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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我是天生的失败者,你的天才尚且不是你的武器,我又拿什么跟自己挑战呢?”
“我们不耐的期待再来一个春天,再来一个夏天,总以为盼望的幸运迟迟不至,其实我们不明白,我们渴望的只不过是回归到第一个存在去,只不过是渴望着自身的死亡和消融而已。”
在孤愤情绪的抒发下,极乐鸟急切、分明,一气呵成。
在文化学院读书的这一时期,她认识了法文系教授胡品清,皇冠与联副分别刊载了胡教授写给echo(她的英文名)的书简。
胡对她的印象是:一个令人费解的、拔俗的、谈吐超现实的、奇怪的女孩,像一个谜。一九六七年她出国后一个月,胡的断片三则之一描写她:喜欢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等到幻影变为真实的时候,便开始逃避。
这是女诗人、作家,亦师亦友的看法,是否完全真确,不敢断言。但根据echo早期发表的惑、月河、异乡之恋来推论,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是属实的。
又由于她对绘画的狂热,文章中的共通点之一是不由自主的以艺术为陪衬。惑中的珍妮画像;月河中的沈和林珊同是爱画人,他们的作品被陈列在一个展览会场;还有异乡之恋,在巴黎卖画为生的男主角,都是直间接的象征。风格的逐渐改变,是在极乐鸟之后。
一九六七年六月在幼狮文艺发表的短篇安东尼我的安东尼,叙述一个女孩(以“我”为第一人称,也可能指自己。)离乡背井生活在异地中,对一只小鸟“安东尼”所产生的感情。
从笔势看来,安东尼我的安东足仍然是“感情用笔”的;然后,惑中的激烈,极乐鸟中的孤愤,及月河、异乡之恋中若干不实虚幻的色彩,淡漠了,给人一种逐渐真实感人的力量。
在可能同一时间内发表的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是我认为手头收集她早期文章中最好的一篇。
这篇文章以清新的美感来描述一个炎夏的林中午日,与朋友旧地重游。
爬树、涉水、晒太阳,接近自然的欢悦与淡淡追念流光的伤怀,交织在一片明快的诗情里。
好像一朵空灵的小草花,逢春雨后的绽放,叶瓣上还停留黎明新亮的水露。
这以后,也就是寄自撒哈拉沙漠的一系列流浪记了。(也包括发表在实业世界上的若干篇报导文字。)
也可以说,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在联副轰动以前,她所发表的作品为数并不多;以真实姓名“陈平”发表的作品,读者诸君恐怕都没有太深印象。
撒哈拉的故事为什么与早期作品风格悬殊如此?特殊地理环境使然?抑或成长过程的蜕变?深沉多感的心思在什么时候一转明快清朗?
白手成家一文里,也许可以提供一点线索:“我的半生,飘流过很多国家。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住过,看透,也尝够了。我的感动不是没有,我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也受到它们的影响。但是我始终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将我的心留下来给我居住的城市。”
为什么看透、也尝够了呢?
如前所提,失学、病痛曾经造成她成长过程中的阴影,但由于不轻易妥协的天性,一再突破难关,重新复学,扩大早有的生活领域。但是,婚姻上的挫折,使她再度遭遇到重击。
她的母亲沉痛的说——这也许是造成她当初决定“流浪”的主因。
但,白手成家里也谈到:“也有比较了解我的朋友,他们又将我的向往沙漠,解释成看破红尘。自我放逐,一去不返也——这些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
自然,我并不想以一种解析方程式的态度来解释她的个人,(这对她与我都是一件俗不可耐的事——也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但是,就作品本身,我认为,也唯有通透了事理、生死、喜怒的人,才能如此无为无求的透视人生。
我也相信,前期的三手,无疑也是热爱写作的,只是因为机遇局限与偏窄的观念,一直表现平平,而撒哈拉沙漠如此受到热爱,又何尝不是眼泪中体会出来的微笑?
