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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羿看着沉睡的施映蝶,她蜷曲在他的床上,黑如丝缎的秀发披散在她脸旁,将她原本细致白晢的脸庞衬托得更加弱不禁风。可是他却知道她柔弱的只有外表而已,真正的她比多数男人都还要坚强。
他知道她,比他对她承认的知道还要多更多,因为过去他曾经暗恋过她一段短的时间。
她可以算是他的学妹,只是在她进入“崇道”就读时,他已从学校毕业去了美国。关于她的事,都是经由与他连络甚勤的学弟告诉他的。
他还记得学弟第一次与他提起这个小学妹时,在写给他的信里,字里行间写的都是惊艳。
学弟告诉他说,虽然他常读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两句四字成语,但是直到看见了她,他才真正的了解到沉鱼落雁与闭月羞花所代表的意思。
学翟其张的说法让他不由自主的对这个沉鱼落雁的小学妹感到好奇,所以他在回信中特意说了谎,激学弟寄几张照片来证实他不是情人眼底出西施,错把母猪当貂蝉。
然后,他果然收到了学弟寄来呛声的照片,而对照片中的人一见钟情。
施映蝶,她的名字。
她的身高一六二,体重四十五,血型是o型。
她在家中排行老大,有两个分别小她三岁与四岁的妹妹,长得也错,但是却比不上她的一半。
她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最讨厌的颜色则是深色。
她喜欢英文,讨厌数学和会计,可是即使如此,她的学期成绩却总能平稳的维持在全校前几名。
以上这些都是他从学弟那里得知的基本资料,但真正让他倾心的却是他在学校放假回到台湾见到她本人,对她有更深一层的了解之后。
他承认当年跟踪她的行为是有点儿变态,但这么做却让他见到了她最真实的一面。
她是一个很表里不一的女人,外表柔弱细致,像个举止优雅,永远不会犯错的千金小姐一样,结果事实却正好相反,因为她不仅迷糊、神经大条、脾气还很冲,只不过这一切都让聪明的她用柔弱可怜的外表欺瞒了过去。
举例来说好了,例如在人前不小心跌倒了,她会装身体不舒服。倘若身边没人的话,她则是站起来后狠踩了地板几下,然后怒气冲冲的大步走开。
又例如若在人前不小撞到电线杆、撞到树,或撞到人行道上的椅子,她会哎呦一声,蹲下身来装柔弱,别人就会为了关心她而忘了她出的糗。不过身边若没人的话,那些电线杆、树呀、椅子之类的,一定免不了要遭她一顿踹打。
无辜的它们倘若会说话的话,肯定会抗议说:是你来撞我,又不是我去撞你的,干嘛踹我!
她是一个充满美丽、智慧与有趣的综合体,让他每见一回便多倾心一些。只不过因为他向来都不做没把握的事,所以他决定暂时将自己的心意埋在心底,等他完成学业回台湾之后再说。他对自己有信心,不管他在回台湾时她身边有无男伴,他都将会是最后一个陪在她身边的人。
只是唉,当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他万万没想到当他回台时,她竟会因为父亲生意失败的关系,举家迁离,行踪成谜。
事隔多年,那天在警察局里看见她的时候,他还以为是自己眼花。即使是近距离的看着她,和她对话,他仍然不敢相信她真的又回到他生命的轨道上了吗?所以他才会跟她要姓名和电话来证明这一切并不是一场梦。
至于隔天就和她结婚,这应该可以算是个意外吧。
不过至今为止,他倒蛮喜欢这个意外的,而且连一点后悔的疑虑都没有—即使是在昨晚吞咽着那盘甜的蛋炒饭的时候也没有。
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房里,宣告着时间已经不早了。殷羿将目光投向床头边的闹钟上,发现已经快七点多了。他该起床准备上班了。至于她
