复封建重归帝制,才不会让她这个公主蒙羞。
仲轩但只看了她一眼,还是不回话。
周冰冰终于按捺不住了,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洛仲轩,你什么意思,你是聋子还是哑巴呀,我说了半天话,你回都不回一句?”
周围的人都开始看他了,仲轩觉得超丢脸的,只好出言:“我不知道你究竟想讲什么?你想问的是明天我会不会去,我不是点头了吗?”
“你可以回一句‘对’呀!为什么用点头的,你根本就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冰冰的声量一样没有小下来。
“你想我说什么呢?”仲轩更是满脸的无奈。
冰冰生气了“你什么都不用说,我走了!”皮包扯了就走。
洛仲轩看了看这位千金的背影,更觉得自己再委屈不过,要不是周家好歹与他家是世交,与洛家有生意往来,为了洛家两老,他也只好应酬一下,否则这种女人,他连理都不想理。
他回头看着周冰冰叫的一九七六年的顶级波尔多红酒,连喝都没有喝,又不能退回去。
真可惜了这酒
念头还没在他的脑中绕上一圈,就看到了一只戴着男用运动表,却纤细白净的小手拿起了那杯酒。
“一九七六年的波尔多pavie,虽然不那么好,但还算是别有风味,就这样不要啦!真浪费”
洛仲轩看向手臂的主人,竟是一个头戴着渔夫帽,背着小背包,穿着休闲裤,脂粉未施的娃娃脸女孩。
她看上去二十岁未满,而且,那种装扮根本像是去远足,而不是来pub喝酒的,更何况是这家有会员制的贵族型pub。
但女孩看上去已有相当醉意了,笑看着仲轩:“她不喝,给我喝吧?”
仲轩有些讶异,借酒来邀约他的女人并不少见,但她的眼神醉是醉了,却纯真自然,迷蒙之中,仍看得出是一双美丽的眼睛,仿佛是黑夜里被一抹轻云略微遮盖的银河系。
包重要的是,她似乎真的对这杯酒的兴趣比对他高得多。
洛仲轩看着这个娃娃脸的女孩,不知为何地起了逗她的念头。
“我是没问题,可是你确定你已经到可以喝酒的年龄了吗?”
女孩嘟起嘴:“你那是什么意思?我和这瓶波尔多存在这世界的时间一样久,你说我可不可以喝酒?”
洛仲轩看着眼前这个女孩,眼睛张大,惊讶的不得了。
二十六岁,真看不出来!
女孩看着洛仲轩,满眼得意之色:“怎么样,我可以喝了吧?”
洛仲轩点了点头,就看着这个女孩,用纯熟的姿势品了品酒,看来是个行家:“那年冬雨下得不够,这些葡萄都是历经历尽艰辛才能够成长,因此产量特别的少,也有波尔多酒很少见的酸苦味,很多人都觉得它不好喝,但在我心中仍然是好波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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