欣赏一篇文章,不只为喜爱其中充满生趣的情节,而是因为产生“人世”的共鸣。众人喜爱撒哈拉的故事,是因为它流露善良、豁达、悲天悯人的性情。然而,众人也许不知道,写喜剧的人,往往深尝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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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耐的期待再来一个春天,再来一个夏天,总以为盼望的幸运迟迟不至,其实我们不明白,我们渴望的只不过是回归到第一个存在去,只不过是渴望着自身的死亡和消融而已。”
在孤愤情绪的抒发下,极乐鸟急切、分明,一气呵成。
在文化学院读书的这一时期,她认识了法文系教授胡品清,皇冠与联副分别刊载了胡教授写给echo(她的英文名)的书简。
胡对她的印象是:一个令人费解的、拔俗的、谈吐超现实的、奇怪的女孩,像一个谜。一九六七年她出国后一个月,胡的断片三则之一描写她:喜欢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等到幻影变为真实的时候,便开始逃避。
这是女诗人、作家,亦师亦友的看法,是否完全真确,不敢断言。但根据echo早期发表的惑、月河、异乡之恋来推论,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是属实的。
又由于她对绘画的狂热,文章中的共通点之一是不由自主的以艺术为陪衬。惑中的珍妮画像;月河中的沈和林珊同是爱画人,他们的作品被陈列在一个展览会场;还有异乡之恋,在巴黎卖画为生的男主角,都是直间接的象征。风格的逐渐改变,是在极乐鸟之后。
一九六七年六月在幼狮文艺发表的短篇安东尼我的安东尼,叙述一个女孩(以“我”为第一人称,也可能指自己。)离乡背井生活在异地中,对一只小鸟“安东尼”所产生的感情。
从笔势看来,安东尼我的安东足仍然是“感情用笔”的;然后,惑中的激烈,极乐鸟中的孤愤,及月河、异乡之恋中若干不实虚幻的色彩,淡漠了,给人一种逐渐真实感人的力量。
在可能同一时间内发表的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是我认为手头收集她早期文章中最好的一篇。
这篇文章以清新的美感来描述一个炎夏的林中午日,与朋友旧地重游。
爬树、涉水、晒太阳,接近自然的欢悦与淡淡追念流光的伤怀,交织在一片明快的诗情里。
好像一朵空灵的小草花,逢春雨后的绽放,叶瓣上还停留黎明新亮的水露。
这以后,也就是寄自撒哈拉沙漠的一系列流浪记了。(也包括发表在实业世界上的若干篇报导文字。)
也可以说,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在联副轰动以前,她所发表的作品为数并不多;以真实姓名“陈平”发表的作品,读者诸君恐怕都没有太深印象。
撒哈拉的故事为什么与早期作品风格悬殊如此?特殊地理环境使然?抑或成长过程的蜕变?深沉多感的心思在什么时候一转明快清朗?
白手成家一文里,也许可以提供一点线索:“我的半生,飘流过很多国家。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住过,看透,也尝够了。我的感动不是没有,我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也受到它们的影响。但是我始终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将我的心留下来给我居住的城市。”
为什么看透、也尝够了呢?
如前所提,失学、病痛曾经造成她成长过程中的阴影,但由于不轻易妥协的天性,一再突破难关,重新复学,扩大早有的生活领域。但是,婚姻上的挫折,使她再度遭遇到重击。
她的母亲沉痛的说——这也许是造成她当初决定“流浪”的主因。
但,白手成家里也谈到:“也有比较了解我的朋友,他们又将我的向往沙漠,解释成看破红尘。自我放逐,一去不返也——这些都不是很正确的看法。”
自然,我并不想以一种解析方程式的态度来解释她的个人,(这对她与我都是一件俗不可耐的事——也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但是,就作品本身,我认为,也唯有通透了事理、生死、喜怒的人,才能如此无为无求的透视人生。
我也相信,前期的三手,无疑也是热爱写作的,只是因为机遇局限与偏窄的观念,一直表现平平,而撒哈拉沙漠如此受到热爱,又何尝不是眼泪中体会出来的微笑?
欣赏一篇文章,不只为喜爱其中充满生趣的情节,而是因为产生“人世”的共鸣。众人喜爱撒哈拉的故事,是因为它流露善良、豁达、悲天悯人的性情。然而,众人也许不知道,写喜剧的人,往往深尝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