他看着她熟睡安详的脸庞,稍微地犹豫了一下,决定将闹钟上的闹铃设定取消,让她继续睡。她应该不像他,只要眯眼三个小时就足够储存一日的精力。昨晚他并没让她有太多时间可以睡觉。
情不自禁的又凝望了她一会儿,他倾身轻柔地在她额上亲吻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下床,准备上班。
从睡梦中醒来的第一个感觉是全身酸痛,施映蝶下意识的将双手伸出被单外来伸懒腰,但却在赤裸的肌肤接触到冷空气时忍不住瑟缩了一下,一瞬间便让她从混沌嗜睡的状况下完全清醒过来。
她慢慢地睁开双眼,不是很确定的低下头看着自己赤裸的双臂,然后再顺着臂膀看向自己半露在被单外一样未着片缕的肩膀。
不会吧?她带着怀疑将身上的被单缓缓地拉起来,低头往下看去—
“啊!”她倏然大叫一声,整个人像被火烧到般的抱着被单猛然的跳了起来。“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那不是一场梦吗?—啊!”她像无头苍蝇般的又转又叫了一下,才又突然像是被雷劈到般的完全禁止下来,然后缓缓地、怯怯地、偷偷地转头看向床铺的另一边。
呼!他不在,还好他不在,否则她刚才的举动肯定会被他笑死。
呜虽然她知道自己的神经有时候是很大条,可是总不会大条到身子被人侵犯了,还仍不知不觉吧?不,她当然不可能不知不觉,她只是以为那是一场梦而已,一场她看过他傲人强壮的裸男秀后所做的春梦。
呜怎么会这样?她不仅是个笨蛋,还是个色女啦!施映蝶跌坐在床上欲哭无泪。
可是话说回来,她昨晚上床睡觉的时候,他明明就已经睡着了不是吗?而且他也说过他很累,怎么还有力气在半夜里对她做那件事?
昨晚噢,她还记得他温柔的抚触和亲吻,如蝶翼般轻柔却火热,让她不由自主的浑身发烫、呼吸急促。
他的动作温柔中带着诱惑,没有一丝强迫她的举动,只有满满的热情与饥渴,让她即使是在半梦半醒中也感觉不到一丝惊恐,有的只有欢迎与呻吟。
如果那不是梦的话,他在昨晚的夜里总共要了她两次,一次温柔诱惑像是要让她习惯他的味道与拥抱一样,而另外一次就有点像是急风暴雨了。不,也许他不是要了她两次,而是在一次中给了她两次高潮
噢,天啊,她忍不住掩住眼睛呻吟着,因为光是回想就让她的身体忍不住轻颤的起了反应,她真的是一个大色女啦!
甩甩头,她用力的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开,转头去看放在床边的闹钟。
现在几点了?一大早的,她那个老公人跑到哪儿去?该不会在厨房里做早餐给她这个老婆吃吧?她幻想的忖度着,却在看见闹钟上的时间时,瞬间睁大双眼难以置信的瞪着上头的数字。
10:28。
她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再看一次。
10:28。
“十点半了?”她难以置信的瞬间大叫出声,然后一边叫一边跳,手忙脚乱的跳下床。“完了,我完蛋了,迟到了、迟到了啦!”
她迅速的冲进衣帽间里换衣服,一会儿又从衣帽间里冲出来,转身冲进浴室梳洗。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她迅速的打理好一切,然后一手抓起皮包,一手抄起外套,像阵飓风般的冲出家门赶赴公司上班。
她被炒鱿鱼了。
施映蝶在抱着一箱私人物品离开公司的时候,仍然无法相信这是事实,她竟然被炒鱿鱼了,只因为她迟到,又刚好忘了带开会要用的重要资料!
不,这其实只是台面上的理由,台面下的理由是她不愿意当副总的地下情人,还不知好歹的拒绝他想帮她收拾善后的“好心”甚至于在他对她伸出碱猪手的时候,毫不客气给了他一记又狠又重的拐子,还免费附送上一句:去死吧,死肥猪!
然后,当场她就被死肥猪解雇了。
换句话也就是说,她之所以会被炒鱿鱼完全是因为逞一时之口快的结果,唉!
走出公司所在的大楼,她转身抬头看着服务了六年的地方。
说真的,要她走她还真的是有点舍不得,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继续待下去,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发展,因为自从一年前公司换了现在这个爱听谄媚之言,宠幸小人恶忠臣的总经理之后,一切就都变了。
想到刚刚那头死肥猪都可以当上副总经理,她就觉得未来没希望。再想到死肥猪刚才在办公室里对她说的话,叫她再继续和那头猪待在同一个公司上班,那不如叫她去死还来得比较快!
真是气死她了,那头猪既然敢跟她说,她都肯让别人骑也让人骑过了,那让他骑一次也不会损失什么,相反的她以后在公司里还有他罩着,任何人都动不了她。
真是他妈的死肥猪!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她并不知道那头死肥猪为什么会较平常更变本加厉,而且还语出秽言,直到她离开办公室,忿怒的跑到化妆间去发泄怒气的时候,在镜子里看见那些布满她锁骨与颈项间令人害羞的吻痕,才让她恍然大悟。
因此追根究底起来,她会失去工作,其实殷羿也要负很大的责任。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她可以走得这么潇洒,其实也要感谢殷羿,因为若没有他这个新上任的有钱老公在做她后盾的话,她刚刚肯定会为了五斗米而折腰。
唉,这大概就是现在台湾小市民的无奈吧,为生活糊口饭吃,再辛苦、再委屈、再不爽,都得打落牙齿和血吞,强颜欢笑的过日子。
摇摇头甩开小市民的无奈,她抱着纸箱走到附近的7-11,打算用宅配的方式把都东西寄回家。
没办法,她的车子还在修车场里,而她又不想专程为了一箱东西回家一趟,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寄的了,还好她有将新家的住址抄在随身携带的小册子上。
办完手续后,她走出便利商店无事一身轻的东逛逛,西晃晃。天知道她有多没有这么轻松的在非假日的大白天里逛街了,真是舒服呀!
变了两个多小时的街,虽然没买什么,但是心却是满足的。
她逛累了就走进咖啡店里坐下来休息,闲极无聊间,她突然想到她还有件事可以去做,那就是去看看殷羿的公司。
没办法,做老婆的总要关心一下、了解一下... -->>
殷羿看着沉睡的施映蝶,她蜷曲在他的床上,黑如丝缎的秀发披散在她脸旁,将她原本细致白晢的脸庞衬托得更加弱不禁风。可是他却知道她柔弱的只有外表而已,真正的她比多数男人都还要坚强。
他知道她,比他对她承认的知道还要多更多,因为过去他曾经暗恋过她一段短的时间。
她可以算是他的学妹,只是在她进入“崇道”就读时,他已从学校毕业去了美国。关于她的事,都是经由与他连络甚勤的学弟告诉他的。
他还记得学弟第一次与他提起这个小学妹时,在写给他的信里,字里行间写的都是惊艳。
学弟告诉他说,虽然他常读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两句四字成语,但是直到看见了她,他才真正的了解到沉鱼落雁与闭月羞花所代表的意思。
学翟其张的说法让他不由自主的对这个沉鱼落雁的小学妹感到好奇,所以他在回信中特意说了谎,激学弟寄几张照片来证实他不是情人眼底出西施,错把母猪当貂蝉。
然后,他果然收到了学弟寄来呛声的照片,而对照片中的人一见钟情。
施映蝶,她的名字。
她的身高一六二,体重四十五,血型是o型。
她在家中排行老大,有两个分别小她三岁与四岁的妹妹,长得也错,但是却比不上她的一半。
她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最讨厌的颜色则是深色。
她喜欢英文,讨厌数学和会计,可是即使如此,她的学期成绩却总能平稳的维持在全校前几名。
以上这些都是他从学弟那里得知的基本资料,但真正让他倾心的却是他在学校放假回到台湾见到她本人,对她有更深一层的了解之后。
他承认当年跟踪她的行为是有点儿变态,但这么做却让他见到了她最真实的一面。
她是一个很表里不一的女人,外表柔弱细致,像个举止优雅,永远不会犯错的千金小姐一样,结果事实却正好相反,因为她不仅迷糊、神经大条、脾气还很冲,只不过这一切都让聪明的她用柔弱可怜的外表欺瞒了过去。
举例来说好了,例如在人前不小心跌倒了,她会装身体不舒服。倘若身边没人的话,她则是站起来后狠踩了地板几下,然后怒气冲冲的大步走开。
又例如若在人前不小撞到电线杆、撞到树,或撞到人行道上的椅子,她会哎呦一声,蹲下身来装柔弱,别人就会为了关心她而忘了她出的糗。不过身边若没人的话,那些电线杆、树呀、椅子之类的,一定免不了要遭她一顿踹打。
无辜的它们倘若会说话的话,肯定会抗议说:是你来撞我,又不是我去撞你的,干嘛踹我!
她是一个充满美丽、智慧与有趣的综合体,让他每见一回便多倾心一些。只不过因为他向来都不做没把握的事,所以他决定暂时将自己的心意埋在心底,等他完成学业回台湾之后再说。他对自己有信心,不管他在回台湾时她身边有无男伴,他都将会是最后一个陪在她身边的人。
只是唉,当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他万万没想到当他回台时,她竟会因为父亲生意失败的关系,举家迁离,行踪成谜。
事隔多年,那天在警察局里看见她的时候,他还以为是自己眼花。即使是近距离的看着她,和她对话,他仍然不敢相信她真的又回到他生命的轨道上了吗?所以他才会跟她要姓名和电话来证明这一切并不是一场梦。
至于隔天就和她结婚,这应该可以算是个意外吧。
不过至今为止,他倒蛮喜欢这个意外的,而且连一点后悔的疑虑都没有—即使是在昨晚吞咽着那盘甜的蛋炒饭的时候也没有。
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房里,宣告着时间已经不早了。殷羿将目光投向床头边的闹钟上,发现已经快七点多了。他该起床准备上班了。至于她
他看着她熟睡安详的脸庞,稍微地犹豫了一下,决定将闹钟上的闹铃设定取消,让她继续睡。她应该不像他,只要眯眼三个小时就足够储存一日的精力。昨晚他并没让她有太多时间可以睡觉。
情不自禁的又凝望了她一会儿,他倾身轻柔地在她额上亲吻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下床,准备上班。
从睡梦中醒来的第一个感觉是全身酸痛,施映蝶下意识的将双手伸出被单外来伸懒腰,但却在赤裸的肌肤接触到冷空气时忍不住瑟缩了一下,一瞬间便让她从混沌嗜睡的状况下完全清醒过来。
她慢慢地睁开双眼,不是很确定的低下头看着自己赤裸的双臂,然后再顺着臂膀看向自己半露在被单外一样未着片缕的肩膀。
不会吧?她带着怀疑将身上的被单缓缓地拉起来,低头往下看去—
“啊!”她倏然大叫一声,整个人像被火烧到般的抱着被单猛然的跳了起来。“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那不是一场梦吗?—啊!”她像无头苍蝇般的又转又叫了一下,才又突然像是被雷劈到般的完全禁止下来,然后缓缓地、怯怯地、偷偷地转头看向床铺的另一边。
呼!他不在,还好他不在,否则她刚才的举动肯定会被他笑死。
呜虽然她知道自己的神经有时候是很大条,可是总不会大条到身子被人侵犯了,还仍不知不觉吧?不,她当然不可能不知不觉,她只是以为那是一场梦而已,一场她看过他傲人强壮的裸男秀后所做的春梦。
呜怎么会这样?她不仅是个笨蛋,还是个色女啦!施映蝶跌坐在床上欲哭无泪。
可是话说回来,她昨晚上床睡觉的时候,他明明就已经睡着了不是吗?而且他也说过他很累,怎么还有力气在半夜里对她做那件事?
昨晚噢,她还记得他温柔的抚触和亲吻,如蝶翼般轻柔却火热,让她不由自主的浑身发烫、呼吸急促。
他的动作温柔中带着诱惑,没有一丝强迫她的举动,只有满满的热情与饥渴,让她即使是在半梦半醒中也感觉不到一丝惊恐,有的只有欢迎与呻吟。
如果那不是梦的话,他在昨晚的夜里总共要了她两次,一次温柔诱惑像是要让她习惯他的味道与拥抱一样,而另外一次就有点像是急风暴雨了。不,也许他不是要了她两次,而是在一次中给了她两次高潮
噢,天啊,她忍不住掩住眼睛呻吟着,因为光是回想就让她的身体忍不住轻颤的起了反应,她真的是一个大色女啦!
甩甩头,她用力的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开,转头去看放在床边的闹钟。
现在几点了?一大早的,她那个老公人跑到哪儿去?该不会在厨房里做早餐给她这个老婆吃吧?她幻想的忖度着,却在看见闹钟上的时间时,瞬间睁大双眼难以置信的瞪着上头的数字。
10:28。
她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再看一次。
10:28。
“十点半了?”她难以置信的瞬间大叫出声,然后一边叫一边跳,手忙脚乱的跳下床。“完了,我完蛋了,迟到了、迟到了啦!”
她迅速的冲进衣帽间里换衣服,一会儿又从衣帽间里冲出来,转身冲进浴室梳洗。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她迅速的打理好一切,然后一手抓起皮包,一手抄起外套,像阵飓风般的冲出家门赶赴公司上班。
她被炒鱿鱼了。
施映蝶在抱着一箱私人物品离开公司的时候,仍然无法相信这是事实,她竟然被炒鱿鱼了,只因为她迟到,又刚好忘了带开会要用的重要资料!
不,这其实只是台面上的理由,台面下的理由是她不愿意当副总的地下情人,还不知好歹的拒绝他想帮她收拾善后的“好心”甚至于在他对她伸出碱猪手的时候,毫不客气给了他一记又狠又重的拐子,还免费附送上一句:去死吧,死肥猪!
然后,当场她就被死肥猪解雇了。
换句话也就是说,她之所以会被炒鱿鱼完全是因为逞一时之口快的结果,唉!
走出公司所在的大楼,她转身抬头看着服务了六年的地方。
说真的,要她走她还真的是有点舍不得,可是她也知道自己若继续待下去,也不可能会有什么发展,因为自从一年前公司换了现在这个爱听谄媚之言,宠幸小人恶忠臣的总经理之后,一切就都变了。
想到刚刚那头死肥猪都可以当上副总经理,她就觉得未来没希望。再想到死肥猪刚才在办公室里对她说的话,叫她再继续和那头猪待在同一个公司上班,那不如叫她去死还来得比较快!
真是气死她了,那头猪既然敢跟她说,她都肯让别人骑也让人骑过了,那让他骑一次也不会损失什么,相反的她以后在公司里还有他罩着,任何人都动不了她。
真是他妈的死肥猪!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她并不知道那头死肥猪为什么会较平常更变本加厉,而且还语出秽言,直到她离开办公室,忿怒的跑到化妆间去发泄怒气的时候,在镜子里看见那些布满她锁骨与颈项间令人害羞的吻痕,才让她恍然大悟。
因此追根究底起来,她会失去工作,其实殷羿也要负很大的责任。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她可以走得这么潇洒,其实也要感谢殷羿,因为若没有他这个新上任的有钱老公在做她后盾的话,她刚刚肯定会为了五斗米而折腰。
唉,这大概就是现在台湾小市民的无奈吧,为生活糊口饭吃,再辛苦、再委屈、再不爽,都得打落牙齿和血吞,强颜欢笑的过日子。
摇摇头甩开小市民的无奈,她抱着纸箱走到附近的7-11,打算用宅配的方式把都东西寄回家。
没办法,她的车子还在修车场里,而她又不想专程为了一箱东西回家一趟,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寄的了,还好她有将新家的住址抄在随身携带的小册子上。
办完手续后,她走出便利商店无事一身轻的东逛逛,西晃晃。天知道她有多没有这么轻松的在非假日的大白天里逛街了,真是舒服呀!
变了两个多小时的街,虽然没买什么,但是心却是满足的。
她逛累了就走进咖啡店里坐下来休息,闲极无聊间,她突然想到她还有件事可以去做,那就是去看看殷羿的公司。
没办法,做老婆的总要关心一下、了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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